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红明
(郑州师范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所 河南郑州 450044)
作为思想家的刘禹锡论说
时红明
(郑州师范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所 河南郑州 450044)
刘禹锡作为文学家几与唐宋八大家齐名,但却鲜有人知他也是历史上一位著名的哲学家和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家。其著作《刘宾客集》,内有《天论》3篇就是他主要哲学思想的最鲜明体现。论中,刘禹锡不仅肯定了事物的客观性,而且对事物的客观规律性有着自己一定的认识,认为人与天皆是有形的物质并且各有其长,在某些情况下人可胜天,可以有意识地、自觉地去改造自然界。另外在认识论上他还对“天命论”思想根源进行了比较透彻深刻的分析。
刘禹锡;诗豪;思想家;天论;唯物主义自然观
众所周知,刘禹锡(772年-842年)是唐代一位杰出的文学家、诗人和散文家。在群雄逐鹿、风起云涌的中唐文坛,刘禹锡虽无问鼎之心,却有与白居易、韩愈等叱咤风云的一代雄杰相颉颃的扛鼎之力。他以迥异于流俗的“骨干气魄”,在声势煊赫的韩孟、元白两大诗派之外独标一格,赢得了“诗豪”与“国手”的称誉。白居易在《刘白唱和集解》中曾说:“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予不量力,往往犯之。夫合应者声同,交争者力敌,一往一复,欲罢不能。繇是每制一篇,先相视草,视竟则兴作,兴作则文成。一二年来,日寻笔砚,同和赠答,不觉滋多 ”正如李白之“诗仙”、杜甫之“诗圣”、王维之“诗佛”,刘禹锡被誉为中唐之“诗豪”。这个称谓既凝练和代表了刘禹锡的创作特点,也显示了其在文学史上赫赫之地位,于此亦足见当世及后人对其作为一代文学家的高度赞誉。
刘禹锡,字梦得;汉族,祖籍洛阳;生于嘉兴,曾寓居河南荥泽(今荥阳)。他和柳宗元于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同榜登第,是年又登博学宏词科,入朝后任监察御史等职。因参加了以王叔文为首的“永贞革新”,被贬为连州刺史,未至,又斥为朗州司马。后又历任播州、连州、和州等地刺史,一直到唐敬宗宝历二年(公元826年)才受诏回洛阳。刘禹锡回到洛阳后,被任命为东都尚书省主客郎中,后又改作礼部郎中,兼集贤殿学土。唐文宗大和五年(公元831年)10月,他又出任苏州刺史,因有功绩,受赐紫金鱼袋。此后调任汝、同二州刺史。最后迁太子宾客,分司东都,这是他一生最高的官职。刘禹锡一生仕途坎坷,晚年非常怀念家乡,逝后即葬于其4代祖居之地——他曾在书信中自述的“陋室未毁,瘠田可耕”的荥阳老家,也即当年郑桓公受封立国的祭天圣地荥阳檀(坛)山原。卒年71岁。他的著作编为《刘宾客集》,其中《天论》3篇是他的主要哲学著作。
刘禹锡作为文学家众人皆知,其成就在中国文学史上可谓独树一帜,尤以其《陋室铭》而饮誉天下。然而,却鲜有人知,刘禹锡也是历史上一位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家和伟大的哲学家。
刘禹锡的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作为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大师,毛泽东主席生前就十分推崇刘禹锡。这不仅是因为毛泽东欣赏刘禹锡的文学成就,更是基于对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肯定。毛泽东认为刘禹锡的《天论》不仅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的论点,反对天命论,而且还发展了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
《天论》是刘禹锡哲学思想的集中代表,文章主要论述了天的物质性、天与人的关系,以及产生天命论的根源等重大问题。《天论》文章伊始,就把两种对立的哲学观点鲜明地提了出来。他指出:“世之言天者二道焉”,一派是“阴骘之说”,认为“天与人实影响”,天有智慧、灵明,默默地主宰着人们的命运,这是唯心主义的有神论。另一派是“自然之说”,认为“天与人实相异”,天没有意志,茫然无知,不能干预和主宰人事,这是唯物主义的无神论思想。
刘禹锡给“天”以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说:“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认为天是有形物体中的最大的,人是动物中最突出的。天和人都是“物”同属有形体的事物。这是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本前提。
