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强
(云南省陆良县三岔河镇林业站,云南 陆良 655603)
三岔河镇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初步设计
高自强
(云南省陆良县三岔河镇林业站,云南 陆良 655603)
分析了三岔河镇的自然特征、土壤因子、林分状况等,因2013年实施风力发电项目征用三岔河镇集体林地约11.3 hm2,根据林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出了应实施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使项目区林种结构、树种结构趋于合理,林分质量趋优,将发挥出较大的生态功能,项目区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遏制。
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施工组织设计;三岔河镇
1.1 自然概况
三岔河镇位于陆良坝子东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15 km,东与龙海乡相邻,南与马街镇接壤,西邻华侨农场、中枢镇,北与板桥镇相连。平均海拔1 830 m,年平均气温14.8℃,全镇国土面积121.4 km2,其中坝区面积86 km2,山地面积35.4 km2。耕地面积3 983.2 hm2,其中水田3 139 hm2,旱地844.2 hm2,人均占有耕地0.034 hm2。
1.2 行政区划
全镇辖24个村委会,85个自然村,288个村民小组,2012年年未总户数32 917户,总人口116 481人,人口密度1 314人/km2。
1.3 森林资源状况
全镇林业用地3 488 hm2,占国土面积的28.1%,其中:有林地1 789.6 hm2,疏林地86.5 hm2,灌木林地753.5 hm2,人工造林未成林地533.2 hm2,未利用地325.2 hm2,活林木蓄积量87 440 m3,森林覆盖率25.5%,三岔河镇列入国家家级公益林2 872.5 hm2,未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的面积324.1 hm2(其中:退耕还林55.2 hm2,其他非公益林268.9 hm2),商品林面积629.3 hm2,其中:经济果木林、竹林170.9 hm2,乔木经济林147.9 hm2,灌木经济林7.6 hm2,竹林15.4 hm2,宜林荒山荒地582.6 hm2。
1.4 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大嘴子村委会距离三岔河镇政府12 km。辖1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 056户,人口3 891人。人均耕地面积0.035 hm2,人均纯收入3 332元。
2.1 小班区划
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区划系统为基础,划分小班。区划系统为:以镇为经营区划的单位,采用镇—村—小班三级区划,乡镇、村的区划界线以现行行政区划界线为准,小班区划界线尽可能利用明显的自然界线。
2.2 面积调查与面积求算
(1)小班位置勾绘:用1∶50 000地形图现地勾绘。做到小班图面积与现地一致,地形图上勾绘位移不超过1 mm。
(2)GPS实测坐标:用GPS沿小班界绕测,初步得出小班面积和边界特征点坐标,与现地勾绘的小班界线进行校正成图。
(3)小班面积求算:将小班边界特征点输入林权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勾绘外业调查经校正过的小班界线,系统自动求算面积,小班内的不宜造林地面积不计入小班有效面积。
3.1 设计原则
(1)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制定植被恢复造林规划,确保林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林业可持续发展。
(2)植被恢复造林用地,尽量应用非林地造林,增加林地面积,确保林地面积不因建设项目被征用或占用而减少。
(3)在林中选择上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以营造防护林为主,适度发展生态经济林。
(4)坚持科学设计与建设的统一管理、统一领导。
(5)坚持国家和地方关于植被恢复造林的有关规定。
(6)坚持项目实施地块权属明晰,无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原则。
3.2 设计依据
主要依据三项技术规程:
(1)《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62-2006;
(3)《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LY/T1607-2003。
4.1 布局原则
坚持生态恢复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重点安排在村子周围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进行造林,以达到生态保护的目的。
4.2 建设规模和布局
本项目建设设计实施人工造林12.18 hm2。根据项目建设布局原则和相关要求,布局三岔河镇大嘴村委会1个小班。
5.1 立地类型划分
本项目建设作业设计立地类型的划分,采用《云南森林立地分类及其应用》的分类系统,结合三岔河镇实际,以影响树木生长的海拔、坡向、母岩、土壤、厚度等主导因子为依据,进行立地类型划分。本次设计小班共划分为1个立地类型,即:Ⅰ类阳坡、全坡向中层红壤立地类型,涉及1个造林小班,面积12.18 hm2,适宜栽植花椒、圆柏。
5.2 树种设计
5.2.1 树种选择原则
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社会效益的原则;坚持优先考虑抗逆性强、生长稳定,育苗和造林技术成熟的原则。
5.2.2 树种选择
依据本次设计造林地块的立地条件,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设计树种为花椒、圆柏。
5.3 造林技术设计
5.3.1 造林模式
在立地类型划分的基础上,依据立地条件和适地适树的原则,该小班新造林设计造林类型1个。造林树种为花椒、圆柏混交林(块状混交),株行距2 m×2 m,设计184株/亩(其中补植17株/亩)。
5.3.2 林地清理与整地
为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造林建设成效,根据造林地实际情况,设计进行林地清理,全部地块设计为机械整地、人工挖穴植苗相结合,整地规格40 cm×40 cm×40 cm。
5.3.3 初植密度及株行距
造林株行距设计为2 m×2 m;造林密度为184株/亩(补植17株)。
5.3.4 造林时间
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本次设计的栽植时间为2014年6~7月。
5.3.5 苗木定植
为保证造林成效,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及造林树种综合考虑,本次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采用人工植苗造林方法。苗木采用《营造林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选用Ⅰ、Ⅱ级苗上山造林,以求林木生长整齐。先由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讲解示范各树种定植技术,使栽植人员掌握要求后方能施工。
