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楠,令小雄
(1.石家庄市灵寿县南城东学校,河北灵寿050500;2.中共定西市委党校,甘肃 定西 743000)
康德的“自由即自律”与王阳明的“本体即工夫”比较
杨军楠1,令小雄2
(1.石家庄市灵寿县南城东学校,河北灵寿050500;2.中共定西市委党校,甘肃 定西 743000)
康德的“自由即自律”是本体论层面上对抛弃任何经验、情感的理性自身能力的先验分析,而王阳明的“本体即工夫”基于体用一源,既有本体论上的“心即理”的先验分析,又有心的大化流行的现实应用。从本质上看,“自由即自律”是自由意志在先,本质是自由;而“本体即工夫”是假定人性善,工夫是循善而行的自然过程或克制私欲而复性的自觉过程。从教育方式上看,王阳明把本体之理融入个体之心,重视情感与个体,形式上更加自由多样,而康德则注重纯粹理性的训练。
先验与经验;自由与自觉;自然;理性与情感
康德提出“自由即自律”,即人可以摆脱感性经验的限制,把纯粹理性自身作为实践的普遍法则,自己立法,自己遵守;而王阳明在阐述其本体工夫论时表达了“本体即工夫”的主张,即完全消除私欲,良知自然会发用流行,人即可成圣。“自由即自律”是康德道德原则的主题,“本体即工夫”则是王阳明本体工夫论的主调。分析“自由即自律”与“本体即工夫”两者的异同,既可以揭示中西哲学的异同,又可以让人们看到哲学家的思想植根于自己本民族的文化,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
康德的“自由即自律”是从本体论层面上对理性自身的分析,康德哲学被称为先验哲学。康德认为,能作为道德的实践法则的必须具有普遍必然性,而个人的主观准则不具有实践法则的资格,所以我们不能把个人的幸福、情感或偏好当作实践法则。作为实践法则的应是独立于任何感性经验的纯粹理性,是排除任何质料的纯然形式,它独立于任何前后相继的自然因果法则,即“纯粹理性单凭自身就是实践的,并给予(人)一条我们称之为道德法则的普遍法则”[1]。康德为了打造一个纯而又纯的目的王国、自由王国,与经验的世界拉开距离,“不把任何东西带进超感性的自然。然而对实践理性的经验论的防范却更为重要,因为神秘主义毕竟还是与道德法则的纯粹性和崇高性共融的”[2]。虽然康德的“自由即自律”是通过对自然科学的理性分析而扩展到实践的理性中,以保证“科学是通向智慧学的窄门”[3],但康德深受西方宗教传统的影响,有着浓厚的宗教情怀,这种情怀体现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充分利用了两个世界的划分,即经验的世界和先验的世界。先验的世界就是一个自由王国,它排除了任何经验的限制,没有任何私人情感、偏好,没有任何个人幸福,完全处于道德责任与义务,听从理性自身的命令。康德把理性的存在者分为有限的存在者和作为最高理智的无限存在者,我们无限接近神圣意志的过程,也就是向上帝靠近的过程。由此可见,康德的自由王国是出于经验世界彼岸的先验王国,是与经验世界完全绝缘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内容。康德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纯粹的目的王国,他把“应如此”与“是如此”分开,以维护目的王国的纯洁性与崇高性。尽管其有软弱性的一面,但在康德那里,理性自身就是目的。我们一提到近代哲学的理性,就把它当作科技理性、工具理性予以批驳,以致近代非理性主义泛滥。与后现代主义企图用艺术价值来取代现代化的全部,康德的理性则是指实践理性。作为一个有限的存在者,无时无地不受各种经验的限制、条件的束缚,但我们心中永远有一个自由的王国,它让我们超越时空的限制,打破功利性,“用理性的抵抗做某种强制,无限地去接近神圣的意志”,保持理性者的价值与尊严。当今人们越来越趋向情感化、感性化,而忽略了对理性自身的重视,忽视了对当下生活的审视与反思。因此,从事一项事业,维持一种关系,更应是出于崇高的责任、义务,而不是利益、偏好,如康德所说,即使出于情感也应是崇敬的道德情感,而不是感性情感。同时,撇开利益、情感、偏好,单从原则自身出发,恢复理性自身的地位,才能保持公平公正。
王阳明的“本体即工夫”则是基于体用一源的先验与现实经验的统一。王阳明承袭与发展了朱熹的理学,接续了陆九渊提出的“心即理”,和会朱陆,创建了心学。王阳明把心规定为本体,心即理。在王阳明看来,“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4],从本质上看,心就是理,即“天理”。他也承袭了孟子的良知良能说,把良知提高到本体的地位,认为良知是凡人必具且随时知是知非的知觉,是人人必具的至善至性,是“古今人人真面目”,是人的“天植灵根”。与康德一样,王阳明的良知同样具有普遍性、先验性。“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良知”[5],“良知是天理昭明灵觉处”。王阳明的“心”“良知”不同于康德的“自由即自律”的纯粹先验,王阳明的“良知”不单是先验的天理,还有发用流行的功能,“此心无私欲之弊,即是天理,无需外面添一份。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至事父,便是孝;发至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6]。良知有发用流行的特性,不需要任何私意安排和人为努力,顺其天则自然,正因为良知自身有向外流行推至的功用,它是“本体即工夫”的。由于我们受私欲的牵绊,会蒙蔽良知,所以消除私欲,良知自然会恢复本来状态。良知固然是“不睹不闻”,但“戒慎恐惧”的工夫并没有在“不睹不闻”的本体上增加任何东西,如果对本体见得真切,则也可以说“戒慎恐惧是本体”,“不睹不闻是工夫”。
