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华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浅谈党内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
由新华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加强党内权力监督,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党内权力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党内仍然存在和蔓延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要求我们党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内权力监督,进一步完善党内权力监督机制,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内权力监督机制;完善;先进性;纯洁性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政党同监督是密不可分的。只要存在着政党,必然存在着相应的监督活动。健全完善的党内监督机制,是使党内监督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改革和完善党内权力监督机制,已成为党内权力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①
(一)科学性原则
科学的监督首先应建立在对权力本身具有科学性的认识上,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权力具有二重性特征:既可为人民谋利,也可损害人民的利益。“健全的科学监督应当是全过程、多功能的,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对权力获得的监督、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对权力运行后果的监督。”②遵循这样的科学性原则,可以防止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对被监督者的事后惩戒上。
(二)实效性原则
监督要有实际效果,这是党内权力监督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准则。真抓实干是实际效果的前提,实际效果是真抓实干的必然结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并非易事。众所周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败斗争是极为重视的,但是在一些地方、部门的效果仍然不太明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对中央的号召和政策,采取机会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态度,没有真抓实干。要做到实效性,还必须使机制制度化。江泽民指出:“党内监督要有效,监督工作水平要提高,有赖于党内监督制度的加强。”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④
(三)“以权制权”原则
监督的实质,就是对权力的制衡。它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权力监督具有天然的“排他性”的特点,不具有“自愿性”的特点。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的提法。但那些能够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的人,往往不是监督的主要目标;那些需要监督的人往往是不愿接受监督而手中又掌握一定权力的人。“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提法是很有道理的,但是监督不应该建立在“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的基础上,而应建立在“以权制权”的基础上。实践也表明,不论是监察、揭露问题,还是督促纠正错误,监督主体必须有相应的监督权作保障,否则不可能触动问题的实质和达到预期的效果。监督的特点就在于,可以没有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但监督的“以权制权”的原则不可没有。
(一)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关系
监督主体的地位应当高于监督客体,或者至少与监督客体对等。这是实施有效监督最基本的前提条件。“现行的权力监督机制,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处于同一利益共同体下,将被监督者定位在领导和支配监督者的地位,其监督职能就很难落到实处,势必导致‘虚监’或监督的困难。”⑤为了处理好监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必须充分落实党章和党的规章制度赋予党员和其他监督主体的权利,如知情权、建议权、立案权、处置权等。在此基础上,再充实主体的权力内容。现在,党内监督主客体关系错位的原因之一就是主体监督权显得软弱单薄。因此,党内监督主体要完成监督的任务,必须具有足够的相应权力。
(二)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
关于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就是必须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重点在于处理好权力过分集中。横向上,要正确处理党的代表大会、党委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体制。一方面,将党内权力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和纪委行使。并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的决策制度、监督决策执行的制度,以确保代表大会权力主体地位真正实现。另一方面,既要赋予纪委拥有依法治国的最高权力(即在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的基础上,拥有监督上至总书记、政治局常委,下至普通党员的权力),又要赋予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对纪委的监督权,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运行机制。纵向上,要正确处理中央、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党员群众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⑥,“就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⑦;另一方面,要理顺各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和职能关系,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充分享有各种民主权力。
党员权力监督主体地位的提高和党内权力监督的完善,都离不开党员监督意识的增强。在目前党内形成浓厚监督意识的主要阻力,是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根深蒂固。“新民主主义革命后,我们党对肃清封建主义残余认识不足,所以没有完成这一任务”⑧。此外,由于部分党员对党内监督还存在错误和模糊的观念,还没能端正对党内监督的认识,从而导致党员监督意识淡薄,党内监督主体缺乏动力。针对这些情况,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
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监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全党的重视,但这并不能认为党内监督已经受到全体党员的重视。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
首先,不但要教育党员重视党内监督,而且要使每个党员敢于监督。要让每个党员都有监督的责任和义务感,把党内监督看作是党组织赋予的严肃任务和光荣责任。对所有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要敢于揭发;对各种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行为要敢于批评。各级党组织应该为开展党内权力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对那些忠实履行监督责任的党员,要予以表彰和保护。
其次,要使全体党员树立起民主观念。党员民主观念的淡薄,对党内权力监督的发展构成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使全体党员树立党内权力监督必需的民主观念。邓小平指出:“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⑨
(二)提高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
