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杰鸿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 四川 乐山 614800)
建设法治五通桥,首先要掐七寸,抓好干部队伍这个“关键少数”,尤其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着力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建立“三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全方位、宽渠道、多形式开展干部法治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渗透型”,大力推进“法律七进”,建立“四级学法”(四大班子带头学法、区级部门普遍学法、乡镇村组定期学法、基层夜话常年学法)制度,采用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法2200 余场次,逐步形成自觉学法的浓厚氛围。“参与型”,组建普法讲师团、各类法律服务小分队,采用“领导上讲台、干部进课堂”、“干部法庭旁听”、“干部法制夜读”等方式,提高法治教育活动的思辨性、互动性。“导向型”,注重法治舆论的培育和引导,在电视台、新闻网开设《法治五通桥》专题栏目,通过举办“法治人物”评选等方式,大力宣传法治典型事迹,切实增强干部对法治价值的认同。
精心构筑干部法治实践平台,严格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依规行使权力,切实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搭建法治辅政平台,聘请25 名法律专家组建法律顾问团,两年来为全区重大事件提供了200 余次法律论证和建议,通过公开招聘、定向邀请等方式聘请法律顾问,29 个区级部门和镇乡党委、172 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试行)》,重大决策除需经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还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流程,制发行政执法IC 卡,全区所有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有效压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把法治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加强监督约束,强化案件查处。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法治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廉政教育经常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案件查办全过程协调机制、案件督查制度并全面试行巡查制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廉租房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了震慑和警示作用,干部队伍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依法治区的实践中,我们始终突出公正司法、普法宣传教育、示范创建引领等工作重点,整体推进,主动作为,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工作协调推进态势。
修订完善了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杜绝了“以权压法”等干预司法行为。推行“阳光司法”,依法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公开制度,建立法院公开查询系统、电子检务查询系统,确立法院开放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监督范围,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不定期邀请社区群众、新闻媒体观摩庭审,将案件审理工作全程置于社会各界的阳光监督之下,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提高到93.94%。全面清理执行积案,针对2010 年以来长期未结的208件执行案件,统一建立《未结案件执行台账》,全面跟踪管理、定期梳理,无执行积压案件。
群众的法律素养决定全区的法治水平。强化群众大普法,通过举办“法律赶场”、“基层夜话话法治”、“社区法律大宣讲”等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手机短信、流动普法宣传车等宣传平台,强化社会面法治宣传。在全市区县独家开办《法治五通桥》普法电视栏目,通过身边事,现身、现实说法,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现实感染力。开展全民学法用法考试,针对学生、群众等8 大群体,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考试”原则,通过“网络答题+试卷考试”方式,引导全民学法守法遵法用法。
坚持以示范创建引领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以创建全省法治示范区为抓手,按照省、市关于“法治示范区”创建标准和验收要求,高标准制定《五通桥区开展“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法治创建的整体目标和年度计划,按百分制标准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力争早日建成省级法治示范区。建立了示范创建工作区级领导挂联包点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示范镇(乡)、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宽领域“法治细胞”创建活动,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全区法治创建面达到90%以上。同时注重强化道德约束,普遍对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基层自治规章进行了修订,创新建立了村规民约红黑双榜制度(石燕子村评星标准、曝光台标准和奖惩制度),把依法治区工作延伸到最基层。
抓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抓法治,就是抓科学发展。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动真碰硬,在新常态下,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转型、社会变革中的疑难问题,助推区域发展。
注重从法治层面破解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在推进产业升级、加强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出台《强信心稳增长促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关涉提升发展质量的政策、决定、规划等,为加快转型升级和提升软实力提供法治支撑。着眼于绿色转型发展,严格贯彻《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加大了环保违法执法力度。严格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从严控制新增污染。稳步推进节能减排,先后依法关停一批落后产能企业,倒逼企业加强投入进行产业和技术升级,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建设加快推进,精细化工实现循环发展,全区精细化工产值占到盐磷化工总产值的6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 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迅速增长,连续5 年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保持在50%以上。
开展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网格、平安和谐村(社区)、平安和谐镇(乡)“三联创”活动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组建治安巡逻队实行24 小时巡逻防控,完善“天网”工程,对城区重点部门、场所、路段均实施全天候管理监控,“两抢一盗”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5%。创新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把全区社区和农村划分为220 个网格,实行“定格、定人、定岗、定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网格员、社区(村)网格服务站、镇(乡)网格服务中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四级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快社会治理从掌控向服务、粗放向精细、分散向整合转变。开展信访秩序集中整治。针对企业转制、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工作中涉及的突出问题,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打击信访不信法、闹访缠访过激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坚持在法治框架内妥善处理矛盾问题,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述求,全区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通过依法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区级审批事项由2014 年的179 项减为108项,精减近40%。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组织市、区法院专家建立企业法律健康档案45家,受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5 家,提供法律咨询880 人次。服务基层群众,整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力量,选派法律专家型干部、调解能手等组建法律服务队和矛盾调解队,强化法律服务和矛盾调处。去年以来,全区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3 件,援助困难群众1775 名,妥善化解涉法矛盾纠纷1321 件,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法治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