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居委会选举失范问题探析——以安顺市D社区为例

2015-02-07 08:25罗翊萑
法制博览 2015年19期

农村社区居委会选举失范问题探析——以安顺市D社区为例

罗翊萑

贵州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社区居委会选举中存在的失范问题值得关注。本文通过对贵州安顺市D社区的实地调研发现,由于选举程序不完善、监管体制不健全,使得当前居委会直选中存在着操纵选举、贿赂选民等一系列失范问题,给选举的民主性和结果的合法性造成极大冲击。本文认为,只有通过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直选程序,才能消除这些失范行为,从而推动选举规范化。

关键词:农村社区;居委会选举;选举失范;理性选择

中图分类号:D621.4;D669.3

作者简介:罗翊萑(1990-),女,汉,湖南常德人,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治理与公共服务。

一、问题的提出

实施“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城乡公平和谐、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适应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把“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当前社区居委会直选过程中,仍有大量失范现象存在,直接影响了选举的民主与公正,违背了合法性,不利于农村社区基层自治民主的和谐发展。本文通过对安顺市D社区的实地调研,试图了解当前农村社区居委会直选中存在的失范现象及其出现的原因,进而为消除这些失范现象找到可行之途径。

二、相关概念综述

(一)选举失范

从宏观的角度来说,失范可以理解为“缺失规范”,从微观角度来看,失范是指个人或组织“有失规范”的行为。从行为角度来说,选举失范指的则是在选举过程中,参与选举的相关行为人因故意不遵守选举规范而为自身带来预期收益时所产生的不公正选举行为。

选举失范包括四个基本要素:①失范主体:失范的行为主体必须与选举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相关性才有可能成为选举失范的主体,主体实施行为即被界定成为选举失范行为;②行为目的和行为动机:选举失范行为的失范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失范行为持刻意动机,以满足行为主体预期的某种需要,达到预期的某种目的,并且失范行为主体所表现出的需要和目的是与选举具有一定相关性;③行为违规:失范既然可以理解为有失规范,那么就一定违背了某种默认的行为规范,造成违规行为。

(二)理性选择

“理性选择理论”所讲的“理性”就是解释个人有目的的行动与其所可能达到的结果之间的联系的工具性理性。一般认为,理性选择范式的基本理论假设包括:①个人是自身最大利益的追求者;②在特定情境中有不同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③人在理智上相信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的结果;④人在主观上对不同的选择结果有不同的偏好排列。可简单概括为理性人目标最优化或效用最大化,即理性行动者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收益。

从理论上分析,个体参加集体行动或者公共事务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追求共同利益和追求情感满足、价值认同。从理性选择的视角看,个体参与公共事务是基于共同利益,因此群体团结的程度与个体对于群体的依赖程度有关。个体越是在其偏好等级中居于高位的资源和物品依赖于群体,群体之于个人的潜在力量也就越大。

本文试图通过对安顺市D社区的实地调研找出居委会选举存在的失范现象及其出现的原因,从而寻求消除居委会选举失范现象的途径,为社会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提供更多保障。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D社区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中心,大西桥镇划分为13个村(居)委会,其中有1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本文调研对象为该镇居委会中的一个,也是该镇最后一个换届选举的社区,换届背景最为复杂。

全社区约400户居民,分为5个生产小组。该社区于2013年8月开始进行村改居,本次选举是实施村改居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也是该行政单位的第九届换届选举。从2013年12月的支部换届到2014年五月底的本次居委会换届历时近半年。由于位于镇中心,权力集中,经济发展相对发达,所牵扯到的利益及家族关系复杂,所以形成约7、8个以各自利益为中心的派系,各派系争斗不断,矛盾激烈,使得换届选举所面临的环境异常复杂。其中,有两个派系势力较大,这两个派系的代表人也是本次居委会主任换届的候选人。本次选举,预备选举主任副主任各1名、委员1名,共计3名。

选举在大西桥镇同济医院外篮球场进行。村民需持户口本在场外登记,方能入场填写投票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投入场内的投票箱。当天现场共到四辆警车,其中两辆警车系特警,持枪维持选举秩序。

在村民进行选举的同时,笔者对周围村民进行访谈得知,由于“村改居”的原因,社区居委会成员依然由村委会主要成员构成,候选人也依然是以前村委会主要成员。候选人之间利益纷争明显,为获得居委会主任头衔,候选人多采用贿赂选民手段达到目的。

“我们村是两个派系两个代表,平时矛盾不大哈,就选举的时候就凸现出来了。矛盾的焦点嘛,主要还是为了钱。”

(————C姓选民)

“我们前面选举党支部委员也像这样,为了争利,请吃个饭,跟您发盒烟,喝点酒,选举我就选你,候选人也会去拉票的。”

(————W姓选民)

“候选人啊,候选人是组里面提供出来的,每人选三个,委员、主任,副主任。不能超过三个,你的票数比我多你就当,票数没我多就下来。票多的当选。”

