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美尔女性文化论的二重性

2015-02-05 06:53李莉
文教资料 2014年31期
关键词:二重性女性文化

李莉

摘   要: 本文以西美尔对当时社会卖淫现象的深入剖析为切入点讨论他的“女性文化”论,揭示其女性主义理论激进与保守的双重属性,并进一步探讨造成这种矛盾的深层根源。

关键词: 女性    文化    二重性

一、从“卖淫”现象到女性的未来

1892年西美尔发表了一篇名为《关于现在与将来的卖淫》的论文,试图从社会全面压迫机制方面去讨论卖淫现象这一历史事实。

在论文中西美尔描绘了社会对“卖淫”现象的痛恨,并分析认为卖淫这一古老历史事实的必然存在是因为它建筑在男人的性成熟开端与精神、经济和性格成熟的时间差的基础上,即原本男人比女人性成熟早于能承担结婚义务的年龄。而随着社会专业化趋势的增强,生存斗争又推迟了男人在精神,经济与性格上成熟时间,但男人对性的需求却基本没有变化。因此,为了缓解性压抑,社会对卖淫的需求会不断增加。道德的强制并不能阻止它的存在与盛兴,恰恰是社会为了顾全了社会道德的面子,为了保全大部分女孩的贞节才促使这个行业的不断发展(即卖淫不过是道德强制的后果)。西美尔进一步认为只要婚姻存在就会有卖淫的存在,因此让屈服于这种需求的女孩子为此承担淫荡的罪名并受到歧视是不公平的。西美尔认为“卖淫只是一种次要弊病”,但卖淫引起的次现象——道德败坏、思想品质的恶劣、妓女犯罪才是严重的弊病,而这种弊病是因为社会贬低这一“替罪羊”的地位,社会将她们当罪犯对待才引起的一系列恶果。西美尔在此提出一个新颖的观点:“悲惨”之所以悲惨正是因为被社会看成是悲惨的,作为现象的卖淫并不悲惨,只是因为视作悲惨而必须承受一切未来性的潜在性威胁,即成为异质的投合目的性的道具(成为社会表达自己良心的工具),这一行为才变得悲惨,因此,要改变卖淫者的卑贱处境,首先要做的是改变观念,不将卖淫看作“万恶之首”,不再对其提出高于常人的道德要求。

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由男女性差异的问题导致的卖淫现象,西美尔认为,唯有让男女两性在相同的时间达到性成熟。为了抓住西美尔女性观点的核心,我们不妨先假定上述对“卖淫”现象的原因分析是正确的。(尽管实际情况远非如此简单,今天西方社会中女性婚前的性满足早己成为普遍现象,应该说可以配合不同年龄层次的男性的需要,如果按西美尔的观点,“卖淫”现象在现代社会存在的基础应大大削弱了,但社会对“卖淫”产业需求却大大增加了,因此西美尔对于卖淫现象的分析是过于简单化的)根据这种理论,他提出了男女两性在相同的时间达到性成熟的条件:长期遭受性别压迫的女性能迈出象牙塔,摆脱压力迈向千差万别的素质,最后跟男人的差别消失,从而使男女在较高阶段会合,相互适应达至完美的适应。西美尔为彻底解决“卖淫”现象而开出的处方似乎顺便也为女性的未来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女性须创造新的女性文化,成为有个性的个体。这一点也成了西美尔女性文化观的核心所在。

二、沉默的女性文化

为进一步解释“女性文化”,西美尔对“文化”的内涵提出了新的界定,这是理解其性别文化的关键。

西美尔以为,文化首先是个体身上的一种教化活动,与个体灵魂的智慧和美,幸福和德性相关,所谓“主体文化”即指“个体灵魂拥有财富的多少”,而这个部分对整体库存量没有影响,客体文化是指文化的整体库存:语言、法律、习俗、艺术、职业、家具、服饰、都是文化的物质形式,这些形式在其内在的客观意义上超越了个体,个体灵魂可通过其中的某些形式来教化自己,这些文化形式本身并不依靠个体灵魂的存在。

