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暴力风险防控分析:以“南京市口腔医院事件”为例

2015-02-13 01:27吴颖雄
医学与法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口腔医院医患医务人员

吴颖雄

医务人员和患者本是利益共同体,他们的共同敌人是疾病。但是,目前暴力袭医事件频发,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严重侵害。2014年2月25日凌晨,南京市口腔医院护士陈某被打,此事件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该事件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甚至有全国政协委员专程从北京赶赴南京看望被打护士并为其诊断。其实,社会公众不仅要关注暴力袭医事件中的受害者,还要探究导致此类事件频发而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来积极应对。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或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救济。

一、医疗纠纷、“医闹”与医疗暴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患方向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1]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主要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存在违法行为。

“医闹”是指因患者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意外事件),为了索取经济赔偿或达到其他目的,患者及其家属所实施的纠缠殴打医务人员、打砸毁损医院设施,以及在医院停放尸体、聚众滞留等扩大事态、施加压力的行为。[2]“医闹”是由医疗纠纷所引起的,但与医疗纠纷存在本质区别:患者及其家属在“医闹”过程中所采取的违法手段侵犯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疗暴力”又称“医院工作场所暴力”,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其工作场所受到辱骂、威胁和攻击,从而造成对其安全、幸福和健康的明确或潜在的挑战。[3]根据暴力形式不同,医疗暴力分为心理暴力和身体暴力;心理暴力包括口头辱骂、威胁和语言性的骚扰,身体暴力则包括打、踢、拍、扎、推、咬等行为。[4]医疗暴力是“医闹”的一种极端形式,对医务人员生命健康与财产权益影响甚大。

二、医疗暴力现状和成因

(一)医疗暴力的现状

1.医疗暴力普遍存在。

目前,医疗暴力不是个案,而是普遍存在于医疗领域。据中国医院协会对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医务人员躯体受到攻击、造成明显损伤事件的次数逐年增加,发生医院的比例从 2008年的47.7%升至2012年的63.7%;医务人员遭到谩骂、威胁较为普遍,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 20.6次,上升到 2012年的 27.3次。[5]而陈立富等的研究也佐证了上述调查结果。陈立富等对2001年~2013年3月互联网新闻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分析结果表明,从时间分布上看,每年均有伤医事件发生,其中2003年最低,仅报道1例,2011年~2012年伤医事件明显增多,高达10余次;从地区分布上看,网络报道的伤医事件分布在18个省市,其中有8个省市发生4次以上,发生6次以上的省市分别是四川、北京和广东,共24次,占总次数的38.09%。[6]

2.医疗暴力有严重化趋势。

中国医院协会对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03~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40起,2012年达到11起,且均造成医务人员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调查结果还表明,2008~2012年,因暴力伤医事件造成财产损失的医院比例由58.0%升至 68.2%,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院比例也由 8.0%升至11.8%。[7]上述数据表明,近年来医疗暴力所造成的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医疗机构财产损失越来越严重。

(二)医疗暴力的成因

1.医疗资源短缺。

“南京市口腔医院事件”的起因是患者家属不满将需要抢救的重症患者安排在患者的病房。该事件表面上是由医疗床位紧张引起的,但深层次原因是医疗资源短缺。“医疗资源”是指提供医疗服务的生产要素的总称,通常包括人员、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医疗床位、医疗设施和装备、知识技能和信息等。[8]其中医疗床位数与执业医师人数也许是在医疗实践中对普通患者影响最直接的两个基本要素。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2005年~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336.75万张增加至515.99万张,增长了53.23%;而2005~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从7184万人增至15298万人,增长了113%。同时,2005~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从409725.9万人次增至627122.6万人次,增长了53.06%;而2005~2011年执业医师人数从 1622684人增至2020154人,只增长了24.49%。[9]上述数据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医疗机构床位数短缺,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医疗实践中就会出现“排队住院”现象,由此,因床位问题导致的“南京市儿童医院事件”必然会发生;二是目前执业医师人数短缺无形中增加了执业医师的工作压力,为医疗暴力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医患沟通不畅。

