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广告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

2015-02-07 05:57刘军
法制博览 2015年14期
关键词:完善特点现状

我国广告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

刘军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州都匀558022

摘要:在1995年颁布的《广告法》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陆续制定了多项广告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经过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广告法制体系。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广告业的发展也逐渐趋于专业化和国际化,我国广告法制体系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本文阐述了我国广告法制建设的现状,在广告法制体系自身内容、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广告法制建设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广告法制建设;现状;特点;问题;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210-02

作者简介:刘军(1971-),男,湖南长沙人,大学本科,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近年来,广告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更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重要的联系媒介。广告特有的经济推动力和文化张力,使其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还参与社会文化的建设塑造,对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等产生深远影响。

一、我国广告法制的基本现状

随着我国广告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广告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建立了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广告法制规范。目前我国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法律效力

在法律效力方面,以《广告法》为中心,以《广告管理条例》作为必要补充,将国家工商总局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具体的操作依据,将地方性法律法规作为针对性的实际操作措施,形成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广告法制体系。国家刑法、民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某些社会、经济管理法对广告也具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是我国广告法制体系建设的外围支持。

(二)法律性质

基本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多层面的广告法律规范,例如,包括《医疗广告审查标准》、《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程序性规定;包括《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等的资质条件规定;包括《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规划纲要》等的政策性规定[1]。

二、我国广告法制体系的特点

(一)制定了单行的广告法;

(二)既调整商业性的广告,也调整非商业性的广告;

(三)既规范广告的具体内容,也规范广告的活动形式;

(四)既规制所有的虚假广告,也规制其他的任何违法广告;

(五)既包含了监管执法的内容,也包含了我国广告行业发展的内容。

三、我国广告法制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广告法制漏洞多

1.概念型

概念型漏洞指的是具体概念术语对行为和事件的定义模糊,易产生歧义,可操作性差。

2.规范型

规范型漏洞指的是广告法律法规的逻辑结构不完善,只有假定的行为模式,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缺乏权力性、义务性规范,没有可操作性。

3.空白型

空白型漏洞包括规定型和授权型漏洞,指的是虽然存在法律法规,由于高度抽象,没有确切的行为规范,导致无法可依[2]。

(二)审查体制缺陷大

1.多部门的行政审查严重影响执法效率。

2.广告审查制度的设计不合理。

(三)广告违法责任落实难

1.广告的侵权责任难以得到落实。

2.广告的刑事责任难以得到追究。

(四)我国法律学术界对广告法的研究比较少。

四、我国广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一)调整范围

首先,应该将非商业性的广告纳入到我国《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中,与商业性广告一同由《广告法》进行调整。由于二者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监管方式,非商业性广告可以参照商业性广告的制度执行。第二,应该将个人广告代言活动也纳入到我国《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中,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对商品或服务的证明和推荐的法人及组织同样应该纳入到《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中。第三,应该增加规定个人也可以作为广告的发布者。

(二)广告内容准则

广告内容准则是对“广告准则”的补充和细化,对规范我国广告市场秩序起到重要作用。应该增加规定国务院广告监管机构也有权利制定广告的发布标准,应该对目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医疗、食品、未成年及互联网方面的广告增加相关的规定约束。

(三)广告发布环节监管

广告发布环节是广告监管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我国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力度,应该设置专门的广告发布经营登记章程,即规定任何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经营广告发布业务的,都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广告发布经营登记。

(四)广告行政执法政权规定

为了保证广告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增加有关行政职权方面的规定,即广告监管部门的监察人员在进行广告监督管理时,可以现场询问、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有关资料,责令其限期内进行改正。

(五)行政处罚规定

应该采用定额罚和比例罚相互结合的罚款制度,能够解决费用无法准确计算、费用明显偏低的难题,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广告法律法规体制的建设,合理规范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广告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推动作用,更可以减少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对社会稳定的危害性。《广告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使我国的广告业进入法制化管理的阶段。但是目前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完善广告立法,建立健全广告的执法监管制度,从而促进我国广告行业国际化的发展,为广告业提供一个更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药恩情,闫翠翠.我国广告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2):9-14.

[2]史新章.关于完善我国广告法律体系的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1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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