继承与转化: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研究

2015-02-21 11:51飞,
关键词:为政者礼乐教化

张 飞, 宋 芹

(云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650091)

廉政是历代政治思想家倡导和追求的理想治国状态。春秋战国时期,争霸称雄、混战连绵,诸子百家面临结束礼崩乐坏的严峻挑战。因此,廉政的诉求成为他们的历史使命,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儒家先王正是目睹了礼崩乐坏的现状,愤然推行“德政”“仁政”“礼治”“教化”等蕴含“为政以廉、廉政为民”的治国思想,“他们的治国思想基本反映了先秦儒家治国的思想”[1]。他们试图通过宣扬“礼乐教化、以礼控欲、以德治政、以法辅政”等廉政思想,对上克己复礼,对下施行仁政,重建以“礼义廉耻”为准则的政治秩序。立足当下,回顾历史,先秦儒家(下文简称儒家)的传统廉政思想是先哲政治智慧的结晶,成为了历代廉政追求的动力和源泉,留下了继承和转化的思想资源,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价值。

一、廉政是先秦儒家仁德为政的基础

反观三代,夏桀王、商纣王的骄奢淫逸、暴虐无道是最终致使夏、商两朝灭亡的擞源,而周灭商治世八百年之久,无疑是文王、武王等勤廉为政的体现。春秋战国时期,周王朝陷入土崩瓦解、四分五裂的亡国局面,毋庸置疑,也是荒淫无道、怠疏政事的恶果。后来人们发现为政者的清廉程度是国家兴亡、王朝更替的晴雨表,引发了先哲们对廉政的更深入思考。对儒家而言,就是总结和积累历史上的廉政经验和教训后“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德政’、‘仁政’的系统理论”[2],试图重建清正廉明的社会政治秩序。

在先秦诸子廉政思想中,儒家廉政思想最具典型性。其廉政理念可概括为统治者在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恪守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进而着力公共利益并维持社会秩序。具体来说就是“仁者荣,不仁者辱”(《孟子·公孙丑上》)的政道取向,节俭廉洁、以义制利的治欲思想,礼乐从仁的道德教化方法,德为政本、法为政用的治国理念。儒家廉政是通过外在礼的制度和内在德的自律相结合,实现为政者廉洁从政目标的一种治国理政模式。在儒家“为国以礼、为政仁德”的治国思想中,廉政既是礼治的要求,也是仁政的基础[3],并试图扩大廉政思想的影响力,逐渐被社会所接受和内化,举国上下形成一种以廉为荣的情感倾向、以贪为耻的认知态度、以廉为政的评价标准,人们内心框架中就会形成对廉政的主观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构成了廉政体制、廉政举措的精神载体和动力源泉。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主张廉洁政治集中体现了对政治秩序的诉求,实质上是为其治国理政提供道统支持,“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等级秩序,为王权统治提供了合法的意识形态”[4],“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进而实现安居乐业、天下太平的理想治国愿望。

二、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廉政为民:以民为本、仁民惠民

廉政的实质就是公共权力着力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并积极对假公济私、贪赃枉法等公共权力异化加以约束、制裁。正如孔子所说“治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孔子家语·辨政》)。为政者要具有不违民意、不贪财物的坚定操守,把民众是否富庶安居乐业作为衡量廉政与否的重要指标。

在君臣民关系中,孔孟荀都主张忠君尊王,并认为君贵臣贱、君尊臣卑是不可变更的永恒真理。但孔孟荀都认为“民为邦本”,视民为勤政廉政的基础,君主地位的合法性需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民无信则国不立”。儒家不仅认为臣民应效忠君主,遵守秩序,还认为君主并不是可以无法无天,而是要受到道德和伦理的制约,这就是“王道”意义上的民本思想。“儒家强调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君主不可推行反人民的暴政,否则动摇这个根本,就会变成独夫民贼,被人民所推翻。”[5]君主理应肩负责任,为百姓谋福利。统治者应该意识到民众的支持对政治稳定的决定作用,并且把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多做爱民惠民富民等体恤百姓之事。“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颜渊》),分别体现了孔子仁民利民的以民为本思想。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孟子·尽心》),强调君主要汇聚民意、笼络民心。荀子更加注重民众的力量、民众的道义支持,曾曰:“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也就是说老百姓尊君就是为了使君名副其实地为民服务。荀子还明确提出:“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

儒家“民为邦本、廉政爱民”思想不仅是廉政勤政的应有之义,还为传统廉政文化确立了根深蒂固的廉政为民观念。从某种程度上说,儒家先哲提倡的爱民惠民与廉政为民是一致的,所以“以民为本、仁民惠民”理应是廉政思想的核心内容。

