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

2015-02-06 23:12陆静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
关键词:网络借贷法律风险

大数据时代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

陆静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南京210095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网络p2p借贷行业迅猛发展。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行业准入标准模糊以及法律监管缺失等国情,我国的网络p2p借贷行业的发展逐渐偏离了初衷,衍生出许多不同的经营模式,也存在着许多风险。据此,笔者将在本文中探讨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存在的诸多风险及其规制方法。

关键词:网络借贷;法律风险;规制方法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4-0245-01

作者简介:陆静(1994-),女,江苏泰兴人,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一、p2p概论

P2P的英文全拼为“Personal to Personal”,直译为中文的意思就是“个人对个人”。P2P一词最早出现于IT技术领域,指的是一种点对点的信息传输方式,后来这种个人之间直接的传输方式被运用到了小额借贷领域,成为了一种与传统借贷方式不同的创新性的网上信贷方式。p2p模式主要包括四方参与者,即借款人、贷款人、网络借贷平台以及具有一定实力与信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四方主体的参与之下,实现网络p2p借款。

二、p2p网络借贷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借款人违约风险更高

使用p2p进行网络借款的用户往往都是一些不被正规金融机构所接受的客户,他们往往无法提供抵押或者担保,同时,由于P2P网络借贷的利率十分高,贷方的高收益期望有背于常理,综合上述借款方以及贷款方双方的原因,导致了P2P网络借贷比普通的信用贷款存在更高的违约风险。

(二)用户个人信息极易被泄露

在进行P2P网络借贷时,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交易安全,网络借贷平台通常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大量的个人信息,除此之外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产权证明等财产信息,在当事人提供了这些信息后,一旦p2p平台提供者没有做好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就会发生用户信息外泄,这就给用户个人带来了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三)当事人提供信息的真伪性缺乏定论

在进行P2P网络借贷时如前文所述,需要当事人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但是由于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正处于初期,网络上各种信息真假混杂,一方面借款人可能会为了尽快获得借款而提供不真实的虚假信息,给出借方的信用评价工作带来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的专业水平所限,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存在遗失、缺漏等,也给出借人的信用评价工作造成阻碍。

(四)P2P网络借贷平台被非法利用

P2P网络借贷平台被非法利用主要是指其被用于洗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洗钱”指的是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使得违法犯罪的收入形式上合法的行为。由于目前缺乏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客户的身份识别,审核往往较为宽松,同时也没有确切的对可疑交易进行追踪的部门与相关责任承担部门,加之网络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即时性、隐蔽性等特点,都为犯罪分子掩盖非法收入提供了便利。

三、p2p网络借贷法律风险的规制探究

(一)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行业内部监管

相关行业组织应当联合起来制定行业标准与行业规范,并通过相关具体措施鼓励成员自觉遵守,加强自律。行业协会也应当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根据不同的运营形式,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章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等。

(二)加快制定有关P2P网络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

P2P网络借贷目前在我国发展的势头十分迅猛,笔者认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应当侧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当对P2P网络借贷进行实名备案,并要求其定期向地方政府监督部门与行业协会进行报告;其次,明确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并根据其注册资本的多少决定其放贷规模,且其必须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最后,应当通过立法手段明确从业人员的从业条件与从业资格,例如不得有不良的信用记录等。

(三)加快个人信用认证体系的建设

如果单独建设一个新的P2P网络借贷专用的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势必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P2P网络借贷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体系进行对接,除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之外,P2P网络借贷平台还可以与工商、税务等机构联合起来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同时,作为个人的隐私,借贷平台在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除了制定严格的使用流程之外,P2P网络借贷机构还应当加强对员工保密意识培训。

(四)加强对中间账户的监管力度

在P2P网络借贷中,出借方与借款方的资金往来是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的,在借款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资金流,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这些在途资金的监管力度。笔者认为,对这些资金进行监管可以借鉴证券交易过程中所采用的第三方存管制度。使用第三方存管制度只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好处:首先,可以保障客户资金与P2P平台的资金相隔离,免受平台破产风险的危及;其次,第三方托管可以防止网络借贷平台非法挪用客户的资金,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性。

总而言之,P2P网络借贷是我国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一个新型产业,任何新生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应当在认清其所具有的种种风险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规避。

[参考文献]

[1]李爱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制度的完善[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112.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2011.

猜你喜欢
网络借贷法律风险
网络借贷平台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