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我国内贸流通发展特点与政策建议——全国内贸专家座谈会综述
周丽群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市100070)
摘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内贸流通呈现以下新特征:消费市场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流通企业原有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供给不足和需求不足的矛盾并存,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消费渐成主流,信息、服务消费增长明显,大众消费稳步回升,绿色健康消费深入人心。对此,要以阶段论、配合论、问题论、差别论等科学的方法论正确认识和应对;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规范促进电商发展,充分发挥实体店功能,提升连锁经营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和谐共存;以内贸流通创新为引领,以内贸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流通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为保障,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常态;流通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4年12月12日,商务部举办全国内贸专家座谈会,回顾2014年全国内贸流通工作,研究推进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内贸流通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中国市场学会资深会长高铁生,辽宁省商会会长赵颖琦,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晁钢令等10位专家和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与会。现将会议内容及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2014年,全国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在营造法治化环境、促进消费增长、推动行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内贸流通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1.商贸物流发展实现新突破
近两年,商务部深入贯彻国务院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谈会精神,两次召开全国性会议进行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1)积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商务部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及专项行动计划,确定北京、上海、广州作为第一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依托重点企业积极推动物流标准的应用与实施。
(2)大力发展城市物流配送。在太原、长春等22个城市开展共同配送试点,编制、印发了《全国城市配送发展指引》《第三方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案例指引》《全国商贸功能区发展指引》等,有效指导试点工作。
(3)积极发展专业化第三方物流。出台《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集成“营改增”、车辆管理等政策,引导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4)促进快递物流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试点。会同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出台《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天津、石家庄、杭州、福州、贵阳等5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城市配送车辆规范运营、配送站点建设等新模式。
两年来,商贸物流领域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城市物流配送水平有所提升。试点城市应用物联网、自动拣选、节能冷藏等先进技术,构建了以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物流配送网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提高了“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效率。据初步统计,试点城市共同配送覆盖率达到55%以上,试点企业物流配送成本降低5个百分点以上。二是物流模式推陈出新。通过试点,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物流模式脱颖而出,如以物流园区为载体贯通城区内外的共同配送模式,以专业批发市场为载体的商户共同配送模式,以商贸连锁企业为载体的门店间共同配送模式,以社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为载体的“网订店取(送)”、智能自助提货柜等末端共同配送模式等等。各地在实践中也不断发展创新,呈现出城市配送与城际配送、商贸物流与工业物流、“宅配”与“店配”、网络电商与实体店商、末端配送与社区服务五大融合发展趋势。
2.电子商务成为内贸发展新引擎
近年来,商务部着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一方面,完善相关制度环境,积极参与和推进电子商务立法,推动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法律修订;另一方面,大力促进农村、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应用,开通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常态化,整合商务部农产品自动产销对接平台,建立农产品卖难预警救助机制,在黑龙江、河北、河南等8个地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推出农产品电子商务系列节目,宣传推广成功经验等。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持续快速增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额不断扩大。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五年来翻了两番,其中网络零售额达1.85万亿元,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2万亿元,接近2013年全年交易额,相当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
(2)消费群体数量迅速增长。2014年上半年,网民超过6亿人,手机网民达5亿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32亿人。
(3)交易范围不断拓展。交易商品由传统的书籍、电子产品、服装等扩展到生鲜、汽车、房产、医药等各类商品以及文化、创意、金融、保险等服务领域,跨地域、跨国境交易发展迅速。
(4)移动交易异军突起。2014年“双11”当天,天猫淘宝销售额达到571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移动终端交易额达到243亿元,比上年增长354%。
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我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数达4250万户,占商贸流通企业总数的99.8%,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78.5%,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例如:开展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制定了《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引》,探索促进中小企业连锁式、集聚式、平台式、品牌式发展的经验,目前已经在48个地区开展平台建设试点;针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抵押资产不足、流动资金贷款“短、小、频、急”的特点,多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通过组织银企对接团贷、组建互助合作基金、提供贷款担保补贴、发展典当融资等方式,帮助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获得贷款。
(2)为众多企业解决现实难题。一是较好地满足了企业的现实需求。截至目前,累计受益企业已超过29万家/次,为6万多家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为1.8万余家企业解决有关管理问题,帮助近10万家企业获得各类融资近1200亿元。二是依托平台有效整合了各类服务资源。各地服务平台逐步承担统计监测、展会组织、资金申报、备案受理等相关服务工作,已成为基层商务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三是促进了各类企业融合发展。例如,青岛市把服务对象扩大到外贸、外资领域的中小企业,打造内外贸一体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金华市服务平台承接了服务工业领域中小企业的职能,促进了工贸企业一体化。
4.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创出新模式
