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民
摘 要:2013~2014年,在教育部体卫艺司领导下,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与体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组织全国17所高校,采用严格的科学程序,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年)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不仅提高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而且还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提高了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新《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三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关键词: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4)09-0005-06
进入21世纪以来,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不足,体育课质量不高等问题始终制约着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截至今天,我国大、中、小学生部分身体素质指标“持续下降”,超重与肥胖学生比例逐年增加等现象依然存在,正如全国政协委员杨桦教授提出“增强青少年体质刻不容缓”[1]。针对这一问题,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力图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手段与措施改变我国学校体育的现状,从而促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2012年,教育部为了进一步了解全国各地各校自2007年以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情,邀请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4所高校,分赴甘肃、云南、福建和浙江等4个省开展了“2012年《标准》测试上报数据抽查试点工作”。
2013年,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教育部体卫艺司委托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与体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牵头,组织了国内17所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标准》修订工作组,在系统总结《标准》推行以来的措施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教育部自1985年以来每5年组织实施的历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决定通过设定全国统一测试指标、调整单项评分和综合评价标准等技术手段,对《标准》进行修订,以强化《标准》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功效。
一、《标准》修订背景和依据
1. 修订背景
《标准》是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2002年)[2]在全国试行5年的基础上,由教育部根据2007年“中央7号文件”(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新的形势与要求,结合试行过程中的反馈意见,组织专家,经过反复论证和实验,对《标准(试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4月正式发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3]。所以,《标准》是我国首次发布的涉及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评价的国家标准,它不仅反映了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且还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体现与实施。随后,教育部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仅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而且还建立了《标准》测试工作制度与测试数据上报系统等政策、技术平台,为不断推进《标准》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科技保障。
修订工作组通过文献研究,查询2012年与2013年“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测复核工作报告”等,发现在《标准》执行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第一,测试项目的“选测”将不同测试属性的指标归为同一类,混淆了指标的评价意义。如,小学五至六年级的50米跑(25米×2)、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为一类。尽管《标准》要求在执行中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等“不能重复”,但执行效果不好。
第二,《标准》评分表中,100分、90分、75分、60分以及10分的实测成绩与《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4]中百分位数值的对应关系不一致,需要调整两者的关系。又如,《标准》中身体素质及格线标准(60分)与《学生体育合格标准》(1992年)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如高校1000米/800米跑、引体向上等指标,《标准》均低于《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国家教委教体[1990]015号)。
第三,测试方法不规范等,导致测试成绩的可信度较低。如,体育教师过度依赖“自动”测试器材,记录成绩时还存在“凭感觉”或“目测”等现象。
第四,测试器材的原理、型号差异较明显,质量不过关。如采用电子或智能型测试器材能有效降低工作量,但由于生产厂家对《标准》认识上的差异等,导致厂家在器材设计(如传感器的选择)、数据传输(IC卡、有线、无线等)以及耐用性(如指脉夹)等标准不统一,导致测试数据的效度与信度明显下降。