中国向来重视体用一源,显微无间,重视本体的大化流行,不论是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还是佛教的“一心开二门”,“诸法实相圆融无碍”,都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哲学中体用圆融无碍的特性。宋明理学家们曾出入佛道,佛道构建体系的方法论对其深有影响。圆融性是宋明理学的一个明显特征,本体论、心性论、工夫论之间相互贯通、圆融无碍。圆融性在王阳明这里体现得尤为彻底,没有像程朱理学那样强调本体理的超越性,而是融理于心,“心即良知”,心不仅是本体论层面上的,而且还在大化流行的世界里生生不息。他强调知行合一,“本体即工夫”就是致良知的过程、知行合一的过程。不同于康德把“自由即自律”只看作先验的理性,王阳明的“本体即功夫”体现在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了鲜明的道德践履。“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语孝与温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不成只晓得说些孝悌的话,便可称为知孝悌”,“知若不行,不若不知”,不仅知要变为行,而且从本然来看,知行本来就是一体的,“一念发动处,即便是行了”,“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确精察处便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知行之体,本来如是”。中国哲学伦理性较强,为了维护当时的社会结构稳定,首先要行孝悌,所以知定要化为行才能体现出其价值,否则一切都是空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本体即工夫”既是静处体悟,更是事上磨炼,既有现实的具体内容又指向当下的生活世界。
康德的“自由即自律”摆脱任何感觉经验的限制,强调道德法则的先验性、普遍性,与个人的主观准则完全分开,但道德法则只有内化为个人的主观准则才会产生效用。而王阳明融理于心,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注重良知的大化流行,其意在这个多彩多姿的现实世界,而“本体即工夫”更多重视当下的积极意义。
“自由即自律”强调的是自由。康德把人的属性分成受自然因果律决定的自然属性与受理性自身决定的自由。人除了受自然属性的限制,还有理性自身决定自己的能力,有理性地存在着意识。我们有可能不受任何感性经验的限制,排除一切外来的名誉、富贵、欲望,单纯由理性自身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时我们就是自由的,自由即由理性自己决定自己的能力。康德认为,“那些法则惟有与意志的自由相关才有可能,在意志自由的前提条件下则是必然的,或者反过来说,意志的自由是必然的,因为那些法则作为实践的公设是必然的”[7]。康德通过道德原则与自由的“绕圈子”进行论证,保证了道德原则的确定性与自由的实在性。康德又通过对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分析认为,只有把自由的因果性规定根据设定在纯粹理性中,才能够把意志的规定根据置于事物的理智秩序中。如若不然,实践理性就不会产生任何实践行为。所以康德首先肯定了自由的先在性,即只有假定意志自由,才可能有道德原则与道德实践,人是绝对自由的,完全可以不受感性经验的束缚,从积极的意义上看,人的自由即自律。康德借用了卢梭的“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的原则,但不是从政治的角度,而是从道德立论。康德反对任何形式的他律,认为以往哲学家的错误就是寻找一个意志的对象,以便使他成为一个法则的质料和根据,这样它们的原理只能是他律。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其智慧学时,认为哲学作为最高知识有三个特点,其一就是为自由而生,以后历代西方哲学家对自由的论述乐此不疲,莱布尼兹、斯宾诺莎都对自由有精彩的论述,而自由与平等也是卢梭社会政治哲学的最高目的,康德也为机械因果决定论会毁灭人的自由而忧心忡忡,为寻找自由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不遗余力。康德的实践理性本质在于论证人的自由,即人完全可以摆脱作为自然人的限制,摆脱感性经验的束缚,完全由理性自身决定自己,从而突出了人作为有理性存在者的价值、尊严与伟大。
