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宝坻区认真贯彻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后,宝坻区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对各部门业务骨干、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向社会免费发放条例宣传读本、挂图等宣传资料,分不同专题通过各类媒体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
二是强化组织推动。成立由两位副区级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是狠抓治理重点。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围绕治煤、治尘、治车、治烟、治火、治味“六治”目标,在全区深入开展空气污染治理“百日行动”。
四是推进结构调整。完善落实新上项目评估机制,加大招商选资力度,严格执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和准入标准,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节能低碳化调整。
五是严格考核监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增加权重,提高分值,实行一票否决。实行治理工作周报告制度,由清新空气分指挥部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区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