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从管源头、抓关键、重督查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一是建立严控长效机制。先后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和编委名义出台了《关于严格管理控制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程序的通知》和《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等规定,重申了机构编制集中管理权,强调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计划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会同人社、公务员局和财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核,报编委会审批后交人社部门统一实施。建立了实名制管理协调联动机制。二是确定严控三原则。空编补员原则。用人单位有空编方可补员,且留有余地;区别对待原则。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人实行冻结,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把关,退一进一;与政府购买服务相衔接原则。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主要补充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作急需的管理岗位人员,对列入市政府购买目录等工勤辅助服务性岗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方式解决。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约谈。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倒扣分制。会同组织和审计部门将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作为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一把手”对机构编制管理负总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