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理 《法人》见习记者 彭飞
十大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例
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是昆山“8·2”爆炸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015年2月10日上午,昆山“8·2”爆炸事故涉事企业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昆山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吴升宪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一案,在昆山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判决结果将在一审结束后择日宣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安全第一”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有一例例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悲剧作为反面教材,安全生产事故却始终未能杜绝。昆山中荣公司特大爆炸案用鲜活的生命为企业安全生产再次敲响警钟。
2014年8月2日7时35分许,昆山中荣公司(台商独资企业)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特大爆炸。昆山中荣公司创办于1998年,注册资本880万美元。其核心业务是电镀铝合金轮毂,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当爆炸发生时,车间内共有员工264人,其中261人在车间内工作。爆炸发生后,当场确认死亡人数44人,随后在前往医院救治途中和在抢救途中死亡人数24人。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因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这起爆炸事故给这个连续8年位列全国百强县第一位的县级市造成了巨大的伤痛以及心灵震荡。这起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共计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已达3.51亿元。
8月7日,昆山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正式对该企业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吴升宪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直接组织查办,成立了由最高检和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组成的检察专案调查组,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
自1992年以来,昆山开发区在周边乡镇相继建立起十余个工业配套区,形成了庞大的工业区体系。“昆山模式” 以其扩张速度和规划战略引起外界关注。在昆山爆炸事件发生后,一度引起了社会上对“昆山模式已经失败”的解读。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主席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吸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昆山市委书记被免职、市长被撤职,加上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均因年龄原因将退休,昆山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四套班子”在一个多月内“全下”的现象。惩罚归惩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如何给经济高度发达但是与此同时压力高度积聚的“类昆山”城市更多的支持、理解,如何在改革的角度、法治的前提下解除新的发展阶段的各种障碍,保证企业生产的安全性,比惩罚本身更应当引起社会的关注。
由法人杂志、法治周末报社、中国青年报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指出,在企业家犯罪中,事故类犯罪主要发生在生产环节,凸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昆山“8·2”特大爆炸案、2013年发生的青岛石油管道爆炸案等接连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时刻在警醒企业家和监管部门,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对待安全生产应当慎之又慎,这绝不是小题大做。
由于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使得一些企业家存有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认为企业不会出安全事故。2013年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严惩安全事故类犯罪,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样需要严惩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王建功律师总结事故责任说道:“无论我们在惨案发生后将其中的法律问题分析得多么透彻,都不能改写这些悲剧。”对于企业家而言,及时清障安全隐患就是在远离刑罚的红线。杜绝企业违法生产导致的悲剧,也是在为自己回避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