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醒,王东庆
(辽宁警察学院 基础部,辽宁 大连 116036)
劫持人质案件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害和危险较大的刑事案件。近年来,在劫持人质案件处置谈判过程中有很多好的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当然也有一些教训促使我们反思。我们更需要通过与劫持者沟通谈判这种较柔和的方式解决此类案件,最大程度减少武力使用,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由于我国劫持人质案件谈判起步较晚,特别是谈判语言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由此可见,训练和提高谈判人员语言沟通能力意义重大。由于国内对于劫持人质案件谈判的理论研究不足,公安工作中急需这方面的理论来指导实践,不断改进语言沟通能力训练方法和谈判技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在处置劫持人质案件过程中,与劫持者的谈判工作对依法快速处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语言沟通能力在解除人质危险中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语言沟通能力是劫持人质案件处置中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为了缓解劫持者对人质的人身和生命的威胁,公安机关往往需要安排具有较强谈判能力的谈判专家开展谈判工作,解除劫持者对人质造成的危险。谈判人员的语言沟通能力对成功化解劫持人质案件的危机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了解劫持人质案件处置中劫持者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减缓劫持者完成犯罪的可能、判别整个事件的走向,为警方对案件的处置方法提供最可靠的依据。
第二,语言沟通能力是劫持者放弃作案的重要因素。在解救人质的谈判过程中,通过语言沟通不但可以了解劫持者谈判交换人质的条件,向劫持者普及法律知识,让其知道此刻终止犯罪的好处以及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而且还可以了解劫持者的需要和心理变化,掌握劫持者犯罪的动机,有利于对劫持者错误行为的教育和纠正。
第三,语言沟通能力可以为解救人质创造最佳解救时机,转移劫持者注意力,为解救人质创造良好的条件。谈判能够麻痹劫持者,使其思想松懈,降低戒备程度,为警方进行精准打击创造有利条件。
随着劫持人质案件增多,在以往处置劫持人质案例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谈判人员语言的表达能力和应对能力,导致谈判的成功率不高,谈判的保护功能、探察功能、缓冲功能和辅助进攻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第一,谈判人员缺乏倾听意识。在劫持人质案件中,通过倾听劫持者的语言可以了解劫持者的需要和诉求,为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供前提和基础。以往的劫持人质案件中,谈判人员往往习惯于先发制人,提出释放人质的要求,告知继续挟持人质的后果,但是谈判效果往往不明显,没有达到促使劫持者释放人质的目的。
第二,谈判人员往往缺乏语言沟通中的心理博弈能力。在劫持人质案件发生时,往往事发突然,很难及时了解劫持者的心理状态。在谈判过程中,劫持者语言表达的声音、速度、内容等方面均透露出心理变化。而在以往处置劫持人质案件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往往不能通过语言沟通观察分析劫持者的心理变化,错失最佳解救人质时机。由于相互对峙时间较长,给人质和周围社会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三,谈判人员缺乏语言沟通中的获得信息能力。通过对话掌握劫持者信息不但有助于警方对谈判前景和整个局面的准确研判,而且对于警方处置方式的及时准备和运用提供重要保证和依据。[1]在谈判过程中,要通过对话获得劫持者的职业、经济状况、婚史、家庭成员、文化背景、技能与爱好等信息,这些信息是与劫持者沟通的基本渠道。在以往的案例中,谈判人员获得信息能力有限,没有很好地掌握获得信息的方法,没有及时获取必要信息,在处置劫持人质案件谈判中处于被动状态。
第四,谈判人员缺乏对劫持者语言动机的逻辑判断能力。劫持人质案件谈判最重要的是通过与劫持者的对话判断劫持者的动机,能否对劫持者的语言动机进行正确判断直接决定了处置成功与否。在劫持人质案件谈判中,要了解劫持者所面临的压力和经历,判明对劫持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哪些因素置之度外、最敌视的人是谁、对压力行为如何反映等。在以往的案例中,由于谈判人员对劫持者的语言动机判断能力不足,缺少这方面的研判能力训练。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和培训单位,开始了这方面的课程设置,但培训课程内容比较陈旧,缺乏专门训练,急需改进和更新劫持谈判语言培训课程内容,进一步提高谈判人员的能力素质。
倾听是劫持人质案件谈判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谈判人员耐心地倾听劫持者宣泄愤懑和情感,待劫持者心理压力小一些之后,问题就会更容易解决。在倾听过程中,必须认真倾听劫持者的语言、情感表达,而且还要对其语言和情感表达做出回应,用简单的语言给予认可,及时、真诚地对劫持者的以往经历表示理解。这样才能同劫持者建立联系,被劫持者接受和信任,谈判才能顺利进行下去。
