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批评与监督原则(节选三)

2015-02-02 13:27郑保卫
采写编 2014年4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工作

郑保卫

五、新闻批评的方针和原则

1.新闻批评的方针

新闻批评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在揭露问题、针砭时弊方面,有着特殊的战斗性能。它像一把双刃剑,如果用得好,可以惩治腐恶,起到积极的和建设性的作用,如果用得不好,则可能伤害同志,起到消极的和破坏性的作用。因此,开展新闻批评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新闻媒介要认真考虑批评的影响和效果,为此,必须确定新闻批评的正确方针,掌握新闻批评的正确的方式和方法,要努力保证新闻批评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争取实现新闻批评的积极效果。

1954年,毛泽东在同胡乔木等人的一次谈话中提出了,报纸上的批评要实行“开、好、管”的“三字方针”。这一方针后来成为我国新闻媒介开展新闻批评的指导性方针。

“三字方针”高度概括,但内涵却非常丰富。按毛泽东自己的解释是:

开,就是要开展批评。不开展批评,害怕批评,压制批评,是不对的。

好,就是开展得好。批评要正确,要对人民有利,不能乱批一阵。什么事应指名批评,什么事不应指名,要经过研究。

管,就是要把这件事管起来。这是根本的关键。党委不管,批评就开展不起来,开也开不好。

在毛泽东的“三字方针”中,“开”字主要讲的是对新闻批评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应当说,新闻媒介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新闻批评都有个认识和态度问题。因为,只有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才能自觉地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新闻批评。如果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一种积极的态度,那么,不但会顾虑重重,不愿和不敢开展新闻批评,甚至还会干扰、抵制和压制新闻批评。因此,要开展好新闻批评,关键是要解决认识和态度问题,特别是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认识和态度问题。

许多党政机关及其负责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深切体会到了,正确开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特别是坚持开展来自广大群众的自下而上的批评和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他们认识到,正确开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有助于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助于改善和加强党政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助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教育和帮助党员、干部,改进自己的工作,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助于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因此,他们能够自觉地坚持运用新闻媒介经常地开展新闻批评,自觉地接受新闻媒介所进行的舆论监督。

不少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负责同志主动请新闻单位对自己所领导和管辖地区、部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大胆开展批评,及时进行监督。有的甚至主动向新闻单位摆问题,亮家丑,希望新闻单位能运用新闻手段,调动舆论力量帮助他们纠正缺点,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党政领导机关还专门设置了“新闻舆论监督簿”,将新闻单位批评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稿件汇集起来,作为“督促自己改进工作的镜子”,并以此为依据逐项检查纠正缺点、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情况。

有的党政领导机关为了及时听取新闻批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还专门作出具体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常看报纸、电视,常听广播;各单位设专人、专岗,每天翻阅报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类批评稿件或节目,立即抄转有关领导阅批查处,并责成被批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认真对待,迅速作出反应和答复。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新闻单位开展新闻批评,进行舆论监督,一些省市的党政领导机关还成立专门的新闻舆论监督机构,统一领导和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如海南省和云南省均成立了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负责全省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云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为加强这一工作与省报、省电台、省电视台联合设置专门的版面和栏目,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且采取了三种办法,一是对有典型意义、有代表性而且适合公开曝光的问题,各媒体记者调查核实后及时曝光;二是对有典型意义但不宜公开曝光的问题,由新闻媒体写《内参》供领导参考;三是对个别特殊问题,由监督中心出面协调解决。这些办法使全省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形成合力,加大了力度,收到了好效果。安徽省则建立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支持和配合新闻单位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

有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有关新闻舆论监督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和管理本地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如珠海市就制定了新闻舆论监督办法,使得全市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另外,珠海市还专门成立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报道组”,配合新闻单位开展新闻批评和进行舆论监督。有的省市还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新闻批评和媒体监督问题列入相关法律,从法律上保证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能够顺利实行。如江苏的无锡、河北的邯郸和新疆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就在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法律条例中,规定了新闻媒体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总的看,多数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负责同志对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认识是正确的,态度是积极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党政领导机关及某些负责干部对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积极意义还认识不足。他们过于担心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因此,总是左顾右盼,顾虑重重,怕这怕那,缺乏勇气。他们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会“影响团结”、“伤害同志”;怕揭露问题、批评缺点会“给党抹黑”、“给国家添乱”。有的则因为自己身上有短处,有疮疤,有污点而惧怕批评。抱有这样的思想和认识,自然不会主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的思想武器,自觉运用舆论监督这一有效的民主形式。相反,他们却常常会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干扰和抵制,甚至压制和破坏新闻批评,给新闻批评设置重重障碍,制造种种阻力,影响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