5.3.6 施肥
新造林地块苗木定植时,先在塘底填上一层熟土,施入复合肥0.15 kg/穴,肥料上再填一层细土。造林后第二、三年,结合幼林抚育的雨季开始时分别追肥一次,肥料以复合肥为主,追肥距苗木根茎5 cm~10 cm、0.15 kg/株;
5.3.7 抚育
造林后的雨季进行查塘补缺、松土、除草和病虫害防治等抚育工作。
5.4 森林保护设计
5.4.1 加强护林防火
本次造林结束后,要加强宣传以及野外用火管理,书写护林防火标语。实行封山育林,严禁打柴、割草、放牧、开垦种植等人为活动,妥善处理好林牧矛盾,监测火险,预防山火的发生。
5.4.2 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措施
5.4.2.1 主要病虫害
(1)花椒病虫害主要有:花椒锈病;干腐病(流胶病);炭疽病。
(2)虫害有:蚜虫;花椒虎天牛。
(3)圆柏树虫害主要有:侧柏毛虫(侧柏毒蛾幼虫);侧柏大蚜;双条杉天牛。
(4)圆柏树病害主要有:侧柏叶枯病;侧柏红蜘蛛。
5.4.2.2 防治措施
为确保造林成效,有效预防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根据国家林业局“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针,结合三岔河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严把造林用苗检疫关。镇林业站专人负责按检疫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所需苗木进行全检,发现有带病苗木的,整批苗木严禁上山造林,必须进行病虫害处理后方可用于项目。
(2)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镇林业站为新造林地的病虫害监测中心,根据三岔河镇的实际情况,确定专职测报员,负责对新造林的森林病虫害进行日常监测。镇、村委会固定兼职测报员,及时将新发生的病虫害上报县林检局,逐步建立起防控网络。
(3)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根据历年新造林地的实际情况,在造林结束到第二年抚育前,极易遭受病虫害,镇林业站根据监测结果和当地的实际,加强同县林检局的沟通联系,及时拟定防治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适时适地开展防治工作。
6.1 种苗现状
陆良县现有苗圃10个,全年共有各类苗木1 000多万株出圃,其中:桉树苗200万株,核桃苗350万株,圆柏200万株,圣诞250万株,直杆桉100万株,柳杉50多万株。
6.2 种苗需求量
经按造林模式对该小班测算,本项目共需花椒苗2.69万株、圆柏苗0.67万株(含10%的补植及苗木损耗),陆良县内所产的苗木完全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6.3 种苗质量要求
种苗是建设的物质基础,为保证良种壮苗造林,种苗一律由镇林业站把关供应。本次设计按各小班工程建设任务,统一安排由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育苗,就近上山造林按照云南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标准(DB53/062-2006),建设所需苗木必须使用经质量检验的优良袋苗,具体质量等级标准。
6.4 种苗质量检验及供应
本项目建设所需种苗都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质量检验相关调查记录表及检验结果报告书存档,种苗质量检验由镇林业站技术人员进行。未经检验的苗木一律视为不合格苗木。县林业局负责提供种苗调运、栽培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凡本次设计所使用的苗木,必须是符合云南省苗木等级标准的Ⅰ、Ⅱ级苗且有林业部门出具的“一签两证”。坚决制止垄断经营种苗和哄抬种苗价格的行为,严厉打击种苗调运、销售中的不法行为。
加强管护,确保造林质量。对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工作,利用雨季及时实施扩穴培土、割灌除草、施肥等抚育作业。
组织村民委员会建立护林机构,固定专职人员,进行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新造林地管护。建立护林公约,提高群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
全面推行新造林地管护责任制,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单位、个人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管护机制。
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是保护生态的林业生态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严格按设计组织实施。
(1)实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是造林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造林质量作为考核负责人业绩的主要内容。
(2)实行由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的建设措施。镇人民政府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造林合同,合同内容要明确造林面积,作业方式,造林时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3)强化造林施工的程序管理。整地、栽移、补植抚育等每项作业都要在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返工。整地结束,经镇林业站组织检查,签发《整地施工合格证》;造林当年,经镇林业站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造林质量合格证书》,第二年,认真完成施肥、除草和补植工作,经镇林业站组织验收,签发《抚育管护作业合格证》;第三年,经镇林业站组织检查验收,保存率达到设计标准,签发《造林验收合格证》。
(4)加强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工作,严格执行造林作业设计文件要求的内容和规格标准,及时开展补植、施肥,割灌除草等抚育工作,要加强新造林地的保护,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护林员,订立护林公约,签订管护责任制要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的责任到位,管护报酬到位。
9.1 预算指标
工时费:60元/工日,新造林:挖塘:4工日/亩;植苗:2工日/亩;松土除草:1工日/亩/年;施肥:1工日/亩/年。
9.2 工量测算
新造林,栽植当年挖塘用工731个工日,栽植用工365个工日,造林后两年抚育用工731个工日。
由此可知,本次造林共需用工1 827个工日,平均每亩用工10个工日。
10.1 投资预算的主要依据和指标
(1)主要依据。参照中央、省有关林业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目前当地劳动力用工情况、种苗市场行情。