在劫持案件中与劫持者对话不止有语义,还包括语音、语调和语态的判析。[2]谈判人员对劫持者语义理解的基础上,必须通过仔细观察和倾听劫持者语音、语调和语态,把握劫持者语言状态,体会劫持者情绪起伏变化等来仔细判别,进而快速找出劫持者软肋和破绽。[3]谈判过程中,劫持者的压力很大,谈判人员的压力也非常大。首先,来自谈判人员自身的压力。谈判人员与劫持者对话要随时防止劫持者做出伤害人质的动作,给谈判人员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这就必须训练谈判人员克制焦虑不安的情绪,用平静的语气与劫持者沟通。其次,来自劫持者的压力。劫持者在极度紧张敏感状态下,情绪极其不稳定,比如狂躁、暴怒等。这就必须训练谈判人员具备极好的心理素质,控制情感,耐心沟通。在语调、语态掩盖下,与劫持者进行心理博弈。谁的心理占了上风,谁就可能处在主动的位置。提高这种心理博弈能力,除了心理调整能力训练外,主要训练语音、语调、语态的调整,保证情绪稳定,增强谈判效果。
谈判人员要根据劫持者话语中某些特殊含义判断出事态的趋势。劫持者与谈判人员对话好像很平常,但有时部分话语实际往往有特殊含义。这就要求谈判人员要仔细判别、掌握劫持者对话中的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有的劫持者心理防线到了崩溃边缘,有的劫持者态度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谈判人员要通过对话及时准确地判断劫持者内心的真正想法,同时把握劫持者心理状态,从容应对和把握谈判的整体局面。[4]训练谈判人员准确快速地判断出劫持者对话中内在的重要逻辑信息是谈判人员应该具备的能力。谈判人员要具有一定的语言交流和判断的能力,而劫持者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谈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劫持者习惯使用的语言进行表达交流。因此,必须通过开设各种类型的语言课程对谈判人员进行语言能力训练,不但要求未来的谈判人员能够掌握劫持者使用的语言特点,而且要熟练地运用同样的语言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甚至需要谈判人员掌握相关的语言知识和语义的特殊性。训练谈判人员通过对话判断出劫持者隐藏的信息和心态。在平时训练过程中就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培养和训练。
第一,谈判人员对劫持者方言进行辨别的能力。要听出其所属方言,弄清籍贯,通过对话了解对方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知识文化、教育背景、职业身份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劫持者有顺畅沟通,会使警方在谈判和处置过程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5]
第二,谈判人员通过对话判断劫持者的沟通能力。对沟通能力比较弱的劫持者,要引导其说话,保持情绪稳定,保证人质安全。对沟通能力较强者,先让劫持者发泄内心情绪,不要随意打断和反驳劫持者话语。对有作案经验、内心冷静、情绪控制非常好的劫持者应做好打持久战准备。
第三,谈判人员对劫持者社会心理信息辨析和解读能力。社会心理信息包括日常习惯、情感倾向和信念等,它是自发的、很不稳定的,不是很有系统性。[6]谈判人员在人质谈判中准确把握劫持者社会心理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劫持案件的谈判方向。谈判人员通过仔细分析劫持者话语中的语义、语态等来推断其心态,评估是反社会人格还是正常人格、其行为是一时冲动还是经过蓄谋策划之举。
谈判的核心是谈判人员对劫持者话语动机的逻辑判断能力。当劫持者话语与动机不一致时,需要谈判人员根据劫持者话语的信息或假设去寻找话语最佳关联性的逻辑推理过程,通过语境逻辑假设去处理劫持者话语提供的新信息或新假设,从而判断出劫持者话语含义,判断劫持者意图。
第一,谈判人员通过语言判断劫持者的威胁动机。劫持者最常用的伎俩是以威胁伤害人质来要挟警方满足自己要求,其威胁语义往往贯穿于谈判全过程。根据谈判阶段、案件性质、人质构成等判断劫持者威胁动机。刑事案件类的劫持案目的大多不在于伤害人质,而在于实现自己的某些要求和目的,要求逃离、索要钱财、释放同伙、压抑的感情被认可等,要整理综合各种信息判断出劫持者话语动机。劫持者提出的最后期限一定要理性对待,冷静分析,寻找解救人质的机会。
第二,谈判人员通过语言判断劫持者的安全动机。在外部环境的强大压力下,劫持者最关心的是自身安全问题,处在非常紧张、不冷静的状态。劫持者的要求反复变化时,反映了劫持者焦灼、矛盾、复杂的心理,既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又担心受到严厉的惩处。
第三,谈判人员通过语言判断劫持者的被认同动机。这种案件往往是劫持者出于某种“激愤”而发生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但没有得到解决。这种劫持者话语的动机比较简单,想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满足个人要求,目的是满足所谓的“正当要求”,并不是真正想要伤害人质。
第四,谈判人员通过语言判断劫持者的自毁动机。劫持者心理压力很大,常常导致情绪失控,产生自毁动机。在劫持者有声语言和肢体语言出现反常迹象时,如烦躁不安、语速加快频繁或变得非常冷静等,谈判人员必须有预判能力。
劫持人质案件谈判研究是我国公安实践的需求,法治社会的需求、更是和谐社会的需求。在劫持人质案件的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的语言沟通能力尤为重要。谈判人员通过与劫持者的对话获得信任,使劫持者听从谈判人员的建议,直接促成案件的和平解决。谈判人员通过与劫持者对话来收集信息、保持事态平稳,为警方解救人质赢得时间,为武力进攻提供条件和时机,制止不法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因此,提高谈判人员的语言沟通能力,培养高水平的谈判队伍,是快速处置此类案件的有效途径,为处置劫持人质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