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辉
(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 西藏拉萨 850000)
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的思考
丁玲辉
(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 西藏拉萨 850000)
文章就随社会变迁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进行了探讨。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是藏族人民在特定的历史文化下形成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独特的价值和特征,是藏族人民信仰和民族文化的储存库。研究发现,西藏传统杂技有的在散乱的史籍、岩画与壁画等中时隐时现;有的与藏戏、民族舞蹈、传统体育相互融合,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和特征;有的至今仍在乡间、城市街头存在着,成为民间娱乐活动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变迁,西藏传统杂技艺术面临失传的境地,成为藏族传统文化中最脆弱的部分,认为挖掘整理、研究是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方面,是弘扬民族文化的需要。
西藏;杂技艺术;保护传承
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是以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以口传身授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的一种“活”的文化,不论其历史的悠久、生命力的顽强,还是其多元性、区域性、民族的认同性,都较好地诠释了藏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将不被人知或知而不解的文化类项密码贯穿其中,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民族文化现象,反映了藏民族的精神风貌,审美情趣和娱乐需求。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具有西藏本土文化特点的,藏史文献中记载、寺院壁画中描绘的杂技艺术已很难见到了,其中尚存民间的绳技(恰堪塔旭)、杆技、藏戏与“热巴”中的杂耍、马术等杂技形式和内容,也渐渐面临失传的境地,成为西藏传统文化中最脆弱的部分。[1]因此,如何加强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是目前西藏文化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探讨。
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从原始的竞技到发展为具有一定形式和内涵,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成为藏民族文化艺术最具特色的一部分,它以“真功夫”为特征的人体技巧形式,以本真的人性、人体创造的文化,具有重要的艺术价值。在现代艺术的多元化、
娱乐方式的多样性共享空间中,加强对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重要性的认识,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传承价值取向
1989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上通过的《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中,提出要把民族传统和民俗文化纳入保护的范围,对那些容易受到世界全球化影响的遗产进行保护。[2]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接民族感情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2]已故民族学家宋蜀华先生曾说:“在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抢救、保护民族文化,尤其是人数少的群体的文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3](P83)这对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启示。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中,尤其是随着青藏铁路的开通,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西藏地区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西藏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西藏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虽然现代文明丰富了藏族人民的精神生活,但传统文化在现代文明的进程中发生着渐变,有着丰富民族文化内涵的传统杂技艺术濒临失传的境地。对此,我们要从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认识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这主要体现在价值取向方面。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传承价值取向,一是核心价值,即具有物质、研究、观赏、教育的价值。二是经济的价值,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对其保护与传承、开发能为西藏文化与经济发展服务。学者认为任何艺术存在价值是源,经济价值是流。存在价值越大,潜在的经济价值也越大,其转化为直接的经济效益也就越大。[2]在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十分注重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被视为民族身份和国家象征。[2]所以,西藏传统杂技艺术具有存在价值和经济价值,也是当下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选项之一,在保护中发展传承更能凸显应有的存在价值和经济价值,成为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
(二)政府部门要重视西藏传统杂技的保护与传承
