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乔
(首都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北京 100048)
高等教育研究
刍议正规教育的公正价值
罗伟乔
(首都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北京 100048)
教育的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规教育的公正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分析自由主义的三种不同的教育公正观,阐释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价值是公平分配教育资源、构建合理的教育制度等;二是通过师生交往、学校内部管理、知识的传授等方面来阐释教育系统内部的公正价值。最后,教育系统内外部公正要有机整合起来,衡量教育公正的尺度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合其发展的教育。
教育公正;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教育系统内部的公正
当教育成为关乎人们生存质量的好坏、社会发展的快慢的最重要条件之一时,人们就对于它的公正性给予了更多的关注。现代社会也开始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体系,使人们有了更多学习的机会,但是目前对青少年影响最大的还是正规教育。正规教育是由国家政府保障的,以学校作为手段所提供的有系统,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通常是以学校系统为中心的。理解正规教育的公正价值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这主要体现在教育制度,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公正,还体现在教育要构建与国家、社会、市场的关系;二是教育系统内部的公正,这主要体现在师生交往,学校管理,课程知识的选择等方面。
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最重要的就是通过建立起合理的教育制度来确保教育的公正。最主要的包括教育资源分配的公正、教育机会的平等等方面。自由主义的公正观认为,要将个体权利的保障与实现作为首要目的,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制度来保障个人权利,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而传统的社群主义公正观则认为,首先要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达到社会和谐,就要淡化个人的权利,以仁爱和德行为前提增强人们对于社群共同利益的认同,试图通过社群内部达成的共识来实现其内部的平等。但是社群主义的公正观容易压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因此,在本文中我们主要通过讨论自由主义的公正观来构建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是当今西方最有影响力的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公正论者,分析他们的公正观对于我们构建教育公正有着有益的启示。
(一)罗尔斯的教育公正观
罗尔斯是美国20世纪最为著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之一。他的代表著作《正义论》在学界有重要影响。作为一名自由平等主义者,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应遵循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进一步说,就是受教育权利作为一种基本的政治权利是任何人都不可剥夺的,要保证每个人在资源分配中都享有平等的份额。假定有一种资源的分配, 那些自然禀赋相同或相近的人, 则应该获得同样份额的教育资源。
此外,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 提供真正平等的机会,他提出了补偿原则。因为家庭背景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学生自己又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背景、社会阶层,生活在弱势家庭,非主流文化背景中的学生在学习、选拔等方面都势必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社会必须对此给予弥补。罗尔斯提出的补偿原则,就是认为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弱势的社会地位的人们,给予他们更多的照顾,更多的资源,以此来进行补偿。遵照这一原则, 较多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们身上,至少在某一阶段,比如说早期教育期间是这样。(P73)罗尔斯的公正观注重了个人权利,强调资源分配的公正。他的理论反映了一种对最少受惠者的偏爱, 一种尽力想通过某种再分配使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于一种平等地位的理想,但是却容易造成平等主义或平均主义的倾向。
(二)诺齐克的教育公正观
诺齐克同样作为自由主义者,也强调个人权利,但是他与罗尔斯的分歧在于哪些个人权利要保障、并且哪些是优先保障的。诺齐克认为罗尔斯在社会资源的分配方面,并没有遵循个人权利优先性的原则,因为罗尔斯的补偿原则通过再分配把天赋能力较高者的产出转向天赋较低者,将较多的社会资源花费在智力、出身等方面较差的人身上,这就侵犯了自我所有权。因此,诺齐克把个人的自我所有权不仅贯穿在政治权利方面, 同样贯穿在资源分配上。
诺齐克同样承认受教育权利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不能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犯,但任何人也都没有权利对他人的教育资源提出分割的要求。上述罗尔斯将较多的社会资源分配给弱势群体,实际上就是分割了那些天赋较高者的社会资源,侵犯了他们的个人权利。因此,教育资源的分配要按照能力、天赋、智识等“我性”作为分配的基础,每人都应该按照自己的天赋得到相应的资源,尽管会造成资源分配的差别但是这也是公平的。我们可以看出,诺齐克强调的是一种程序的公正。只要在分配中遵循了同样的规则,做到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人人以同一种规则去竞争,不管结果如何就是公平的。因此,自由至上主义者的教育公正是以个体天赋为基础的,任何有才能的人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教育,不能为了所谓的平等而牺牲杰出人才的资源与发展。同时,他认为教育应该是一种私人行为,教育要市场化,政府不应该给予过多的干涉。
(三)德沃金的教育公正观
德沃金超越了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对立,提出了一种新的公正观。他认为人们的命运应该取决于自己的“志向”,而不能主要取决于天赋的能力或者是社会环境。一种公正的分配方案必须注意志向问题, 允许发展个人的志向, 即便这可能造成不平等, 也要鼓励。
德沃金提出补偿自然禀赋劣势的“保险方案”。同时,针对个人的志向, 他提出为自己选择承担代价的“拍卖方案”。“保险方案”先于“拍卖方案”,也就是在进行拍卖之前,要给能力较低者一定的补偿,让他们在拍卖之前处于一个相同的起点。在随后的拍卖中则要根据个人的选择,所谓拍卖也就是自己选择自己随后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看出,这一观点即考虑了个人的因素,但又不是完全依靠自己的天赋能力进行分配。[3]“保险方案”表明了一定程度的义务教育或者说公共教育是必须的,它能够保证青少年在一定阶段内接受平等的教育,防止对弱势群体的伤害。而“拍卖方案”又尊重了人们的个性自由,允许人们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有自己的选择。按照德沃金的理论,在最后的拍卖过程中会造成个体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是公正的。
因此,结合上述的观点,建立起教育系统的外部公正,构建合理的教育制度、公平分配教育资源应该有以下几点:
首先,要靠国家政府保障儿童基本的受教育权利,也就是我们需要政府保证的公共教育。尤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坚持完全平等的原则。这必须发挥国家的公共性、公益性的一面。受教育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接受一定的教育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是提高个人生存质量的保证。因此,国家应该通过立法来确保儿童基本的受教育权利,出台政策支持义务教育的发展,同时也应该通过提供财政支持等为教育提供物质条件,增强人们受教育的意识,尽最大可能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够接受基本相同的知识,让所有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其次,国家应该对于由客观因素所引起的资源分配不平等进行调节。例如,加大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入,减免学生学费,给部分学生适当的加分政策等。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促进区域间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均等化。但是要谨慎对待补偿,由于弱势群体主观上的不努力等因素所造成的差别则不应进行补偿。
