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弱,可以看作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现实生活中,“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媒体曝光”,体现的正是舆论监督的威力。事实上,在一个趋向开放、走向法治的社会,舆论监督既是法律、党内、人大等其他监督的有力补充,同时也是政府推动“善治”的工具,在积极干预现实生活、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独特作用。所以,智慧的官员不仅不该抗拒排斥,更应该对舆论监督闻过则喜,领导干部应主动学会在舆论监督中工作。
从某种程度上说,保护媒体的舆论监督权益,就是在保护我们这个社会的良知和眼睛。对于新闻媒体来说,缺少的不是社会各界对舆论监督的空泛支持,而是对舆论监督真正切实有效的保护。无论是在法律保障上,还是在具体措施上,如何建立起一种权责对等的机制,让保护舆论监督权落实为法律条文,真正让媒体的舆论监督有力量,已显得十分必要。
(夏天文,摘自《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