1、加强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挖掘整理研究。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是藏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西藏文化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传统杂技的抢救与保护,保护传统杂技赖以生存的文化资源和文化风貌。一是要对文献中记载、寺院壁画描绘的杂技以及民间仍流行的杂技,大力加强普查、确认、登记、立档和挖掘整理研究工作,并利用现代化影视技术,尽可能客观地录制和保存传统杂技技艺,组织文化部门的艺术工作者和高校教师对传统杂技进行开发研究。二是要运用科学、有效的手段,将已经失传或保存不全的传统杂技技艺,恢复其原有的风貌,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传统杂技生态文化保护区”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传统杂技的整体性和原真性保护与传承。三是充分利用普查成果,组织专家对普查发现的传统杂技重要线索进行研究、遴选,对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大文化、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摸清历史渊源、流布区域、生存状况,并有计划地组织申报,列入保护名录体系。四是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进行传统杂技的整理研究,积极探讨传统杂技保护和开发的新途径,组织专门机构评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对其提出明确的权利、义务。五是对目前尚存日喀则地区萨迦县扯休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强杆”建立“保护区”。使这些地区的民众认识到自己文化的价值,增强保护和传承的信心。
2、开发西藏杂技文化市场。要把传统杂技纳入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有计划地开发西藏的杂技文化市场。制定传统杂技整体发展规划,健全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机制。组织艺术工作者开展对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研究,挖掘整理传统杂技艺术的内容和形式,搬上西藏文艺舞台,成为西藏文化艺术发展和舞台表演的新形式和内容。比如对马术、爬绳、杆技、藏戏中的杂技技艺等具有表演市场前景的项目采取演出性保护,建立演出性
保护传承发展示范基地,进行文化市场的开发。再如桑耶寺、古格遗址壁画中的狮子舞是当时宗教仪式和节日庆典中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人们用舞狮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欢快心情和吉祥的象征,那么从传承价值的意义来说,为使西藏民族艺术更为丰富多彩,可根据壁画中的狮子舞的表演程式,创新编排具有西藏地域特色的“舞狮”表演,一方面成为西藏舞台艺术演出新的内容,丰富西藏文化演出市场。另一方面让观众在感官和精神上得到耳目一新的享受,实现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传承价值。
(三)重视西藏传统杂技艺术在农牧区和社区的作用
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要重视发挥所在农牧区和基层社区的作用。比如日喀则的“恰勘踏旭”、那曲的马术、丁青的热巴、拉萨的藏戏等,主要在乡村流行。乡村是广大藏族群众繁衍生息、生产劳作的最主要场所,而民族文化是以乡村基层社区中的人为主要负载者和传承者。西藏的农牧区和社区是“恰勘踏旭”、马术、热巴、藏戏产生的根脉,并有着先天的“血缘联系”和深厚的感情。只要社区群众对此重视,他们就会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使传统杂技得以传承发展。反之,即使政府有再多的投入,再好的蓝图,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会被曾经创造、享用并传承它们的人们所抛弃。[4]因此,西藏农牧区和社区的人们直接决定着传统杂技艺术的生存与发展,这也是西藏传统杂技艺术能否保护与传承的群众基础。
(一)培养“传习人”是传承机制的重要方面
培养“传习人”是建立科学有效传承机制的重要方面,非物质文化注重技能和知识的承传,它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国或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智慧与情感的载体,是活态的文化财富。[2]其传承应以传承人为核心,以持续传承为重点,推动非遗的传承与发展。[5]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与传承,须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通过传承人的传授培养“传习人”,使后来者习得、接受、掌握而获得杂技艺术的技巧、技能,成为新的传承骨干,今天的“传习人”,有可能成为明天的“传承人”,在传统杂技保护与传承中,加强“传习人”的培养,才有可能使传统杂技“世代相传”,传统杂技只有后继有人,才能使这一宝贵资源发扬光大、绵延不断,才能为西藏民族文化事业开拓健康而美好的前景。
(二)为传承人创造良好条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杂技艺术、手工技艺、表演艺术,还是口头文学、民间知识等,大多由传承人口传心授得以传递、延续和发展。在这些领域里,传承人是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是非遗的重要内容,其艺术的表现形式则与传承人有着极为紧密的关系,因此,保护与传承传统杂技的关键是如何进行自主传承技艺的问题。自主传承是传承工作成功进行的保障,所以在制定传承制度时,要为传承人能自主进行传承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这就需要对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致明确的规定,以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是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方面。[6]
1、出台资助与扶持政策。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切实解决艺人们的实际困难,改善传承人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从事传统杂技艺术传承工作的有利环境。要充分发挥传承人的文化自觉意识,将技艺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新人。做好国家级、省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2、维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传承人的关键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关键是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定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他们利用各种方式传授技艺、取得收益的合法权利,并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予以确认。对传承人的尊重和关爱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在享有荣誉的同时,传统杂技传承人自然也会特别自觉地肩负起他们的社会使命,使传统杂技与现代文化协调发展。
文化是人类在已有基础上不断创造和革新的过程,民族文化需要在保护和继承的基础上,进行
不断的创新变革,才有生命力。[2]创新的目的是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提升传统文化的质量,并使之成为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高一级文明。[2]在当代文化大发展的背景下,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传承创新,要吸收借鉴世界文明成果,才能赋予新的生命力。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的创新,要体现民族文化的内涵与民族特色,吸收新思维、新概念,使之更趋完善。[7]传统文化只有积极创新,才能促使保护对象得以应时而变,推陈出新,生生不息。[8]
