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春
小城镇是介于城乡之间,在农村中发展和建立起来的、具备城市的一些基本功能,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小型社区。[1]它包括县城、县城以下较发达的集镇或乡级行政机关、文化中心所在地,以及在大城市周围郊区建立的卫星城,是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服务中心,是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1]。根据卢元镇教授主编的《社会体育导论》,将农村体育界定为“在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开展的、以农民为主要参加对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小城镇体育仍然隶属于农村体育的范畴。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聚集、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丰富的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提供着人口红利,实现着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1978—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当前,城镇化加速的趋势仍在继续,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65%左右[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因而今后一段时期内,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真正平等参与现代化过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而且这种参与和分享不能仅仅是基于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从而实现的经济成果的分享,更应该是社会文化层面对广大农民工的接纳、包容、共享和同步的提升。
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基于广大农村过剩劳动力与有限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我国很多地方就采取了“就地城镇化”的策略,推行“小城镇,大战略”,从宏观战略层面提出了“严格控制大型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发展思路。在该政策框架指导下,广大的中小城镇被设计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种要素资源向中小城镇流动和配置,这无疑在当时极大地激励了广大中小城镇的经济发展积极性。但是由于当时农村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工业污染物无力集中处理,金融、物流、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水平很低,对市场信号反应迟钝。这些问题导致了在实际发展中的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低效率和低竞争力,使大量乡镇企业经营困难,效益无法保证,农民增收面临困境。没有生产力提升带来的财政收入增加,也制约着体育公共产品提供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富有收入弹性的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消费需求水平十分低下。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当时条件下国家的体育资源的配置重点在城市,而广大小城镇体育公共产品的提供和其他体育消费则处于“被遗忘的角落”。
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东南沿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工业化和城市化生根发芽,较为发达的工业基础和要素环境使得各种生产要素源源不断向东南沿海地区和大城市流动和聚集,掀起了以大城市、城市圈、城市带为主体的城市化建设热潮。相对于大城市,广大中小城镇因不具备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因而吸纳农村劳动力、分享劳动红利的产业空间狭小,在经济层面日益衰退和边缘化。曾经“就地城镇化”战略下“离土不离乡”的广大农民工纷纷流向了大中城市去寻求打工的机会。
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处于双重劣势的中小城镇,没有足够的条件和能力支撑体育的发展。一方面,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另一方面,小城镇居民对体育产品和服务的有效需求也严重不足。经济发展的差距导致了小城镇体育的发展与城市的差距不断拉大。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馆的普查可知,90%比较大的体育场馆均集中在城市,尽管在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的比例超过50%,但不到10%的场馆比例对广大农村地区而言显然是偏低的[4]。
但是,也应该看到,正是在这个阶段,广大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亲眼目睹并参与建设了城市的体育设施和体育场地,切身感受到了城市居民体育健身的氛围,丰富完善的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也令他们充满了期待和向往,并将此视为“成为城里人、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体现。
进入新世纪,我国宏观、微观经济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城市(群)这种摊大饼式的城市化发展使得城市工业用地日益紧张,能源、原材料、环保等生产成本以及各种生活成本不断上涨,农民工“返乡潮”开始加大,“用工荒”日益加剧。随着综合成本的上升,传统制造业在大城市的发展空间变得狭小,城市化依托的工业化动力日益式微乏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开始启动,越来越多的企业陆续寻找新的投资场所。那些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劳动力丰富、成本相对较低的小城镇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生产要素的流动开始调整并转向城镇。随着产业向城镇的陆续转移,广大农民工的回乡脚步也在加快,作为城市和农村中间地带的广大小城镇迎来了产业和人口双重集聚的发展良机。同时,城市现代化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渐辐射扩散到小城镇,使得小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民工对体育产品和体育运动的需求水平随之上升。
不仅如此,新时期强调建设新型城镇化。这里关于“新型”的内涵所强调的不仅仅是经济层面上的机会和公平,而重要的是要注重对广大农村劳动者提供与城市居民无差别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让他们实现真正的“市民化”。小城镇体育资源的配置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小城镇居民及广大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公正,是衡量“人的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正如顾拜旦所言,“体育运动不仅锻炼一个人的体魄,它同心理学的关系与其他生理关系一样,能够影响人的悟性、性格和良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社会道德的改良剂”。
我国城镇化的最终目标是将规模庞大的农村人口不断融入城市社会。虽然市场的力量和机制在社会稀缺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但并不能完全有效地推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化进程,毕竟,经济的融合绝不意味着社会的融合。社会融合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的互相配合、互相适应过程,并且是以构筑良性和谐的社会为目标[5]。因此,在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小城镇发展的推进和质量的提升正深刻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现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也昭示着广大农村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对小城镇体育的关注,就是对中国大众体育的关注,就是对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的关注。
