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强
(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1.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趋势严重
成都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约为235万,占全市总户籍人口的19.2%,每100个成都人有19个老年人。近日,四川省老龄办向省政府提交了“成都市在未来30年内,人口老龄化发展规模预测”的研究报告。报告称,到2027年底,四川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5%,到2037年底,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口数量占全成都市老年人口总数的60%左右,然而,农村地区的养老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滞后等问题的出现严重阻碍了养老事业的发展,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2.新生代的农民外出务工,给农村社区养老带来了新的问题
如今,四川省农民工呈现出年龄上的特征为:21岁以下占17.9%,21-25岁占27.6%,26-30岁占 20.7%,31-35岁占12.9%,35岁以上占20.99%,平均年龄为28.6岁,最大的65岁,最小的15岁。四川省作为农业输出大省,在新时代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基数庞大,第二,劳动力呈现低龄化趋势,第三,孩子和老人无人照顾,被迫成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农村出现大量的空巢家庭。此外,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呈现出“4-2-1”模式。在这种模式的家庭中,中间一代人不仅要承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而且还要支付维护上一代四位老人的巨大开支,而这可能是导致年轻农民工外出打工谋生的直接原因。随着农村进城务工青年的数量在不断增长,农村随之出现这种以弱养弱的局面,随着外出打工趋势的增加,这种现象将会越来越来严重。
3.农村空巢家庭数量的不断增多
伴随着家庭小型化的演变,以及出现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父母,随之而来的是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地出现。据国家统计局年鉴(2001-2011)从2006年到2011年,纯家庭养老的人数增加了19万人。从目前成都市农村地区的养老条件来看,所能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十分有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急需进一步完善。加之参与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不足,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基础项目和内容严重不足,从事护理服务的工作人员也存在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因此,农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均不能满足农村社区养老的需求。
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民还处于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边缘,虽然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渐扩大,但这种保障的安全性相对较差。为了满足社会改革和小康社会建设中的客观要求,迫切需要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在农村地区建立一种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政府的职能一直是处于空缺的状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的完善在最近几年才有所发展,但依然缺少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农村急需的养老保险险种。
5.农村社区养老意识仍然停留在思维起步阶段
在实际的调研当中,农村社区养老大多只停留在政府下发的文件当中。这其中的原因包括:因为经济水平比较低的原因,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站主导地位,从而导致了在农业社会当中,社会分工的程度比较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深深植根于农民的观念当中,并且世代传承这种家庭的养老方式。在多数农村,通常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在养老方面很少出现互相帮助的意识,社区养老对很多农民来说都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从未听说,更谈不上亲身参与。
6.农民自身收入普遍比较低,加之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足,城乡差异不断加大
耕作土地是大部分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许多老年人由于身体虚弱,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劳动,靠自己的孩子劳作或租赁土地生存。在此背景下,一些农民无法承受养老保险费每年增长,并且老年人没有一定的养老金保障,养老金将无法支付农村社区建设的成本,这就阻碍了农村社区的发展。农村社区养老基础体系建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但由于各省、市政府的财政情况各有不同,存在农村投入偏少的现象。
农村社区养老建设能减轻政府在社保投入方面的财政负担,又能够使农村家庭的养老问题得到来自社会力量的帮助。然而,农村社区养老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还需要我们对农村社区养老建设进行不断探索。所以,改善农村社区养老建设,着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的投入。从历史来看,我国从建设养老保障制度以来,一直着重于城市的建设,这导致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基金存在严重的分配不平衡现象。据2012年成都市社保局统计数据:成都市的农民人口总数约占全成都市总人口数的80%左右,但政府对于这部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支出非常有限,从数据来看,占社会保障总支出的10%左右。没有按人口比例分配资源,出现投入均等化的偏差。然而,城市居民人口数量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0%,这一部分相对较少的人口却享有了社会保障支出的90%。相较而言,这种差异不仅会导致养老建设的城乡差异,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通过对成都市周边的乡村走访了解到,近年来成都市政府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列的改革措施。例如,把一些老旧的校舍通过再利用的方式改建成养老或新建一些具有复合功能的福利院,做到“一屋多用”。在成都12个县、乡建立了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床位3000余张,实现了公办福利机构城乡全覆盖。积极吸收来自社会的力量,对于社会力量的加入,政府在政策方面也有所鼓励,例如: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来说,政府充分考虑到鼓励社会力量的因素,所以在财政补贴方面,政府承诺给予每张床位提供建设性补贴10000元。并且,在用地场所、水电气费、征税等方面,都给予减免的扶持性政策帮助。
2.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政府大力引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并且调动社会力量,使养老服务多样化并促进服务机构的专业化,从而满足个性化养老的需求。在过去的五年的建设中,成都市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扩大建设敬老院、福利院,提高对养老机构水平的标准。超过8亿元的养老金财政,投入到县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的重大项目当中。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38号文件,吸引了不少驻扎在该领域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源,今年新开工的7个在建养老机构,总投资820万元,为需求者提供7200张床位。并且,成都市政府正着力将资源优势和市场的运作相结合,通过养老保障的“公建民营”等一系列项目,为养老机构的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持。
社区养老机构作为连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重要场所维持社会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并且方式多样、灵活,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比如,白天在社区养老机构接受自身需要的养老服务,晚上回家和家人进行沟通和交流。所以养老服务机构的多样化是必要的,一类是公益型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是落实国家政策,但也寻求通过市场机制来发展自己的这类机构;另一类是盈利型的养老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设施和服务,这样可以给老年人更多的养老服务选择。
3.建设具有专业水平的养老服务队伍。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队伍当中,一部分人员是兼职,这些人的工作没有固定的约束机制,也没有相应的考核管理。从专业的技术角度来说,大多数人不具备基本知识,使得社区养老工作显得粗放、不专业。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在郫县多佛社区的养老机构中,有专职的人员10名,义工兼职类的有30人。这些人大多不具备专业知识,很多志愿者只是出于责任和奉献爱心。爱心和责任感是服务老年人的基本素质,但专业的医护知识和技能更是必不可少的。在进行养老服务前,也必须经过职业道德培训和上岗前培训。但志愿者在这方面的准备是不完整的。因此,政府必须制定政策规范增加员工的数量和质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还得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课程的高校教育工作,为养老建设输送大量人才。
4.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养老”的概念。这项工作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从村民们的兴趣点着手,从切身利益出发,让村民们感受到养老保险所带来的实惠。积极宣传农村社区养老金的概念,使农民逐渐接受并参与其中。而目前政府是无法进行重大投资的,社会上由村民共同努力、互相帮助和协作占养老金的很大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本地的基层组织和乡镇企业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只有强调社区养老是关切到村民的自身利益,突出养老保障的目的是为了使村民安度晚年,宣传好养老机构的优点,才能逐步建立长效的机制。
5.建立农村社区养老保险相关立法工作,使社区养老工作有法可依,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机制。例如:《大力促进成都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加速发展成都市老龄产业的意见》和《成都市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颁布都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养老体系的建设。
6.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不断积累成功经验,努力创新。我国农村地区占全国的绝大部分,农村社区存在着显着的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在决定采用什么样的社区养老模式时,不能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经验,一定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水平,明确当地村民的实际需求,结合切身条件,选择养老方式,最终使农民群众得到实际利益,共享社区养老建设带来的利益。
[1]张旭升.农村社区发展中的老人照顾[J].社会福利,2004(5).
[2]杨善华.我国农村的“社区情理”与家庭养老现状[J].探索与争鸣,2003(2):23-25.
[3]杨自慧.顺义区多样化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J].北京民政,2004(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