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畅 朱琳 兰月新 张慧玉
[摘要]高速发展的网络使群体性事件信息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网络上散播开来,其中一些负面或虚假的信息给事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严重阻碍政府部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鉴于群体性事件在网络的传播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19起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为例,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为政府应对同类事件提供参考。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对策
DOI:10.396g/j.issn.1008-0821.2014.10.002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4)10—0010—05
1 现状分析
据CNNIC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较2013年底增加14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手机网民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规模达到5.27亿,较2013年底增加2699万人,手机继续保持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
近年来,由于社会利益分配不公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日益频发,并且群体性事件的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参与的人数也在提升。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破坏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还容易滋生一些其他的问题。陈月生认为群体性事件是反映舆情的窗口,体现出舆情主客体之间关系呈现“问题状态”,是舆情状况的非正常表露或极端的外化形式。从收集到的案例来看,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往往引起了人民群众采取聚集的形式与党政机关对抗,甚至有的还演变成暴力事件,影响了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的起因是多样的,但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对自身利益诉求的极端方式。网络的发展又为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通过网络聚集社会舆情、放大事件、推动着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是指群众以网络为平台,借助网络论坛(BBS)、网络聊天(Chatting)、博客(Blog)、维客(Wiki)、电子邮件(E-mail)及网络新闻组(usemerNews)等网络工具,围绕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发布信息,并表达出来社会政治态度。
我国的许多学者已有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及其相关内容的进行研究。例如,易承志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机制进行过分析,把网络舆情的演变分成形成、扩散、爆发和终结4个阶段;陈潭等分析了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相关主体及其行动逻辑,研究其传播效应及其扩张逻辑;扁柯潇阐述了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内涵和特征,构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并提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控制、引导和干预的对策建议;此外还有研究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硕士论文若干篇。基于此,本文在收集到的19起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案例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各个案例的异同点和数据的统计分析,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究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以期为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提供思路。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是基于网络的内容分析法。随着网络研究的兴起,传统的内容分析技术面临着挑战,基于网络的内容分析方法在实施抽样、确定分析单位、收集资料和信度检验等方面已发生了显著变化。内容分析方法在网络研究中逐渐被新闻传播、图书情报等研究领域所接受。
2.2 研究样本
要研究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就要对已经出现的热度较高事件进行分析总结,从大量的案例中发现规律。研究对象根据祝华新等每年度出台的《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舆情的统计包括了3家论坛(BBS)、2家微博客(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2家社交网站(SNS),汇总出的一年热点事件。天涯、凯迪、强国这3家论坛的影响力都比较大,关于国内外一些热门的事件都会在这里被不同程度的讨论,但是这几家论坛的网民比较固定,所以事件的传播范围也只局限于论坛的注册网民。新浪微博与腾讯微博是近几年的产物,它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你既可以作为观众浏览你感兴趣的信息;也可以发布信息供他人浏览。微博的传播能力比论坛更快,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在网络中散播开来。如表1所示的广东乌坎事件与四川什邡事件中,新浪微博的关注量以及超过百万,在天涯论坛的发帖量也都超过3万。
2.3 样本分类
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样的,对收集到的案例进行归类,大致可分为环境维护、征地强拆、官(警)民冲突、社会纠纷,如表2所示。环境维护类与征地强拆类的事件在近几年频发,原因是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地方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这是诱发舆情事件的重要因素。另外一方面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政府与群众间的冲突,表现在警民冲突和群众与官员的矛盾。究其原因,这一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大都是因为平时政府在群众心中形象较低,加上政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件处置不当和虚假消息的干扰导致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对立。此外社会纠纷类的群体性事件也是舆情的热点,包括当前阶段的利益经济纠纷、医患关系、外地务工人员与本地人的冲突等等。