“医患沟通”是在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等主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的交流,科学指引、诊疗患者的伤病,使医患双方形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达到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10]由于医患沟通涉及医方和患方等主体,所以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需要医方和患方的共同努力。在“南京市口腔医院事件”中,医院在将男性重症病人安排在患者的病房前已经与患者家属进行了沟通,但从整个事件来看,医院与患者家属的沟通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其可能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医院在与患者家属沟通时并未让患者及其家属完全理解重症病人必须安排在患者病房的原因,导致患者家属情绪激动;二是由于患者父母主观上可能漠视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上述两个原因只要出现其一均有可能导致沟通不顺畅,从而产生纠纷。

3.政府危机处置能力欠缺。

就“南京市口腔医院事件”来看,政府对暴力伤医事件的处理显现出危机处置能力不足。 仔细分析政府处理该事件的整个过程,不难发现“南京市口腔医院事件”发生在2014年2月25日,打人者袁某(打人后未潜逃)于3月5日被刑事拘留,其间间隔7天。面对事实非常清楚的暴力袭医事件,为何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如此之慢?虽然其深层次原因——如互联网上流传的“打人者有背景”等——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但就表面上看,相关部门怠于处理暴力伤医者也较易对社会公众产生负面影响,导致社会公众错误认为暴力伤医的后果并不是非常严重,进而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纠纷或挫折就会促使其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如此,近期医疗机构接二连三发生暴力袭医事件亦不足为奇。

4.媒体选择性报道产生负面的舆论影响。

“媒体选择性报道”是指媒体故意报道一些事实同时刻意隐瞒部分事实,或者出于某种考虑,对同一类事件中的部分事件并不进行报道或故意延迟报道。媒体对“南京口腔医院事件”的报道即属于后者。通过百度搜索,在“南京口腔医院事件”发生后,较早报道该事件的媒体是凤凰网。凤凰网于2014年2月26日(即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就以“江苏检察院一官员殴打护士,受伤护士可能下肢瘫痪”为题报道了该事件。而南京本地媒体并没有及时报道该事件,这不禁让人顿生疑问:是南京本地媒体后知后觉还是有其他原因影响了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但是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南京媒体没有及时报道该事件,这种未及时报道的行为极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负面的舆论影响,毕竟大多数媒体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定程度上代表政府的态度。对该事件消极报道无疑会让民众认为政府对暴力伤医事件不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在就医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更易倾向于采取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

三、医疗暴力防控对策

(一)政府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看病难、看病贵”是医疗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引起医患纠纷甚至医疗暴力的重要原因。首先,“看病贵”凸显的是政府投入不足。据2012年有关数据统计显示,美国医疗卫生支出约占本国国民生产总值(GDP)的17.60%,而我国仅为5.10%左右。[11]因此,政府应当增加对医疗领域的投入,逐步提高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政府资金应当投向医疗服务的供应方和需求方。投向医疗服务的供应方可以减少医疗机构因发展资金短缺而将不合理收费转嫁给患者的可能性,投向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可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二者结合可以有效避免医患之间因医疗费用而产生的纠纷。其次,“看病难”反映的是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尤其是不同医疗机构之间高水平医师配置不合理,这也是导致患者集中在大型医院的主要原因。患者的集中必然增加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和患者就医的等待时间,使得医患双方产生焦躁情绪,在此情形下较易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医疗暴力。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改革现有的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将医师从“体制内”推向“体制外”,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医师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自由流动。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患者过度集中的问题,从而降低医疗暴力发生的机率。

