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游戏业的“暴雪出品,必属精品”,电影业也有“漫威出品,必属精品”的说法。X战警、美国队长、绿巨人、钢铁侠、雷神、蜘蛛侠……毫不夸张地说,近十年来活跃于银幕的超级英雄们,除超人和蝙蝠侠外,几乎都是漫威影业的。而且,漫威还包揽了近几年北美票房的年度冠军。一家出品了如此多经典电影的公司,有什么成功的法宝?
漫威成立于1939年。虽然创作出一系列漫画史上的超级英雄,但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漫画市场”的泡沫破灭,超级英雄漫画销量锐减,漫威面临破产重组。
1998年,完成破产重组的漫威为了筹集资金摆脱危机,开始兜售旗下超级英雄漫画的电影改编权。索尼获得了“蜘蛛侠”,福克斯得到了“X战警”和“神奇四侠”。虽然借此度过了破产危机,但当索尼和福克斯利用超级英雄赚得盆满钵满时,漫威只有眼巴巴看的份。最终,漫威认清事实:要构筑自己的电影帝国,必须将之前授权的漫画角色尽可能收回。2005年,经营情况好转的漫威成立了自己的电影公司,开始亲自打造超级英雄题材的电影。
当时,公司确立了一项基本原则:电影首先取悦铁杆漫画书迷。“你必须首先考虑铁杆粉丝。”漫威电影创意委员会的一位成员说,“如果他们不喜欢,那所有人都不会喜欢。”
以钢铁侠为例,富有的企业家托尼·斯塔克在为美军设计武器时陷入危机,生命垂危,于是他制造了一套动力装甲,在挽救自己生命的同时成为超级英雄钢铁侠。大多数电影编剧认为,这样的情节过于简单,想对这个角色进行改编,再搬上大银幕,但始终未能成功。而漫威坚持按照漫画书迷熟悉的原始版本来拍摄,最终,2008年,电影《钢铁侠》在全球收获约6亿美元的票房,证明了这个原则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