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积极开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2015年4月,对外公布区本级行政职权1897项,其中,区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率达58.52%,行政职权精简率为42.84%。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中,天心区坚持应放尽放、应减尽减的原则,重点抓减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一是取消一批。对设立依据不足、已明令取消、不属于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等情形或者实施单位提出取消的均予以取消。如取消了“律师执业证核发、补发、换发、审查初审”事项。二是合并一批。对于部分分解过细、类别相近的行政审批事项适当予以合并。如将原来的“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合并为“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三是调整一批。依法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职权纳入权力清单的标准,将事后备案事项调整为行政备案,将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与审批有关的初审、年检、备案等不宜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为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如事业单位的登记、注销和年检事项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
(长沙市天心区编办王文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