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海 鸥
(运城学院 外语系, 山西 运城 044000)
符号学关照下的语码转换翻译
——以《儿子与情人》中译本为例
刘 海 鸥
(运城学院 外语系, 山西 运城 044000)
语码转换是各种语言口语或书面语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一种有标记的语言符号。为了让译语读者获得与源语读者相同的感受,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格外关注源语中的语码转换。备受国内外文学界关注的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在人物对话中大量使用了语码转换。笔者从莫里斯的符号学意义三分法的视角,探讨《儿子与情人》原著中的夫妻对话,看到陈良廷和刘文澜在其汉译本中进行语码转换翻译时,形式和内容同等重要,为了内容而舍弃形式,源语中有标记的语言符号在译语中便失去了标记。但由于英汉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异,源语中的形式常常很难在译语中得到完好再现。
符号学;语码转换翻译;指称意义;言内意义;语用意义
在我国语言学和英语翻译学界,语码转换指说话者(笔者)在和他人交流过程中从一种语码转换到另一语码的现象。语码转换现象广泛存在于各种语言的书面语或口语中。在一部作品中同时出现几种语言或一种语言的多种变体应该是作者有意为之,这些不同的语码在建构作品的文体风格和发挥特定的诗学价值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果源语中的语码转换没有在译文中得到体现,译语读者就无法得到与源语读者相同的感受。小说《儿子与情人》是英国20世纪初伟大作家D·H·劳伦斯(1885-1930)的杰出代表作,被誉为20世纪最具创新精神的长篇小说之一。社会批判和人物的心理探索是劳伦斯小说创作的一个基本特色,在《儿子与情人》人物对话中,他大量使用语码转换来刻画人物形象。自20世纪30年代劳伦斯的作品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学者对小说《儿子与情人》的译介与研究不乏其人,但大部分研究都集中在该小说本身的主题、写作风格及人物性格上,而对译本研究屈指可数。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本文从莫里斯的三种符号学意义出发,分析莫雷尔夫妇谈话中语码转换的汉译,尝试探讨如何将文学作品中语码转换文本的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在译文中得到较全面地再现。我们采用的语料包括取自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的Sons and Lovers 中的瓦特·莫雷尔和他的妻子葛楚德之间的部分对话,[1]6-274以及由陈良廷、刘文澜二人合译《儿子与情人》中的译文。[2]6-268
二十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首次全面提出符号学概念和研究范围。美国逻辑学家、哲学家莫里斯进一步发展了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将符号学划分成三个分支:语义学、语用学和结构学。莫里斯认为,符号由三个部分构成:符号载体、符号所指和符号解释者。这三部分相应地构成了符号的三个意义: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3]50
言内意义指的是符号相互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意义。任何符号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彼此之间有着各式各样复杂的关系,语言符号也不例外。语言符号作为某个语言体系的组成部分,通常会在音系、词汇、语法等层面上体现各种符号间的意义,来达到某种特殊的修辞效果。指称意义是指符号与该符号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意义。所指对象可以是实物(桌子、书本等);可以表示性质(好、坏等);可以表示抽象概念(因果、规律等);还可以表示整个环境等。语用意义指的是符号与使用符号的人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意义。符号使用者会在符号中加进自己的个人感情、态度和意图,使符号具有言外之意,因此语用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语境的变化和使用者的不同而不断变化。
符号学运用于语言学和翻译学研究,已成为当今语言学和翻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符号,翻译是一种语符向另一语符转换的过程,如何将源语中独特的语符准确转换为译语的语符,是译学界一直关注的焦点。从符号学意义的角度看,翻译应尽量同时实现原文的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
《儿子与情人》是一部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小说以主人公保罗的成长过程为线索,集中描写了他和母亲莫雷尔太太、米丽安和克拉拉之间的情感纠葛。小说中的莫雷尔夫妇之间缺乏精神沟通、灵魂共鸣。父亲瓦尔特·莫雷尔是个粗俗、道德观念不强的矿工。母亲葛楚德出身中产阶级,虽家境贫寒,但受过较好的教育,对嫁给一个平凡的矿工耿耿于怀,直到对丈夫完全绝望。于是,她把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孩子身上,由此产生畸形的母爱。长子威廉为伦敦律师文书,但为了挣钱劳累致死。母亲从此对小儿子保罗寄予厚望。小说前半部分着重写了保罗和其母亲之间奥狄甫斯式的感情,后半部分着重写了保罗和两位情人克拉拉和米莉安之间两种不同的爱。前者是情欲爱,后者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保罗在母亲阴影之下,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直到母亲病故后,他才摆脱了束缚,离别故土和情人,真正成人。
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展示了自己极大的语言天赋。在家庭对话中,尤其是莫雷尔夫妇的对话中,作者大量地使用了语码转换。妻子葛楚德坚持使用标准英语,偶尔用方言讽刺、挖苦丈夫,而丈夫一直用方言来对抗妻子,构成这部小说的一大特色。
劳伦斯在他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人物对话中大量地使用了语码转换,这对刻画人物形象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语中的语码转换主要是标准英语和方言、俚语、非正式口语、不合乎语法规则等非标准英语之间的转换。一般而言,出身高贵或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讲标准英语,而出身低微或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人讲非标准英语。我们从莫里斯的三种符号学意义的视角,来看看莫雷尔夫妇对话中的语码转换翻译。
(一)指称意义
指称意义指的是符号与该符号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指称意义构成了文本意义的基础,蕴含着符号传达的主要信息。巴尔胡达罗夫在其《语言与翻译》一书中指出两种语言符号系统的指称意义有三种情况:对等、部分对等和不对等。[4]49例子中的M代表丈夫莫雷尔,G代表妻子葛楚德。
1. 对等
通常情况下,由于人类具有的共性,两种语言的指称意义,尤其是字词层面上的指称意义,可以较完好地翻译出来,语码转换的翻译也不例外。
例1:M: “…‘Bill,’ I says, ‘tha non wants them three nuts, does ter?’…”
译文:“……我说,‘比尔,你不见得要三个椰子吧?’……”
例2:M: I didn’t like ter shake it afore ’is eyes.
