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现象对反劫持人质谈判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2015-02-13 21:05曹淑涛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斯德哥尔摩人质谈判

曹淑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矛盾也在日益凸显,矛盾的激化会促使各种犯罪的发生,劫持人质的犯罪也呈现频发趋势。由于劫持人质案件的突发性、不确定性,以及危害结果的严重性等因素,极易引起案发地民众的长期恐慌和不安全感。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此类案件,形成有效地应对机制。反劫持人质谈判是一种和平解决人质危机的重要手段,目前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保证人质生命安全必须放在首位。从国内外劫持犯罪统计综合情况来看,人质在一个劫持实践中所占的危险是其他人的12倍以上,所以世界各国警方都将反劫持突发事件的成败标准定位于人质生命是否安全上。而通过反劫持人质谈判成功解决人质危机的概率是相当高的。德国达到94.8%,美国达到97.3%,英国达到93.6%,澳大利亚达到88.6%,而在中国也能达到80%以上。①高峰.反劫持谈判实战技巧[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6.7:32.

反劫持人质谈判的成功是由战术运用、武力处置等多种因素以及各种谈判技巧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随着对于劫持人质案件的认识的不断深入,谈判专家逐渐认识到有一种现象可以对反劫持人质谈判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这就是著名的“斯德哥尔摩现象”。“斯德哥尔摩现象”是劫持人质案件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是谈判工作不可忽视的一种现象。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人质数据库显示,大约27%的人质表现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证状。在具体的警务危机谈判过程中,警察谈判人员可根据谈判形势的需要,人质及劫持者的反应来灵活处理斯德哥尔摩效应这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冷静对待其消极效应,主动利用其积极效应。②孙良玉.警务危机谈判中认知的特殊心理现象及应对策略研究[J].前沿,2013(24).

二、“斯德哥尔摩现象”产生的心理学机制

(一)“斯德哥尔摩现象”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人是一个一体化的整体,不能向研究传统的本能那样孤立、不分主次的研究人类需要。人类的基本需要是按优劣出现的或力量的强弱排列成等级的。即所谓的需要层次,其强弱和出现的次序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安全需要属于基础性需要,是对于稳定安全、秩序、受保护、免受惊吓和焦躁折磨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是人类需求系统中的低级需要,它关系着个体的生存,因而也称之为匮乏性需要,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个体自身将会产生危机感,从而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在劫持人质案件中,人质受到威胁,并试图满足自己安全的需要时,就极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

(二)“斯德哥尔摩现象”与社会认知失调理论

认知平衡是一种情境,在这种情境中,被知觉的单元和情感无应激的共同存在着,因此,无论对认知组织的变化还是对情感表现的变化都没有压力,这就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兹·海德提出的认知平衡理论。①周晓红.现代心理学[M].上海:上海出版社,1997,255.但是在一些非正常的情况下,我们的认知与现实也会出现失衡现象。在劫持事件中,人质就比较容易出现社会认知失调现象。人具有一种保持心理平衡的需要,而认知矛盾往往会打破心理上的平衡,使个体产生不愉快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又会促使个体出现一定的行为,以重新恢复心理上的平衡。②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189-193.通常来讲,个体重新达到认知平衡的做法有两种。途径一是重新改变自己的认知,使自己的认知符合客观事实,从而恢复平衡;途径二则是扭曲客观世界,使自己主观扭曲后的客观事实与自己的现有认知相协调,从而达成新的平衡。人质出现“斯德哥尔摩现象”,实质上也是一种自我防卫行为,以免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阿伦森把此种行为称作“不理性的”,因为它妨碍人们学习重要事实或发现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这也正是“斯德哥尔摩现象”的实质。

三、“斯德哥尔摩现象”对反劫持人质谈判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斯德哥尔摩现象”作为人质劫持案件中人质所显现出的一种特殊的心理情结,能够为反劫持人质的谈判工作带来非常重要的影响,具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

(一)“斯德哥尔摩现象”对反劫持人质谈判的负面影响及应对策略

总体来讲,“斯德哥尔摩现象”对于反劫持谈判的负面影响以及应对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质向警方传达不可靠的信息

