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大学生出行中的法律问题调查报告*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广西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蒙玉平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摘要:本论文针对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的出行方式和出行路线是否安全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几所高校皆远离市区,路程较远且学生可选择的交通工具并不唯一,具有较高的代表性。此次调查的目的,旨在了解这三所大学大学生出行的地域性差异,然后发现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最后我们希望通过调查报告帮助政府对远离市区的高校的交通决策提供参考,以便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为大学生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交通环境。
关键词:桂林市大学生;出行;法律问题调查
中图分类号:D923
作者简介:蒙玉平(1994-),女,汉族,广西贵港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政法系2013级本科生,法学专业。
一、调查研究的发现
A、许多交叉口存在行车视距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驾驶员的驾驶,是个很大的交通隐患(这个问题很严重);
B、交叉口处的照明不足,有许多交叉口处甚至无照明设施;
C、缺少醒目的交通标志,如警告、禁止以及辅助标志;
D、应该在几个关键交叉口处安装监控设备。
A、缺少必要的降速设施,如减速带;
B、缺少重要的交通标志,如警告、禁止、以及辅助标志;
C、路段照明不足,光线太暗。
D、没有斑马线,存在交通隐患。
E、经常有货车随意停靠在重要路口地段,严重阻挡学生过马路的视线。
A、客车有严重超载的现象给小偷有机可趁,这样使学生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存在隐患。
B、经常超速不仅违反交通规则而且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旧校区:公交车(10、13、24路)、客车,其比例分别为,公交:75%电动车:8%,客车:9%其他:8%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校区:公交车(13路)、客车,其比例分别为,公交:75%电动车:8%,客车:9%其他:8%
3.桂林理工大学:六塘客车、5路公交车,其比例分别为,公交:70%,客车:20%,阳朔大巴车:10%。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会仙客车,其他方式的比例为,公交:15%电动车:8%,客车:69%其他:8%
1.雁山校区:A:经常超速超载:98路(24人)、会仙车(20人)、5路车(80人)、六塘车(20人)
B:道路狭窄且破损,路段照明不足、缺少醒目交通标志,夜晚时常不开灯、常有客车随意停靠在重要路段
2.尧山校区:A:除公交车车速合适外,其余都超载超速严重,某些车辆为私家车,无车牌照、面包车(7人)、三轮车(8人)、客车(20人)、摩的(2人不包括司机)
B:桂电东区—市区,此段道路较好,但行驶车辆较拥挤,晚上堵车尤其严重。
桂电东区—桂电西区,部分道路破损且狭小,路灯设施不完善,山道路旁边没有护栏,山道处缺少转弯提示镜。
二、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数据分析
(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东校区和新校区是以公交车出行为主,电车、客车为辅。主要是因为在东校区、新校区、市区这三者间,公交车较多,往返速度较快,学生候车时间不需要很长,且公交车付费简单价格便宜,自然能成为学生出行首选。
(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是以会仙客车出行为主,电车、客车为辅。主要是因为漓江学院、市区之间交通道路单一,虽然可转车,但过程会增添麻烦和费用,并不算合理。而会仙客车是直接从漓江学院校门口出发直接到市区,往返车辆多,速度快,方式简便费用合理。
(三)桂林理工大学是以公交车出行为主。客车、阳朔大巴车为辅。理工学生选择公交车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是5路公交车的起点站(终点站)就是理工。虽然六塘车往返也较多,速度较快,但很多学生都是选择周末或节假日出行,时间就不会那么赶,就有足够时间乘坐公交车,公交车费用相对于六塘车来说可是大大的减少总之,三大校区的出行车辆的时间都是相同的。三大校区的道路存在隐患很相同,道路狭小、破损,车辆在周末和节假日都是超载超速、占道。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旧校区、新校区间的路线稍特殊,在于此路段属于山道,因此弯道较多,可缺少弯道提示镜,道路在山体处缺少护栏。
三、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浅谈解决的方案或者建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五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2.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措施:定期检查,或者突击检查对违规的车辆罚款警告甚至处分。尤其节假期更加要严格处查。法条的规定是“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以及车牌是安装保持清晰和行驶证的规定。而在校区附近的违规运营的大多是车辆看似废旧和一些不上牌的运营客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
法律明文规定了车辆不能随意乱放、占道,但是却没有规定处罚,对于这样现象,相关部门还是可以对乱放、占道车辆进行罚款及教育。
措施:对专有车辆,行人设有的道路加宽,还应该在城市道路规定不能再车辆多的地段超车,有违反者就罚款,因为客车的公共安全要优先考虑。公车或客车有优先通过的权利。客车混乱且经常抢道的现象数不胜数,这样的行为有损了道路交通形象,给人乱的印象,主要也是怕有事故的发生。车主应该要遵循管理条例实行车让人,不抢道,宁停三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经实地调查,桂林各校区都存在道路破损严重的现象,常时间以来都没有相关人员进行维护,法律明文规定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对公路进行养护,但是都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
措施:适时的定期检查要严格实施,对于不按时出勤的人员应负有对交通道路不维修的责任,自上而下形成一套完整的体制,才能会有人维修,道路才良好。没有应用所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养护的也是违法的行为,随意敷衍了事的更是玩忽职守,平时公务人员也要有自觉性。当然人民的监督也是不可少的。
(四)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物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该法仅规定了树木与路灯的距离,其并没有规定路灯的间隔,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经过实地调查发现,漓江学院至广西师范大学路段是没有几盏路灯的,且路灯的间距大,甚至有些路段是没有路灯的,所以应请有关部门完善立法,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措施:晚上路灯都应开放,提高学生晚上出行的人身安全性;对驾驶车辆应多处设立固定停车处,以免影响道路的顺畅。路边摊应该退得更远而不是贴着路边,禁止侵占公共道路空间。路灯的间隔都是符合规定的,但是问题又来了,光有灯而不亮,等同摆设,又浪费钱,还不如不安装。所以要开灯不仅是光明还是一种安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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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炜,高海龙,李文权等.公路交叉口通行能力分析方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8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