译文:我不想当着他的面摇摇椰子好不好。
上面例子中,“nuts”,“afore”和缩写有误的“is”分别译作汉语“椰子”,“在…前面”和“他的”,基本上实现了翻译的对等。
2.部分对等
两种语言的指称意义常常仅在部分意义成分上有重叠,也就是说两种语言在指称意义层面上的翻译只能达到部分对等。
例3:M: ’e says; ‘ta’e which on ’em ter’s a mind.’
译文:他说,‘你看中哪个就拿去吧。’
例4:M: “Oh! Oh! Waitin’ for me, lass?…”
译文:“哎呀呀!宝贝,在等我吧?……”
例3中拼写错误的“ta’e”在英语中不仅指“拿去”,还指“接受”、“采取”、“吃”等,但在此只能译作“拿去”。例4中的口语体“lass”在英语中有“少女”、“小姑娘”、“情妇”、“女佣”等意思,此处是莫雷尔醉酒后称呼其妻子,译作“宝贝”较为符合当时语境。因此,在翻译两种语码的指称意义时,译者一定要思虑再三。通常貌似对等的两种语码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3. 不对等
有时由于语言符号背后独特的文化现象或语言符号本身的特性,两种语言符号在指称意义上难以达到对等。
例5:M: “…I’ve bin ’elpin’ Anthony, an’ what’s think he’s gen me? Nowt b’r a lousy hae’f-crown, an’ that’s ivry penny —”
译文:“……我帮安东尼干活来着, 你知道他给我多少?只不过半克朗臭钱,一个子儿也不多……”
例5中,非正式英语“hae’f-crown”是一个具有英语特色文化的词,指一种英国旧制硬币,相当于现在的12 1/2便士。如果汉译时仅将它英译为“半克朗”,会使没有英语文化背景知识的读者感到生涩而不知所云。译者在“半克朗”后面加了“臭钱”两字,不仅准确地传达了原文的意思,而且将译文口语化,与原文中非正式英语的使用相吻合。
(二)言内意义
言内意义指的是符号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作者运用语言在音系、词汇、语法上的特点来达到某种修辞效果。由于两种语言的巨大差异,言内意义是译者在翻译时最难再现的意义。由于本文采用的语料主要是对话,只分析音系、词汇、句子层面的言内意义。
1. 音系层面的言内意义
语言符号是声音和意义的载体,声音本身并没有意义,但常被作者用来创造某种美学效果,或起到强调作用等。所以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中的声音和意义是无法分割的。
例6: G:“I wouldn’t be such a mardy baby,” said the wife shortly.
译文:他老婆没好声气地说:“我可不是三岁小娃娃。”
例7:M: “Well, I’ve ’ad to shout at ’er once or twice,” he said.
译文:“唉,有时我还得对她吆喝吆喝才行。”他说。
例6中的“a mardy baby”使用了准押韵,元音[i]重复了两次,译文中将其翻译为“小娃娃”,口语化的同时达到与原文类似的听觉效果。例7“once or twice”中词尾辅音[s]重复了两次,对应译文“有时”看似没有再现原文的言内意义,但译者将原文中的“to shout”译作“吆喝吆喝”,或多或少对原文的言内意义进行了补偿。
2. 词汇层面的言内意义
词汇层面的言内意义一般指由双关语、矛盾修饰法、重复等传达的意义。尽管陈良廷和刘文澜夫妇翻译时煞费苦心,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语言,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差异,很难将英语中词汇层面的言内意义在汉语中得到完好的再现。
例8:G: “The next world won’t be half hot enough for you,” she added.