(一)西藏传统杂技保护与传承创新要保持原生态特点
原生态保护,就是帮助或引导相关的传承人,自觉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系统,通过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系统的稳定来确保其生命力。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正因为存在于遥远的过去,代表着藏族历史上的一种文化记忆,因此,西藏传统杂技的保护与传承既要强调原生态,原汁原味,又要面对社会的发展进步,勇于创新。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生态特点还表现在它承载着藏民族的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礼俗等民族文化特点,如果离开藏民族传统文化基础,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西藏传统杂技必须以民族文化为依托,才能与现代社会发展相融合,才能为西藏传统杂技的保护与传承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之,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原生态是和藏民族的民俗、节庆、宗教共生的,所以,对西藏传统杂技保护与传承的创新,必须保持其原生态特点。
(二)西藏传统杂技保护与传承创新要与现代文化发展相适应
西藏传统杂技保护与传承的创新不能仅仅停留在保护层面,应当与利用、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虽然传统杂技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变化,或者与现代文化不相适宜,但传统杂技中必定存在与时代相容的、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娱乐形式。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创新必须与现代文化发展相适应,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吻合,为现代文化发展服务。这就需要组织艺人开展展演展示活动,让民众了解具有藏民族文化特色的杂技艺术,唤起广大藏族群众保护包括杂技艺术在内的藏民族优秀文化的意识,激励大众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让大众认识到优秀传统文化濒临消失的现状,促使他们珍惜和热爱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自觉地去继承和弘扬,形成共同保护、世代相传的优势,使全社会自觉形成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杂技的意识,认识到传统杂技艺术的价值,丰富西藏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
(三)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创新要形式多样
第一,要站在新的高度、用新的视野建立起新的民族传统文化话语体系,认识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价值和意义,鲜明地体现民族文化的时代特征。第二,对西藏传统杂技的保护与传承,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除保留藏民族民俗民风、文化根脉外,还应服务于和谐文化建设,制定对传统杂技“非遗”的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重点,并认真付诸实施。第三,借鉴引进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在现代社会,一个民族是否善于吸收、引进先进民族的文化,决定着该民族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速度。[2]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与传承创新,既要保持其传统性,又要引进和借鉴其他民族的文化精华和现代杂技模式,并与民族传统体育相结合,丰富传统杂技的内容,从形式到内容不断创新。第四,西藏传统杂技艺术要与诸如中国西藏网、中国西藏新闻网、藏人文化网等知名网站以及手机藏文软件和手机报等新媒体技术相结合,才能超越族别、超越国界,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熟悉,推动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播。第五,文化艺术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和传承面临的困难,自觉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职责,不断开辟传承和弘扬传统杂技艺术的有效途径,转化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动力,为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五)西藏传统杂技的保护传承创新要与旅游相结合
西藏自治区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为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了良好契机,也是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保护传承创新的有效途经。对此,自治区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学者复活西藏寺院壁画描摹的杂技艺术,成为乡村游、民俗
游、公园游等的表演项目。借助旅游这一重要平台推进传统杂技的开发,必将成为西藏深度旅游的一个选择,杂技艺术展现在旅游中,能使人们在享受旅游环境的同时享受到来自西藏文化遗产的魅力,能有效提高西藏旅游的文化附加值,使杂技这一传统竞技形象增值,也必将对西藏传统杂技的保护传承创新起到积极的作用。
教育几乎与文化体内所有部分都发生直接联系,任何一种文化特质和文化模式如果不借助于教育的传递和深化,都将影响它存在的质量或缩短它存在的历史长度。[9](P31)目前,学校已成为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教育方式。教育的功能体现在传承、传播、交流、融合和发展文化等方面,[10]社会的发展、传统文化的继承离不开教育,西藏传统杂技艺术要传承发展,教育的作用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传统杂技艺术融入学校教育是保护传承的有效方式
