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
经常看到网上对一幅摄影作品的成败得失争论不休,有时候就连所谓“高手”们的观点也大相径庭,使初学摄影者们莫衷如是。所以,一直想写一篇关于如何评价摄影作品的文章。翻阅了大量摄影书籍,但这方面可依参考的文章太少,在网上搜索了半天也依然如此。自己虽涉入摄影的时间不很长,但在省市乃全国也获过一些奖,职业的关系,总感觉大凡文艺作品,不管是美术、书法、摄影等视觉艺术,其审美的宗旨总是相通的,于是斗胆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大众的审美观就是评价标准
———兼谈艺术作品鉴赏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我国明清著名思想家王夫之说过:“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这讲的就是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客观性指作者表达的思想是唯一的,主观性指人们在鉴赏中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以自己的思想见解、情绪感情来评价和充实鉴赏的对象。同一作品,在不同的读者(观众)中,可能产生不甚相同、甚至很不相同的感受和反响;而同一读者(观众),随着主观条件的变化,即使面对同一作品,他的感受、体验也可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鉴赏的主观性,既表现在不同的读者(观众)之间,也表现在同一读者(观众)思想感情、生活经历的发展以及心境情绪的变化上。
艺术作品鉴赏中客观存在的差异性,使某些追求个人风格的作者,或者有一定造诣的艺术家做出了“其曲弥高,其和弥寡”的结论。他们认为,高级的艺术品,只能为少数人所欣赏,而广大劳动群众只会欣赏低级粗劣的东西。这一思想倾向也时不时表现在摄影作品的评价上:一方面是读者(观众)的不接受、不认可,甚至认为“连起码的对焦都不实”、“曝光不足”或“色彩怪异”以及“看不懂要表现什么”,另一方面是作者不依不饶地“我就是要的这个效果”、“你们不懂艺术”和“我就是追求这种风格”等。
笔者认为,在社会成员接受文化艺术教育程度差异较大的旧时代,“曲高和寡”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随着受教育程度的逐步缩小,作品的美与它的群众性日益趋同。某些朴素、自然、清新的作品,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就很容易得到大家的喜爱,雅俗共赏。高尔基说:“真正的美,正如真正的智慧一样,是非常朴素的,并且是人人理解的。”“曲高和寡”的作品,往往在形式、技巧上脱离了群众,过于艰深、晦涩,而非艺术性太高,恰恰是由于艺术上还有欠缺!大凡世界性艺术精品,没有一个是大众欣赏不了的,正因为基于大众的认可、大众的欣赏,才成为传世佳作!
艺术作品鉴赏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决定了艺术作品历来没有完全同一的评判标准,所以导致文艺评论和文艺创作上的百家争鸣,在争鸣中艺术作品百花齐放,但同时,人们的评判标准会逐步趋于一致———那就是以大多数人的观点为标准!在各类艺术作品的评比中,评委们往往是在艺术造诣上受到大众认可的专家,他们尽管有自己的风格和流派,但对艺术作品审美的价值取向上,往往代表着大众的审美观点,否则,在多元标准条件下,评比是无法进行的!
二、作品的思想艺术性
———兼谈讴歌真善美与鞭挞假丑恶
衡量一件摄影作品乃至任何文艺作品,不外乎从两个方面判断:一是作品的思想性,二是作品的艺术性。
作品的思想性,即作者通过作品要传递给读者(观众)的思想、主张和情绪,即“文以载道”。艺术作品对生活的反映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所谓再现,即描绘人、事、物的客观情貌,即客观的复制;所谓表现,既传达作者对社会生活的认识,表达他对事物和人生的主观情感。尽管摄影表面上看是对人、事、物客观情貌的复制,尤其是人文纪实摄影,无不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生活的选择、集中和概括,都是作者审美认识的结果,因而,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作者思想感情的烙印。搞艺术的人大多喜欢标榜自己对政治不感兴趣,但我想哪位也不敢说对作品的思想性不感兴趣!因为,缺少了思想性的作品,只是一具空壳和僵尸!
大家熟悉的著名摄影作品《大眼睛》,作者通过镜头客观地再现了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对知识的渴望、对良好教学条件的期盼,也表达了作者的同情以及对全社会的呐喊,从而催生了功利千秋的希望工程。上世纪80年代的作品《父亲》以及最近焦波的《我的父亲母亲》,尽管镜头再现的是我们熟悉不过的老人形象,但传递给我们的是生活的艰辛、对父母和劳苦大众的敬重。最近流传于网络的2013年最值得记住的10张照片,无论是《冷暖相依》还是《爱》,无不讴歌着人情的至真、至善、至美。而《王志中》、《纤夫》、《哭泣的老人》等,则引导我们关注弱势群体,呼吁社会给予他们友善与帮助。
作品的思想性是作者思想的体现,尽管作者的思想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变化。作为艺术作品,究竟表达什么样的思想才是好作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很难一概而论。然而在同一个历史时期,反映一个时代主流的思想、进步的思想、代表一个时代大众的思想、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的思想,都应是好思想。我们是平民,有的是平民情结。我们的生活是在天天进步的,人们为这点进步共同付出了太多的努力甚至生命。尽管阳光下还有阴影,但我们没有理由不热爱我们用辛勤创造的越来越幸福的生活,没有理由不通过我们的作品,让牺牲了看电视的时间来欣赏我们作品的人们感知自然之美、人情之美、生活之美。所以,我们还是用手中的镜头,多展现生活的真善美吧!我也不反对揭露假丑恶,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时弊,同仇敌忾,医治毒瘤,促进社会的文明与健康发展。但是,如果始终把镜头对着阴暗面,始终反映的是消极颓废的东西,给人总有点婚礼上听到了哀乐、吃饭中吞下苍蝇的感觉。反映阴暗面,关键在于作者的立场和出发点。同样是反映阴暗面,《王志中》、《纤夫》、《哭泣的老人》几幅照片反映出作者的思想情绪是高尚向上的、是富有爱心正能量的!
