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新内涵新任务

2015-02-13 08:31:24桑锦龙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

桑锦龙

(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三地总人口1.08亿,占全国的7.98%;地区生产总值62172亿元,占全国的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61.8亿元,占全国的9.9%;进出口总额6124.8亿美元,占全国的14.7%。京津冀体量很大,但发展的潜力更大。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提出,对于打造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国家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具有重大深远的战略意义。同时,它也对京津冀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实现跨越式、非常规发展的难得机遇。

一、教育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

教育资源丰富是京津冀地区最鲜明的特征之一。以高等教育资源为例,2012年京津冀地区共有普通高校257所,占全国的10.52%;普通高校在校生大约223.3万,占全国的9.34%。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丰富成为京津冀地区最重要的比较优势之一,共有“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10所,占全国的25.6%;有“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31所,占全国的28%。因此,充分利用好这些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必然成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内在要求。

同时,京津冀地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各级各类、各种形式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素来频繁,这也为新时期更好地实现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既包括已经开展的许多重大合作,例如廊坊大学城的建设,为解决首都高校发展空间不足问题已经做了有益的探索;也包括京津冀教育部门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合作沟通机制,例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所创建的“华北五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论坛”;甚至在促进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方面,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已经有了很多共识,例如早在2011年华北五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论坛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就曾达成了共建“教育圈”的协议,确定了“五省互相开放省级重点实验室;启动五省学生访学计划;建立华北五省大学生学科竞赛机制;五省教师、干部互相交流、进修;五省高校将结对合作,携手发展”等合作计划。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快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中央有要求、资源能支撑、工作有基础、发展有潜力,三地应该抢抓机遇而不能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能因循守旧。

二、全面准确把握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新内涵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和系统工程,它既有自己的历史发展轨迹,也有与时俱进的新内涵。推进新时期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就必须全面准确把握新形势赋予它的新内涵。从目前来看,这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首都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新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对北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要坚持和强化首都核心功能,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控制人口无序过快增长,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还进一步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七点要求。这说明,新形势下促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必须与建设和管理好首都的大战略密切结合,必须更加有利于完成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控制首都人口无序过快增长、破解京津冀地区一系列重大改革发展难题(例如“大城市病”、发展存在瓶颈)等重大战略任务。

其二,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3月下旬,中央进一步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京津冀与长三角、珠三角并列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并确立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宏伟目标。这也就说明,新形势下促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既要“解近忧”,又要“谋远虑”。既要解决教育尤其是首都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布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更要把实现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必须有利于京津冀地区推进新“四化”、尤其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与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的“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必须在京津冀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中更好地实现人口、资源、产业、公共服务、环境等的协调发展。

其三,贯彻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教育作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之首,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总部署,明确了我国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政策重点,对推进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鉴于此,新形势下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也不能脱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大背景,必须有利于《决定》确立的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的实现。比如说,如何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高度,即从“区域教育”而不是“省域教育”的角度,创造性地落实“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一系列与公共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改革举措。换句话说,只有更好地研究和设计新形势下促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础、动力和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通过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来实现“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教育活力”的教育改革目标。

其四,密切把握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的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在全球化和区域化趋势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以追求教育卓越或优质化为根本宗旨,在教育发展上采取一种积极的开放主义态度,加强国家之间、区域之间、不同部门之间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把教育开放作为提升文化软实力、教育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当前许多国家(地区)采用的普遍做法。例如,1999年以来,欧洲以“博洛尼亚进程”为载体积极推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整合,在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质量方面成效显著;再例如,在教育国际化的浪潮下,一些世界一流大学通过在境外开办分校不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如美国纽约大学在包括我国上海等地在内的多个国家开设分校;还例如,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慕课(M O O C大规模公开在线课程)正在全球迅速兴起,哈佛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以及我国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都参与其中。尽管这些教育发展趋势大多数属于国际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其发展模式本身不能直接简单复制和嫁接到国内区域间的教育协同发展,但其中的创新思路,以及所采取的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流动与效应最大化的手段,对推进新形势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仍具有借鉴意义。当然,作为我国区域教育合作的先进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在教育合作交流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也是新形势下促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可资借鉴的重要资源。

三、积极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

第一,积极对接中央部署,做好天津市应对首都教育功能疏解及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不同之一在于这个区域需要统筹的地区行政层级很高,包括两个直辖市和一个省,特别是首都北京身在其中。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也与中央的战略判断和主导推动密不可分,此外还有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探索的成功经验。因此规划先行应该成为当前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优先事项。目前,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正在研究实现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举措以及需要中央配套实施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因此天津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研制动态,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相关情况的调研(例如首都教育功能疏解对天津教育发展的影响、以往天津推进区域教育合作的工作经验、现有的合作机制和工作基础、区域交界地区的教育状况调查等),做到把握大局、摸清底数、积极主动地对接需求,做好相关的应对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到北京视察时,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这对各地制定主动积极地融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规划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二,积极对接区域城镇化发展规划,在掌握经济、产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现代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实施。目前京津冀在工作层面已经组成了区域规划联合工作小组,正在共同起草京津冀城镇群区域规划要点,因此应该密切关注这一规划的主要思路和重要部署,将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为便利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时,要更加重视因地制宜和尊重教育规律,更加重视统筹好教育改革与经济社会改革之间的关系,保持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节奏,既不“抢跑”也不“滞后”,努力实现教育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地推进。

第三,对接天津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通过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在解决本地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上提出创新举措。例如,能否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平台上,通过名校办分校、数字教育资源合作、优质课程教材资源开发推广、基础教育教研联动、区域边际中小学融合发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一体化、师资培训合作网络等方式,更加有力地促进天津基础教育的优质发展、公平发展、协调发展。

第四,适应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客观需求,积极推进相关协同发展机制建设。这既包括央地(教育部——京津冀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规划机制的建设,也包括建立健全支撑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区域间的研究机制、宣传动员机制、交流沟通机制和协调决策机制等。在这方面长三角和珠三角都有一些重要的经验值得京津冀借鉴。例如,为了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长三角两省一市早在2003年就签订了《关于加强沪苏浙教育合作的意见》,在交流机制和工作组织方面开展探索;2009年签订了《关于建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协议书》,实现了以民间为主、非常规状态向行政决策层面、制度化状态转变;2010年3月成立了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设立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动发展的重大事项与问题。与此相比,目前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建设的总体水平还不够高,也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亟须各地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推进相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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