2014年以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13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市场化环境下公益性市场功能的实现路径,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试点。
(1)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重点。一是明确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主要功能。强化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运行、促进食品安全、推动绿色环保的功能,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宏观调控、保障民生的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强化公益性市场建设和运营机制。坚持投资与运营分离,政府对公益性市场进行监管,通过建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公私合营(PPP)等多种方式,探索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政府监管机制。三是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北京、浙江、重庆等10个地区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重点支持跨区域的公益性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上海、江苏、宁夏等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改造补助、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综合措施,硬化、细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力度。
(2)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全国范围内没有发生重大的“卖难”“买贵”问题,局部地区出现的农产品滞销问题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第一,保障市场供应能力明显增强。北京市依托市场与河北、山西、山东等蔬菜生产大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在蔬菜自给率不足20%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首都市场供应。第二,稳定市场运行能力显著提升。宁夏通过加强鲜活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鲜菜价格指数涨幅由2012年的10.6%降至2014年上半年的5%。南京市将交易手续费控制在2%左右,约为行业平均收费标准的一半,社区直供菜价也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20%。第三,有效促进农产品安全流通。深圳率先引入第三方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驻场监管,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高达99.79%。第四,在推动节能环保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节能减排环保设施,实施废水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每天可处理废弃物约200吨,占全市每日垃圾产生量的2%左右。
5.大众餐饮成为行业转型新方向
2013年以来,我国餐饮市场出现一些新的变化,餐饮企业营业收入增幅放缓,高端餐饮企业经营困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推动餐饮行业转型。
(1)主要措施。一是把握特点,引导转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掌握行业转型发展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并将典型经验印发各地学习。二是出台文件,推动转型。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三是开展试点,探索转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优化环境、促进餐饮业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四是制定法规,规范转型。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发展大众化餐饮,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2)行业转型效果明显。第一,大众化餐饮成为主流。广大餐饮企业积极调整过去依靠高端消费的经营模式,面向大众化经营,一些紧跟市场的大众化餐饮品牌得到了市场认可,业绩良好。据中国烹饪协会统计,过去全国餐饮百强企业基本上是经营高档餐饮的,但目前快餐类企业增加到19家,营业收入已占总额的38.3%,大众化餐饮已占全国餐饮市场的80%。在一线城市,上万平方米的餐饮企业已很少见,数千平方米的餐馆也在减少,“小而精”的特色店、连锁店成为餐饮业发展的主流业态。第二,销售额稳中有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7%,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5%;一度经营较为困难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收入同比增长2%,比上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第三,涌现出一批转型新模式。如天津狗不理集团发挥品牌优势,形成以商务型酒店为主体、旅游酒店为特色、高端餐饮品牌和主题餐厅为重要补充、食品工业为方向的全新发展格局;北京全聚德集团创建连锁零售食品店,形成了质量稳定、良性发展的连锁经营模式;山东净雅集团实施了“多业态组合、多模式发展、多品牌经营”策略。
6.会展业规范转型呈现新气象
(1)规范和引导会展业发展。近年来,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加强对会展业的规范和引导。一是清理规范政府办展。对各级党政机关主办展会进行大幅精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交由行业协会和企业主办,提高展会运作市场化水平。二是加强行业引导。出台了《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动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完善政策体系。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2009-2014年底,支持重点展会的数量达到403个,受惠企业累计近8万家。四是健全行业标准和统计方法。组织开展11项展会国家标准的制定,推动《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重点标准实施。
(2)会展业在转型中呈现新特点。第一,政府办展显著减少。2014年党政机关主办展会由上一年度的559个减少到379个,减少32%。第二,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据统计,2014年全国举办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会7319个,同比增长1.8%;展出总面积合计93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展览业直接产值达3870亿元人民币,带动社会就业2777万人,拉动相关产业收入超过3万亿元。第三,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目前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的中国会员达到84个,我国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展会69个,其中境内认证展览66个,涌现出一批品牌展会,会展业国际影响力逐步增强。
7.重点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为在流通环节解决肉菜、中药材等商品质量问题,从2010年开始,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分批支持14个省份、62个城市建设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1)逐步扩大覆盖面,增强规模优势。目前,前两批20个试点城市已在6000多家企业建成肉菜追溯体系,初步形成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肉菜流通追溯网络,实现对每天3万多吨、300余种肉类蔬菜产、运、批、零的全链条信息化可追溯管理,第一批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的4个城市也已经试运行。目前追溯体系建设已覆盖75个市的3万多家企业,总受益人口达到4亿多人。
(2)统一建设,加强平台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原则,分步建设中央、省、市三级平台,形成全国互连互通、协调运作、功能互补的一体化管理体制,目前已有24个城市平台与中央平台顺利对接。
(3)制定制度规范,健全标准体系。制定了总体建设规范,实现了全国范围内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追溯规程“五统一”。
8.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明确新任务
(1)加强商务诚信制度建设。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和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三项机制”建设为重点,推动全国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
(2)推进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启动“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将逐步建成以行业信息为重点、以资质企业信息为主体、覆盖全国各省市区的信用信息平台。