无数事实说明,凡是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开展得好的地区和单位,往往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较少,各项事业的发展较顺利,领导部门同群众的关系也较密切。相反,凡是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开展得不好的地区和单位,往往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会更多些,各项事业的发展也要困难些,领导部门同群众的关系问题也多些。

因此,一切真正对党、对人民、对国家负责的党政机关及领导同志,都应当把运用新闻媒介经常性地开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自觉地依靠新闻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同时,还应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帮助新闻单位把握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正确方向,正确实现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积极效果,并有效地制止一切压制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现象,保证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能够顺利开展。

党的十六大把加强舆论监督放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追求的应当是一种决策民主、施政高效、官员廉洁、政治开明、法制健全、社会稳定的政治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可以说,一切忽视、抵制甚至破坏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做法都是对党所确定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的背离。因此,一切党政机关及其负责同志都应当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出发,出以公心,自觉地接受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取得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高质量和好效果。

在现阶段,由于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变化,促成了滋生腐败的各种因素的增加。一些人,特别是少数拥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某些权力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在党的十六大会议期间,十五届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仍处在腐败现象的“易发时期”,她概括和总结了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告诫领导干部要用好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她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报效祖国,造福百姓;用不好,不仅误国误民,给党和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而且个人也将身败名裂。”这说明反腐斗争的严重性、艰巨性和必要性。新闻传媒在运用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反对腐败现象方面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任务。

在“三字方针”中,“好”字讲的是新闻批评要讲究正确的原则和方法的问题。这是保证新闻批评能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效果的重要条件。这一内容,将在下一部分中作专门论述。

在“三字方针”中,“管”字讲的是新闻批评的领导和管理问题。毛泽东认为,为了保证新闻批评开展好,取得好效果。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新闻批评工作管起来,领导好,这是新闻批评成败的“根本的关键”。

正如各项事业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一样,在我国,要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也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一般情况下,新闻批评须征求党委意见,特别是一些重大的批评事先要主动请示,争取党委的支持,并坚持在党委的领导和帮助下进行。各级党委机关要认真分析研究新闻单位提出的批评报道的内容,给予具体的工作指示并积极支持新闻单位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特别是在新闻批评碰到阻力和困难的时候,各级党委要坚决支持新闻媒介,把新闻批评进行到底。对一些压制批评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的批评,督促他们接受批评,检查和改正错误。

同时,各级党委及其负责同志本身也要增加对新闻批评的承受能力,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批评不捂,不压,不护短,不遮丑,不设置障碍,不制造麻烦,不老虎屁股摸不得,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帮助新闻单位顺利开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

2.开展新闻批评的原则

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要正确地开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工作,应当注意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要出于公心,要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新闻批评,一般是指对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及人民内部所出现的问题和错误的批评。批评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工作,帮助同志,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出于公心,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批评报道。在开展新闻批评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划清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切切不可将人民内部矛盾扩大成敌我矛盾,采取无情打击的做法,伤害自己的同志,而应以善意的、同志式的态度,作恰如其分的批评。

对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失误,要本着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存在问题,以利改进工作的目的作诚恳的、实事求是的批评,而不应当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横加指责,或以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计后果,作任意的批评,给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麻烦。

总之,在组织批评报道的过程中,要时时想着党和人民的利益,要以团结和稳定的大局为重,要帮忙,不要添乱。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新闻批评的真正目的,收到新闻批评的理想效果。

(2)要客观公正,所用事实材料须准确无误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批评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一则批评报道倘若失实,不但会给被批评者带来名誉损失,还会损坏新闻单位的声誉,使新闻事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因此,新闻批评一定要实事求是。批评报道所用的事实必须完全真实、准确,要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检验。对采访对象提供的材料要认真核对,要有真实凭据,防止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一定不要使用未经核实的材料。在对因果关系的分析和判断上,要注意符合实际,符合逻辑,要以理服人。报道时所采取的立场也须做到客观公正,报道者要尽量减少主观色彩。