(二)以礼保廉:克己复礼、以义制利

在春秋末期,儒家学派反观礼治由兴盛走向衰败、由衰败走向崩溃所导致的社会动乱,痛定思痛,深刻反思礼的价值,宣扬礼治的功能。儒家拥护周礼,“其特征是将祭神(祖先)为核心的原始礼仪,加以改造制作,予以系统化、扩展化,成为一整套宗法制的习惯统治法规”[6],最后发展为“礼政”的制度规范,成为保证清廉为政的政治制度。

廉政要求为政者清廉从政,儒家以礼节欲、以义制利的思想正含此意。孔子把欲望看成是人与生俱来的,乃人的天然本性,纵欲却是人类痛苦的根源,需要加以节制。孔子还推行了节欲的方案:用礼义来节制人欲,把它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一方面对物欲的节制需节俭,另一方面对性欲需戒淫。孟子认为过度的欲望是不利的,主张寡欲,通过减少物质欲望以达到修身养性的境界。当然,儒家也看到人欲的多样性,并提倡用道义取向来克制私利欲望,即“以义制欲”或“以道制欲”。荀子认为人性恶,反对寡欲的主张,更不主张去欲,而是提倡导欲、养欲、节欲。义利方面荀子认为欲望是人的本性,情欲难免,无法回避,但可用道德礼义节制人的利欲,用礼的标准衡量“可”与“不可”的行为,从而使道义与利欲的冲突得到调适,实现取之有道、社会有序。

对儒家以礼保廉的认识:一是要对人的贪欲进行克制,避免过度的欲求和争夺带来的无序混乱;二是用礼的原则为人欲满足提供合理准则;三是提倡重义轻利的道德取向,给为政者提供精神支柱。

(三)德主刑辅:以德养廉、以法促廉

廉政建设的主要资源包括风俗、习惯、制度、道德、法律等。随着社会的发展、时间的推移,这些公认的准则会发生变化,通常是风俗、习惯的作用会减弱,道德、法律、制度等的作用会增强。儒家廉政思想包括道德、法治、制度等,其中“以德养廉”处于主导地位,“依法促廉”属于次级选择。

仁义礼乐中的道德取向与法律的绝对平等具有矛盾性。孔孟认为仁爱精神是儒家治国思想的最高准则,情义的价值比“法”的公平更重要,所以他们倾向于以德治国、以德养廉。良好的政治秩序与社会道德良知相吻合,二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依为命,因为道义良知天生具有亲和性,使为政者和民众产生共鸣,促使民众自觉遵规守纪,在道义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显然,儒家有政治泛道德化的倾向,但并不排除政治、法律的效用,而是主张德主刑辅、软硬兼施。儒家为了更好地贯彻“德治”主张,最终还是接受和肯定了“法刑”的辅助作用。孔孟首选“德”,次选“刑”,但荀子在坚持孔子“德”和“礼”治国思想的同时,肯定了“法”作为国家政治制度操作工具层面上的价值和必要性,包括对“法”所必需的平等、公正、客观精神的认同。在《荀子·成相》中说“治之经,礼与刑”就体现了他主张隆礼重法、德法并举,强调礼治因具有法治的配合,治国效果更加显著。

儒家提倡的官德是为官者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的道德准则和规范,通过内心框架中仁的精神实质和礼的制度规范,自觉做出符合道义的自律行为,属于软约束。而“法刑”是一股外在制约力量,属于硬约束,儒家把它作为次级选择。

(四)道德教化:礼乐教廉、礼乐从仁

儒家的廉政思想指统治者要遵守礼的外在规范,要符合礼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判断,这必须对社会灌输仁德思想,达到自觉克己的效果。在这个过程中,礼乐往往是紧密相连的,即所谓的礼教亦称礼乐教化;仁则指推己及人的仁爱精神。礼乐要符合仁的原则,仁是礼乐的精神载体。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的治世之道是通过传递仁爱、仁义、仁德、关怀精神,维护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社会秩序。所以先哲们非常重视通过教化把儒家的道义取向、仁爱价值、道德规范灌输给社会成员,使社会个体接受并内化,形成一种稳定的心理取向,进而转化为德政、仁政所需要的人格品质。儒家的教化理念目的在于用仁德感化为政者,使其自觉内化为正义的价值观,遵循礼的制度规范,养成为政以廉的人格追求,做到不徇私情、不谋私利。而且先哲们还找到了道德教化的最佳手段,即礼乐教化,把外在制度性的礼转化为心性情感的仁。这对于推行仁德教化具有重要作用,因为仁德精神渗透在礼乐教化的过程之中。仁的实质是孝悌,礼的实质是调节修饰仁义,乐的实质是喜爱仁义,自然就获得了快乐,产生了和谐,这正是廉政所追求的治国理想。

