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伟
(作者系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副记、副局长)
近年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按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公安四项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着力提升森林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和突破。
2011年2月,省局在充分调研、多次汇报协调的前提下,以林业厅综治办的名义,提请省林业厅和省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并承担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围绕“平安云南”和“森林云南”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林业系统行业管理、林区治安管理和系统内部综合治理三大职能作用,组织全省林业系统开展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2011年年底,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为契机,提请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省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新华同志亲自挂帅担任组长。2013年9月,省林业厅、省综治办召开全省推进林区平安创建电视电话会议,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开展3年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统一全省思想,对“十二五”后两年的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州(市)、县(区)林业局局长、综治办主任、森林公安局局长和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参加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平安林区创建是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平安林区创建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两项工作相通相融、合为一体、不可分割。会议强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不仅要充分发挥在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尖刀”“拳头”作用,更要发挥在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的主导、引领作用。随后,省林业厅、省综治办又及时联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林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调整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领导小组暨建立工作制度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确立了以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新“三防”体系建设为核心,着力夯实林业基层基础,深化平安林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配套工作制度,省综治办将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全省综治维稳工作年度考核。
2015年9月22日(即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视频会议召开的头一天),经省政府批准,省林业厅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召开全省平安林区暨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十二五”以来全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加强“十三五”期间全省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同志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也是2015年冷华厅长上任后林业厅召开的第一个省政府二类会议。同时,经过省局积极汇报、协调,省委、省政府两办在前不久刚刚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我省公安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健全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林区治安维稳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机制”;将其列为全省公安改革的63项重点任务之一,指定省林业厅为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森林武警总队为参加单位组织实施。这是我省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为“十三五”深化创新立体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争取了难得机遇,打下良好基础。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理念,坚持执法办案主业,以整治涉林治安突出问题为主线,不断创新战法,完善涉林严打整治机制,不断提升林区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一)涉林违法犯罪打击有力。紧紧盯住涉林突出治安问题,持续不断开展一系列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同时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不放松,成功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毒品案件和特大动植物案件。特别是2014年侦办的“9·03”特大走私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价值近千万元;昭通水富“12·31”非法猎杀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案件,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省局每年划拨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办案补助奖励。两年来,云南以占全国5.5%的森林公安警力,查处占全国15%的刑事案件,在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云南省办案数量始终处于前列,查获的毒品数量最大,收缴的枪支弹药最多。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我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物案件43536起,查处42843起,综合查处率98.4%,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9403人,其中侦破刑事案件7453起、抓获刑事犯罪人员7971人;收缴一大批林木、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4.25亿元。此外,办理和移交毒品案件113起,抓获违法嫌疑人542人,缴获毒品近300公斤;破涉枪案件1613起,清查收缴各类枪支2956支,子弹11720发。
(二)林区防控基础不断加强。一是从防控力量、防控手段和防控基础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案件高发态势;研究出台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和刑嫌调控方面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林区隐蔽力量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针对物流寄递行业的全面清理,把物流寄递行业纳入经常性管理,及时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案件线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抓好网上追逃工作。2014年省局争取到全省网上追逃审批权限,有效提高了森林公安打击在逃人员犯罪效能。据统计,自2014年1月以来,全省森林公安共新增上网追逃134人,抓获撤销以往在逃159人,上网数和抓获数均高于同期近1倍。三是信息化应用服务实战效能显现。自2012年起,省林业厅每年划拨500万支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全省森林公安已正式实现网上刑事执法,所有案件信息全警共享。建成指纹标准化信息采集室164个,实现对嫌疑人员特征信息一站式采集、一次性报送、自动反馈、相互调用、自动比对等诸多功能,直接服务于实战,涌现了一批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获的经典案例。全省涉林行政案件信息系统已于2015年8月上线运行。
(一)着力推进林业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拓展执法权限。通过省局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全省范围内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明确了森林公安以自己名义行使62类林业行政执法权和11种行政强制权。这是我省森林公安继2000年落实刑事执法权、2008年落实治安执法权以后,解决执法权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2014年此项工作全省正式启动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支持,整合林业内部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乡镇林业站的林政执法人员统一参与森林公安执法,许多地方实行林业保障、森林公安管理使用的工作模式。截至2015年9月,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直接整合327名林业执法人员参与森林公安执法,有效解决了林业部门多头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形成了执法合力。10月20日,省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又会同林业厅,专题研究增加森林公安林业行政处罚权,明确将全省林业部门管理的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林业行政处罚权交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进一步拓展了森林公安执法权限,提升了森林公安在生态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强化森林公安在林区治安管控中的主力军作用创造更优条件。
(二)着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规范体系。省局制定出台《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关于<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说明》和《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式样及制作使用说明》等3个工作规范,对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16个审核审批环节、42种法律文书和格式性文书进行了详细规范和说明,确保各执法环节有明确、合法的工作规范。结合云南省执法实际编写了《森林公安机关示范卷宗(上、下册)》下发全省,同时编发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速查手册》,方便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查阅使用。
(三)着力加强法制培训和典型培养,提升执法主体能力。近两年来,全省森林公安共举办各类执法培训230余期,参训民警5300余人次。全省3477名民警全部参加森林公安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并具有基本级执法资格,具有中级、高级执法资格的人数分别为1076人和17人。全省已培育10个国家级执法示范单位、其中公安部评定1个,24个省级执法示范单位其中派出所10个,全省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着力推进执法场所改造和使用管理,确保执法安全。省局在下发执行《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与管理暂行规范》的基础上,对按标准完成改造并通过省局验收的单位,每个县局补助10万元、派出所补助5万元;同时,将执法场所改造和使用情况列为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四个一律”落到实处。截至2015年9月,全省145个州县级单位已有127个完成改造,全省开展工作的163个派出所除新建以外已有75个完成改造。
(五)着力加强基层一线建设,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十二五”以来,省局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新实施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09个、总投资2.614亿元,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606万元;实施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系统建设国家项目、总投资2428万元,配备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车148辆、勘查设备148套;为派出所配备执法执勤车150辆;投资752万元为基层配备指纹活体采集仪164台,投资100万元为基层配发执法记录仪500台,并开发执法记录信息管理系统;投资200万元为基层配发了300台GPS;投资330万元为基层配发了捕蛇器、防护手套、野生动物救助笼等12种森林公安特种业务装备,以及便携式打印机、移动公安网电脑、密拍机等办案装备,大大增强了基层森林公安机关的治安防控履职实力。
四年多来,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各级领导对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认识不断加深、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保障投入不断加大,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完成了从开局起步探索阶段向深化完善发展阶段的转变,林区防控成效逐步显现。“十三五”即将到来,我们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部署精神,集中力量突破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着力创新立体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为全省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