这就要求新闻单位在开展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听取意见,认真核实材料,力求批评稿件中所涉及到的人和事,乃至每一个具体细节都确凿无误。写作用语也务求妥当、贴切、准确,绝不能搞主观“想象”、“推断”,更不能任意夸大或缩小事实,搞弄虚作假。一般情况下,批评稿件要尽可能征求有关部门和被批评者本人的意见,要允许被批评者说明情况和提出申辩,防止由于事实不确和批评过头留下后遗症,给工作带来麻烦。如果发现批评报道失实,应及时作出更正,属于重大的失实报道,要作认真的自我批评,以挽回影响。

(3)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不能感情用事

新闻批评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批评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对被批评者的社会评价。如果出现差错,会损坏被批评者的名誉,侵害被批评者的合法权益,使其精神上和物质上遭受侵害和损失。因此,新闻批评一定要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

要做到这一点,新闻工作者就必须学好法,用好法,弄通弄懂宪法、民法、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公民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居住权、财产权、未成年人受保护权等各种权利的有关规定,不要无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随意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近些年来出现的大量新闻官司中,有不少是因为新闻报道(主要是批评报道)侵犯了公民(被批评者)的这类权利而引发的。

还有一些批评报道因为违反了党和政府的某些政策(如民族、宗教等)而造成批评失误或失当,影响了批评的效果,有的还引发厂一些不该发生的矛盾和事端,给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了麻烦。

综合上述情况说明,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在组织批评报道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政策和宣传纪律,要使自己的批评报道在法律上无懈可击,立于不败之地,同时又符合政策和纪律的要求。

在进行新闻批评时,新闻工作者还要注意防止感情用事,不要掺杂个人感情,不要凭个人的好恶恩怨,凭一时的感情冲动,无视法律,不顾政策,不讲原则,不计后果,任意地组织批评报道,造成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的后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要从根本上保证新闻批评与舆论监督能够顺利进行,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家应当通过新闻立法(制定和颁布《新闻法》、《舆论监督法》等法律)来规范和管理新闻批评与舆论监督工作,使其能借助法律来改变无序和困难的状况,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轨道。

(4)要善始善终,努力促成问题的合理解决

新闻批评不是为批评而批评,也不是为了展示和渲染消极、落后的东西,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而是为了指出缺点,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帮助同志。因此,一定要注意讲究实际效果。通过新闻批评,要使群众看到批评的缺点是可以克服的,从而树立起前进的信心。这就要求批评报道要有个回报和交待,要善始善终,努力促成问题的合理解决。特别是对来自群众的批评稿件更应当有确实的交待。一般情况下,批评之后,要争取被批评者作出检查,作出公开的自我批评,并说明他们改正被批评的那些错误的情况。

批评有头有尾,善始善终,给出结果,说明新闻批评有力量、有效果,同时也说明新闻机关本身有威信。新闻单位不应把批评稿件见报或播出作为完成批评报道计划的最后标志,而应在稿件发表后继续同被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反应,向读者(听众、观众)作连续报道,并努力促成问题的合理解决。如果被批评者对批评还缺乏认识,可以通过连续报道进一步作具体的批评帮助和转化工作,可以依靠新闻舆论的力量促进这种转化;如已认识错误,则可促使他们落实纠正错误的措施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这样既可巩固批评的成果,又能达到教育干部、群众的目的。

(5)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提高批评水平

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在开展新闻批评方面所具有的特殊作用。正如李瑞环同志所指出的:“新闻记者不是党和政府的负责干部,一般说不大会囿于某个单位、团体的具体立场,看问题比较超脱一点;他们生活在群众之中,比较容易听到真实情况;他们大都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文化素养,能比较敏感地发现和提出问题;他们所处的工作岗位,有条件方便地、无所顾忌地向领导机关直至最高决策层反映问题。”他强调,“必须充分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必须充分重视发挥新闻工作者在新闻舆论监督中的作用。”