刘禹锡和柳宗元都信奉佛教。但在宇宙论方面,他却勇于批判佛教和魏晋玄学家把“空”或“无”当作世界本体的唯心主义呓语。刘禹锡继承了荀子以来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以自然科学为根据,并补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观。在对自然界的认识方面,刘禹锡认为整个自然界充满了有形的物质实体,天地之内不存在无形的东西。他把佛教的“空”、“无”物质化、具体化,使之更易于人们理解和把握。他说:“所谓无形者,非空乎?空者,形之希微者也。”(《天论·中篇》)他认为宇宙间并没有真正的“空”和“无”,而是充满了物质。“空”也是一种物质形态,是人的肉体感官一时感觉不到的细微的“物”,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刘禹锡认为观察粗大的东西靠视觉,而要察觉细微的东西就得靠理智。物质世界不管多么细微,它总是存在着,而不是“空无”。“空”也是物质形体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不能超越物质形体而独立存在。刘禹锡这些精湛的见解,不仅有力地驳斥了魏晋玄学家们所鼓吹的“以无为本”的唯心主义谬论,而且补充了柳宗元的论点,是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自然观的重大发展。
刘禹锡还说:“今夫人之有头目耳鼻齿毛颐口,百骸之粹美者也,然而其本在乎肾肠心腹。天之有三光悬宇,万象之神明者也,然而其本在乎山川五行。”(《天论·下篇》)这就是说,人之所以有其容貌和感官这样一些精华的部分,其根本还是在于身体;天之所以有日、月、星辰等变化多端的不可捉摸的现象,也是因为它有山河五行之气作为基础。当然,刘禹锡对“天”和“人”的这种解释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并非完全科学,但终究是贯彻唯物主义的一种努力尝试,这是十分清楚而且难能可贵的。
刘禹锡不仅明确地提出了整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是物质的“气”,而且用清浊二气的变化,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说明了万物的生成。特别是,他还描绘了宇宙万物的生长发展过程。他说:“乘气而生,群分汇从;植类曰生,动类曰虫;倮虫之长,为智最大;能执人理,与天交胜。”(《天论·下篇》)这里,刘禹锡把世界万物都看成是从“气”产生。万物又分成若干种类,有植物,而后有动物,人则是动物中最有智慧的,能够掌握规律作用于自然界。这当然不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对世界物质的解释,但这样一个对植物、动物、人类的顺次的描绘在当时也是难能可贵的。同时,他把人解释为“倮虫之长”,这样就和“植类”、“动类”既联系起来,又区别开来,从都是“乘气而生”这方面来看,又是彼此联系的,互相同一的,从“人”作为“倮虫之长”又“为智最大,能执人理”方面看,又和自然界区别开来,对立起来,以至能“与天交胜”,这种思想实际上已经包含着“天人交相胜”的思想。
刘禹锡不仅肯定了事物的客观性,而且对事物的客观规律性有一定的认识。他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提出“理”、“数”、“势”3个重要的哲学范畴。他说,“理”是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规律;“数”是事物存在及其客观必然性;“势”是事物发展出客观趋势。刘禹锡认为,“以理揆(度量)之,万物一贯也。”万事万物“必有数存乎其间焉,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数存而势生”,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都不能“逃乎数而越乎势”。并且“彼势之附于物而生,犹影响也”。这就是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规律对于事物具有必然性,事物规律的必然性,决定了事物的发展趋势,而事物发展的趋势又决定于事物本身的存在和状况。所以“理”、“数”、“势”3者都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则。
刘禹锡虽然对事物的客观规律有一定的认识,但由于时代的局限,尚无力对自然、社会等做出完全符合科学定律的解释。因此,他的“理”、“数”、“势”的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宿命论的倾向。他虽然否定了上帝或天意,但提出的“数”和“势”仍然包含有人类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因素。这是我国古代自然论的朴素唯物主义在理论上无法克服的共同弱点。