最后,合理的教育制度应该允许根据个人的能力进行资源的分配。否则会造成贤愚同列、良莠不齐,这也是不公平的。这主要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个人的能力,不论种族、出身来进行选拔。同时,对于有能力的人,也要提供适合其自身的教育。但是这种选择或者是分配必须遵循程序公正的原则,要尽量根据公众都认可的标准进行分配。
除此之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系统外部的公正也要重新审视教育与政府、市场、学校等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教育关系的公正。正规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公正价值的推进,必须以政府为主导,但又要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并且要给予学校一定的自主权利。此外,教育制度不仅仅是指教育分配制度,还包括教育选拔制度、信用制度等。但是在我国评估什么是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还是以知识取向为主的。尤其是在考察选拔制度上,我们期望选拔出的是与“能力”“付出”相匹配的人,从而给予能力各异、付出不同的人以适合自身的教育。但是由于我国信用制度、诚信制度的不健全,选拔制度只能以知识取向为主,保送、自主招生的等为辅。近几年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因招生问题被查,暴露出了高校自主招生问题的黑幕,人大也因此暂停了2014年的自主招生。这更表明了考察和选拔应以能力取向为主,结合日常表现,考察其综合素质虽然更为公正的,但这要建立在发达的、健全的信誉制度之上,否则带来的依旧是不公正。所以,构建社会信用制度对于实现教育公正价值也是刻不容缓的,我们在构建一套优秀的选拔制度上仍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与现在主流教育公正观把教育公正集中在教育制度上不同,传统的教育伦理学的公正观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待学生上的公正,也就是教师在道德上要公正的对待学生。现在教育系统内部的公正不仅局限于此,它还包括课程知识的选择,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公正,维护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
首先,在师生交往中教师的感情要合理公正的分配给每位学生。教师的感情是教育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资源,它不仅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更有可能影响学生的人生选择。此外,师生交往中也要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给予学生一定的政策话语决定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尊重学生差别,努力适应学生的差别,因材施教。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教师的“十大禁语”,禁止老师对学生说:“你父母是干啥的”“就你事儿多”等话语。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列出这“十大禁语”是因为教师应该给每位孩子带来正能量,而无意中的“禁语”则有可能摧毁孩子的一生。这引起了网民的很大争议,姑且不论这件事情是否有些绝对,但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师情感这一资源在学生成长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在学校管理上也要注重公正价值。在决策上,要多倾听教师、学生的意见,减少行政干预。在奖惩制度上,尤其是教师奖金的发放,学生的通报批评等都要符合公正,得到到多数人的认可,使大家心服口服,减少不满情绪。同时,也要依据教师的合理需要,公正给予教师学习、交流、进修的机会,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最后,教师主要通过一定的课程向学生传授知识,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课程公正也会对教育公正产生重大的影响。这涉及到知识的生产、选择等等。康奈尔教授在《教育、社会公正与知识》一文中也曾提到,我们提供给不同阶级的人不同的课程,甚至男女课程也不同。在我们印象中有些人就是学习管理课程,而有些人则都是学习劳动课程。并且由于国家办教育,所以课程都带有一定的阶级性,代表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一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事实,这样就极易产生霸权课程。但是在多元文化下,人们面对不同价值观的冲突,我们必须构建更具有包容性的课程,构建民主的课程。现在许多地市大力推进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展,促使各个地区结合自身的文化背景、历史传统等开展特色课程也是对于课程公正的一种促进。
我们可以看到,教育系统内部的公正则主要体现在师生交往上的公正,实现教育教学过程中互动性影响, 最终使学生发展成为其所应该成为的人的过程。但是,不能否认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涉及知识生产、选择的课程公正也成为了教育公正的主要方面。
我们看到教育公正并不是取消差别,公正是存在合理差别的,只有存在差别社会才能有活力的流动。教育公正就是通过国家、社会、学校、教师各方的努力,为个体发展创造自由的环境,给予每个人以适合其发展的教育。因为,无论教育系统内部公正还是外部公正,衡量教育公正的根本尺度是个体身心发展上的公正。4
[1]冯建军.社群主义的教育公正观[J].外国教育研究,2007,(6).
[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 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冯建军.三种不同的教育公正观——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教育公正思想的比较[J].比较教育研究,2007,(10).
[4]苏君阳.论教育公正的本质[J].复旦教育论坛,2004,(5).
(责任编辑:周静)
Education fairness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social justice. The fair value of formal education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wo aspects. Firs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ree different fair views of liberalism, the article explains the fair value outside the educational system is the equitable distribution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 reasonable education system; second, it interprets the fair value inside the education system through the teacher-student interaction, internal management of schools, the imparting of knowledge, etc. Finally, the fairness outside and inside the education system should be organically integrated and the criterion of education fairness is to provide everybody with suitable education which can promote their development.
education fairness; external fairness of education system; internal fairness of education system
2015-09-05
罗伟乔(1990-)女,山东淄博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G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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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0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