(————X姓选民)

“今天选举现场来了很多特警,像我们村以前选举村委会就没有特警,他们平时没有矛盾,选举矛盾就有了。”

(————Z姓选民)

随后笔者对负责监督此次选举的何科长进行访谈:

“这次主要是采用‘以户代表’的方式,在候选人里面投票产生。主任呢,有两个候选人,只要参与投票的人超过村里一半,得票数超过投票人的一半,就算结果有效。这个村的事情比较恼火,一共就15个代表,8个一帮7个一帮,争得厉害。这个村从第七届开始,选举就不成功,中间就一直搁置没选,到现在是第九届了。那我们处理这些事的方法主要还是两个,第一呢,做好下层的工作,不要给选举添乱;第二呢,那我们还是必须依法行事的。”

(————何科长)

(二)案例分析

通过对D社区的实地调研,从失范主体角度来看,本文将选举失范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参选者竞选失范。参选者在竞选过程中为了达到当选目的所实施的违反选举规范的行为。一般来说参选者竞选失范主要包括四种情况:虚假自我宣传、恶意诽谤对手、收买选举工作人员、贿赂选民。通过对D社区的调研我们发现,D社区在开展居委会选举中出现了参选者贿赂选民的情况。D社区两位主任参选者为了达到当选目的,采取请客吃饭、发放烟酒等贿赂手段引导选民意愿,让选民在正式选举中为自己投票。参选者竞选失范行为在社区选举中比较常见,对社区直选的公平公正以及民主合法构成极大威胁。

2.投票者(选民)参选失范。投票者(选民)参选失范指的是参与投票的社区选民在正式投票环节中无视公平公正和民主真实的原则,肆意行使自己投票权利的失范行为。当前投票者(选民)参选失范行为比较常见的现象有:受贿投票、随意投票、委托投票。通过对D社区的调研我们不难发现,D社区在开展居委会选举中出现了受贿投票的失范行为。投票者收受参选者私下发放的烟酒财物,在正式投票时为相应参选者投票,严重影响了社区直选的公正公开性,造成极度恶劣的影响。

四、解析选举失范

默顿认为,失范行为出现的原因在于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的背离。也就是说,行为主体认为文化目标无法通过制度化手段得到实现,于是愿意选择实施非制度化的手段以达成目标。通过对D社区的调研,本文认为在农村社区直选投票中,导致相关选举主体目标定位与社区直选制度化规范背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

“村改居”后社区管理运行机制不顺畅。通过调研发现,目前D社区完成“村改居”后,社区内运行机制依然为改制前的村内委员会体制,社区建设的思维观念、工作方式、管理重点等还是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改制后的新社区面临着职责不清,功能模糊等困惑,社区经济管理职能与公共服务职能混淆。改制后的新型农村社区大多数居民认为,“村改居”对他们来说只是把原先挂的“村委会”的牌子换成“居委会”的牌子,跟原来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另外,“村改居”社区和以前老社区之间明显保留原来的痕迹,双方各自为政,既不能共享社会资源,也无法提升城市整体规划建设,这对社区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

(二)选举规范存在漏洞

失范行为的出现一方面来源于行为主体实施失范行为,同时也来源于规范自身不够完善。相对成熟完善的规范和相对明确的制度能够引导和制约行为主体的参选行为,所反映出的行为也就相对更为合法。但是,如果制度规范不够明确完善,并无明确规范引导行为主体在所有选举环节的相关行为,就很容易出现违背选举公正真实的失范行为。D社区直选没有制定参选者竞选规范,对于上门主动拉票、请客吃饭、发放烟酒等行贿问题没有明确限制,导致众多参选者竞相利用这点漏洞,自行对投票者实施上门拉票行为,并出现贿赂选民的问题。

(三)违规惩处机制的缺失

在农村社区直选中,选举失范现象一直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处理难等问题,这也就导致无法界定并惩处社区直选失范行为。选举失范成本一旦变低,选举失范行为将在不同程度上得到纵容。

五、规范选举的思考

结合上述原因分析,本文认为规范社区直选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放权社区自治,实现基层民主

社区基层民主是农村社区自治的关键环节,社区直选则是社区基层民主的直接体现,社区直选中失范行为的根源在于垂直型行政管理体制与民主型社区管理体制之间存在着规范的冲突。推进社区基层民主自治,逐步清理“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政府的关系,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的制度规范,实施居民自治,让社区不再是政府的“一条腿”,而是帮助政府更好治理基层的组织。

(二)完善相关程序,修补规范漏洞

程序正义对实质正义有着无可替代的保障作用,因此消除选举失范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尽可能消除可能引起失范行为的制度漏洞,还社区直选一个真正民主公平公正的制度空间。

(三)强化监督制度,健全相关法规

当前关于选举失范行为的界定依然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和处理难等方面的不足,除了尽快完善有关农村社区直选的法规制度之外,还需要制定对相关失范行为的相应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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