(3)开展商务诚信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指导181家全国性商(协)会参与行业信用评价,举办“中国信用企业网络展”及信用企业发布活动。
9.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商务部充分利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1)集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集中清理地方各级政府含有地区封锁内容的规定,对涉及地区封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出了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处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也对本系统内文件进行了清理。
(2)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署各地工商部门以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台、教育、气象管理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公安部先后派出多个工作组,重点对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进行明察暗访,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严禁阻碍、限制外地货物运输车辆进出。
(3)规范税收优惠、跨地区纳税等税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北京、上海等地也相继出台了支持连锁企业跨区域发展的政策。
10.打击侵权假冒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呈现新常态
2014年以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针对侵权假冒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1)推动案件信息公开。推动印发《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针对近年来侵权假冒向互联网转移、向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集中的趋势,坚持一手整治虚拟市场,一手整治实体市场,部署开展了互联网、车用汽柴油、农村市场等专项整治。
(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细化了案件咨询、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相关工作规范,建设运行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制播打击侵权假冒公益广告,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特刊、专栏和专题节目。
据2014年7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内地在排行榜中提升了6个名次至第29位。通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与会专家认为,内贸流通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等九个方面,对经济发展趋势性变化进行了系统阐述。内贸流通也要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培育新优势,开创内贸发展新格局。
1.内贸流通发展缓中蕴优
新常态最重要的特征是增速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化,在内贸流通领域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消费市场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预计为12%,是10年来的最低水平,2015年要高于12%,难度较大。未来会不会长期维持10%以上的增长,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
(2)流通企业原有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传统流通企业长期靠网点扩张、薄利多销,成长方式面临困境。实体店经营遭遇空前残酷的挑战,不少地区城市综合体已经饱和甚至过剩,企业经营效益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
(3)供给不足和需求不足的矛盾并存。当前消费市场主要问题是产能过剩,但还有不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很多国内消费者到国外去扫货,境内消费境外分流严重。
(4)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消费渐成主流。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成为主流,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消费需求变化做出的重要判断。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的个性化和多样化,还要关注消费的多层次特征。就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地区来说,区域差异越大,总体消费的层次越分明。
(5)消费市场运行出现系列亮点。信息消费增长迅猛,网络购物蓬勃发展,2014年1-10月,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增长55.6%;大众消费稳步回升,2014年1-10月,限额以下餐饮收入增长13.2%,比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高出11.2个百分点;服务消费需求旺盛,旅游、教育、家政特别是养老产业增长较快;绿色健康消费深入人心,2014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销售同比增长2.8倍,空气净化器、净水器等健康类家电销售额同比增长1倍左右。
2.认识新常态要有科学的方法论
(1)阶段论。要准确把握新常态的历史背景,不能把新常态看作是对经济下行的一种被动解释,而应当把新常态看作中国改革发展的一个新阶段。2014年以前,可以理解为旧常态,2014年以后的二三十年,可以理解为新常态。从旧常态到新常态的阶段性特点和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九大趋势,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速度、发展动力、质量结构、政府与市场关系等变化。新常态不是一种静态现状,而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转型和转轨的过程,这个过程要经历的时间从市场经济框架初步建立,到形成比较成熟和发达的市场经济。
(2)配合论。国家战略层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内贸流通工作要积极适应和配合。中央提出了“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提出了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要在全球范围积极培育中国发展新优势,内贸流通工作应通过区域商业网络布局、流通设施投资和建设等,主动适应,有效配合。
(3)问题论。注重问题导向,围绕流通领域发展中的问题推进改革,出台政策。当前,内贸流通发展中还存在流通立法滞后,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完善,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地区、城乡之间商业设施和网络不平衡,流通管理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农产品流通买贵卖难,食品药品流通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亟待通过推进创新和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4)差别论。将我国在流通组织、流通效率、流通成本、流通贡献率等方面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和经济发展阶段与我国相似的国家进行比较,寻找差异和差距。如我国的流通组织与欧美大型跨国流通企业和日本综合商社比较,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跨国经营能力,差距都很大。新常态下,加快本土大型流通企业发展,应以发达国家流通企业为标杆,加强学习和借鉴。加快流通企业走出去步伐,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促进流通全球化。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我国商品流通进入全渠道流通时代,而全渠道流通方式不仅对流通企业和消费者,也对政府部门的流通管理产生影响。与会专家提出,要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1.正视电商发展
电商已成发展大势,这是内贸流通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必须正视它的存在,积极适应电商发展带来的影响。要加快建设移动电商生态系统,引导电商发展体验店。同时,要解决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如有些电商企业一方面爆发式增长,另一方面却烧钱式亏损,炒作商业氛围,这需要引起警觉。再比如,市场上还没有形成很好的信用体系,有些电商跑马圈地“拉人头”,甚至把传销的思维引入营销之中。因此,应尽快健全规则和标准,完善金融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等,确保电商发展有更加扎实、稳固的基础。
2.重视发挥实体店的功能
