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蚕微粒子病发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2015-02-20 23:31贝建设莫琳李玉杰玉佛刚
蚕桑茶叶通讯 2015年6期
关键词:微粒子蚕沙蚕室

贝建设 莫琳 李玉杰 玉佛刚

(1.广西农业科学院桂中分院; 2. 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545003)

家蚕微粒子病发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贝建设1,2莫琳1,2李玉杰1,2玉佛刚1,2

(1.广西农业科学院桂中分院; 2. 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545003)

家蚕微粒子病是蚕种生产中唯一需要检疫的蚕病对象,对蚕种生产危害极其严重。柳州市处于热带、亚热带的气候环境,且有全年多批养蚕、批次重叠的生产特点,极利于微粒子病广泛流行。柳州市于2008年正式建成投产两家蚕种场,填补了当地无蚕种生产的空白。两家蚕种场建立之初就把防治家蚕微粒子病(“防微”)工作始终放在事关蚕种场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狠抓落实,蚕种质量稳步提升,“防微”效果显著,病毒率控制在行业要求之下。但是2012年生产的秋制春用蚕种检疫出一批病卵率不合格蚕种,2013年生产的秋制春用蚕种毒率也有所上升,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严重损失。面对蚕种生产安全受到的严重威胁,两家蚕种场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相应预防对策,使微粒子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做法如下:

1 认真分析发病原因

接到桑蚕种微粒子病检疫报告通知后,蚕种场立即组织全体技术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和召开生产整改会议。分析了超毒原因:“防微”思想松懈,“防微”意识淡薄,防治技术更新缓慢,对微粒子病危害的严重性、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足;原蚕基地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原蚕户蚕室条件较差,大小蚕混养,消毒机械缺乏;大环境污染加重,批次之间蚕室、蚕具消毒不彻底,蚕沙不及时清理,不良蚕淘汰不坚决等;原蚕基地桑园虫口密度大,引起交叉传染;预知检查和补正检查做得不够系统;制种环节中补种时所用母蛾没有做到分户对应补种,导致母蛾检验与成品卵检验存在结果差异等等。

2 加大技术培训指导力度

充分普及有关家蚕微粒子病防治的科学技术知识,按照“走出去,请进来,送下去”的思路建立专业技术培训体系。积极选送技术干部到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接受微粒子病检验技术培训,把各技术干部充实到生产一线。为加强职工对“防微”工作的思想认识,掌握“防微”技术措施,生产季节产前产后都开展蚕桑技术培训。先后邀请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广西桑蚕产业创新团队等区内外专家到蚕种场调研指导。蚕种场与各县蚕业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联合深入原蚕基地开办原蚕饲养培训班,组织部分原蚕基地原蚕户代表到场部现场参观交流,让他们了解制种生产和微粒子病检疫技术流程,提高“防微”意识。通过建立技术培训体系,使职工和原蚕户充分学习了关于微粒子病传播来源与途径、危害性与风险性、当前微粒子研究进展与防治对策等知识,确保“防微”知识人人知晓,“防微”思想深入人心。

3 加强原蚕基地设施建设

3.1 建立原蚕小蚕共育基地,确保小蚕健康无毒

原蚕小蚕生长对桑叶质量、环境卫生条件和生长环境即温湿度、光照时间要求非常严格。因此要求原蚕小蚕饲养全部实行小蚕共育,为原蚕基地农户提供提健康无毒的商品原蚕。为了生产出优质合格蚕种,柳州市蚕种场筹措资金六十多万元在罗城县四把镇建立了原蚕小蚕共育基地。该共育基地按原蚕饲养技术要求进行设施化配套化省力化建设,占地面积2 600m2,拥有小蚕共育室14间750m2,建设高效共育桑园4.34hm2,各种设施齐全。常驻5名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开展原蚕小蚕共育,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微粒子病原监控、统一催青、统一消毒防病、统一桑园管理、统一饲育技术标准、统一售后跟踪技术指导。

3.2 投资大蚕基地设施建设,确保饲养安全

3.2.1 桑园连片建设

通过项目资金补贴推动连片种植桑园,有利于进行桑园消毒和桑园病虫害防治,避免因其它农作物喷药杀虫而使桑园受到污染。

3.2.2 蚕室布局调整

针对原蚕基地很多蚕室布局不合理,人蚕混居情况多等现象,对农户蚕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了具体的蚕室布局调整改进方案,保证生产区与生活区能严格分开,使之符合原蚕饲养要求。

