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创新的有效性
创新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技术的更新迭代、产业的转型升级、经济的提质增效以及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这取决于创新最终所能实现的生产力,即创新的有效性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竞争力,这归根结底在于创新所能带来的生产力。创新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技术的更新迭代、产业的转型升级、经济的提质增效以及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这取决于创新最终所能实现的生产力,即创新的有效性。
2014年,浙江研究和发展(R&D)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34%,而这一数据广东为2.4%、江苏为2.5%,在投入上与同级别的省份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2014年全省全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为26.1万件和18.9万件,这一结果比2013年下降11.1%和6.8%。对比江苏,其同年专利申请量同为26.1万件,但授权量高达20万件,效率远高于浙江。浙江如果要想在创新大浪潮中争当全国领头羊,必须在加大创新投入的同时,提高创新的有效性。事实上,浙江在各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机构建设中已全面落后于江苏、广东等省份,在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的争夺战中也居于下风。
浙江从不缺乏创新基因,早有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草根创业浪潮,近有以阿里巴巴为首的互联网创新浪潮,但距离实现真正的创新大省目标毕竟还有较大的差距。如果不关注创新的有效性的话,大量创新无法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将直接影响浙江在国内国际的核心竞争力。虽然创新已在浙江大地上蔚然成风,但热潮涌动的背后其隐忧也须关注。一是要关注有多少资金、人力投入在创新活动中,有多少民营资本参与,有多少核心领域的一流专家参与;二是要关注大量创新投入后,所产生的成果有多少,有多少是可以投入生产的,又有多少是被束之高阁的;三是要关注可投入生产的创新中有多少是转化为有效供给的,广泛范围内引起了生产力或者社会制度变革的。
提升创新的有效性,首先要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广泛吸引国内外顶尖的优秀人才。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意味着国家和地方都会加快争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名额和相关的高级人才。目前我国科研机构大多依附在高校和科研所,比如北京近期投入50亿元选择了13所高校建立精尖创新中心,但浙江目前高校资源显然无法与北上广等地区匹敌。浙江在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同时,要借智借力加快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既要利用浙江企业的优势,对企业建立的科研中心加大补助扶持,又要加快市场化运作,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创新平台建设,利用民营机构灵活的机制和优厚的激励措施吸引创新领军人才,让创新真正得以引领浙江的发展。
其次,要加强创新成果转化,进一步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的实现需要构建完整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需要建立从前期调研、甄别筛选,到评估、投入生产,再到投放市场、满足或创造需求的完整创新流程。在创新的过程中,应加大前期调研力度,利用浙江现有的云计算、大数据发展优势,挖掘需求特性;建立相应的独立评估甄别系统,预估其可行性、风险性和生产力前景,对有广阔前景的创新项目加大扶持;大力加快生产线的流程改造,推动从基础研究向制造应用的转化。此外,要加快人力资本结构的改造提升,特别是加快建立技术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技术工人的培育,这样在创新项目转化为实际产品过程中才能保证有快速的生产能力。
有效的创新可谓是大浪淘沙。可以预见的是,创新浪潮中有无数的失败,必须要强调创新的有效性,为创新搭建更完善的平台,提高创新投入的效率。同时,对创新的失败加以必要的援助,为创新者减少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