针对人质的这一负面可能性,警察在行动中应该对人质提供给警方或者谈判人员的信息,要进行收集、分析、判断,然后再加以利用。

2.透漏警方的解救方案和行动部署

针对人质的这一负面可能性,警察在解救过程中,应该对人质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然后选择是否向其透露警方的一些部署。一旦发现人质出现“斯德哥尔摩现象”,则警方的部署或解救方案必须保密。

3.妨碍武力解救人质计划

人质若出现此种情况,就会组织警方的解救行动,甚至可能会向警方做出反击,并介入警方与劫持者的交涉。面对这一可能性,处置的警力以及谈判人员都应该做好充足的准备,防止出现这种意想不到的情况。

4.拒绝提供证据,起诉劫持者

人质被释放后,他们很可能会欺骗或拒绝接受警方调查,拒绝提供被围困的劫持者的相关情况。面对这一可能发生的负面影响,警方在处置过程中就必须仔细的收集证据,事后确保将劫持者绳之以法。

(二)“斯德哥尔摩现象”对反劫持人质谈判的正面影响及应对策略

“斯德哥尔摩现象”是建立在劫持者和人质产生情感认同,情感交流基础之上的,所以“斯德哥尔摩现象”如果能够在绑架过程中发生,理论上可以释放劫持者的对抗情绪,增加谈判人员的谈判空间,增加人质的存活几率。

1.“斯德哥尔摩现象”可以释放劫持者的对抗情绪

在一般的劫持案件中,劫持者的对抗情绪很难得到解压和释放。劫持者在对抗情绪得不到释放时,就极易激动,产生偏激的行为,甚至伤害人质。因此,我们必须想法设法创造有效的渠道来缓解劫持者的情绪,而“斯德哥尔摩现象”的出现,则是一种缓解劫持者对抗情绪的有效渠道。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劫持者与被劫持者之间情感认同的结果。当两者产生情感认同后,他们之间就会进行深入地交流,深入交流是有效释放情绪的最好方法。

2.“斯德哥尔摩现象”可以增加谈判人员的谈判空间

在劫持人质案件中,保证人质的安全是反劫持行动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然而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在解救人质时,不管是谈判还是武力解救都会受到很大的制约。然而在劫持案件过程中出现了“斯德哥尔摩现象”,人质的生命安全就会拥有保障。适度的斯德哥尔摩效应能够缓和劫持者的极端偏激情绪和现场紧张气氛,使谈判人员拥有更大的谈判空间①张满生.斯德哥尔摩现象在人质谈判中的正面作用[J].湖湘论坛,2008(04).。

3.“斯德哥尔摩现象”可以提升被劫持者的存活几率

在劫持谈判中,任何行动的开展都是建立在保护人质生命健康的基础之上的。如何提升被劫持者的生存几率成为谈判人员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而“斯德哥尔摩现象”的产生过程中,劫持者对被劫持者产生了感情上的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劫持者会认为被劫持者是自己生死与共的共同体,产生一定的依赖感。这层关系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被劫持者的存活几率。

四、促使“斯德哥尔摩现象”的产生

处置劫持人质案件行动的重要标准是以人质的安全进行衡量的,无论采取何种行动,前提都必须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人质的安全。材料表明:虽然人质产生的“斯德哥尔摩现象”会对警察的解救行动造成一些麻烦,但是在很大程度上能为警察的解救行动创造更多的机会,避免人质的伤亡。总而言之,人质产生的“斯德哥尔摩现象”对于反劫持人质谈判,甚至整个解救行动产生的影响利大于弊,所以我们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应该促使这种现象的产生,这也是我们研究的重要问题。在劫持事件发生以后,无论是劫持者还是人质心理在不同的过程会发生不同的变化,而这也正是促使“斯德哥尔摩现象”产生的关键。

首先,劫持者在劫持人质以后,会出现以下几个明显的心理过程。

1.亢奋、敏感、宣泄阶段

在这个阶段,劫持者会极为紧张,采用一切手段控制人质,使局面控制在自己手中,表现出一些亢奋的情绪,以人质为筹码与警方展开对峙。这一阶段,由于劫持者行为举止比较紧张、情绪不稳定等因素,不是促使人质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的最佳时机,如采取相应行为,还容易激怒罪犯。

