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视阈下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机制

2015-02-13 00:35吕春杨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专职选民竞选

吕春杨

(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中专部,安徽 淮北 235000 )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自 1953年 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到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之前,我国曾多次对选举法进行修订,使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更加完善。目前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较以前更为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就现行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而言也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代表不履职,存在 “甩手代表”、“挂名代表”、“隐形代表”等。不少基层代表并不了解作为人大代表应尽的义务,不了解本职工作,代表们往往把当选为人大代表当成荣誉而积极争取,当选之后却不履行其职责。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民主政治的起点,代表最广大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在我国民主政治中发挥着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作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的种种不足以及由此带来的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质量。完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助于更深入、更广泛地推进我国的民主化程度。

一、走群众路线是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应有之意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主旨所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而在人大工作上的要求则是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制度是人民群众表达民意和参与政治的平台,更是群众路线能得以最广泛施展的场所。只有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才能更有效地推进民主政治与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基层人大代表由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选出,原本便是代表选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贴近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题中应有之意;因此基层人大代表理应对选民负责,接受群众的监督。基层人大代表代表着基层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体现群众的意志;因而代表只有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听取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才算发挥了代表应有的作用。而怎样在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出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真实反映民众声音的代表?人民代表人民选,势必要在选举中走群众路线,只有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选举才能选出好的代表,也才能让从群众中选出的代表更好地为群众办事。

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的必要性

现行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是一种由组织者主导的体现上层领导意志、疏离下层民众意见的“选拔”式选举。这对于具有很强政治性和政策性的人大代表的工作来说显得极不合时宜。这种弊端造成了基层代表(或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了解,选民不清楚候选人的能力,代表执行职务不利,代表监督不力等不良后果。一系列弊端说明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引入竞争选举机制可以减轻或消除目前制度带来的一些危害。其优越性首先体现在竞选为选民提供了直接综合考察候选人的机会,使选民对候选人充分了解。这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又便于选民选出自己满意的人。其次,候选人通过竞选可以锻炼自身各方面的能力,激发为民请命的政治使命感。再次,竞选密切了候选人与选民的联系,促使候选人深入接触选民,了解选民的意愿:一方面为候选人当选后能更好地进行工作,一方面也方便选民监督候选人。最后,竞选还能调动老百姓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实现老百姓当家作主的真正民主。

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引入竞选机制是体现人民群众集体意志的有效途径,契合党的群众路线精神。竞选实际上是候选人自愿接受选民监督和选民向候选人实施监督的过程。候选人在公平的竞争中展示自己参与政治的意向和能力、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与选民意志的契合度等,群众都可以在竞选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群众也能通过多种渠道实时对候选人进行监督和举报,如此便能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选出一批群众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的代表,选民投票选举时就不再是盲目地和被动地。有些选举委员会为了掩饰并且确保组织候选人当选,而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做法令选举工作缺乏透明度,这一点是广大选民最不能接受的缺陷。而竞选可以改进这点不足之处。因为在竞选中,无论是组织候选人还是民选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都要与选民见面,向选民发表参选演讲,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选民可以清楚地知道代表们的水平及能力,候选人竞争之后由选民直接投票决定,并且在各方监督下公开计票,确保正式候选的过程变得公开透明,减少了选举操作的随意性,并能避免一些“暗箱操作”。这样可以让群众对选举工作及经由此种方式选出的代表心服口服。