儒家礼乐道德教化既包括政治层面,也触及社会生活领域;既注重外在礼的制度规范,也重视内在仁德的心理取向。儒家先哲试图通过宣扬儒家创设的德政、仁政、勤政价值理念,使为政者和社会成员的内心形成普遍认同的价值判断,自觉遵守礼法,知耻从善。

三、先秦儒家廉政思想对当代廉政建设的启示价值

所谓廉政建设,一是对为政者的行为进行规制,使其行为准则和行事规范符合道德和法律制度的要求;二是对政治机器的运行进行监督,使其运行规范和作用目标符合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廉政建设既是政治文明的时代呼唤,也是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

(一)廉政为民思想:以人为本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

“民为邦本”思想作为儒家的政治信条,虽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但是所“提倡的惠民、利民、养民、生民、富民和恤民等民生概念和民生思想都体现了对民众的重视,对人的主体性的尊重”[7]。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为邦本”乃当代治国理念“以人为本”的传统文化转化来源,这正是今天国家发展的根基和动力。

历史和事实表明,贪婪虚化的政权定会遭到民众的漠视,失去民众的基础,最终将遭遇民众的奋起反抗,推翻旧的政治体制,建立新的政治机器。民心是决定政治成败的根本因素,统治者要利民爱民。当今廉政建设的效果要以民众的检验为标准,要以获得政治合法性为目标。首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利益至上。力争做到自身清廉、权不谋私,切实增进民众的利益,获得民众的支持。其次,在政治决策过程中注重民众的参与,扩大民主化。要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需要充分引导民众的政治参与,尊重民众的利益表达。这样,政治决策既能获得民众的支持,又便于贯彻执行。再次,促进社会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政府要优化城乡发展战略,缩小贫富差距,注重教育公平,创造就业机会,均衡分配政治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最后,要培养官员的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塑造“执政为民”的当代清廉价值观,抵御“糖衣炮弹”,铲除腐败滋生的道德空间和制度土壤。

儒家把民本看成是安邦的前提,仁爱看成是公仆的表现,并认为“平政爱民”是为政清廉、为民服务的原则,继承儒家平政爱民的治国精髓,剔除其糟粕,对当代廉政建设具有开拓传承价值。

(二)以礼保廉思想:制度机制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先秦儒家认为欲望是人的本性,要受到礼的制约,使社会得到规范。如果对人欲不予以节制,那么人欲就会无限度地放纵,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就有可能不择手段,导致社会混乱无序。“争而乱,乱则穷。”(《礼论》)所以儒家用礼的制度规范来克制人们的欲望,把礼作为权力运行的尺度和界限。

儒家礼制既是治国理政的准则和纲领,又是日常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并强调无论是政治领域之“礼”,还是社会生活领域之“礼”,都要符合“仁”的原则和“义”的要求。可见“以礼保廉”的思想对当代廉政建设具有借鉴价值。一是把“仁义”的道德价值作为“礼”的灵魂和精神。今天我们仍然要重视制度反腐的作用。“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要把制度放在廉政建设的首位,树立制度权威,强化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载体。二是“礼”虽然是各种典章制度的总称,对统治者的权力运行和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但有个致命的漏洞是缺乏监督制度。在今天的廉政建设中,要健全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透明化、监督化,进而规避藏污纳垢、贪赃枉法等腐化现象,实现权力运行朝向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三是“仁义”精神要通过规矩、秩序、制度体现出来。我们要把制度和文化相结合,起到双管齐下的作用。赋予制度价值取向和道德精神,形成制度理念,变得有灵性。同时,把制度灵魂逐步融入到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二者相互影响、相互补充。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先哲把“仁义”精神注入“礼”的制度建设中,不仅回应了“当时人们对廉政文化的渴求,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8]。

(三)德主刑辅思想:德法结合是廉政建设的根本保障

儒家治国思想可概括为“仁政礼治”,仁政是德治的内核,礼治是德治的载体。“道德礼义与律令刑罚都是为了安定社会秩序,儒家既反对‘不教而诛’,也反对‘教而不诛’,从孔子起先秦儒家即未放弃法刑”[9],而今天的德法结合正是对其继承、转化得来的,并赋予了它新的价值。