在西美尔“文化观念”的基础上,他提出客体文化是以男性为中心由男性创造出来的,女性不创造客体文化。因此,面对19世纪90年代的德国女权运动,西美尔认为“现代女性运动看来拒绝任何超出个人及其幸福,教育和自由的意义”[1],女权运动并没有创造超个人、超文化的“文化价值”。“人类文化是有性别的,绝对不存在超越男性和女性的纯粹客观性的文化”。与此前的学者们普遍认为人类文化是中性的,是男女共同创造出来的观点不同,西美尔提出除了极少数领域外,文化全是男性的,工业、艺术、科学、贸易以及宗教等不只具有男人特征,而且在不断重复的施行过程特别需要男人力量。因此在西美尔看来,女权运动试图通过取得经济地位来创造与男性文化等值的文化形式并非明智之举,反而会将成熟男性文化形式强加给了女性自身,无法避免形成新的奴役。与此前许多哲学家将女性资质,女性美德吸收到“男性文化”理论中去试图掩盖(也许并非有意)人类文化不过是男性文化的代名词这一事实不同,西美尔以“男性文化”命名“人类文化”,反而凸显了女性在历史中的失语状态,这是西美尔女性文化论中颇具启发性的观点。

三、女性文化的发展方向

既然如前文分析所说,成为像男人那样的科学家、技术员、医生、或艺术家并不能为女性创造异于男性的文化,那怎样才能创造新的女性文化?对此西美尔认为,重要的不是个别的女性权利与生活条件的改善,而是让更多的女性参与到既存的文化装置中。因此,他为发展“女性文化”提出了以下设想:首先对职业作重新分工,女性去垄断那些适合女性体力和灵敏的职业;其次以新的工作或者至少原则上为新的方式来解决一般问题,例如在医学上女性可凭借女性心理的优势使医学文化在质上产生增长,从而产生客观意义上的女性文化的成就。以艺术为例,西美尔认为由于历史的积累,各种艺术创作的一般形式都已打上男性印痕而不适合女性,只有在男性没有染指的地方,如民歌、特别是舞蹈,凭借对空间的独特感受方式与女人内在节奏的一致性,使女性艺术家有可能大显身手,从而使女性生活原则从流动的体验形式步入了客观的文化形态。

为了实现创造新女性文化的目的,西美尔提出在这个过程中女性首先必须经历与男性的处理方式分享基本的东西,诸如教育、权利等。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能为自己特有的工作能力赢得基础、材料与技术。而只有获得这些方面的平等,女性才能利用它们在某个点上走向相反的方向——女性文化的方向。基于此西美尔并不反对当时的女权主义党派在运动中的“粗暴的夷平行动”。不管他是出于何种原因支持女权运动,这种支持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上述女性文化建构在西美尔看来尚属女性文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作为与男性生活原则相区别的最初分流与客观化而存在。他认为真正的女性文化不应当以男女分工不同作为依据,应该是从女性本质中产生的具有极高文化意义的行为。而从女性本质中产生的女性伟大文化成就就是“家务劳动”,只有家政管理,家庭这一场所才能体现纯属女性的力量,这种职业女性曾全身心投入,但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日益增多的独身人士及由于生育控制等原因使女性与“家务”这种文化形态相分离(女工被迫工作,中产阶级妇女由于劳动分工要作的家务越来越少)。

因此,按西美尔的逻辑可以推断出这样的结论,即女性几千年来一直在从事身心最和谐、最协调的职业。如果不是现代化工业化大规模发展,且被男性文化视为没有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而遭到贬低,那么就女性本质而言她们应该是几千年来最幸福的人。如此看来,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不过是要回归原本属于女性的最好职业,重获做家务的权利。这样的结论现在看来岂不荒谬?