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和传承与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学生通过对传统文化认知的学习,才能使他们对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有更多的了解,才能帮助他们在民族情感、国家意识上树立起精神根基。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是精神性、智慧性、技艺性的表现形态,它与我们的精神、情感、思维方式相联系。青少年是传统文化的未来主体,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因此,把相关传统杂技艺术的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培养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爱好,寓教于乐,感受传统杂技艺术的魅力,使他们在紧张的学习过程中感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4]在现代社会,习惯于网络游戏、现代竞技体育的青少年,对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了解不多,一时很难被她们所接受,但如果从局部兴趣为切入点,引导青少年学生从藏戏、“热巴”中的杂技入手,感受杂技艺术的独特魅力,则会产生较好的效果。
(二)培养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传承新人
1、培养传承新人是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传承的重要保证。西藏传统杂技艺术承载着丰富的、独特的民族记忆,是通过艺人的行为传承和发展的。继承靠人,“扬弃”靠人,创新也靠人,培养传统杂技艺术新人是关键。缺乏对传统杂技艺术人传承新人的培养,是制约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传承的主要因素。只有培养懂得杂技艺术的文化新人,才能使其既熟知本民族文化底蕴,又能对传统杂技艺术进行深入的探索,夯实认知、研究和利用的基础。另外,在对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研究中,还应吸引不同民族的专家、学者参与到发掘、整理研究中,为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的保护传承增添力量。
2、加强传承新人的培养,要以政策为引导。加强西藏传统杂技艺术传承新人的培养,要有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支撑,要加强政府对传承人的培养的扶持。西藏传统杂技艺术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由于缺少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经费的不足,造成了杂技艺人的严重流失,因此,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措施与政策,为杂技传承人的培养创造条件,增强服务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更多的藏族后辈们走上传承之路。
(三)重视在高校教育中的作用
目前,在高校大学生中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门人才,引起了许多高校的关注与重视。[4]由于非遗的不少内容学艺难、效益低、后继乏人,传承发展遭遇危机,有不少学者提出学院式传承模式。王铭教授认为:“大学是传承文化精神最重要的殿堂。”培养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具有特定技能的专门人才的任务已落在了高校的身上。西藏大学近几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学校设有民族艺术、藏族历史、民俗文化、师范教育等专业,在培养民族传统技艺传承人才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这些专业担负着系统传播专门知识、造就专门人才,进行文明传承的责任。2009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设立了“藏戏”表演专业,热巴舞、锅庄舞不仅是艺术学院艺术教学的重要内容,而且在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开展,如果说“走进课堂”是西藏大学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起点,那么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西藏大学已从艺术课堂走向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转变,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非遗文化传承之路。学生们在学习这
些传统艺术的过程中,领略到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不仅培养了学生对藏族传统文化的认知,而且还对他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拓宽了杂技艺术的传承创新之路。
综上所述,充满藏民族智慧和丰富的想象力神奇魅力的传统杂技艺术,不仅保留着藏民族的民风民俗,而且是藏族人民信仰和民族文化的储存库。因而,挖掘整理、研究西藏传统杂技艺术这一文化遗产显得尤为重要,把濒临消亡的西藏杂技技艺采集下来、搜集起来,是维护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的需要,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举措。
[1]丁玲辉,阿旺晋美.西藏杂技艺术产生与发展探讨[J].西藏大学学报,2012(3).
[2]何星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民族文化现代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3).
[3]宋蜀华.从民族学视角论抢救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在抢救和保护中的地位[A].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C].中国艺术研究院,2002.
[4]马宁.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和传承保护[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8(1).
[5]王福州.非遗传承保护的新思考[N].光明日报,2013-08-03.
[6]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步入规范里程[N].人民日报,2005-06-12.
[7]传统与创新——冯友兰学术思想研讨会召开[N].光明日报,2000-12-19.
[8]路志峻,李金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体育文化的传承[J].体育文化导刊,2006(12).
[9]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10]王世枚.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教育的自觉[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10(1).
[责任编辑 陈立明]
[校 对 陈鹏辉]
J828
A
1003-8388(2015)04-0035-06
2015-04-28
丁玲辉(1959-),男,四川乐山人,现为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藏民族文化、藏族传统体育。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研究”(项目号:12JJD78000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传承研究与数字化保护”(项目号:13&ZD14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