在党内权力监督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的重点对象,所以处于显要的位置。一般来说,党员领导干部同广大普通党员一样,有党内权力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更要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从增强党内权力监督的意识来说,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接受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监督的意识,以坦荡的胸怀对待错误。只有强化了这种意识,才能使监督正当化,才能取得好的监督实效。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意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高人一等的特权的行为,都是与共产党的宗旨格格不入的。而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党员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错误。这样不仅贻害党的事业,而且也降低自己的威信。另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积极参与监督、敢于监督的意识,要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应敢于直谏,发现同志有缺点或问题,应坦诚劝诫,提醒其不走错路,不走弯路。为了能更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还要提高对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从总体上看,我们党的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目前党内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各个方面。对此,邓小平早就告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⑩而解决党内问题,最终要靠自身,特别是要靠严格的党内监督。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正确认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切实把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不但自己远离腐败,而且还要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现象作斗争。
(三)澄清关于党内权力监督的错误观念
培养健康正确的党内权力监督意识,就要清除各种不正确的党内监督意识和各种不正确的党内权力监督的观念。目前,在一些党员的实际思想意识中,仍然有一些关于党内权力监督的错误思想需要纠正。
1.用自我监督排斥外部监督。在党内权力监督工作的实际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观念,即讲监督只能讲自我监督,排斥外部监督。实际上科学意义上的监督,应该是来自主体之外的另一客体的监督。监督的力量来自主体之外,而不仅仅是自身。所谓自我监督,其实就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为一体。这就容易造成人们对自身的缺陷往往不易发现,即便发现了也难以纠正,从而使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所以,自我监督不论对一个人来说,还是对一个组织来说,都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监督。真正的党内权力监督,就应该让专门的监督机构来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或接受他人的监督,并从体制上赋予监督机构应有的地位和权力,把它们的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2.认为监督是资产阶级的东西。党内权力监督工作遇到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有些人把监督制约看成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无产阶级似乎不需要它。还有一些人一听到党内权力监督,就和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联系起来。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过去对党内监督机构的建设也不很重视。党内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因而出现了以权谋私等滥用权力的现象。其实,实行党内权力监督,对全体党员进行必要的监督制约,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因为权力具有二重性特点,如果对权力进行必要的监督制约,使权力得到科学的管理和使用,那么权力就有可能推动社会的前进;反之,就有可能给社会带来灾难。所以,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同样必须重视党内权力监督工作。
3.强调党内权力监督会对党造成消极影响。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反腐斗争抓得比较严,有人就认为这会损害党的形象,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一些重大的违法乱纪行为被揭露出来,确实会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的震动,比如薄熙来案、周永康案等等。但如果不揭发而任其滋生蔓延,这才是威胁党的执政的重大隐患。
4.要求党员掌握党内权力监督的基本知识。尽管党内监督是个老问题,而且进入新时期,我们党又反复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但总体来看,广大党员对党内监督知识的掌握,还不容乐观。许多党员甚至党的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知识的了解还非常肤浅,这严重制约了广大党员参与党内监督。为此,全体党员必须努力掌握应有的党内监督知识。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和了解关于党章党纪和国家基本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清楚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广大党员还要掌握怎样进行党内监督及进行民主监督的一般知识。为了使党员更切实掌握党内监督基本知识,组织部门还应积极探讨新的教育引导方式。诸如把一般意义的教育引导与实践中的典型案件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对党内监督的基本知识易懂、易记、易掌握,以便能在日常监督中发挥作用,并增强监督意识,提高参与监督的兴趣,形成大家热情参与的活跃监督局面。
“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在共产党内部。”改革开放以来,凡是蜕化变质了的干部,不管是基层干部还是高级领导干部,都与权力的腐败有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党内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完善党内权力监督机制,从而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注 释】
①④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3-01-23(01).
②雷艳芝.我国现行权力制约机制的缺陷及成因分析[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3(3).
③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2001:207.
⑤张晓诚.浅议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6).
⑦⑩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8.403.
⑨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18.
(责任编辑 金 瑛)
D262.6
A
1009—9352(2015)02—0026—03
2015-02-01
由新华(1979—),女,山东烟台人,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本文系新疆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兵团南疆基层少数民族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机制研究》(13QN15)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塔里木大学校长基金项目《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大学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研究》(TDSKSS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