译文:“来世你连一半这么热都享受不到呢。”她又加了一句。
例9:G:“A fine mess!” she said.
译文:一团糟!”她说。
例8是莫雷尔抱怨妻子给他冲澡用得水太冷时,妻子给他的答复。原文中的“half hot”很显然是个双关语,不仅指水的温度,更隐含着妻子对丈夫的关爱程度。而译文中将其直译为“一半这么热”。例9中矛盾修饰法“A fine mess”的使用表达了妻子葛楚德对丈夫的强烈讽刺。为了保留原文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译者牺牲了言内意义,将其译作“一团糟”。
3. 句子层面的言内意义
句子层面的言内意义指从句之间或句子之间的关系。就语言的组织特点而言英语主要是以形制意,汉语则是以意驭形。从语言学角度来看,英、汉两种语言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形合与意合。英语重形合,常用恰当的连接词语或各种连接手段来实现句子内部或句子间的连接,以表示其结构关系。汉语重意合,句子内部或句子之间的连接多依靠语义的贯通,少用连接语,所以句法结构形式短小精悍。译者在翻译时要充分考虑这两种语言的不同特点。
例10:M: “Ay!” he said. “I don’t misdoubt it. But twenty guineas for a bit of a paintin’ as he knocked off in an hour or two!”
译文:“哎!”他说,“我不是不信。可是二十个金币买一小幅画,他只花了一两个钟头就画成了啊!”
例11:G: “Oh, what stories people do tell!” she cried.
译文:“哟,瞧人家编的故事多离奇!”她大声叫着说。
例10中莫雷尔使用了双重否定“don’t misdoubt”,但由于他没受过正规的教育,“don’t misdoubt”在语法上是错误的。译文中“不是不信”译出了原文的双重否定,却难以再现其不合乎语法的特性。助词“do”在例11中的运用起强调动词“tell”的作用,汉语中没有同样的句式结构,译者用“多”修饰“离奇”作为对原文中言内意义的补偿。
(三)语用意义
语用意义指的是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现代语言学中,语用学是一门研究特定语境中语言意义的学科,尤其关注语言的理解是如何受制于语言行为所处的社会语境。因此,语用意义包含语义,语境和语言使用者的意图三要素。语义相同的句子由于所处的语境不同可以产生不同的语用意义。
1. 文体意义
刘重德在其著作《文学翻译十讲》中指出研究作家的写作风格,就要研究他的语言特点,他的行文方式,包括措辞,句式,修辞手法和段落布局等。[5]41-43不同文体风格所体现的意义称为语言的文体意义。
例12:M:“What, are thee there!” he said boisterously. “Sluthe off an’ let me wesh mysen.”
译文:“怎么,你在这儿!”他哇啦哇啦地说,“走开!让我洗洗。”
G:“You may wait till I’ve finished,” said his wife.
译文:“等我洗完你再洗吧,”他老婆说。
M:“Oh, mun I? An’ what if I shonna?”
译文:“哦,要我等?我要是不想等呢?”
This good-humored threat amused Mrs. Morel.
G:“Then you can go and wash yourself in the soft-water tub.”
译文:“那你就在放软水的水槽里洗吧。”
M:“Ha! I can’ an’ a’, tha mucky little ’ussy.”
译文:“嘿!我去洗,你这讨厌的小贱人。”
除了方言、口语和不合乎语法的句子,莫雷尔在与妻子的对话中还大量使用感叹词,如例12中的“What”、“Oh”和“Ha”。译者成功再现了原文中的文体意义,将这三个感叹词译作“怎么”、“哦”和“嘿”,与妻子葛楚德的两句完整而规范的答复形成鲜明的对照。
2. 语境意义
语境是语用学中最重要的术语,包括语言语境和非语言语境(如语言的文化背景)。语言符号的含义取决于它所处的语境。事实上,语言符号脱离上下文就毫无意义,语码转换的意义也离不开它所处的语境。
例13:M:“No, perhaps he doesn’t,” said Morel; “But it’s all come out of me, whether or not. An’ iv’ry day alike my singlet’s wringin’ wet.’ Aven’t you got a drink, Missis, for a man when he comes home barkled up from the pit?”
译文:“对,也许他不想摸,”莫雷尔说,“可是不管怎么说,汗确实从我身上出来了。我的汗衫每天都拧得出水来。太太,你有没有给一个从井下回家的男人准备一杯酒?”