2.4 样本数据
以下选取8个具有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如图1所示。
3 传播模型构建
从上述的8个图形中可以看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各不相同,有的图形是左高右低、有的图形是左低右高、有的图形呈现出正态分布的模型,根据对上述8个案例的事件演变过程的研究和数据的分析,可以构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演变模型。
3.1 一般传播模型
从上述的江西宜黄强拆自焚、四川什邡事件、宁波镇海事件、南通启东事件这几个事件来看,舆情的影响量只有1个波峰,舆情的传递在事件高潮后就得到化解平息,并没有出现新的舆情高潮,或者说新的舆情高潮不明显。根据这几个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演变过程,可以将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一般传播过程分为5个阶段:即舆情的发生期、发展期、高潮期、消退期、平息期。如图2所示。endprint
发生期是网络舆情的形成阶段,群众将利益诉求的渠道从现在社会转向了网络。这一时期各种有关事件的信息开始流传,开始引起了网民的关注,但此时的信息是零散、分散的,还未能集聚意见,引发巨大的舆情力量。发展期是信息由零星、分散转向集中和完整的阶段,网民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在网络上发起了网络动员,推动着舆情的快速发展。如在保钓反日示威游行中,一开始是在网络上反对日方对钓鱼岛做出的行为,后来经过网络的动员,引发了各地出现了反日示威游行。高潮时期是舆情的爆发期,事件已经变成了公众的议题,在这一时期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发帖量、点击量也达到高峰。消退期是舆情的热度在下降,由于事件得到缓解,网民对事件的关注度也相应减少,但在这一时期如果不注意的话还可能引发新一轮的舆情高潮。平息期是事件得到相应的处理,舆情逐渐消失,但影响力还在。
3.2 震荡传播模型
盘锦征地冲突、温岭杀医案、广东乌坎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在舆情的传播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震荡,传播的过程中明显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舆情高潮。其原因是有新的话题的出现,新的话题出现了原来事实不相符和相悖的情况,由此爆发了对新一轮话题的舆情高潮。如2011年9月21日与11月21日,广东汕尾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村民,因土地问题、基层选举、财务问题等先后两次组织集体性上访,并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吸引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12月初,村民代表薛锦波被刑拘后在看守所死亡,导致村民与当地政府的对抗态势进一步升级,此时舆情出现首轮高潮。此后,一些虚假消息的引入引发了新的一轮舆情高潮。广东省高层迅速介入,将当地政府原来定性的境外势力干扰,修改为村内利益纠纷,在12月21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带领工作组进驻乌坎,事件走向出现好的转机,与此同时外界也纷纷关注乌坎村的最新进展,舆情又出现了新的一轮高潮。可见群体性事件舆情的发展有时会出现反复性,呈现出震荡的曲线,如图3所示。
4 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分析
4.1 舆情传播时态长期化
由表3可知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从产生到结束所持续的时间具有其特殊类,呈现出舆情传播持续的时间长,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舆情持续的时间大约是1周,也就是说事件一般在7天内就能够得到处理和平息。如宁波镇海事件、辽宁盘锦征地事件。另外一类是网络舆情持续时间较长,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四川什邡事件、江西宜黄事件、温岭杀医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广东乌坎事件。持续时间较长的群体性网络舆情事件都是在起始阶段没有得到较好的舆情化解,政府没有及时主动出击,从而引发了规模更大的、持续时间更长的多步渐进性群体事网络舆情。由此分析我们可以看出,7天是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一个时间界限,若事件发生后7天内还没有得到较好地解决,就很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网路舆情,最终演变成为一个长期事件。
4.2 舆情传播内容放大化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本身就夹杂着许多复杂的利益纠纷,是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极端表现,参与事件的每名群众都是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者。传播内容的放大化主要由两方面造成:第一方面是传播介质;第二方面是传播主体。在网络时代下,群众可以采用匿名的方式将自己所见所闻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等方式传播到网络上。传播的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声音、视频,传播的内容却大都是零散的、不完整的,这样容易给不明真相的网民带来误解,对不完整的信息产生歪曲的理解,演变成谣言,最终引发网络上的群体事件。如巴东邓玉娇案、湖北石首事件、贵州瓮安6.28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就是网络舆情放大的结果,是借助网络舆情的传播导致事件升级。同时从这几起事件也可以看出,网民们善于捕风捉影、见风是雨的心态直接推动舆情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谣言缺乏经验,未能及时地出来辟谣,等到事件一发不可收拾的情况下才出面澄清事实真相,此时政府的观点滞后于网民和新闻媒体,就无法起到引导和掌控舆情。在当今的网络舆情战中,政府扮演的不应该是“灭火者”的角色,而应该是舆情的参与者,要牢牢掌握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披露事实真相,防止网络谣言的产生。
4.3 舆情传播主体群体极化
群体极化,最初由斯托纳于1961年提出,它指在群体中进行决策讨论时,群体中原来的保守或激进倾向性会得到加强,“如果一开始组内成员的意见比较保守的话,经过群体讨论决策就会更加保守。相反,如果个人意见趋向于冒险的话,群体讨论后得到的决策就会更加有风险。也就是说,群体讨论会得到更加极端的决策”。在网络环境中,一些对事件比较极端激进观点会得到加强,而一些不同观点很可能就被掩盖。原本是各抒己见的网络平台就容遭受别有用心人的控制,利用网络的群体极化现象来激发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几年来,干群矛盾更是群体极化现象的焦点,群众对政府不信任的话题常常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网民的讨论。