(2)预算指标:劳务用工按60.0元/工日计算;复合肥2.5元/kg,桉树袋苗0.50元/株,造林:挖塘:4工日/亩;植苗:2工日/亩;松土除草:1工日/亩/年;施肥:1工日/亩/年。
10.2 预算内容
(1)造林预算。新造林12.18 hm2(182.7亩)需投入资金16.36万元。其中种苗及肥料费、农药5.4万元;造林施工费用10.96万元。专职护林员1人3年的管护费用1.5万元。综合以上二项可知,本项目需投入资金17.86万元。
(2)其它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费、作业设计费以及评审费等,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按工程建设费的5%计算,本项目共需17.86万元×5%=0.893万元。由以上两项可知,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8.75万元。
10.3 资金筹措
项目预算总投资18.75万元,全部由龙源电力有限公司征占用林地收取的植被恢复费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项目建成后,将使项目区林种结构、树种结构趋于合理,林分质量趋优,将发挥出较大的生态功能,项目区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遏制。
11.1 生态效益
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地建成后,将逐步恢复森林生态效益和生态功能,每年在保水、保肥、保土、净化大气等方面具有显著生态效益。
(1)涵养水源及蓄水效益。造林地生态恢复、郁闭成林的森林面积林分稳定后每年1亩可蓄水25 m3,全年可蓄水0.4135万m3,替代价值按0.5元/m3计算,为0.2068万元/年。
(2)保土效益。森林对降水起着再分配作用,能有效的调节地表径流,从而减少水土流失,有效地保护土壤。按每亩森林年可保土4 000 kg,固土工程每1 000 kg10元计算,造林地生态恢复、郁闭成林的森林每年可以减少流失土壤66.16万kg,固土替代价值0.6616万元/年。
(3)保肥效益。由于固土作用,每亩森林每年可减少土壤中氮、磷、钾流失所折合有机肥56 kg,按每1 000 kg800元计算,火烧迹地造林地生态恢复、郁闭成林的森林每年的保肥替代价值为0.741万元。
(4)供给氧气、净化环境。每亩森林每天可以释放O249 kg,吸收CO267 kg。火烧迹地造林地生态恢复、郁闭成林的森林每天可以释放0.81万kgO2,吸收1.108万kgCO2。
(5)其它效益包括庇护农作物,抗御自然灾害效益,以及吸收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灰尘,降低噪音、杀灭细菌等功能显著。
11.2 社会效益
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地生态恢复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绿化美化小流域的生态环境,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可以得到较大的提高。
项目建成后,全镇森林资源总量不变,但生态质量将逐步提高,经济稳步增长。其还可减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发生,保护了农田、林地等的安全。
11.3 经济效益
随着森林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将推动全镇森林生态旅游业迅速发展,林下发展药材、花卉、食用野生菌类以及林产品加工制造业等后续产业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12.1 组织保障
本项目建设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镇政府成立异地植被恢复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镇植被恢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镇财政、经管站、纪委对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强化监督管理,林业站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跟踪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12.2 政策保障
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植被恢复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在实施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工程的内容、政策、操作办法,掌握火烧迹地造林地生态恢复的要求和原则。
12.3 技术保障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镇政府相关站、办、室直接联系到村委会,负责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乡林业站负责对村、社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协调等;并对各造林小班进行技术承包,镇林业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与职称、工资、奖金挂钩,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12.4 质量保障
在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按作业设计施工,实行各级政府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将工程成效纳入财政考核。
12.5 档案管理保障
造林技术档案以小班为单位建立。档案内容包括造林设计文件、图表、整地方式和标准、林种、树种、立地条件、造林方法、密度、种苗来源、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造林施工单位、权属、施工日期、施工管理、检查验收、用工量及投资等。
[1]邓聚龙.灰色系统基本方法[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87.
[2]曾馥平,王克林,宋同清.喀斯特山区火灾迹地自然与人工恢复效益[J].山地学报,2004,22(6):693~697.
[3]北京林学院.林业英语文选[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6.
[4]张嘉宾.森林生态经济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
[5]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S].北京:国家林业局,1998.
[6]北京林学院.造林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0.
2015-10-16
高自强(1968—),男,云南陆良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培育和森林防火工作。
S7
A
1674-9944(2015)12-00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