实体店仍然很重要。一方面,网络零售增速迅猛,但毕竟基数太小,而实体店基数已经很庞大,虽然增速相对较慢,但其销售额仍是稳定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另一方面,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需要消费品应急保供,能依靠的仍然是实体店网络。在发展服务消费方面,比如发展餐饮消费、文化消费甚至教育消费等,实体店仍是较好的载体。美国、欧洲、日本的信息技术比我国发达,但网络购物发展比我们慢,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实体店特别是连锁经营发展较好,这也说明我国实体店发展仍有很大空间。
3.促进线上线下融合
要借鉴发达国家发展连锁经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真正把工业化大生产的原理运用到线下实体店,使之通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配送,提高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并在消费者中形成品牌和信用。推进线上电商和线下店商和谐共生,融合发展。要实施适应全渠道流通要求的宏观管理,建立大数据采集和分享制度,开展全渠道流通案例研究。
2014年,国内消费市场运行基本稳定,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处在增长合理区间。由于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15年内贸工作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促进内贸流通平稳、健康发展,商务部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文件精神,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设施为基础,以环境为保障。与会专家认为,对此要密切跟踪,结合新常态背景下内贸流通发展新特点,加以细化落实。
1.加强内贸流通创新
(1)加快流通观念创新。流通功能已经从传统的组织交易转变为引导生产、促进消费,从传统的实现价值转变为创造价值,从传统的满足需求转变为创造需求,这种功能转变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创新供给、激活需求是一致的。适应流通新功能,采取正确的消费促进政策,有助于释放内需潜力,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
(2)加快流通技术创新。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鼓励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
(3)增加消费替代新元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发布之后,高档消费受影响较大,要培育高收入群体正当健康的消费,加快替代进程。高收入群体主要包括企业管理人员、高科技领域工作者等,这一群体的消费具有示范效应,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可以扩大内需、增进消费,是新时期剔除腐败式消费后填补空白、完成消费替代的重要内容。
(4)加快政府流通管理创新。政府流通管理要由以前管得太多太具体和偏好运动式管理,转变为围绕消费者和企业关心的问题减少审批,强化服务。
2.深化内贸流通领域改革
(1)加快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能调整。适应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一体化、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趋势,调整、合并相关职能。
(2)将深化流通领域改革与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相结合。在上海等自由贸易区进行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
(3)推进大型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以利丰贸易公司为标杆,向商贸集成商转型;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和万达公司为标杆,向全渠道平台商转型。加快大型流通企业人才资源的品质提升和结构调整,突破封闭式的系统内培养提拔模式,最大程度转向市场化招聘。加快兼并融合,提升产业组织化水平。从2015年开始,选择几个大型流通企业,进行改革创新试点。
3.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关键是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农村市场潜力巨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1-10月,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达到13%,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近年来,商务部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已开展多项重点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应重点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发展融购物、休闲、娱乐、社交、教育等多元服务有机组合的体验式商业。加快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电商进农村发展。
4.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信息技术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近年来互联网快速发展,为建立统一大市场创造了新的技术条件,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应借助互联网技术,从外部推进,建立大流通,促进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2)在做大做强流通企业的同时,要防止大企业形成垄断,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同时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工作。
注释:
①本文相关数据和事实材料除有说明的外,其他均由商务部相关司局提供。
责任编辑:林英泽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Domestic Trade Circulation in the New Normal and the Related Policies and Suggestions——the Summary of the National Forum of Experts of Domestic Trade
ZHOU Liqun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Beijing100070,China)
Abstract:In the new norma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China's domestic trade is demonstrating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as following:the growth speed of consumption market is changing from high to moderate high;the original development pattern of circulation enterprises cannot be sustained;supply inefficiency and demand inefficiency coexists;individualized,diversified and multilevel consumption is becoming the main stream;information and service consumption is significantly growing;mass con⁃sumption is steadily rising again;and green and health consumption is attracting more attention. We should,first,fully under⁃stand and cope with these phenomenon with the help of scientific methodologies;second,we should adapt to the trend of internet development,standardiz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physical stores,improve the level of chain operation,and promote the online and offline integration and coexistence;and third,we should take innovation in domestic trade circulation as the guidance,take reform in domestic trade as the driving force,take the strengthening of circulation infrastructure as the basis,and take legalized business environment as the guarantee to promote the health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trade circulation.
Key words:new normal;innovation in circulation;online and offline integration;legalized;business environment
[作者简介]周丽群(1976-),女,福建省漳州市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流通体系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F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5)03-0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