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德鹏
浅谈基于民族风格的多元化演唱题材对于民族声乐教学的实践价值
文/沈德鹏
内容提要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融合的文化特色。在音乐文化领域,民族歌曲是我国颇具特色的文化遗产之一;源于各民族的丰富生活,又反映了地域与文化的多元差异。在目前音乐院校的民族声乐教学中融入多元化民族风格的演唱题材,不仅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对于民族声乐背景、内涵以及意义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也继承与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明显的社会与文化效益。本文主要针对民歌及其多元化特色进行分析,并探究了将民歌元素融入民族声乐教学的实践策略。
民族声乐教学 多元化演唱题材 民族风格
民族声乐是我国音乐教学体系中的重要学科,既承载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同时又借鉴了西洋美声唱法的特色元素,具有民族性、新颖性、时代性等特点。随着民族声乐教学的模式化发展,许多学生对于相关题材的演唱在技巧、演绎模式等方面越来越倾向于标准化、固定化,对我国民族声乐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不利。对此,笔者认为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应融入给予民族风格的多元化演唱题材,通过对民族文化的透视重新审视民族声乐的实践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尝试与创新。
演唱题材是民族声乐的主体与核心部分,是民族声乐风格以及演唱者发挥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以我国多民族特色为背景,基于民族风格的演唱题材是我国民族声乐音乐文化的巨大财富。从民族的类型上看,我国分布最广、人数最多的民族为汉族;其余包括藏族、维吾尔族、苗族、瑶族、彝族、白族、朝鲜族、黎族等55个少数民族。从地域分布上看,汉族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种群,分布在我国的大部分省市区域;少数民族的分布可大致分为西北、东北、中部、西南、东南几大分支,各个分支集地域一般性特征与民族特殊性为一体。从文化背景上看,不同的民族所具有的文化风格、生活习俗不同,相近的民族具有一定程度的文化相通性。可见,在我国多民族差异的文化基础上,可挖掘、借鉴、发扬、创新的演唱题材同样具有海纳百川的多元化特点。
不同的民族风格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同,其民族歌曲、民族演绎风俗也各具特色。从民族风格的地域分支上看,西南区域的傣族民歌韵律灵活优美、自由抒情,擅长以包括牛皮鼓、韵板等打击乐器为伴奏演绎歌曲;瑶族民歌以高音调、悠长喊唱为特色,生活日常的语言念唱则是他们的对歌曲的演绎方式。西北区域的蒙古族民歌宏伟高亢、音高直率,常在盛会、比赛等形式中演绎各类长短调歌曲;维吾尔族民歌在分支上较为丰富,包括劳动歌、历史歌、生活习俗歌等,在演绎形式方面也呈多元化趋势,包括以弹弦乐器、拉弦乐器、吹奏乐器以及打击乐器等形式为主的各类表现形式。
民族声乐是以民族特色为主题的综合性演绎形式,其中,演唱是民族声乐的主要表现途径,同时也是民族声乐的主要环节。一般来说,民族声乐中的演绎主体为民歌演唱;民歌以民族文化特色为基础,通过特有的民族语言与风格表现民族情怀。民歌演唱包括演唱者对歌曲字词的理解与把握、演唱的腔调风格的展现、歌曲情怀的表达以及节奏韵律的掌控等内容。可见,民歌作为民族声乐演绎中的主要表现范式,既要求演唱者具备一定水平的民族文化认知,也要求其在演唱技巧上达到专业水平,同时对其表达灵活性与创新性的发展设置了较大的障碍。
演唱是视觉与听觉相互融合的综合性交互艺术,旨在利用语言、音调、节奏、表现方式等元素抒发一定文化背景以及生活情境下的感受与愿望。专业的演唱首先需要演唱者具备一定的唱歌功底;其次,演唱者在熟练把握歌唱技巧的基础上将专业的一般性与歌曲的特殊性相结合,充分表现歌曲的词义、曲风、形式、内容以及情感等;另外,高水平的演唱者还必须具备对演唱题材进行创新演绎的意识,通过实践与发现不断丰富民族声乐等音乐体系,为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发展奠定基础。
民族声乐教学是我国音乐艺术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其旨在通过授予学生各种类型的演唱技巧,并使其反复练习、实践以达到一定程度的演绎水平,从而为表现与创造民族题材的音乐艺术作品提供各类人才。从过去的民族声乐教学实践上看,教师通常注重学生声乐技巧的培养以及经典作品的演绎指导,对于演唱本身所包含的文化理念、题材风格等方面的重视度有待加强。
民族声乐是一门综合性、地域性、创新性较强的艺术学科,其中包括传统的中国戏曲、民间民歌以及曲艺说唱,也包括新、旧民歌的演绎,同时还融合了西洋声乐的表现风格。但无论在何种形式与主题的民族声乐演绎,均以丰富多元的民族元素为核心。因此,在进行民族声乐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应重视并强调将多元化民族风格演唱题材融入民族声乐演绎中去,且注意发展学生对于经典民族演唱题材的创新表现能力。笔者通过教学观察与分析,对在民族声乐教学中融入多元化民族风格演唱题材的策略进行如下三方面的分析。
3.1全面了解多元化民族风格的演唱作品
在多元化民族风格的演唱题材中,演唱者在保证一定水平的专业演唱基础上,应首先对具体演唱作品的多元化民族风格进行全面把握;例如,在演绎维吾尔族民歌《筑城歌》《往后流》以及《英雄沙迪尔》等历史歌时,演唱者应对作品的历史创作背景——包括人物、事件起因以及结果等进行充分了解;其次,对应于作品的每一句词,演唱者均应以地道的民族语言以及演唱形式为第一标准,保证演绎能充分表现作品的情感与意义;另外,在保证演绎作品的真实性情况下,演唱者可根据时代特色与民族发展现状进行作品的演绎创新,包括演唱形式、曲调以及表现手段等。总而言之,只有在全面了解多元化民族风格的演唱作品基础上,才能准确表现民族文化的真实情感与人文价值。
3.2准确把握民歌的演唱技巧与特色
在民族声乐教学中融入多元化民族风格演唱题材,还应保证演唱者在把握民歌演唱技巧与特色方面的准确性。民歌演唱技巧与特色的准确性首先在于演唱者声乐知识与技巧的专业性,即教师应加强声乐基础教育,在掌握各类民族演唱特色技巧的条件下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声乐指导,并通过反复练习、演绎培养学生对声乐技巧的应用能力,并期望通过多次实践促成学生对演唱的领悟度。例如,在进行蒙古经典民歌《牧歌》的声乐教学中,教师应关注学生在音高、呼吸、声音把握、节奏快慢、强弱平衡等方面的声乐技巧,使其能充分掌握蒙古草原嘹亮悠长、自由震颤等演绎特色。
3.3以创新演绎经久不衰的多元化民歌作品
将多元化民族风格演唱题材融入到民族声乐教学中,教师还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在演绎民歌作品时的领悟能力以及创新能力。使学生突破传统的演绎模式,结合新时代的特征以及民族声乐的发展现状进行创新演绎,为我国民族声乐以及民族音乐文化艺术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地域中,对于同一首歌曲的把握方式及表现特色也各不相同。因此,为保证民族声乐唱法的多元化,在声乐实践的过程中就应避免采用单一的标准对声乐作品进行衡量,以免形成声乐演绎的局限性。除此之外,在将多元化题材渗入民族演唱的过程中,也应当对演唱技法的多元化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够将作品中的思想感情进行充分、细致地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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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霍 闽)
沈德鹏(1980—),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