3.2.3 农村蚕室改造

对于蚕室较简陋,难以满足原蚕饲养要求的农户,通过项目经费提供部分材料补贴,安装对流窗和地窗,内墙做到六面光,使蚕室基本符合原蚕饲养要求。补贴农户硬化蚕室周边地面,建设专用消毒池,有利于消毒防病。

3.2.4 集中蚕沙池建设

蚕沙中存在大量蚕病病原,随意处置会造成饲养环境污染和蚕病病原的扩散。原蚕户以自然村屯为单位,在远离蚕室和桑园的地方,统一建立蚕沙池,集中堆沤蚕沙,防止蚕沙中的病原污染环境。

3.2.5 配置消毒设备

由蚕种场投资配备给每个原蚕基地一定数量的电动消毒机和桑园消毒专用喷雾器,提高消毒质量。

4 狠抓消毒防病关键环节

4.1 实施原种卵面消毒

针对原种在生产、冷藏、运输、催青等过程中卵面有可能被微孢子污染的问题,在原种运回催青时用2%福尔马林液或0.3%有效氯漂白粉液进行卵面消毒一次。

4.2 统一消毒养蚕环境

做好养蚕各个时段的彻底消毒,最大限度降低病原物数量和毒力,净化环境。养蚕前以蚕种场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统一供药,组织原蚕户统一进行蚕室、蚕具及村屯大环境消毒,既保证消毒效果又提高工效。同时对制种场所、工具进行彻底消毒,保证环境干净无毒。养蚕中每天早晚一次用漂白粉液消毒地面,每次养蚕操作应换鞋入室,洗手消毒。加强蚕座消毒,坚决淘汰弱小蚕,避免相互感染。养蚕后及时回山消毒。

4.3 加强桑园消毒

夏伐冬伐时做好桑园清园和封园杀虫工作,蚕种场免费提供农药用于桑树树体和地面进行全面防治,降低虫口密度。饲养原蚕期间,必要时采用残效期短的农药分批治虫。在每个原蚕生产季度前,选择在阴天或傍晚用1%有效氯漂白粉液对树体和桑园地面进行喷消,要求株株喷消到位,地面不留空缺。严禁原蚕户将病死蚕、下烂茧、蚕沙等养蚕废弃物乱倒乱放,严禁用未经腐熟的蚕沙作桑园肥料,严禁把蚕沙沤制的粪水施入桑园,减少微粒子病毒扩散和污染桑园。

4.4 严防丝茧育污染环境

原蚕饲养期间,禁止原蚕基地农户同时饲养原蚕和普通蚕。非原蚕饲养期间,以优惠价格为原蚕基地农户提供无毒蚕种,避免使用未经检疫的蚕种或不合格蚕种,防止微粒子病原人为地带入原蚕基地造成环境污染。

5 开展微粒子病的自我检测

5.1 做好微粒子病补正检查

原种收蚁后,实行卵壳全检制度,及时淘汰带毒蚁蚕,杜绝胚种传染。

5.2 做好微粒子病预知抽检

养蚕前组织技术员对全场场所以及原蚕基地每家每户蚕室和桑园微粒子病情况进行全面抽样检查,弄清其分布情况,为消毒工作提供依据。养蚕期间做好各龄迟眠蚕、病死蚕、弱小蚕微粒子病预知抽检工作。严格做到促进发蛾预检和苗蛾检查,坚决淘汰有毒户。所有检查结果都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控制微粒子病的扩展、蔓延。

6 实行分户制种和跟踪重毒户

严格质量检查,选蛹时对病蛹、肥胖蛹、过小蛹、畸形蛹、黑头蛹、黑尾蛹要严格淘汰。在捉蛾、理对、拆对、投蛾、巡蛾等各环节中如发现病态蛾、肥胖蛾、过小蛾、黑环节蛾、大肚蛾、斑点翅蛾、特短翅蛾、鳞毛脱落蛾进行严格淘汰。执行分户制种制度,收茧、摊茧、削茧、选蛹、配对、拆对、投蛾等各环节要做好标签,各户要严格分开,不得混乱。制种时以每户为一个单独制种批,实行集团母蛾镜检制度,微粒子病严重超标的要严格实行整户蚕蛾、蚕种淘汰。病毒淘汰率以户计算,对生产出无毒或低毒蚕种的原蚕户给予奖励,充分提高其积极性;对重毒户及时跟踪,重点消毒防范,直到无毒才可饲养原蚕。

广西农业科学院院市合作研究项目(桂农科2014H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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