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赋予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开展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神圣权利,并给予如此高的评价,这就为新闻批评的有效展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应当珍惜这种权利,珍惜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这些积极评价,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要树立坚持真理,维护正义,为民请命,惩治邪恶与腐败的信心和勇气,排除困难,克服阻力,更加积极、大胆、出色地搞好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

同时,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新闻批评中所出现的问题。一旦批评报道出现偏差和失误,应当主动更正,及时修正错误,求得社会与公众的谅解,并且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提高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的艺术和水平,把新闻批评和舆论监督搞得越来越好。(未完待续)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六、坚持新闻批评与正面宣传的和谐统一

1.正面宣传的含义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这是李瑞环同志1989年11月25日在全国新闻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后来这次讲话以此为总题目公开发表。

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历来强调要坚持正面报道,要弘扬主旋律,并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方针。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特有的品质和鲜明的特色。它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宣传的历史传统和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结论。

所谓正面宣传,指的是对社会主流与光明面所进行的肯定性和赞扬性的报道与评价。

正面宣传的内涵十分丰富,它既包括宣传的内容,也包括宣传者采取的态度,还包括宣传者采用的方式、方法,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宣传的内容。

关于什么是正面宣传,李瑞环同志作了这样的解释:“我们所说的‘正面,所说的‘为主,就是要着力去宣传报道鼓舞和启迪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而斗争的东西。总之,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新闻舆论,都是我们所说的正面,都应当努力加以报道。”

循着这一思路,我们可以把一切反映社会主流,反映社会生活的光明面,具有积极社会效果,能给社会与公众以激励、鼓舞和推动的报道和评论视为正面宣传。而新闻媒介如果能坚持以报道这些内容为主,使其成为新闻报道的主体,成为新闻宣传的主旋律,并且注意在新闻宣传工作中采取积极的态度,追求积极的效果,那么,就可以说是体现了“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具体说,正面宣传的含义有三层。

第一层,是指报道内容应是积极的。

这是指新闻宣传要以反映和报道成就、经验为主,要以反映和报道真、善、美的东西为主。总之,要以反映和报道一切积极、健康、向上和有益的东西为主,要以肯定成绩,弘扬正气,歌颂光明和进步为主。

在我们的媒体上,大量的建设成就报道、工作经验报道、先进典型人物和典型事物报道都属于正面宣传的内容。还有一些思辨性、探索性的深层次报道,既歌颂积极的事物,光明的事物,又指出这一事物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给人以启迪,增强人们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的信心,这类报道也属于正面宣传的内容。

第二层,是指报道倾向应是肯定的。

这是指新闻工作者在宣传报道中所表现出的立场、态度和倾向应当是积极的和肯定的。

如果新闻工作者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事物,那么,即使是一些积极的、光明的、正面的事物,在他的眼中也会变色、变样、变质。他会从消极的方面去看积极的事物,用阴暗的心理去揣度和报道光明的事物。因此,要坚持正面宣传,除了报道内容要积极外,新闻工作者的报道倾向也很重要。一个积极的、正直的、负有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要坚决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用高度的政治热情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去分析事物,看待事物,报道事物,要积极地去反映和报道那些“能够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东西,而不能去散布混淆是非、涣散民心的消极、有害的东西。

第三层,是指宣传效应是正向的。

这是指新闻宣传的最终效果和产生的社会效应是积极的和正向的。

我们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主张把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用动机来规范效果,拿效果去检验动机。如果你的动机再好,但效果却完全违背初衷,产生了消极的结果,那么,人们对你的行为就很难作出积极、肯定的评价。

在新闻宣传中要想收到好的效果,产生积极的、正向的宣传效应,除了要有积极的报道内容和肯定的报道倾向之外,还须注意掌握和运用正确、有效的宣传报道方式和方法。要防止因为宣传报道方式和方法不当,而影响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效果。

在新闻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新闻工作者原本出于一片好心,选择的报道内容也是积极的、正面的,但最终结果却引起社会舆沦的谴责。这里面的教训就要从宣传报道的方式和方法上去找原因了。

正面宣传的这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其中报道内容是内在的、基础的、决定性的,报道倾向是制约性因素,而宣传效应则是检验报道内容和报道倾向的尺度和标准,是最终的结果。