三、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的路径选择

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引入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机制可以尝试以下举措:第一,我国现有的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是组织提名,有时候有些代表是糊里糊涂就“被选举”的,这样选出的代表当选后当然不能积极主动地履行代表职责。因此,政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必须先征得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还可尝试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报名,正式代表候选人由选民预选确定的方式。这样一来就既能够满足公民参政的意愿,又能将不少“要我当代表”的消极现象转变为“我要当代表”的积极效果。第二,平衡组织推荐和选民推荐或自荐的代表的比例,打破组织推荐候选人垄断的局面,保证民选代表在基层人大代表中所占的比例,以及各种类别的候选人与“官方”候选人地位平等,以保证各类代表能公平竞争。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改进等额选举,落实差额选举。等额的平等性确实体现民主,但只有差额选举才具有竞争性,有竞争才会有进步。第三,竞选需要一定的经费。结合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在竞选经费来源上,可以采用一部分由国家财政拨款,一部分寻求地方企业赞助媒体选举专题节目的方式解决,或者候选人及其亲朋好友向普通选民筹措。但要严格规范竞选经费的管理,如限定经费的最高额度及审查经费的来源,以免竞选沦为由有钱人操控的游戏。第四,候选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现代传媒宣传自己,使群众可以从多种途径对候选人给予充分了解,同时增进候选人之间、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交流。在竞选的具体方式上,还可以借鉴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竞争选举的成功经验。

引入竞选机制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扎根于深厚的群众基础,而贯彻党的十八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精神实际上就是要代表们“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选出的代表在开展实际工作时再回归到基层中。基层人大代表来自群众,熟悉本地实际,和群众联系最密切,了解社情民意最直接,因此,基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要提出代表人民意向和利益的议案和建议,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要深入基层走访选民,问计于民,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并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对于当地的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代表们应积极进行调查,结合群众的意见与当地政府协调,合理解决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决定》也再次明确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应该打破代表走访选民这种单一形式,应从多种方式入手。比如可以在辖区内设立选民接待站,每月定期组织选民接待日;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选民座谈会,让代表们与选民共同探讨当地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之道;在辖区内设立多个民情信箱,委派专人管理这些信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可以成立人大代表志愿服务队,集合代表队伍中各个代表自身的优势,为老百姓提供卫生健康、科普知识、法律咨询和政策形势的宣讲等服务;基层代表们还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专门的论坛、网站、QQ群、微博等,加强与选民的沟通互动等等。

四、结束语

关于引入竞选的选举问题仅仅是代表工作的起点,代表如何进行工作才是代表制度的关键环节。那么,如何在制度上让代表们更好地为群众代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应“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我国目前的人大代表实行的是兼职制,代表兼职体现了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又不脱离人民的民主构想。然而现实问题是,除了是人大代表外,代表们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且基层人大代表大多数是各行各业的骨干,他们承担了繁重的党务、政务及企业生产的工作,除了出席人代会和参加代表视察外,实际上难以把更多精力用于执行代表职务。代表本职工作繁忙,履行代表职责的时间有限,如何开展调研,了解选民的愿望、要求、意见,了解选区各方面的情况及撰写议案等,都是代表兼职制下的突出问题。与兼职制相对的,能够消解兼职制这些弊端的是代表专职化。推行代表专职化的条件虽然已经成熟,但也还存在一些障碍:一是人大代表按人口比例数选举,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选举出的基层人大代表也数量庞大,将数量庞大的基层人大代表一下子转变成专职显然不现实。二是基层人大代表的任期较短,频繁的换届不仅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也不利于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三是专职化后代表专业化的问题,以及专职代表任期满后的职业去向问题等都还未有成熟的思考。因此,基层人大代表专职化将会是一个渐进且复杂的过程,在代表专职化的过程中,竞选机制是其强大的推动力,同时,专职化也能活泛竞选制,在完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

基层人大代表占我国人大代表数量的绝大多数。他们由广大人民群众自己选出,来自于基层各行各业,能最广泛地集中和反映各个不同阶层的民意诉求,真正切合了“一切从群众中来”,“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群众路线思想。这样从根本上确保了人民群众表达自己心声,争取自身利益的实际权力。在基层人大代表的实际工作中,代表所面对的,并且需要为之负责的是我国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因而人大的工作是为群众代言,即代表选民参与民主政治,代表专职化能够促使代表更全心全意地履行代表职责。总之,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最终要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智慧,只有贴近群众,表达群众意愿,才能保证代表最广泛的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的完善。

走群众路线,引入竞选机制,是新时期人大代表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对于推动人大代表制度与时俱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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