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要有新作为

2015-01-30 07:46文/梁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1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简政放权体制

文/梁 远

适应新常态 要有新作为

文/梁 远

中央关于新常态的重大论断展示了改革发展的新愿景。机构编制工作要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转观念、转重心、转作风、转方式,勇于担当,迈向新阶段。

一年伊始,万象更新。2015年是令人满怀期待的一年,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中央“新常态”的重大论断为我们展示了改革发展的新愿景。在新常态的大视野下,机构编制工作的空间和舞台更加广阔,职责和使命也更加艰巨。这就需要我们增强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的自觉性,进一步转观念、转重心、转方式、转作风,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认识和把握深化改革这一新常态。在传统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的今天,发展动力将更多依靠改革创新来驱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我们需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调整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推动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进有关试点改革,加快转变职能。在分类基础上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做文章,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

认识和把握简政放权这一新常态。中央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招。要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清除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灰色地带,把规范行政审批管理、解决办证难问题等功夫做足,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真正的便利和实惠。同时,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推动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秩序。

认识和把握厉行法治这一新常态。推进法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谋划工作,研究完善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体制结构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快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认识和把握严控编制这一新常态。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一段时期内机构编制管理的硬约束。需要坚持严字当头,提高审批门槛,严把审批关口,确保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需要坚持减字当头,深入研究编制从哪能减下来、怎么减下来,特别要向改革要编制,结合简政放权、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核减回收编制。需要坚持管理创新,在总量内想方设法盘活存量,保障急需,解决好严控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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