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的学说是《天论》的中心思想。他说:“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论·上篇》)这就是说,具有形象的各种事物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在于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机能和作用,其机能和作用超过其它事物。刘禹锡所谓“天与人交相胜”的基本思想是:“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天论·上篇》)就是说“天”和“人”各有其特定的功能。天所能的,人不能,人所能的,天也有不能。天与人各有其超胜的方面,人对自然界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可以利用和改造,比如人可以种植收获,治灾防害等。
刘禹锡认为人类社会(人)和自然界(天)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在于:“天之道在生殖,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论·上篇》)在自然界,各种生物的法则是强弱竞争,在竞争中,“气雄相君,力雄相长。”强者胜,弱者败,在生物界只有强弱竞争,没有是非可说,至于人类社会,有维持社会秩序的礼法制度所规定的“是非”作为行为的准则。当然,他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认识到人的社会本质,而只是抽象地、朴素地觉察到人有社会特性,即所谓“法制”、“是非”之类,和“天”是有区别的。他说:“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天论·上篇》)这就是说,天的职能是“生万物”,人类的职能是“治万物”,即是对万物加以利用和改造。因此说:“天人不相予”、“天恒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恒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天论·上篇》)这就是说,自然界(天)永远执行它的职能生长繁殖万物,但是人类社会的治乱与它没有关系。人类永远执行自己的职能,也干涉不了气候的寒暑。人的职能是什么呢?他说:“阳而藐树,阴而秋敛”,“用天之利,立人之纪”(《天论·上篇》)。也就是说人能利用自然规律,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在生产过程中利用、改造自然界,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除此之外,还有“义制强讦,礼分长幼;右贤尚功,建极闲邪;人之能也。”(《天论·上篇》)这也就是说人们还能建立礼法和社会制度,制定赏罚标准,禁止强暴,崇尚有功。这是人的社会职能,是自然所做不到的。这种职能是人的主动的、有意识的行为。他说:“天非务胜乎人”,而“人诚务胜乎天”,“天无私,故人可务乎胜也。”(《天论·中篇》)这就是说,天不是有意识地胜人,天之所以能胜人,乃是自然特性。人却是有意识地“胜天”,自觉地改造自然界。他的这一思想,不仅否定了儒家孔丘、孟轲、董仲舒、韩愈等人的“天人感应论”,继承和发展了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唯物主义思想,而且初步探索到人对客观物质世界有着既对立又联系的辩证关系,在天和人的关系这个问题上,做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刘禹锡不仅在天与人的关系上有着自己的认识与贡献,还对唯心主义的“天命论”进行了分析与批判。为什么会有“天命论”的出现呢?刘禹锡认为这主要是由其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两方面造成的。他首先分析了天命论产生的社会条件,试图从法制执行的好坏上找原因。他分析了法制执行的3种情况:
第一种是“法大行”。他说:“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天论·上篇》)也即是如果政治上清明,法制执行得好,是非清楚,赏罚公平,宗教迷信思想就缺乏孳生的温床。因此“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福祸完全是由人自己的所作所为决定的,不存在什么“天命”。人们都说:“天何预人邪?我蹈道而巳”,人只要履行正道就行了。第二种情况是“法小弛”。他说:“法小弛则是非驳,赏不必尽善,罚不必尽恶,或贤而尊显,时以不肖参焉,或过而僇辱,时以不辜参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当然而固然,岂理邪?天也。”(《天论·上篇》)这几句的意思是,在法制松弛的时候,是非标准就混乱,有功者不能完全受赏赐,而有些不肖之徒却受到尊重。作恶者不能完全受到惩罚,而有些无罪者却遭到杀戮。