第五,有部分学校实施《标准》的积极性不高,如部分高校未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没有将学生《标准》测试成绩与评价等级等作为毕业、评优等工作的依据等。
第六,测试数据上报时,未达到或满足基本要求(如管理办法,考核等),存在不真实的现象等。
总之,依据教育部2012年(4个省)、2013年(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对《标准》测试上报数据的抽查复核结果,全国各地、各校在施行《标准》中都普遍存在2次测试数据“一致性”较低的问题,在排除抽查时客观因素(如气候、场地、器材等因素)外,抽查组认为《标准》自身存在指标测试属性、测试方法标准化,评分等级不合理以及基层学校领导不重视,体育教师应付等影响一致性的重要问题,为此,教育部体卫艺司决定在2013年启动对《标准》的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作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53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工作之一。
2. 修订依据
2013年是“中央7号文件”下发的第7个年头。然而,“中央7号文件”列举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等问题依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如,2011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学生体质总体状况依然令人担忧,表现为中小学生超重与肥胖率继续增加,视力不良检出率持续增高并出现低龄化倾向,大中小学生身体素质持续下降等。
2012年1月,教育部郝平副部长在中央部委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能够达到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学校比例较低。同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4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强调了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中国要“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学校体育改革提出了“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所以,突破困扰青少年体质健康的瓶颈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制定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和精确的目标体系是引领学校体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教育部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分别在《2013年工作要点》、《2014年工作要点》中强调了要“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修订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任务。所以,科学、有效地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由此,教育部启动了对《标准》的修订工作,期待进一步强化《标准》的激励与引领作用,为当前实施的学校体育综合改革提供技术保障。
二、《标准》修订过程
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的领导下,《标准》修订工作组于2013年3月启动了相关工作,期间先后组织了多次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全国从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调研以及学校体育等领域专家学者,重点研讨了《标准》的指标体系、测试方法、测试器材以及全国抽样点设定的原则与工作方案。随后,修标工作组还采用视频、演示文稿等多媒体形式,规范了《标准》测试方法,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下发给各地各校,为各地各校完成2013年《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截至2013年12月底,本次《标准》修订工作的抽样范围覆盖了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含少数民族地区:如云南、新疆),共测试了110所小学,163所中学、18所大学,共获有效样本135947名。其中,汉族小学生56551名,中学生56782名,大学生6314名;少数民族小学生7319名,中学生7996名,大学生985名。
此外,在北京、上海、沈阳、武汉、广州等5个城市获得2973名在校学习的青少年运动员完成《标准》的测试数据,为制定“附加分”提供了支撑。同时,北京体育大学还采用电阻抗(BIA)测试技术同步获得了北京市在校大中小学生(8870名)体脂率、瘦体重等指标的原始数据,为制定、检验体重指数(BMI)评价等级提供保障。
随后,修标工作组在教育部体卫艺司组织的专家组全面、深入、客观地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参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体育会考”评分标准以及国际青少年体质健康评价标准等,根据现阶段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实际水平,采用百分位数、分段累进计分法等统计方法制定了单项和综合评分表。
三、新《标准》的特征
1.重建《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取消原《标准》中“运动能力”指标,消除了将评价学校体育教学效果指标与反映身体素质指标相互混淆的影响,突出了《标准》评价目的是了解不同年级学生体质健康的基本水平,并通过检测与评价各年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来真正实现《标准》的激励、反馈和引导锻炼的功能。
第二,全体在校学生均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其身体形态、机能与素质的变化除了具有连续性与程序性特征以外,还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点。故,新《标准》提出“共性”与“个性”评价指标的理念,充分体现《标准》的科学性、连续性和阶段性。
第三,取消了原《标准》中“同类”指标的“选测”制度,设立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避免了各地各校在实践中的“避重就轻”,消除了学生对测试“不公平”等认识。
