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理 《法人》见习记者 辛颖
收取回扣在信托业几成行规,普遍存在于提案、尽职调查、风险控制、产品设计、甚至打款等多个环节。这些在信托高速发展期间默认的灰色路径,将面临“秋后算账”的风险
2014年4月14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财富管理中心经理陈德萍、北京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周刚、上海财富管理中心经理杨栓军、兰州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吴穷等17人立案侦查。2014年4月30日的消息显示,甘肃信托副董事长邵禹斌因涉嫌受贿,已被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甘肃信托而言,这将是成立3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危机。随着信托行业进入发展拐点,诸多“潜规则”也将随着频发的兑付危机逐渐浮出水面。
2014年3月3日,甘肃信托主持工作的副董事长邵禹斌被带走调查。1975年出生的邵禹斌曾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处长,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龙泰集团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时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部长,甘肃信托副董事长。
10年前,29岁的邵禹斌便升任酒钢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办主任,并于2006年开始担任酒钢旗下上市公司酒钢宏兴的监事一职。
2009年正是中国信托业飞速发展的起点,直到2013年底规模突破10万亿,成为金融行业的第二大分支,在这期间每年都以几乎50%的增长速度向上攀升。
公开信息显示,2009年底,邵禹斌离开酒钢,加盟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甘肃国投”),任甘肃国投总经理助理、投资部部长,甘肃信托副董事长。
邵禹斌从2013年4月起成为甘肃信托的主要负责人。虽然前董事长马江河于2012年底离职,但甘肃信托一直在推进的与光大集团的重组项目将会产生新的董事长,所以由任副董事长的邵禹斌暂时主持工作。
2014年4月14日,也正是邵禹斌主持甘肃信托工作一年之后,他被正式批准逮捕。随后其家属到甘肃信托办公室取走了他的私人物品。
据报道,2014年初,在获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正在查办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经济问题的案件时,明知在责难逃的邵禹斌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2014年3月26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
据邵禹斌的同事回忆,“邵禹斌被带走的时间应该是3月中旬,刚开始是被叫去问话,但后来就没回来。”经济观察报还报道,最初邵禹斌并未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一间宾馆里。
调查结果显示,邵禹斌的违法行为从其负责主持甘肃信托工作之前就已经开始。2011年12月,邵禹斌在担任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利用主管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职务便利,在兰州市城关区甘肃省建设银行后院培训中心招待所1304室,收受兰州恒信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某现金9万元,并为其在“甘肃信托-浦信卓智集合资金项目”中牟取利益。案发后,邵禹斌主动退回全部赃款。
2014年4月,在邵禹斌被批准逮捕的同时,另有甘肃信托7人被拘留。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内部人士当时表示,由于案件庞杂,可能还涉及其他事、其他人,该案还处于侦查阶段,检察人员目前已经奔赴北京、上海、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展开取证调查。
作为行业内体量最小的公司,甘肃信托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不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也较为混乱。此番被查人数较多,因此也有业内人士称其是“窝案”。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人士曾表示,该案的涉案金额创造了城关区检察院建院以来历史之最,“但是因为目前还处于侦查阶段,具体的涉案金额还无法统计,但肯定上千万了”。这意味着按照信托行业平均1.5个点的回扣率计算,涉案项目也高达数十亿元。一旦坐实,这将成为近几年来信托业第一大案。
邵禹斌案发的影响还不止于甘肃信托,由其担任董事的宏良股份的上市计划也受到影响。宏良股份与甘肃信托亦一直关系紧密。宏良股份招股书显示,甘肃信托为宏良股份第二大股东,甘肃国投亦持有宏良股份7.69%的股份。2009年至2012年,甘肃信托共向宏良股份发放11笔信托贷款,总计约3.57亿元。此前,外界的质疑之声已经使得宏良股份的发行暂缓。
事实上,除了上述直接影响外,甘肃信托案件对整个信托行业以及从业人员影响更加深远。
有分析称,收取回扣在信托业几成行规,普遍存在于提案、尽职调查、风险控制、产品设计、甚至打款等多个环节。这些回扣的名称可能有所不同,可能是“财务顾问费”“渠道费”“劳务费”等多种外衣,但大多倚仗手中对产品设立及资金支配的职权变现。相当部分的回扣甚至在合同中直接被划拨。
其操作路径大多是由第三方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收取,经过多年的演变,扮演第三方角色的已从原来的金融机构逐渐降低门槛发展到资产管理公司、顾问公司等各式主体。“财务顾问费”等回扣,很可能涉嫌商业贿赂,如果数额大、情节严重,涉案人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些在信托高速发展期间默认的灰色路径,将面临被“秋后算账”的风险。
无独有偶,甘肃信托出现的问题显现了整个行业存在的风险。因此,有分析指出,甘肃的信托腐败案或成为包括信托业在内的金融行业反腐的先声。
中国经营报曾指出,在信托业提取销售佣金是一个被默认的“潜规则”。信托行业财富中心从业人士的寻租空间很大,通过外部公司侵吞发行费用,借助营销客户名义向公司申请费用中饱私囊等,在一些内部治理混乱的公司中更是屡见不鲜。
在一些比较市场化的公司,销售佣金可以高达百分之二三,这意味着完成1亿元规模的销售任务,销售经理可以获得两三百万元,而业内常看到信托经理或销售经理疯狂地搜集各种发票。由于信托佣金的提取将收取较高个税,因此,在信托业内流行采用费用报销。由于信托企业多为国有企业,所以佣金潜规则有可能被认为是贪污行为。
也有专家分析称,信托行业人士涉嫌贪污腐败,一般情况下多是商业贿赂问题,但也有可能是涉嫌非法信托产品问题。因为一些信托财富经理也可能打着公司的名义,进行非法产品融资销售。
据公开资料显示,此前金融反腐多在证券、基金等领域动作较大。但是在这些行业中,广泛存在利益输送现象,“硕鼠”也较多。而这些都是源于行业内部信息、资源的稀缺及垄断性。从法律层面上讲,这些潜规则都涉嫌商业贿赂。此次反腐浪潮中,涉嫌商业贿赂的“苍蝇”正是打击重点之一。
邵禹斌与相关人员的违法行最终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经审理,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邵禹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邵禹斌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邵禹斌归案后能积极退回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4年12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外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邵禹斌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