“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这样,人们对天的说法也就不一致了,有人就会相信天命。所以,“人道驳,故天命之说亦驳焉”(《天论·上篇》)。第三种情况是“法大弛”。他说:“法大弛,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强,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实尽丧矣。”(《天论·上篇》)意即:法制被破坏,是非被颠倒,能得奖赏的常常是些吹牛拍马的人,正直的人却经常受到处罚。道义不足以制止强暴,刑法不能战胜邪恶,这样,“人之能胜天之实尽丧矣。”人们就说:正道有什么用呢?听天由命吧。于是天命论就会盛行起来。刘禹锡通过3种情况的分析得出结论:“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尔!”(《天论·上篇》)这里刘禹锡直接指出:社会的治乱,不在天而在人。这样注意从社会条件来考察和解释天命论产生的根源,在过去哲学史上是少见的。
当然,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刘禹锡把有神论产生的社会原因仅仅归结为抽象的“是非”观念或“人道”的混乱和丧失,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宗教产生的直接根源是阶级压迫下必然的产物。这就脱离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从主观意识上来寻找有神论产生的社会根源,实际上是唯心主义的观点。但是,他力图从社会现象中去探索有神论产生的原因,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除了社会原因以外,刘禹锡在认识论上对“天命论”的分析也是比较深刻的。他以行舟为例,说明人在小河中划行,因为比较容易掌握航行规律,所以不惧怕风浪、不迷信天。他说:船在小河里航行,快、慢、停、航,全由人来掌握。大风掀不起波涛,旋涡形不起险阻,有时顺利而平安,有时搁浅与倾覆,这也全凭人的掌握。在这种情况下,“舟中之人,未尝有言天者,何哉?理明故也。”(《天论·中篇》)反之,在大江大海里航行,快慢很难预卜,停航很难掌握,狂风可以遮天蔽日,密云能够成灾为祸。在这种情况下,安然的行驶,在乎天;不幸而沉没也在乎天;濒临危险而侥幸避免,大都也是由于天。所以人就不得不乞求于天命,迷信鬼神。“舟中之人未尝有不言天者,何哉?理昧故也。”(《天论·中篇》)这里,刘禹锡用“理明”和“理昧”的不同条件,来说明天命论产生的认识根源。所谓“理”,就是指事物的规律。人们在理明的时候,也就是在认识到客观规律能够支配自然界,预见未来的时候,就不会相信天命。反之,在“理昧”的时候,人们没有或者不能认识客观规律,而被自然所支配,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茫然若失,无能为力,“人不宰,则归乎天也。”因此,天命论就产生了。这种解释,在当时条件下对破除迷信是有重要作用的。
虽然有着以上进步认识,但刘禹锡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并非彻底,他对当时盛行的禅宗唯心主义作了妥协。他认为孔子立中国之教,释迦立西方之教,同样有辅助“天工”、“王化”的作用。他以合乎儒家的教义来肯定禅宗,并大肆吹捧慧能,说他是“同人者形,出人者智”,“能使学者,还其天识,如黑而迷,仰见斗极。”(《刘禹锡集·大唐曹溪六祖大鉴禅师第二碑》)这就是公开宣扬了唯心主义。刘禹锡还说:“予策名二十年,百虑而无一得。然后知世所谓道无非畏途,唯出世间法可尽心耳。”(《刘禹锡集·送僧元嵩南游》)他明知宗教产生于乱世,是“人道昧”的表现,却还要从佛教(出世间法)中去寻求安慰,正说明了庶族地主在和门阀世族在进行斗争中是相当软弱的,他们不但在政治上会妥协,而且在理论上也会向佛教唯心主义妥协。
刘禹锡完成《天论》3篇后,曾经把它送给了柳宗元。柳宗元在收读《天论》之后,又写了《答刘禹锡<天论>书》,认为《天论》乃《天说》的“传疏”,二者在原则上“无异道焉”,实乃一个学派之言论。而刘禹锡则认为自己的《天论》补充和发挥了《天说》的思想,提出了一些与柳宗元不同的看法,两人之间还就此展开了又一场辩论。当然,说来说去,两人之间的辩论还是属于唯物主义内部的争论。
刘禹锡在哲学思想方面有着自己独有的认识,也为中国古代文化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毋庸置疑的是,作为一代“诗豪”的刘禹锡为后人留下最多的还是其文学作品。从少年时代开始,终其一生,他都在不倦地创作。他把一生的主要精力,都贡献给了文学创作事业,在中国文学宝库中留下了一笔灿若珠贝的宝贵遗产。
