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国勇+董鸥
用法为主,逐层分析
对一个文言虚词的分析,总是关注意思和用法两个方面。一个虚词,出现在不同的句子中,有时意思相同,或者都无法译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用法一定相同。如“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这三个句子中的“之”字,都不用翻译出来,但用法各不相同,分别为取消句子独立性、宾语前置的标志、定语后置的标志。因此,我们辨别一个虚词的意思和用法,必须以用法为主导,让意思来辅助用法的判断,但又不能完全被意思所左右。
除此之外,还得明白虚词用法的两层含义。第一层指的是词性,譬如代词、连词、介词、助词、副词等;第二层则是指词性下的具体功能,包括代词表示的不同类型、连词表示的不同关系、结构助词表示的不同结构、语气助词表示的不同语气等。因此,要想判断一个虚词在不同句子中的用法是否相同,还必须对这两个层次都进行分析比较。
比如前面提到的三个“之”字,都属结构助词,但表示的结构却各不相同,用法自然也不能算相同。
又比如“之”作代词时,用法也有点复杂。第一层用法,它们同属代词;辨析它的第二层用法,先得区分是人称代词还是指示代词,如果是人称代词,还得区分指代的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来看下面这道题:
下列句中加点的“之”,用法都相同的是哪两项?
A.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 B. 作《师说》以贻之。
C. 君将哀而生之乎? D. 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答案应该是A和D。尽管四个句子中的“之”都是代词,但A和D中的“之”同属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些”“这”;而B和C中的“之”虽同属人称代词,但前者指代第三人称,相当于“他”,后者指代第一人称,相当于“我”,还是有区别的。
再比如“也”的用法也不简单。第一层只有一种用法,即属语气助词。辨析它的第二层用法,先得区分是在句中还是句末:句中的“也”一般只有一种用法,那就是舒缓语气;如果“也”出现在句末,就还得区分表示的究竟是判断、陈述、感叹、祈使还是疑问语气。比如《逍遥游》中有这样一个句子: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这里共出现了三个“也”字,它们同属语气助词,不过,前两个“也”在句中舒缓语气,最后一个则是句末语气助词,表示判断。
对于这样的虚词,我们判断用法时,应该有条不紊,逐层分析。
研究高考,有的放矢
高考考什么、怎么考,也应该是我们关注的内容,这样才能发现规律、明确方向、有的放矢。
文言虚词在高考语文浙江卷中设专题考查,形式趋于稳定。我们就以2014年浙江卷的考题为代表,加以说明。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 随人而问章句 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
B. 乡人有览事多而熟于闻见者 无如寡人之用心者
C. 君于贻孙言旧故之分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
D. 亦以卒后嗣之愿云 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
分析考查形式,不难发现这样两个命题特点:
其一,立足于课内,应用于课外——例句一半来自课内,一半来自课外。
其二,抓住难点,重视比较——采取比较题型,考查易混淆用法。
这为我们指明了学习的方向,能把力气都用在刀刃上。
对高考要求的18个虚词在历年高考卷中的“出镜率”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以下结果:
如果据此抱着赌博的心态预测考什么,孤注一掷,肯定是不可取的。2011年高考,“所”“因”第一次携手登场,而第二年“所”出人意外地再次登台亮相,可见,高考容不得我们去押宝、去冒险。
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从出镜率高低中探讨原因,指导我们的学习。
“以”的介词和连词功能不易区分,同为介词和连词时,也有不少用法容易混淆;“而”“于”虽然只分别考查连词和介词功能,但用法一点都不简单。这些大概就是“以”“而”“于”频频亮相高考的原因吧。
“何”“者”“为”“所”“乎”“与”“若”呢,或者词性单一,或者用法较少,或者用法可辨识度高,也许正是这些原因导致了它们少有机会登台亮相。
从这种分析中,不难发现命题者抓住难点、重视比较的命题思路,为我们引导学习方向,提示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