大城市综合成本的上升,加速了产业的跨区域流动和转移。随着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小城镇的转移,城镇产业体系日益完善,城镇就业人口数量不断增多。随着收入水平的日益上升,人们对体育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层次和需求内容也将发生新的变化,体育公共产品需求和其他体育产品及服务的消费需求存在大幅度提升的空间。
当前农民工的构成中,相当高的比例是“农二代”。相对于他们的父辈,他们更加熟悉并向往城市生活,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消费观念更加开放和个性化,对更先进、更时尚的生活方式存在着强烈的渴望和需求。他们在闲暇时光的休闲活动已不同于父辈们打牌、打麻将、看电视等等消遣方式,而更多地是上网、读书看报、参加体育锻炼、关注体育赛事等。因此,丰富多彩的体育产品和体育运动将更加占据并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新时期企业的发展更重视劳动力的质量。当前,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领域,使得现实中的企业更加注重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是企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因素,富士康的“几连跳”为许多不重视员工身心健康、单纯追求利润的企业敲响了警钟。重视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必将在体育产品和服务消费方面给予员工以支持和鼓励,以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并通过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身心健康水平。
随着工业生产的自动化、机械化和电气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劳动方式和劳动强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将有更充足的时间从事娱乐、健身等各种体育运动。若不能同步提供高质量、健康的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黄赌毒”等消极落后的有害文化将有可乘之机,既消耗经济增长的成果,也会给小城镇带来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因此,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居民的体育需求也将越来越高,越来越大。
小城镇经济上的快速发展也将带来体育组织管理和制度上的变革和创新。广大农村地区及欠发达地区与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在体育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上均存在很大差距,一些小城镇虽然依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等获取了零星补偿,与这些地区居住人口的巨大需求相比较,不过是杯水车薪,不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在绝大多数小城镇,体育公共服务发展依然是政府决策模式,普通民众很难参与进来,他们对体育公共服务的信息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也均处于虚位状态。因此,未来在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引导下,未来各级政府将更加重视对这些地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必将从制度、政策、法律和组织层面上对小城镇体育发展加快资源整合、政策倾斜并加强改革和支持的力度。可以说,推进小城镇体育发展是时代所需、人民所需,更是展示和检验社会公正和谐的一面镜子。随着发展小城镇体育的各种条件和时机的日益成熟,加大体育改革力度、探索小城镇体育的可行性发展模式、缩小城乡体育消费差距、真正推进人的城镇化,已成为当前理论和实践探索的重点。
统筹城乡体育发展是我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战略在体育领域中的集中反映,是建设体育强国、消灭城乡体育差距、推进全民健身、发展和谐体育的根本性发展战略。当前,强调城乡体育的协调发展研究,顺应经济发展阶段和现实需求,因势利导,探索小城镇体育发展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课题。
小城镇作为介于城市和农村的“中间发展带”,它既是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又近距离地与周边农村互动呼应。相对于农村,小城镇的产业结构、就业保障、公共产品、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与城市相近;但相对于广大城市而言,小城镇的经济规模、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生活方式、现代化程度以及各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小城镇往往成为农村过剩劳动力无法在大城市就业的次优选择。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对工业化的支持巨大,大量的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口红利。他们辛苦劳作,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像城市居民那样进行身体保健和体育运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增长导向也没有能够为广大农民工提供体育消费的环境和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差距日益体现在身体素质、精神面貌的城乡差别上。随着城市经济增长的工业化路径变得不可持续,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国民经济均衡发展和城乡统筹的重要性,不得不反思广大中小城镇发展体育运动的重要性。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基于对物质条件和人口集聚效应的要求,以小城镇为载体,充分发挥其在交通、设施、信息以及人口方面的优势,通过推动小城镇体育发展来带动农村体育的全面发展,是当前建设新型城镇化、实现“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标志和体现。
新型城镇化的根本目标是让农业更强、农村和农民更富裕。既要完成农民身份的转变,更应该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职业结构、消费行为及价值观念的根本变化;体育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是非常富有弹性的。随着广大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他们对健身设施、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以及相关体育环境建设等方面都将产生新的诉求,需求数量和质量将不断提升。他们对城市居民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的学习模仿效应将不断得到强化,从这个角度看,小城镇体育消费需求前景广阔。
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实现城乡融合单靠经济增长单边推进是无法达成的。它一定是在相当长时期内,广大农民工在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心理文化层面的城市适应度依次推进和提升的过程。经济层面的适应和融合是城镇化的基础,是城镇化过程的初级阶段和水平。我国城镇化发展已开始跨越这个阶段向着中级阶段迈进。在当前崭新的城镇化发展阶段,需要在社会、心理和文化层面上推进城乡融合。社会层面的适应和融合体现了城镇化的广度,而文化心理层面的城乡融合更体现着城镇化的深度。可见,我国农村人口的发展应从小城镇居民的发展开始,我国农村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应从小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开始,我国农村人口的体质增强也应从小城镇居民的体育观念和行为的养成开始。