首先,儒家“仁德”是统治者品德操守的最高准则,对当今为政者的官德培育具有传承价值。在今天,要塑造为政者的德行,营造“以能服人、以德服人”的文化氛围,使为政者自觉用道德准则克制非分之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进而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获得人民的合法性支持。其次,儒家“以德治国”不止于反对苛政,还以“养民富民”的经济政策作为支撑。孟子认为生活物资有保障是善心的基础,反之会放荡无耻、无恶不作。我们要以“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经济均衡发展,既要兼顾边缘地区发展,又要重视公共服务公平,使政权获得人民的认同、信服。最后,要意识到德法结合是廉政建设的根本保障。孔孟虽高举德治旗帜,但不排斥法的功能,荀子更是主张隆礼重法。在道德约束日渐乏力的今天,要强化法治的威力,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法治文化的健全与发展能够遏制官员的侥幸心理,防止腐败现象从点到面的蔓延,避免腐败文化的滋生”[10]。

虽然那时“法刑”与现代法治有所区别,但其“仁德礼法”对今天的廉政建设仍有借鉴价值。因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弘扬德治,营造“不愿腐”的文化氛围;强化法治,形成“不敢腐”的心理威慑;健全制度,完善“不能腐”的机制。

(四)礼乐教廉思想:廉政教育是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

儒家礼乐教化实质就是道德教化,即人们通过学习和接受道德知识而获得道德认识、内化道德标准的过程,同时也是传统道德文化传播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礼乐教化承担着传播治国理念、塑造官员人格、制约腐化行为、促进政治廉明的功能,成为了徒恶迁善、教廉任贤的重要途径,对于当代廉政文化建设具有启迪价值。

儒家教化特点主要包括:一是礼乐精神要符合仁德的标准,实现德政礼治目标;二是重视修身养德、自省自律,实现克己复礼、廉政从善;三是重教任贤,培育治国栋梁,“学而优则仕”。因此,挖掘和吸收儒家教化思想对我国廉政教育具有指导意义。首先,廉政教育内容要有导向性,方式要有创新性,效果要有显著性。在廉政教育过程中,要吸收“礼乐从仁”的教化思想,把两袖清风、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等仁德观念通过制度、民谣、媒体、会议、活动等途径广泛传播,让官民接受内化、达成共识,形成廉政文化,进而影响从政行为。其次,要重教任贤,知人善任。要继承“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荀子·君道》),选拔品学兼优的人才,罢免贪赃枉法等庸人。优化整合家庭、学校、媒体、党政系统等传播廉为政本的治国理念,培育塑造良好的政治人格,教育批评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最后,廉政教育要引导为政者修身养性,廉洁自律。“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体现儒家强调官德对廉政的重要性。今天,我们要宣扬“见贤思齐、必慎其独”等廉政典型,要揭露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不法分子,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引领官员自修自省、廉洁奉公、为民服务。

在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的今天,需要“扬正气、促和谐”,积极推进廉政建设,铲除社会腐败现象。然而,要使廉政建设赋有文化底蕴和时代特色,既要求立足于现实国情,还需要继承和转化传统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挖掘和开拓儒家廉政思想中合理的、有价值的部分,不仅是继承传统廉政思想需要转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代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

[1]薛俊武.论先秦时期儒家的理想政治[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80.

[2]黄钊.弘扬儒家廉政文化,推进和谐社会建设[J].湖北社会科学,2007(8):47.

[3]陈艺彤.儒家德治思想新论[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5):36-38.

[4]张飞,宋芹.论先秦儒家“礼治秩序”及其对当代政治秩序建构的价值[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2):1.

[5]傅永聚,任怀国.儒家政治理论及其现代价值[M].北京:中华书局,2011:459.

[6]李泽厚.中国思想史:上[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14.

[7]诸凤娟.民本思想的发展逻辑及其当代价值[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167.

[8]邵景均,单卫华.图说中国廉政文化[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3:21.

[9]张造君.礼治之道——汉代名教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44.

[10]常百灵.试论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现代转型[J].理论视野,2013(2):55.

猜你喜欢
为政者礼乐教化
儒家“礼乐教化”与新时代设计人才培养
礼乐之道中的传统器物设计规范
中国传统文化中政德建设的特点及现代启示
修之于身:为政者的成功基石
——老子论官德修养
周人传统与西周“礼乐”渊源
从《大武》“乐”看戏剧教化人心之能效
用庄严礼乐慰英灵励军民
南风吹梦,礼乐重光
“大学之道”对当代“为政之道”的启示
文艺育人 教化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