第四,依据1997年国际肥胖委员会(IOTF)都柏林会议的提议,选择体重指数(BMI)替代身高标准体重,并将其转化为估计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的参数,为今后逐渐与国际青少年体型评价标准接轨奠定技术基础。
第五,身体形态(如体重)与内脏器官(如心肺)的自然增长呈现“非等比性”特征,且发育敏感期差异较大。尤其是个体遗传因素的差异,常常会导致诸如体重等形态指标的后天变异超过身体机能指标。故,新《标准》选择肺活量替代肺活量体重指数,并在小学1~4年级男女学生中增设肺活量,既强调了心肺功能在评价个体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程度,又保持《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结构的完整性。
第六,考虑到大多数小学生处在青春发育期前,协调、灵敏与反应能力正处在生长发育的“敏感期”,耐力素质正在初步形成,而400米跑成绩的提高则更多依靠个体无氧供能能力,故,新《标准》中小学5~6年级保留50米×8往返跑,取消400米跑。
总之,新《标准》评价指标经过了专家论证,实地测试、统计筛选等技术环节,最终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表1)。
2. 规范评价指标的测量属性
(1)共性指标
作为反映全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学生体质健康的基本状况,BMI(体重指数)、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突出对体型、心肺功能、速度与柔韧素质等四个方面的评价。其中:
第一,BMI为国际上流行的体型评价指标,能够较准确的监控我国学生“超重”、“肥胖”、“低体重”的变化趋势,能够为未来制定青少年“体重控制”方案和干预计划提供保障。
第二,“心肺功能是体质健康综合评价的核心要素”[5],肺活量是反映心肺功能简便易行的指标之一。
第三,依据儿童少年生长发育模式,神经系统是优先发育的系统,且跑是运动能力之首,选择50米跑作为综合反映学生移动速度、反应速度、灵敏素质及神经系统灵活性的指标。
第四,柔韧素质是身体素质与形成运动技能的基础,且其能力的发展贯穿儿童青少年期,选择坐位体前屈反映学生关节灵活性、韧带和肌肉的伸展性与弹性等。
(2)个性指标
作为反映不同学段学生身体素质的基本状况,重点突出身体协调性、力量与耐力素质等三个方面的评价。
第一,小学。按照生长发育阶段性规律,大部分小学生处在青春发育期前(儿童期),其身体形态、机能处在缓慢增长期,身体素质的增长也常常以协调、柔韧、速度以及灵敏、平衡等能力为主。研究提示,小学生身体发育呈稳定增长趋势。
如协调、平衡素质在小学1~3年级发展最快,而灵敏、柔韧素质在小学4~6年级发展最快。故,新《标准》选择1分钟跳绳作为综合评价小学生身体灵敏性、协调性和动作节奏感及下肢力量等指标。
考虑到小学生还处在“向心律”发展的高峰期,机体内有机物含量较高,形成肌肉力量的物质基础(如蛋白质、无机盐等)还处在不断积累过程中,不太适合对其最大力量进行评价。故,新《标准》选择1分钟仰卧起坐作为评价小学生腰腹核心肌群耐力水平的指标。
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已处在青春发育期前,甚至有部分学生(尤其是女生)已经进入青春突增期,其肢体长度、围度、体重等身体形态指标以及心脏、肺、肝脏等循环与内脏器官的体积、重量等已经有明显增长的趋势,机体内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系统功能得到发展。同时由于新《标准》强调从小学1年级开始就推行了1分钟跳绳,这势必促进高年级学生下肢肌肉力量和心肺功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故,新《标准》选择50米×8往返跑作为反映小学生耐力素质的评价指标。
第二,初中、高中、大学。初中至大学各学段的男女学生都已经进入青春发育期,其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都将发生明显变化,尤其是以身高、体重为代表的身体形态指标已出现第二次生长突增;随后,伴随内脏器官体积增大、重量增加,以及内分泌系统功能的活跃等,促使身体素质明显增长,尤其是力量与耐力素质将进入快速增长期。所以,初中以上的男女学生除了保持对移动速度与柔韧素质的评价以外,还需要增加对速度力量、力量耐力以及耐力素质的评价。
力量素质是人体运动的基础,学生跑、跳、投及攀爬等各种运动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均离不开力量素质。一般而言,肌肉的快速收缩产生的加速度所表现出来的能力称为速度力量(也可称爆发力)。也就是说,爆发力是保障学生能在最短时间内使人体移动到尽量远距离的能力,可以有效地反映下肢、躯干和上肢不同部位肌肉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能力,是构成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因素。故,新《标准》选择立定跳远作为反映初中以上学生下肢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评价指标。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肌肉耐力的发展至关重要,学生具备长时间进行肌肉活动的能力或者对抗身体疲劳的能力也是关乎到其运动能力形成与发展的关键因素;且抓、握、举等是日常生活的常规动作,其完成效益如何,与肩带、上臂、前臂和背部等肌群关系密切。故,新《标准》选择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作为初中以上学生上肢肌群或腰腹肌群耐力的评价指标,这不仅能够促进学生力量素质的全面发展,同时对体重“超标”的男生或女生而言(尽管该能力的提高受制于自身体重),推行该指标还有助于在学生人群中早日实施“体重控制”计划。
耐力素质的发展取决于人的发育成熟度,研究发现长期从事耐力训练有助于学生全面提高肌肉、心肺、血液、免疫系统以及物质代谢调节等功能,即耐力素质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存在明显线性关系。我国多年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与监测结果提示,当前我国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耐力素质持续下降”,故,新《标准》选择1000米(男)/800米(女)作为评价初中以上学生耐力素质的指标。
3.重构综合评价指标的“权重”
(1)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设立统一的“类权重”
根据原《标准》“权重”不一致的现状,在充分重视个体遗传特征差异的基础上,强调身体素质的提高必须通过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才能实现的理念,在新《标准》中,按照体质健康评价理论体系与构成要素,制定统一的“类权重”,以期进一步强化其实现个体化评价和导向目标的功能。即,身体形态与机能类指标权重各为15%,身体素质类权重为70%。