云南孟连事件、广东乌坎官事件、海南东方3.23事件的官民冲突中,舆情走向群体极化,群众把积聚已久的不满通过网络宣泄,引爆舆情,导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厦门PX项目、宁波镇海事件、四川什邡事件、南通启东事件这四起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大致相同,都是因为群众对化工项目落户当地的恐慌,害怕项目会污染当地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不少群众采取极端的方式向政府表达不满。另外民族主义情绪也是群体极化现象的爆发点,群众极易在涉及民族问题上受到非理性情绪的影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性心理的这一特点,在网络上散播一些偏激的言论,其目的就是制造群体性的骚乱,甚至引发民族矛盾。
5 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策略
彭知辉认为,网络舆情是群体性事件发展演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特征有:流言广泛传播,难以实施有效控制;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信息交流呈现非理性化、情绪化倾向。网络舆情常直接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间接推动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应重视加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引导。从以上19起群体性事件网路舆情的案例分析中可知,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具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尽早反应,做出切实有效的应该措施来监控和引导网络舆情。endprint
5.1 快速反应处理,方法上实现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由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可知,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发生后在较短的时间里往往能够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应,并且在网络上广泛地传播。网民们还善于捕捉政府和媒体在对事件报道中的失误,并且夸大事实。从事件的发生到舆情高潮所需的时间极短,导致政府部门来不及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为了缩短舆情传播的时间,降低舆情的影响,政府部门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时要有超前的意识,对舆情进行积极关注,争取在第一时间里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一般情况下,群体性网络舆情一旦爆发,政府应积响应,迅速组织部署下一步的行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主导舆情的导向,而不是被动去应对网民的疑虑,应该主动出击,灵活运用各种网络技巧将负面的影响降到最低。政府公共部门在对事件的报道中要树立积极的正面形象,对事件要及时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事实的真相。如在2008年7月19日发生的云南孟连事件中,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和省长立刻做出批示,并成立了事件处理小组,相关媒体也对省领导在本事件中做出的讲话进行了报道。在该事件中政府的及时应对成功地主导舆情走向,避免了造成更大的事件发生,有效地处理了该事件。政府在重大舆情面前的正确态度和行为应该是主动而不是被动,是上网而不是弃网,是疏导而不是封堵,是坦言而不是假言,是回应而不是回击,是作为而不是做秀。
5.2 及时剖析内容,议程上实现由无序向有序转变
社会运动的行动者试图把他们的集体行动框架固定在从大众话语中发展起来的信仰和认同感之上。群体极化事实上就是给网络舆情设置议程,在这种极化状态下,网民对事件的看法多多少少要受到影响,心理上容易受到暗示。因此想要主导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导向,就必须合理设置议程,把媒介在报道中对事件态度、观点、议论控制在一个符合政府要求的范围内。政府部门要对事件有充分的了解,选择哪些先报道,哪些慢报道,哪些报道的篇幅多,哪些报道的篇幅少,这样就形成一个表达事实的逻辑,这种逻辑实际已经包含着对某种事实价值的判断。另外还可以与其他的事件作对比、有如何联系来形成一个展示某核心事实的逻辑框架。这样的一种框架就可以对民众的舆论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规范网络上的言论。如新疆7.5事件,新华社在网上及时发送了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的暴力图片,为构建政府依法强行处置的正当性提供了舆论保障。
5.3 准确锁定群体,手段上实现由打压向引导转变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是对“社会病”的一种病态反映,正确地看待和思考这些偏激言论,有助于我们把握社会利益调整、政治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也可能起到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出气筒”的作用。政府习惯上采取打压群体极化主体来控制舆情,但是打压起到的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的效果,有时反而引起更大的负面舆情。网民在政府面前就好比“弹簧”一样,政府越是高压的态势,网民的反抗就越强。所以一味地打压群体极化主体很难很好地解决舆情,只有通过正确的引导,才能从根本上平息舆情。
对群体极化主体的引导要讲究真实性和科学性的原则。为了避免群体极化的发生,首先要及时地 公开事件的真相,解除网民心中的疑惑和顾虑;其次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利用权威的人士来解读事件的来龙去脉,尽可能地用相关的证据和相关事例向网民展示。引导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网民正确地看待和思考过激的言论,通过引导的方式来疏导网民的情绪,使网民对事件的认识从感性向理性转变。
6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19起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及对策进行研究,并以相应的舆情数据为例进行剖析论证,试图能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通过案例的分类、舆情传播规律的剖析、相关数据的论证,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参考,为政府部门应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提供支持。
本文责任编辑:马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