(二)加强医患沟通,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

针对同一问题,医生和患者往往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和认知。[12]因此,医患沟通能够有效降低医疗暴力的发生机率,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而有效的医患沟通离不开医方和患方的共同努力,缺少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功亏一篑,“南京口腔医院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首先,医方应当在医患沟通中发挥主导作用,掌握医患沟通的主动权,而不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再与患者沟通。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能的培训,改进沟通方式,增强其“以患者为中心”的沟通意识,要求医务人员不仅要关注患者的“病”,更要关注患者的“人”。其次,患方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应当保持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一方面要求患者修炼内在品格;另一方面要求医方在沟通中应降低患者的心理预期,尽可能让其明白相当一部分疾病诊断困难,治愈率低,同时也要让患者理解医疗资源是公共资源,应当优先提供给最急需的患者。只有医方和患方共同努力,医患间的信任才能得以重建。

(三)增强政府危机处置能力,正确引导社会公众

一般而言,政府就某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其实代表着政府对该类型事件的态度,它对社会公众今后在同一类型事件中如何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医疗暴力发生后,当个体观察到施暴者并未受到惩罚,其极有可能效仿。因此,在医疗暴力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医疗暴力事件及其引起的危机,正确引导社会公众。这就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及时公布医疗暴力事件的事实情况,而不是采用“隐报、瞒报、谎报”等手段误导公众。同时,如果医疗暴力事件涉及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介入案件的处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让社会公众认识到相关部门会依法追究类似事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媒体应有的作用

信息化时代,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任何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件都有可能通过媒体产生“蝴蝶效应”。因此,媒体在报道医疗暴力事件时,应当报道已调查清楚的客观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置于评判者的地位来评判事件的孰是孰非,左右社会公众的价值判断。同时,媒体尤其是医疗暴力发生地的媒体应当发挥本地媒体的资源优势,及时、准确的报道与事件相关的信息,而非对同类型事件选择性报道,误导社会公众,从而对整个社会舆论产生负面影响。在“南京口腔医院事件”发生后,由于南京本地媒体没有及时跟进报道,在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中出现大量关于打人者家庭背景的信息,虽然有些被证实为虚假信息,但纵观整个事件的发展,这种虚假信息影响了社会公众的价值判断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结语

《文正公愿为良医》中有“不为良相,当为良医”一说,由此可见古代医生的社会地位较为崇高。然而,频发的医疗暴力事件表明医疗暴力已然发展成为一种社会问题,是一场“双输”的游戏,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均未得到有效维护。面对如此严峻的医患关系,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构建“双赢”的医患关系。恐怕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医患关系才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的“双赢”局面。

[1]刘兰秋,王晓燕,吴利纳,等.域外医患关系的现状及成因探析[J].中国医院,2011,15(3):76-79.

[2]谢明道,石应康,邓绍平.“医闹”成因与对策[J].中国医院,2012,16(5):17-20.

[3]林汉群,闫俊辉,王箭,等.医院工作场所暴力对医护人员工作压力影响的调查研究[J].重庆医学,2012,41(6):590-592.

[4]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New Research Shows Workplace Violence Threatens Health Service[J].Press Release WHO 2002,14(3):6-9.

[5][7]陈会扬,刘虹.医院场所暴力伤医呈“三升”态势[N].健康报,2013-08-16(001).

[6]陈立富,王兰成.基于网络的伤医事件舆情分析[J].中国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4,23(1):29-33.

[8]赵丹丹.上海市医疗资源及其纵向整合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08,11(6):259-26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EB/OL].(2013-08-28)[2014-04-22]http://www.nhfpc.gov.cn/htmlfiles/zwgkzt/ptjnj/year2012/index2012.html.

[10]王锦帆.关于我国医患沟通内涵与目的的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3):27-29.

[11]代凤玲,陈勤,蔡鹏飞,等.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医患关系研究——基于社会管理者、医护人员、患方三方的认知态度调查[J].医学与法学,2014,6(3):1-9.

[12]郝立丽,刘芳.浅析医患关系的现状及其改善对策[J].医学与法学,2012,4(6):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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