提示,新《标准》中身体形态与机能类的权重总体上有升有降,其目的是强调与遗传关系密切,评价指标相对稳定;适当降低小学学段学生身体素质类权重,也是强调小学生还处在青春发育突增前,机体内物质与能量还处在积蓄阶段,也就是说通过参加体育锻炼才能明显提高个体的体质健康水平。
(2)微调身体素质类指标的权重
确立“类权重”后,根据各学段学生身体素质评价指标的数目与属性,以及对体质健康综合评价的贡献率,身体素质评价指标权重实行“等权”设定。
由于各学段学生 身体素质评价指标数目存在一定的差异,微调时,将按照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逐渐递增的趋势,采取共性指标逐渐降低和新增个性指标逐渐增加的原则对部分指标进行微调,以突出新《标准》是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检验其健身效果,以及作为全面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功能(表3、表4)。
4. 提出“附加分”的理念
“附加分”是指当学生奖励指标成绩超过满分标准后,直接在学生学年总分中增加的鼓励分,加分幅度为20分,以鼓励学生要不断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实行“加分”的奖励指标:小学为1分钟跳绳;初中、高中、大学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与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5.修订评价等级和范围
(1)总体要求
第一,评价等级。单项与总分的评价等级依然区分4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单项分与总分的评分范围为100分。
第二,评分范围。①尊重2013年全国17个省区市采集的实测数据,即当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还在下降的事实。②降低“及格”标准,扩大及格率,理论上减少不及格率,降低学生对“不能毕业”的担心。③提高“良好”标准,降低良好率,发挥《标准》的引导作用,即不参加体育锻炼就无法达到良好。④维持“优秀”标准。
第三,从教育行政管理角度,新《标准》按照年级分组,不体现“年龄”的概念。
(2)评价等级
为有效突出《标准》的导向作用,对评分表中评价等级对应的理论百分位数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表5)。保持10%的学生达到“优秀”,与原《标准》相同,即得分范围为90~100分;提高达到“良好”的标准,降低良好率,比原《标准》减少了25%,即得分范围为80~89分之间;降低及格线,扩大及格率,比原《标准》增加30%,即得分范围为79~60分之间;降低不及格率,比原《标准》降低5%,即得分范围为59分以下。采用上述方案修订评价等级的目的是进一步强调如果学生不自觉、积极地参加体育活动是很难达到“良好”水平以上,同时也通过降低及格线,来保护广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表5)。
(3)增加分组
第一,新《标准》中因采用BMI代替了身高标准体重,根据儿童少年生长发育水平和速度差异较大的特征,需要将体重指数的分组标志划分为小学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生因身体形态的增长幅度相对稳定,依然划分为1组。
第二,同样,依据儿童少年个体的先天和后天发展能力差异较大的特征,需要将身体机能与素质的分组标志按照年级进行划分。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为2组(即大学1~2年级与3~4年级)。
(4)合并体型等级
依据WHO提示,青少年“热量-蛋白质营养不良”是当前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据《世界营养行动计划》(2002年)指出:发展中国家中有接近40%比例的青少年患有“营养不良”。其中,“生长迟缓”(自幼长期缺乏膳食热量-蛋白质)比例最高。当前,国际上流行的营养不良筛查标准是WHO《儿童生长标准》(2006)与美国CDC《儿童生长表》。我国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营养不良筛查标准。尤其是《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公告》提示,“学生的营养状况继续得到改善,低体重及营养不良检出率进一步下降,且基本没有重、中度营养不良”。所以,新《标准》取消“营养不良”,将5级评价等级合并为4级,即“营养不良”与“较低体重”合并为“低体重”。
6. 调整单项评分表
(1)体型
原《标准》中体型的分值范围为100分、60分和50分,分别对应“正常体重”、“较低体重、超重”和“营养不良、肥胖”,这就容易造成个体评价时,分值差距过大、“误判”等问题,从某种程度上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等。所以,新《标准》将“低体重”、“正常体重”、“超重”、“肥胖”对应的分值修订为:正常体重为100分,低体重与超重为80分,肥胖为60分;取消50分(不及格)。
(2)身体机能与素质
为了有效的体现体育成绩的特征,实现分段累进计分原则,新《标准》根据高优与低优评价指标的特点,采用以下方式修订单项评分。
7. 修订学年总分
第一,学生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即,标准分=身体形态×0.15+身体机能×0.15+身体素质×0.70。
第二,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其中,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男生为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为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第三,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四、总结
第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完成不仅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而且也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提供了技术保障。
第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工作不仅提高了《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而且还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提高了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第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三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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