作品的艺术性,除需具备摄影的七个基本要素以外,尚须注意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构图要有艺术性。
第一、正确处理前景、主体与背景在三维空间下的合理布局。在有限的取景框内,善于运用视觉语言,在突出主体的前提下,恰当地处理好前景、主体与背景在三维空间的合理布局,使之和谐呼应,有机联系,相得益彰。在三者中始终强调主体,前景与背景为主体服务,并善于利用三者的明暗、虚实、远近及色彩变化,表现主体的趋势、动态和情绪。前景和背景是主体的陪体和点缀,根据表现主体的需要,决定取舍。可以只有主体和背景,也可以只有前景和主体,亦可以只有主体。endprint
第二,善于利用色彩和景物线条引导观众的视线。视线延伸的终点应该是所要表现的主体,如果延伸终点不在主体上,势必分散对主体的关注。主体的色彩和亮度亦应该强于陪体背景,否则,陪体背景就过于抢眼。摄影构图的取舍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常说的“减法规则”,凡对表现主体可有可无的陪体一概毫不可惜地去掉,陪体背景在位置、清晰度、色彩、亮度上决不能喧宾夺主。
第三,注意黄金分割比的运用。现在的照相机一般都配备井字形取景辅助框,其实这就是运用了黄金分割比原理。主体合理的布局应该在四条直线的四个交叉点上,起码于其中一条直线重合,除了需要表现稳重建筑外,主体居中对于人物摄影一般不足取。
第四,为主体的动态前区留有视角余地。拍摄人物侧面或者运动体,应该在人物面向的前方或者运动体的前方留有运动想象的空间,否则人物和运动体就会给人以碰壁的感觉,不利于动态内容的表现。
第五,注意画面的形式美感。摄影是将无序变有序,杂乱变规则的艺术。所以人物头顶长树、冒出电线杆、人被框在黑暗的门框中、画面被明晰的竖线或者横线一分为二,建筑物与地平线严重倾斜等破坏形式美感的因素,都会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拍摄中都应设法避免。
二是焦点虚实有理。
为什么讲“焦点虚实有理”,难道虚了也有理?初学摄影,对实焦点是基本功。一般来讲,主体对焦不实很难成为好摄影作品。但是,如果简单地说,焦点实的作品就是好作品,也不见得正确,关键要看对主体的表现需要。比如,我记得有一幅表现窗外雨中身着红色雨披少女的经典照片,作者的焦点对在了沾满水珠的窗户玻璃上,远处的少女对焦不实成了虚影,但正是这一虚一实,夸张了雨雾蒙蒙的效果。试想,雨中走动的人物如果十分清晰,必然淡化雨雾的效果。所以,要根据表现需要,确定焦点在哪里实,在哪里虚。不该实的实,不该虚的虚,甚至哪里都虚的不见得是好作品。
哪里焦点该实呢?一般主体该实(再次强调一般)、主体的重点部位该实!人物和动物的焦点在眼睛,建筑的焦点在中部,五排集体合影的焦点在第二排中部人物的面部,其他不胜枚举,一句话:在你所要表现的主体的重点部位。
三是明暗有度。
摄影是光的艺术。就像焦点虚实有理一样,曝光依然要明暗有度。曝光准确的照片是好照片,但不一定是优秀作品。高调片人为地曝光过度,使人物白色的衣服和背景隐去,强化了头发和脸部,营造的是一种圣洁、高雅的情调;低调片有意地曝光不足,使人物的衣服和背景淹没在黑色之中,突出了面部的亮点,营造出的是深沉、幽静、典雅的氛围。这里的曝光过度和不足,恰恰是神来之笔,所以,简单地用曝光是否准确来评判一幅作品有失公允。
但对一幅作品的曝光评判就没有标准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情况下,曝光还是要准确的,如果曝光严重过度或者严重不足,必要的影纹和细节荡然全无,我们要给观众看什么呢?人们总是习惯于在现实生活中用自己的眼睛所见所睹,摄影作品也要适应人们的视觉习惯,无论是胶片还是数码相机,它的宽容度远远小于人的眼睛对景物的宽容度,所以更要小心掌握曝光,尽可能使照片的明暗细节接近人们在生活中的眼睛所见。
综上所述,附合大众基本审美,作品具备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才是客观评价一幅摄影作品的根本。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