莫雷尔此处一反常态,用尽管不合乎语法的标准英语“Missis”来称呼他的妻子,这是整篇小说中对其妻子的唯一一次正式称谓。当时的情形是,早已对丈夫绝望的妻子与保罗的教父产生了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教父每天拜访葛楚德,并时常留下来喝杯茶或啤酒。葛楚德渐渐喜欢上教父,即使同他聊一整天也乐意。那天莫雷尔回家比往常早了些,正好撞见两人在喝茶。教父一般都是神圣的象征,为了找回男人的尊严,莫雷尔此处尽量用标准英语,“Missis”的使用表达了他对妻子极大的鄙视与讽刺。译文中的“太太”很好的传达了这层含义。
3. 情感意义
语言不仅可以用来交流思想,而且可以用来表达情感。情感意义指的是笔者(说话者)向读者(听者)所传递的态度和感情。情感意义可分为三种基本含义:褒义、中性和贬义。然而,这种分法不能一概而论,有些词在不同的语境或文化中,其褒贬会发生改变,例如“孔雀”在汉语里有时表示褒义有时表示贬义,但在英语中为贬义。
例14:G: “Me!” he exclaimed. “I’m nowt b’r a skinned rabbit. My bones fair juts out on me.”
译文:“我!”他叫道,“我现在成了个瘦皮猴。骨头都矗出来了。”
两种语言符号的指称意义相同,情感意义却可以不同。例14原文中的“a skinned rabbit”形容瘦得皮包骨头的人,汉语中用“瘦的跟猴子一样”、“让你瘦成猴子精”来表达同样的意思。译者充分考虑到了英汉两种文化的差异,将“a skinned rabbit”译为“瘦皮猴”而不是令人费解的“瘦皮兔”。
例15:M: “An’ come again to-morrer!” exclaimed the miner. “An’ is ’er an actress?”
译文:“‘请您多捧场!’”矿工大叫一声,“她是个戏子吧?”
以上这句话是莫雷尔对他大儿子威廉的女友的相片作的评论。相片上是一个傻笑,几乎裸背的金发女郎。莫雷尔不喜欢这个女孩,用“an actress”来形容她的职业。显然,原文中的“an actress”在这儿不能译作汉语中的“演员”,因为“演员”在汉语中是一个中性词。译者将其翻译为带有贬义的“戏子”,表达了莫雷尔对女孩的厌恶,成功地再现了原文的情感意义。
通过以上大量的语料分析发现,文学作品中语码转换的可译性主要取决于语言距离和文化距离两种因素,在语码转换翻译中,应尽可能采用灵活的翻译策略。西方语言学翻译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尤金·奈达曾指出:“翻译即翻译意义。”[6]64符号学视角下,语言的一切要素包括语码都有意义。译者在进行语码转换翻译过程中,应结合语境,将语言形式和内容都考虑在内。在语码转换过程中,不管是否保留多种语码的形式,指称意义的客观性赋予其较高的可译性,[7]尽管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有些指称意义在源语和译语之间无法实现对等或完全对等。语用意义尤其是言内意义与语言形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形式的变动一定会影响这两种意义的传达。因此,译者很难再现完全依赖语言形式的言内意义。当三种意义不能兼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一般而言,文学作品的翻译要牺牲言内意义而保留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也就是牺牲形式保留内容。陈良廷和刘文澜合译《儿子与情人》译本成功传达了原文语码转换的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但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同特点,有些言内意义无法得到很好的传达,译者尽可能地使用了补偿翻译法,最大限度地再现了原文中的形式意义。
[1] Lawrence, D. H. Sons and Lovers[M]. Published by the Penguin Group, 1931.
[2] 劳伦斯. 儿子与情人[M].陈良廷,刘文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83.
[3] Noth, Winfried. Handbook of Semiotics[M].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0.
[4] 巴尔胡达罗夫.语言与翻译[M].蔡毅,虞杰,段京华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
[5] 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
[6] 陈宏薇.汉英翻译基础[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7] 陈婵英.符号学意义视角中的语码转换翻译[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07(4).
【【责任编辑 马重阳】
Code-Switching Trans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emiotics——A Study on the Chinese Version of Sons and Lovers
LIU Hai-ou
(ForeignLanguagesDepartment,YunchengUniversity,YunchengChina044000)
As a marked linguistic sign, code-switching is widespread in spoken or written forms of all languages, thus it should be taken special attention in translation so that the target readers can feel the same with the original readers. Sons and Lovers written by Lawrence D.H., in which code-switching is used a lot in the characters’ dialogues, has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in literary circle throughout the worl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orris’ theory of three meaning, dialogues between the couple in the source language by Lawrence are well explored and we can see from its Chinese version translated by Chen Liangting and Liu Wenlan that form and content are both important while translating code-switching, and marked linguistic signs would lose their marked features when form is sacrificed for content in translation. However, due to the huge differences between English and Chinese in linguistic and cultural aspects, the form in the source language can often hardly keep intact in the target language.
semiotics; code-switching translation; referential meaning; linguistic meaning; pragmatic meaning
2014-11-16
刘海鸥(1979-),女,山西运城人,运城学院外语系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英汉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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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008(2015)01-00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