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性锤炼中进一步升华检察职业良知

2015-01-30 04:12赵彦峰
中国检察官 2015年9期
关键词:检察干警检察人员升华

●赵彦峰/文

在党性锤炼中进一步升华检察职业良知

●赵彦峰*/文

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作为党员比例近占85%的检察队伍,必须结合党性锤炼进一步升华检察职业良知。原因在于,共产党的党性原则与检察职业良知恰在“为民”这个节点上予以契合。检察机关的广大干警只有在党性锤炼中,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育真善美的人文情怀,才能进一步培育和提升检察职业良知。

党性锤炼 职业良知 五种意识

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体政法机关发出号召:“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面对这样的要求,作为党员比例近占85%的检察队伍,笔者以为,必须结合党性锤炼进一步升华检察职业良知。

一、党性与检察职业良知在价值标准上契合

党性,是我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是共产党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既是一个重要的党性原则,也是共产党人一个重要的政治理念,其价值标准是执政为民。而检察职业良知,则是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能中,司法理念、正义追求、责任担当、人文情怀、职业道德等方面在内心的折射,其核心价值是执法为民。由此可见,共产党的党性原则与检察职业良知恰在“为民”这个节点上予以契合。基于此,检察人员在坚持党性原则和坚守检察职业良知上,应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1.在思想上,牢记党的宗旨。广大检察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到,党的存在和全部活动的意义,就在于为人民服务。这是因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因而,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然成为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尺。所以,我们全体检察人员必须当好人民的公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2.在理念上,突出执法为民。从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的检察权就是人民赋予的。这就要求,广大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自觉把为民之心和爱民之情植根于灵魂深处,切实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检察人员的良知、良行、良绩来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3.在行动上,着力保障民生。要牢固树立“护民、利民、惠民”的理念,将服务和保障民生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理念,从细节入手,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效能,使检察工作成为彰显公正、排解民忧、化解民怨、维护民权、赢得民心的过程,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党性锤炼必然内化为检察职业良知

加强党性锤炼,提升党员干部内在素养、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质,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正能量,这是党中央着眼新的形势任务和时代特征,对强化党性、纯正修养提出的系列要求。由于党性锤炼的内在要求与检察职业良知所倡导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就意味着,检察机关的广大干警只有在党性锤炼中,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育真善美的人文情怀,才能进一步培育和提升检察职业良知。

1.突出精神追求。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注重个人的精神修养,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以实际行动树立广大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2.突出法律信仰。信仰法律,敬重职业,这是检察人员始终坚守职业良知的精神动力之源。因此,要切实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强化法律信仰,注意培养宪法法律至上、正当用权、文明执法的自觉意识,真正把法治思维融入到实践中去,让依法办事成为习惯,要通过确立法治的正义性、合理性与权威性,释放法律作为意识形态的正能量。

3.突出职业操守。着力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职业操守意识,切实把核心价值观从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心自觉,成为检察干警做人做事、履职尽责的底线,确保检察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经得起考验。

4.突出人文情怀。检察文化是检察职业良知养成的内在驱动力和精神定力,对于检察人员保持崇高的精神境界,塑造高尚的执法品格,凝聚奋发向上的向心力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要着力培养广大干警健康的业余爱好和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检察干警自发地把职业良知内化为执法中的内心准则和执法智慧。

5.突出清政廉洁。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堂堂正正干事、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作为立身之基,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淡泊之心对待名,以平和之心对待利。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不徇私情、不掺杂个人私欲,公正司法。要防微杜渐,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考验、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始终做到秉公用权而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而不假公济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清白之名节、干净之声誉。

三、升华检察职业良知应强化五种意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职业良知作为提升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基石。”基于此,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培育和弘扬检察职业良知,应当强化五种意识:

1.强化学习意识。学习是检察职业良知升华的途径。只有坚持和加强学习,才能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思考问题,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只有加强理论武装,才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领悟法律真谛,提高思想境界,献身检察事业。只有通过不断的业务学习,精研法律法规,才能进一步增强司法智慧,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

2.强化公正意识。公正是检察职业良知升华的核心。严格文明规范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发展,是彰显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要切实把严格执行法律和灵活执行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宽严相济,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强化人权意识。人权是检察职业良知升华的重点。要辩证地认识司法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决不能以重视对国家公共利益的维护为由,而轻视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要切实尊重人格尊严,崇尚人性需要,体现人文关怀,做到既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强化时效意识。时效是检察职业良知升华的保证。公正与效率在刑事诉讼价值选择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两者是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是检察工作必须追求和平衡的两个重要价值,不可偏废。一方面,要统筹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追求效率牺牲公正固然是舍本逐末,那么,追求公正而牺牲效率同样为害甚烈,因而必须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两全其美。另一方面,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效率越高,公平正义实现得越快,公众越满意,检察公信力就越强。

5.强化实践意识。实践是检察职业良知升华的舞台。越是任务艰巨,越是困难重重,越是严以用权,就越能锤炼品格、激励精神、纯洁思想。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履行检察职能的实践中,要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敬畏法纪、敬畏人民、敬畏手中的检察监督权,切实做到严以用权,用权为民,让每一起案件都能渗透出党的宗旨、法律精神和人文关怀。要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铸就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和历史检验的良好业绩。

总之,检察职业良知只有在党性锤炼中才能得以拓展,党性修养提升了,检察职业良知必然就会强化,而检察职业良知升华了,其自身党性也必然得到增强,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和提高。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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