2.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正面宣传”和“以正面宣传为主”是两个概念,两个命题。前者主要讲的是报道内容、报道倾向以及宣传报道的质量与效果。后者主要是讲报道方针、报道策略以及报道数量与分量的把握。

以正面宣传为主,概而言之,是指在传播内容中,肯定主流和弘扬正气的正面报道要占主导地位。这里既有质的把握,也有量的权衡。

质的把握是说,新闻传播的内容必须是积极的、健康的、正向的、有益的。而不应该是消极的、颓废的、负向的、有害的。这就是说,在传播内容的质量上要严格把关,要保证让那些能鼓舞、激励和推动人们积极进步、健康向上的东西成为新闻报道的基本内容,并且要占据整个报道的主导地位。

量的权衡是说,新闻传播中正面宣传的内容在数量和分量上要处于优势,要占主体地位。这就是说,新闻媒介在整个新闻宣传中,从宏观和微观上都要注意保证正面宣传报道的内容要有足够的数量和分量,要占据明显的优势地位。至于具体数量的把握,有人建议,正面宣传和批评报道的比例可以“八二开”,也有入主张“七三开”。其实,这里的关键在于要从宏观上把握,要始终让正面宣传的内容居于主导地位。至于在微观上,某一时期,某一媒体,某一版面,某一内容的报道正面宣传和批评报道到底各占多大的比例,应当作具体的分析,灵活的处理。不宜简单地、机械地划出统一的、固定的比例。

强调新闻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其依据在于:对社会健康主流和人民创造业绩的如实反映和充分肯定,可以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提供经验,使广大群众看到光明,增强信心,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说到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就是要求新闻传播要为国家政局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进步吹进军号,唱主旋律。要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多做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稳定的事,多做帮忙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添乱的事。只有这样,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才无负于自己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3.新闻批评与正面宣传相辅相成

如何处理好新闻批评与正面宣传的关系问题,过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一些误区。有时因为过于强调新闻批评,而导致冲淡了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贯彻落实;有时又因为片面强调正面宣传,而导致出现忽视新闻批评,只报喜不报忧的现象,这同样也影响了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有效地贯彻落实。

其实,对这个问题,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新闻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讲得很清楚。他指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是不要批评报道。”他认为,“这里的关键是在于正确处理好正面宣传与批评报道的关系,处理好歌颂与揭露的关系。新闻既要讴歌伟大的成就,也要对消极丑恶现象进行揭露。”他还强调,“批评报道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坚持和改进的问题。”

批评报道与正面宣传是一种辩证的关系,它们之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

正面宣传是从正面颂扬和肯定一切值得褒奖的好人、好事、好现象、好气象,批评报道是从总结反面教训中找出新的前进的道路。两者都是为了把工作搞得更好,让事业发展得更快。实际上,只说好不说差,只报喜不报忧会使人冲昏头脑,而只说差不说好,只报忧不报喜又会影响士气。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既说好又说差,既报喜又报忧,以说好、报喜为主,也要注意说差、报忧。新闻媒介要实事求是地把问题和困难告诉群众;把缺点和失误公开出来;把一切丑恶的东西揭露出来,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正视问题和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找到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让广大干部和群众从缺点和失误中总结教训,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让广大干部和群众从对丑恶现象的认识和批判中,更好地去创造和维护生活中一切真善美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告诉我们,不破不立。没有对社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有力批判,正面宣传就难以收到满意的效果。实践说明,对消极的东西如果处理得当,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首先要正确认识新闻批评的意义,要敢于开展新闻批评。同时,要认识到,批评的目的在于鼓劲。通过开展批评,帮助干部、群众认识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鼓舞他们更好地前进。

对每个新闻机构来说,都应当始终把握住让正面报道占主导地位,批评报道只能占次要地位。批评的东西不宜太多,太集中,要注意将一些批评的热点问题分流。有时,一定时间内由于形势和工作的需要,批评报道可能相对多些,但也要注意批评重点的相对集中,不要口子开得太大,涉及问题太多,而且要十分注意把握分寸,使批评报道在与正面报道的相互配合中收到良好的宣传报道效果。总之,新闻宣传应把主要篇幅用于报道新人、新事、新成就、新风尚,始终给群众以信心和力量,让他们看到光明,看到希望,自觉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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