刘禹锡的诗歌艺术成就很高,他吸取民歌的营养,反映下层民众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他的诗歌亦反映了中唐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歌颂什么,讽刺什么,倾向鲜明,特别是寄托身世和咏怀古迹的诗成就较高。在中唐的诗坛上,他的诗独树一帜,别有风格;取境优美,词藻瑰丽;精炼含蓄,思出常格,历代文人对他的诗歌十分爱好。苏轼早年曾师法他的诗歌,晚年亦“多令人学刘禹锡诗,以为用意深远,有曲折处”(《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十引),对后来的词的形成和诗歌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
刘禹锡是一位积极参加中唐“古文运动”,宣传进步思想的杰出文学家。唐代李翱曾说:“翱昔与韩吏部退之为文章盟主,同时伦辈,惟柳仪曹宗元、刘宾客梦得耳。”(刘禹锡《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韦公集纪》)这段话准确地评价了他在“古文运动”中做出的重大贡献。他一生写了大量散文,大都言无虚发,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特别是他的论说文,富于哲理,寓意深刻,论证博辩,说理透辟。柳宗元曾用“文隽而膏,味无穷而炙愈出”(刘禹锡《犹子蔚适越戒》)来形容他的散文特色,可以说是深中肯綮,一语破的。他的散文的成就虽不及诗歌,但对后世同样有一定的影响。
刘禹锡一生大起大落,仕途坎坷,晚年对家乡非常怀念,去世后就葬在荥阳檀(坛)山原。刘禹锡不仅是唐代当之无愧的伟大诗人,也是唐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他对中国古代哲学的贡献是巨大的,他留给后人的《天论》3篇,闪烁着朴素辩证唯物主义的光辉。他以“极其辩”的理论勇气,以“尽天人之际”的理论深度,从哲学的意义上划清天道观上“自然之说”与“阴骘之说”的根本界限,对从董仲舒到韩愈的一切有神论思想,其中包括玄学和佛学的基本论点进行了理论清理,并提出了许多带有创见性的哲学观点,从而把我国古代唯物论思想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峰,以至于今人再读《天论》,也会每每感叹不已。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他的历史局限性,比如对思维科学认识不足,比如把天人关系绝对化,这样往往也会引人走入以偏概全的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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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IU Yu-xi as a Thinker
SHIHong-ming
(Normal College of Zhengzhou,Zhengzhou 450044,Henan,China)
LIU Yu-xi is a trecentist famouse as Eight GreatMen of Letters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but few people know he is also a famous philosopher in the history aswell as the simplematerialism thinker.One of his book is Collection of Liu’sGuests,in which three articles such as Research on Heaven represent his distinctivemain thought.LIU Yu-xi theory,not only affirmed the objectivity of things,but also have a certain understanding on the objective regularity of things.It believe human and heaven are both materials in shape and each has own advantages.On some occasion,human can win heaven and consciously and subjectively transform nature.Besides,in the aspect of epistemology,he made a profound analysis on the thought of“heaven theory”.
LIU Yu-xi;The poem hao;Thinkers;The theory of Materialist view of nature
B241.7
A
1672-4860(2015)04-0036-05
2015-03-10
时红明(1973-),男,河南周口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