四、形而上的性别本质论

要想理解西美尔为女性未来上下求索得出的荒谬结论,必须回到他的“绝对女性本质论”来探讨其茅盾的根源。

在西美尔的论述中,“男性本质”中存在一种形而上因素,在所有生产性活动中都试图把握超出自身的东西,致立于对立的一方,同时将其纳入涉及面广泛的现实序列和理想序列。从一开始男性便致力于一种二元性的自发分裂活动中;而女性是通过对生活本身来理解世界,在本质上是统一自足的存在,所以说“女性生活在存在与女性存在深刻的同一性中”,而男性既生活在意志中,又生活在精神与形式中。这种本质特征不是男性以逻辑优势强加的所谓女性特征;也不是养育孩子、照顾家庭房子的手段,而是女人性最外在的流露。(但这种本质源自哪里?西美尔似乎暗示是一种母性,生育的特征让女人生活在自己的源泉之中)。相对于男性而言,她不像男人需要女人那样需要他者,因为女性本质中早已包含性的存在,而男人则必须在追逐女人的同时确认自己的“男性”性。因此,女性存在“不仅意味着女性,而是仿佛在主客体分离之前,以实质的静止的完整性承担着人的类特征的统一体”。因为思考意味着统一的分裂,必须靠行动与思考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因此西美尔得出女性的生存即思考的观点。而一切文化都是作为人的“生存形式”被创造出来的,是一种以自己逻辑展开来发生各种系统的自立化。女性既无形式的概念,当然无法创造“生存形式主义”,遑论去创造“形式”。

从上述“女性本质”为出发点,家务劳动的确是女性文化最好的体现,因为在这种职业(如果还算是一种职业的话)中,根本不存什么抽象思考,形式分离。工业文明的发展迫使女性与家务劳动分离,所以西美尔才试图为女性创建新的文化提出建议,以期在男性文化旁边生长出新的女性文化。但西美尔在这儿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如果文化是一种“形式”存在,女性在先验本质上决定了无法创造文化形式,又如何期待她们创造出新的女性文化?要解决这一悖论,要么放弃建构新女性文化的设想要么改变对文化的定义。这是西美尔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困境,作为解释手段的文化本身是男性化的,因此对女性进行的各种解释也不过男性化的而已,西美尔也不可能例外,虽然他在中间绕了一大圈子,但得出的结论与男性中心主义理论家殊途同归——女人是适合干家务的,只是前者的解释是女人只能做家务,西美尔则认为“女人本质上喜欢且适合做家务”。

作为本质论者的西美尔,跟他同时代有名的罗斯金一样,陷入了生物性决定论——认为女性地位如女性性别一样是大自然的产物,将女性现象本质化,而不从历史、社会文化的语境来看待女性本质。其实,正如波伏娃所说:“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没有任何生理上,心理上或经济上的定命,能决断女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而是人类文化之整体,产生出这居于男性与无性中的所谓女性”[2]。社会角色是不断变化的,不能因为女人做家务的事实认定她适合于做家务,并热衷于家务。

考查西美尔的女性观,同时可以看到西美尔的女性问题是在一个平面上将一个问题与其它各种各样主题组合考虑,试图将女性问题包罗在“现代化”,“社会压迫”,“大众”等一般性问题中的相关点刻画出来,作为整体的女性所具有的动人品质,大部分源自对“现代性”的挑战。女性整体的特性,诸如忽视差异的类型化,“联想的力量,或中或偏的二者择一的直觉判断”,“情感的夸张(不具计量的精确性),无一例外都是现代性所回避的特性。然而西美尔本身对于现代性欲拒还迎的态度导致其女性观缺乏统一的批判性视点,这也是他的女性观极易自相矛盾的另一根源,如对于女性的原初性,他既赞美却又回避与畏惧;一边呼吁提高妓女地位一边又在心理分析上暗示她们遭受歧视的合理性[3]。

五、结语

从1890发表《女性心理学》开始,西美尔以敏锐的社会批判视角捕捉到女性运动这一现象所带来的时代最前沿信息,提出一系列的女性主义观点。在揭示社会压迫机制对妓女态度虚伪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类文化的男权中心地位这一事实以及“女性文化”在此种挤压下的沉默状况,为当时的女权运动者了解自我处境提供了新的视角。正因如此,西美尔经常被视为女权主义哲学的先驱者。但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局限,这种建立在保守基础上的“女性文化论”终究只能是站在男性立场上对女性唱的又一曲古老的赞歌,从而制约了他的女性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德]西美尔.刘晓枫译.金钱,性别,现化生活风格.广西师大出版社,2002:124.

[2][德]西蒙·波伏娃.第二性.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4.

[3][日]北川东子.齐美尔·生存形式.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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