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2015-02-06 19:28
法制博览 2015年18期
关键词:保障制度救济公务员

潘 群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南 海口 570108

顾名思义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就是保障公务员的各方面权利不受侵犯,其具有的职权能够得到实现。笔者通过对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研究,总结出我国现行的公务员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良的方案,最后对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展开论述,旨在将笔者的若干思考呈现给读者,促进交流,加深认识!

一、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现状

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现状包括现行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制度在现实运用中具有哪些问题。

(一)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包含的具体内容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公务员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获得履行职责应当享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缘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等待遇;有权接受培训;有权对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领导提出合理的批评建议;有权提出合理申诉和控告;有权申请辞职。总而言之,法律所规定的公务员权利包括以下四大类:一是职务保障权;二是身份保障权;三是经济利益权(物质利益权);四是保障请求权。

(二)公务员工资权益保障低

现今我国拥有世界上数量众多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人口数量巨大,就面临着公务员薪酬待遇低的现状。在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比较低,刚刚好可以满足公务员所在地的工资标准,生活需求。公务员所获取的经济利益权(物质利益权)层次较低,保障不足。由于我国对公务员的规定,要求比较严格,公务员除本职工作外不得从事其他营利性工作,所以,公务员的生活水平就受到了挑战。因为薪酬待遇的水平层次低,公务员享有的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工作条件就往往得不到实现。

(三)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中公救济程度低

在公务员享有的诸多权利中,最没有保障的当属申诉权。在政府机构中,存在腐败和拉帮结派等现象,公务员受到不公平甚至非法待遇时,无法得到申诉。由于熟知政府机构的办事原则,很多公务员遭受不法处分后,往往会选择不申诉,不控告。长期以往,一方面导致公务员对自身权利的漠视,一方面助长机关单位的不正之风。在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中,申诉控告得到的公救济程度很低,使得公务员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十分有限。

(四)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缺乏司法保障

在政府机关中,下级对上级要严格服从,一整套官场理论甚嚣尘上。很少有公务员胆敢对领导有所建议之言,更不要说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进行控告申诉了。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我国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而不是行政机关之外的司法救济制度。公务员在面临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之时,是不可能寄希望于现行的申诉控告的保障制度的。

二、完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若干建议方案

根据上文所总结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在现实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思考,总结出以下几条建议方案。希望这些方案的提出,能于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健全,以及其运用于现实中能更加地行而有效有一点点的益处。

(一)提高公务员的基本薪酬,福利待遇

国家应该适当的提升公务员的薪酬标准,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为公务员履行职责应享有的工作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国家应该公开公务员的薪酬标准,由金融机构直接将薪酬发至公务员的银行账号上,而不通过公务员所在单位机关,这样可以保证公务员经济利益权利的有效落实。

(二)扩大公务员申诉范围,建立健全相关机构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申诉范围以及申诉的内容都严重受限。很多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因为不符合法定的申诉控告内容而无法得到申诉控告。所以,国家应该扩大公务员的申诉范围,增加必要的申诉内容,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方便处理公务员的合理诉求。

(三)完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司法救济制度

笔者在上文详细地分析了目前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中申诉控告制度的严重漏洞和不足。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健全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司法救济制度。当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向相关的司法部门申诉控告,司法部门能够受理相应的申诉控告,对受侵害的公务员实施司法救济。建立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中的司法救济制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开展:一是从立法的角度;一是从司法的角度。所谓的立法角度就是国家立法机关在相关的部门法中对司法救济制度进行立法规定。此方法在日本早已有之,我们可以借鉴其立法上的先进经验。所谓的司法角度就是对司法程序的完善和改进。明确规定受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的法院等司法机关,严格规定审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司法程序,受理司法机关不受公务员所在的机关单位干扰。

三、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之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总的来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转变,由“国家保障”转变为“社会保障”;另一方面是立法上的完善,补充,使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申诉制度,司法保障制度更加完整,有效。

(一)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转变

目前我国公务员所享有的是国家保障而非社会保障。国家保障是由国家出资出力来保障公务员的各项权利。这样做的好处是稳定,持续,这也是人们称公务员职位为“铁饭碗”的原因。但是由国家来进行保障却也有其严重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加深“官本位”的思想;优秀人才外流,政府内部人才水平低下;福利保障不具有延伸效力等等。由于国家保障机制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致命的,所以我国现在正在慢慢摒弃这种做法,转变为社会保障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是由社会保障基金予以保障的,能够大大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机制程度很低,发挥的作用的很小,但是在未来,却是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转变方向。

(二)立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利

未来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必将是从立法上予以坚定的支持。立法保障是最根本,最有效的保障手段。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法制成果的日益丰富,对公务员权利的保障必将更加全面,更加合理。

四、结语

笔者通过对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深入思考,不仅发现了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若干问题,还促发了笔者对解决这些现存问题的对策展开了进一步的思考。笔者认为,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会越来越健全,规范。公务员作为我国数量庞大的一个重要的政府群体,其权利保障的问题十分重要,所以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建设会越来越完善。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未来之发展趋势必将会更加全面,更加真实,更加切实有效的保障公务员的各项权利。

[1]金国坤.论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05:58-61.

[2]欧阳秀芳.有关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缺陷与改进方法之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08:88.

[3]张德瑞.关于完善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的构想[J].法律适用,2003,05:56-58.

[4]张皓瑜.浅析完善中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04:38-39.

[5]曾志华.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现状及完善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08: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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