2.清醒、理智,寻求解决阶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劫持者最初的亢奋、敏感、宣泄等现象会慢慢的缓解,变得清醒和理智。劫持者劫持人质一般都会拥有有利于自己的诉求。一旦劫持者有相关诉求,就有通过谈判进行解决的可能。在这个阶段,劫持者情绪变得相对缓和。谈判人员可以把握这个时机介入,与劫持者展开对话,可以通过人质给劫持者传递其所需要的物品,如水、食物以及其他相关物品,这样就可以拉近两者之间的关系。此阶段是促使人质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的最佳时机。谈判人员应该充分利用谈判技巧,促使该现象的产生。

3.身心疲惫、情绪焦躁,最后摊牌阶段

谈判时间的延长,对于谈判人员和劫持者都是极大心理考验。谈判最为主要的目的也在于削弱劫持者的对抗情绪,瓦解劫持者的斗志,最终迫使其停止其犯罪行为。但是谈判行动有成功和失败两种结果。最后阶段劫持者可能会与谈判人员达成协议而终止犯罪,也有可能会摊牌而进行最后的反抗。因此在此阶段促进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有一定的可能性,也有一定的风险性,这需要谈判人员灵活的把握时机,判断情况,做出最佳选择。

其次,人质在不同的阶段,以及根据但最分子所表现出的行为,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反应。

1.否定刺激,恐惧不安阶段

劫持案件发生之初,由于劫持者情绪比较焦躁、紧张,行为容易过激,再加上人质无法与外界进行联系,在这一阶段人质就很容易产生认知失调,会对自己面临的情景产生疑惑,甚至在内心否定自己已成为人质,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例如谩骂、攻击劫持者。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举动,极易引起罪犯的过激行为。在这一阶段,人质对于罪犯持否定的态度,不容易促进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

2.清醒、理智,接受现实阶段

人质的紧张情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缓解,同时,人质的情绪还会受到劫持者情绪以及行为的影响,当劫持者情绪得到缓和后,过激的行为也会减少,因此人质紧张的情绪会得到一定的缓解,趋于理智,并最终接受自己被劫持的事实。在这一阶段,不光是人质,还有劫持者情绪都趋于冷静,此时是拉近两者关系,促使“斯德哥尔摩现象”产生的最佳时机。

3.最后阶段

随着监禁时间越来越长,人质逐渐认为本应该依赖警察成功解救的可能性很小,警察的强行解救行动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对于人质来说,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警察的包围并不能解救自己,警察只要尽快接受犯人的要求,自己就自由了”。也就是说,人质逐渐认为自己与犯人面临同一问题,倾向于认同的思维。此时,人质便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现象”。

当条件具备时,人质便会毫无知觉的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而我们若想在谈判过程中促进“斯德哥尔摩现象”的产生,就必须积极地创造条件。谈判人员在反劫持人质谈判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劫持者和人质的一举一动,分析他们的行为状况,在劫持者的清醒、理智,寻求解决阶段和人质的清醒、理智,接受现实阶段细心的发现时机,充分加强两者之间的联系,使他们进行相互的交流,产生感情上的认同,便有机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

五、结语

处置劫持案件的成功标准在于保证人质的生命安全,任何有利于保证人质安全的措施和手段都要积极的运用到人质解救行动当中去。通过对于相关劫持案件分析表明,人质产生的“斯德哥尔摩现象”能够极大程度的避免劫持者对人质进行伤害。因此可以证明“斯德哥尔摩现象”对于谈判行动,甚至整个解救行动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要冷静对待其消极效应,主动利用其积极效应。同时为了保证解救行动的成功,应该积极的促使人质产生“斯德哥尔摩现象”。

猜你喜欢
斯德哥尔摩人质谈判
俄乌第五轮谈判
解救人质
双人脱困
斯德哥尔摩六点酒店
国家谈判改变了什么?
回溯斯德哥尔摩
斯德哥尔摩应用联锁软件
小人质的幸福那么多
关于通过停战谈判结束朝鲜战争的思考
朝鲜的停战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