不同城镇的体育发展模式和建设内容不应千篇一律、“千城一面”,而要结合自身的区位特征、经济状况、资源禀赋、历史积淀、生态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城镇体育发展模式,不应该局限于城市体育的系统和标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有着很多历史悠久的民俗体育项目和活动,如扭秧歌、放风筝、踢毽球、舞龙、舞狮子、独轮车、跳绳、划龙舟、荡秋千等。这些体育运动对场地设施要求不高,又能让进入小城镇的农村劳动者在参与过程中有亲切感,引发他们参与的热情。因此,在新时期发展小城镇体育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区位特征、历史积淀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对当地特色体育活动及项目加以系统地保护、传承、发展和推广。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谋求小城镇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是先导,是纲领。要遵循“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始终高度注重经济、社会、文化层面的同步推进,不能厚此薄彼,唯此,方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很多小城镇政府往往是一届班子一个思路,不同届次的班子无法达成统一的规划和系统的落实。尤其是城镇化过程中体育服务空间的规划问题,既涉及到国家功能的分配,也涉及到事关公共利益的界定,因此,必须保证当地公民能切实参与到体育规划布局中来,群策群力,并保证已经决策的项目能够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得到持续的贯彻和实施。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乡镇当前土地的使用和规划问题只是政府意志的单纯体现,公民个体尚处在缺位状态。对于一些公共事务,包括城镇体育事业,广大农民既缺乏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也缺乏主动参与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意识。在实践中尚没有关注的机会和途径,也就没有热情和积极性参与和配合,更谈不上对当地重大体育项目落实的可持续性的全程关注和监督。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小城镇迎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发展小城镇的舆论环境和需求条件已经日益成熟,但是,也应注意到,一方面体育公共服务投入较为巨大,且呈现出不断复杂化和细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广大小城镇在这方面欠账很多;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使得财权层层向上集中,最基层的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很多关乎民生的农村学校体育、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青少年体育等公共产品上的投入就更是极为有限了。
在当前财政制度很难短期内有大的改革举措出台之前,小城镇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必须改变“等、靠、要”的传统财政路径,本着社会活动社会办的原则,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即“财政投入、企业资助、社会捐助、乡村出地、农民出工”;实现多管齐下,五龙治水。在实现镇政府作为经济承担主体的前提下,鼓励辖区内企业对体育设施和场地建设进行资助,动员城市单位和社会成员定向对体育事业发展进行捐赠,这也是继续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有关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时,进一步发挥基层村委会的职能作用,整合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修建所需的土地空间,并调动广大农民为当地体育场地设施修建工程出工出力。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和推进,小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群体的体育观念不断更新,体育消费需求被不断激活,体育消费潜力不断加大。这为小城镇引入市场机制、走体育产业化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阶层分化的现象日益显著。不同阶层所拥有的资源差异和社会经历差异,直接决定了其价值理念、生活方式、消费偏好、体育认知等必然存在差异性,对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需求的内容、档次也必将是因人而异的。这也为体育消费市场细分和定位提供了前提基础。
因此,除纳入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之外,一些农村准体育公共产品和私人体育产品,如体育健身产品、体育培训等,完全可以参考城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成熟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引导民间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化运营,不断培育和推动当地体育产业的发展,不断延伸出更多更长的产业链条和盈利节点。这既有利于当地居民的脱农就业,同时也会对发展和壮大当地的产业经济体量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只需提供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保障,如完善法规政策、为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政策扶持等便可获得好的效果。
由于农村体育健身与休闲文化内容同样具有强烈的民俗与乡土气息,与当地村落的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发展小城镇体育事业,一方面要注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转型与发展;另一方面要注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城镇体育管理部门应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坚持走文化体育活动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路子;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农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各行政村挖掘传统特色项目,并扶持其成长和壮大。
我国当前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已将小城镇发展推向深入。落实新型城镇化目标,实现人的城镇化,加强小城镇的体育建设和发展是题中应有之义。基于当前城乡体育发展的较大差异以及当前小城镇日益实现产业与人口的双重集聚的现状,农村小城镇体育需求和体育消费潜力巨大。在传统财政约束的投入瓶颈之下,将小城镇体育发展规划纳入公众监督之中,从政府、社会、企业、村委会、农民工等不同层面多管齐下,拓宽投入渠道,引入民间资本推进体育产业化进程、以村落为重点,发展民俗体育等等举措和实践,必将不断推进小城镇体育发展、不断缩小城乡体育差距,使农村及小城镇体育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1] 夏征农.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2] 田雨普,杨小明,刘开运.我国城乡群众体育统筹发展的战略[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9,26(6):665 ~667.
[3] 刘金石,黄城.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研究述评[J].改革与战略,2013(8):99~104.
[4] 李建波,刘玉.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包容性发展理论、实践及基本范式[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3(11):14~19.
[5] 杨敏.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和社区认知的个案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7(4):137~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