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论文摘要撰写的基本要求
3.应防止摘要过于简单,仅写了文章的内容简括,而未写出内容的实质和精华部分。摘要要求筒洁,应当省略掉原文中对历史背景的描述、导言、过时信息、多余的话及研究过程的细节等内容,只摘录其主要结果和结论,但不能写得过分简单,忽略和遗漏了有价值的信息。
4.中文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出现引文、图表号、复杂的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等,不加评论,一般不分段落。摘要中首次出现的缩略语、代号等除了规范的、约定俗称的缩略语(如DNA)外,首次用缩略语之前须将中、英文全称列出。对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语译名的术语,可使用原文或在译名后括号中注明原文。
本刊编辑部
除“技术保障”栏目外,其余栏目均需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本刊对文章摘要的撰写有以下要求:
1.摘要字数一般控制在150~300字,并将内容译成英文。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原则上相对应,但考虑到国外读者的需要,可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2.摘要有2种写法。一种为结构式摘要。研究型论文一般要求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4个部分。另一种为指示性摘要或报道-指示性摘要。即对文章内容进行某种提示或描述,只简要介绍文章研究的问题,或概括性地表述研究目的。常见的样式:提出(叙述、阐述、研究)了…………。应用…………方法(原理、技巧、方法),解决(证明)了……问题。得到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