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探讨

2015-02-07 00:52:57肖恩泽
法制博览 2015年31期
关键词:民法权益措施

肖恩泽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探讨

肖恩泽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的势头,旅游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旅游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旅游消费者无法有效地行使其在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中享有的权利。本文对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与完善措施。

关键词: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措施

一、引言

近年来,许多旅游经营单位为了自身盈利的目的,采用各种手段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旅游业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的发展趋势。旅游业这种非理性地发展过程中,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不断地受到侵犯,严重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脚步。因此,国家应对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进行完善,确保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进而有力地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有许多潜在的弊端,以至于难以有效地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安全利益,也严重影响到旅游业的发展。以下归纳了几点关系旅游消费者自身安全利益的问题。

(一)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权得不到保障

旅游业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必须要在开展旅游活动时,确保旅游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现阶段,旅游消费者只得到权益民法的部分权利保护,仍旧在多方面安全权受到侵犯,集中体现在饮食、住行、娱乐等方面,使得旅游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存在很大隐患。

(二)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消费者往往会发现自己所了解的旅游信息与实际的情况不一致。在开展旅游活动前,旅游经营人员对旅游活动的相关信息了解的比较全面,但是透露给旅游消费者的相关信息只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视线,从而达到旅游经营人员的商业目的[1]。因此,旅游经营单位的商业推销手段,导致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很大的侵犯。

(三)旅游消费者的自主权受到侵犯

在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中,旅游消费者拥有选择自己需要的旅游服务的权利,不过,在实际旅游活动中,消费者难以行驶其享有的自主选择权,主要表现在:旅游消费者不能选择自身所需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而且没有得知与此次旅游活动的相关具体信息,使得消费者的自主寻责权没有得到有效的行使。

(四)旅游消费者的尊重权受到侵犯

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应受到侵犯[2]。一般情况下,旅游活动的地点都不是在旅游消费者自身的居住地,因此,旅游消费者难以避免地会受到各个旅游地区的不同风俗习惯所带来的人格伤害,甚至会受到来自旅游活动的导游的人身攻击。基于以上几点原因,旅游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权,已经纳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确保旅游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3]。

三、旅游消费者民法保护的问题解决措施

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权益被侵犯的问题,为了减少与解决这些问题,以下归纳了几点建议与对策。

(一)加大实施惩罚性赔偿的力度

旅游活动,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产品,旅游消费者购买这种产品主要是为了精神享受,所以,对于损害与破坏这种交易公正性的行为需要以惩罚为主。实施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与遏制这种侵权行为,从而使旅游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得到保障。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制度,而加大实施惩罚性赔偿的力度,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旅游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提高了旅游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在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完善合同法

当前,要使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规范旅游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有关部门在规范旅游格式合同时,主要应注意两点:一是要确认旅游经营者的提示任务,二是要明确规范旅游格式合同的相关解释原则[4]。通过规范旅游格式合同,可以使旅游消费者与经营者拥有同等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还可以加强两者间的交流,从而增强两者间的联系,进而促进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完善旅行社相关制度

随着人民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人员的数目越来越多,旅行社获取的利益也越来越多,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旅行社的实际盈利来收取质量保证金。因为质量保证金关系着旅行社自身的利益,旅行社方面会积极地监督管理内部员工对旅游消费者的侵权行为,从而更好地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在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较多的问题,严重地侵犯了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而完善旅游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监管旅行社发展状态,促使旅行社负责人更积极地履行自身的义务,从而使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曹琪骏.旅游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问题探讨[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11:372.

[2]王世斌.当前我国消费者权益民法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J].科技视界,2015,07:245-246.

[3]关海博.<旅游法>视角下的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探讨[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5:97-100.

[4]刘亚丽.国际旅游岛战略下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行政与法,2012,02:85-87.

作者简介:肖恩泽(1993-),男,黑龙江伊春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1-0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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