王阳明的“本体即工夫”本质意在主张自愿与自觉,重在论述理的制约性。中国传统更注重自觉地遵循道德规范,儒家尤其宋明理学更是如此。中国有圣贤凡愚的区别,“愚夫愚妇”只有自觉地下功夫,接受圣人教化,才有可能成圣,而圣人又假定了人性善,所以,每个人又有成圣的可能,凡人需要接受圣人的教化。注重教化,是因为其把为政治、为现实生活服务的理摆在了首要的位置,为此目的,人被赋予了先验的善性,且与天相通,通过教化走上“善途”,而不是康德的自由意志。在中国哲学里,天、理、性、义都是一个东西,善性是天下贯于人的,在人秉承气质之性之先,天理之性就存在,这也注定了人的先验受制性,而不是萨特认为的“人注定是自由的”。人之所以在现实中有时表现不善,是由于外在的原因蒙蔽了本性,如浮云遮日、尘土蒙心,慧风吹散阴云,则明日朗照,拂去心头尘,则本心朗现。王阳明承袭前人,继续为善性的恢复、天理的流行打通道路。良知本体本来是“恒知恒照”的,但其在发动之机,由于受私欲蒙蔽,遮盖了良知,如果消除欲望,依照良知的自然发用流行,良知自然会朗显。“学者用工,虽千思万虑,只是要复他本来体用而已”,恢复良知流行的本来状态,顺其天则自然。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良知时时有被私欲蒙蔽的危险,所以应时时念念不忘“存天理、去人欲”的工夫,磨去镜之污垢,恢复镜之本来光明。工夫并没有在本体上添加任何东西,只不过是恢复其本来状态。即去除私欲恢复人的本然善性,本体良知的流行便自然畅通无阻,顺性而行才是人的本然状态、自然状态。但康德看来,自然与自由是对立的两个概念,处在自然状态的人,就会受自然因果决定论支配毫无自由可言,而“自由即自律”指超越人的自然状态投身于一个更高的、反自然的要素当中,凸显有理性者的主体性。而王阳明的主体性则在如何克制私欲上,在王阳明那里,一切工夫最终是为了遵从天理,从作为源头的心即理到心的发用流行,人时时处在理的控制之下。虽然王阳明很注重对于不同的个体应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但这也只是灌输理的不同方式,其本质与朱熹的理学并没有不同。
王阳明道德自觉、康德自由优先各有其积极意义与局限,并有会通之处。中国人是有根性的,不管何时何地都应自觉地遵从道德准则,有更多的群体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个人价值要通过社会价值来体现。康德放在首位的是自由意志,康德的“自由即自律”如同萨特讲绝对自由意味着绝对责任,因为强调个人自由,个体意识极强,所以其更注重个人的价值与尊严。然而,即使同出于自由选择,中国人更重视他人、国家、民族利益。
“自由即自律”旨在自由,“本体即工夫”意在理的限制与主体的自觉,基于中西文化背景的不同,体现了中西哲学的分野。在当今世界大背景下哲学发展既要立足于本民族的文化,又要吸纳他国文化长处,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在“良知”或者“理”的规则下,合情合理地积极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康德的“自由即自律”与现实拉开距离,强调理性纯洁性的训练,有利于主体的自我审视与反思。王阳明把本体之理融入个体之心,重视情感,重视个体的不同,形式上更加自由多样化,也更利于教化。如果说王阳明心学中有自由思想,应是其教育形式的自由多样化。王阳明曾出入佛道,在本体工夫论上深受佛教尤其禅宗的影响。禅宗提出“凡夫即佛”,把本体化为主体,把主体融入个体。王阳明把本体之心内化为个体之心,一反朱熹理的超越性与外在性。康德认为主观准则不能作为普遍的道德法则,为了维护道德原则的纯洁性,就应完全把情感、偏好与理性隔离,以保证理性的纯粹性。康德对“如何能够使纯粹实践理性进入人的心灵并影响其准则,以及使客观的实践理性也在主观上成为实践的”[8]做了专门的论述。他认为应按照一个毫不留情的法则规定真正的道德内涵,而不是与榜样做比较,进行纯粹的实践理性练习。“道德越是被纯粹地展现出来,就越是必定对于人心有更多的力量”[9],“为儿童们树立一些行动,作为高尚的、慷慨的和可嘉的行动使之成为典范,以为通过灌输某种热忱就可以引起他们对这些好感,这完全是违背目的的”[10],用情感来打动人只会形成一时的心血来潮,而不能获得任何道德价值,“原理必须建立在概念上”[11],这与王阳明融理于情、以情动人,顺自然性情截然相反。王阳明悬置了一个先验的善性,而心主性情,顺其性良知自然流行。而康德树立的是自由意志,“并不是好像属于他自然而然地习惯了的要素似的,反而是想要迫使他经常不是没有自我克制地放弃这一要素,而投身一个更高的要素,在其中他唯有怀着对退步的不断忧虑才能费力地维持下去”[12]。所以道德法则作为纯粹的义务,应抛开一切情感、偏好,如逆水行船,艰难前行,不进则退,“把一切都置于义务的神圣性的后面”,是出于绝对命令,把自己完全提升到感观世界之上,使我们心中产生纯粹的道德兴趣。进行纯粹理性的练习,会让我们察觉到我们心中的那种才能超出动物性之上的诱因,注意到意志的纯洁性,甚至摆脱真实需要的强制,超越任何偏好、机遇,由纯粹道德自身来决定,从而实现内在的自由,这也是康德“自由即自律”的最终目的。
康德的“自由即自律”是排除任何感性经验的理性自身决定自身,在训练方法上也重在对理性自身的分析,但其设定了自由意志,意在自由;王阳明推行教育方式的自由多样化,但“心”的先在性,对行的主宰性,意在教化,其实质在灌输理,是他律,忽视了主体自身的自由与责任,如“子不孝,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父不慈则子不孝”。王阳明与康德作为中西两颗最闪耀的哲学巨星,其思想仰之弥高,钻之弥坚,而“本体即工夫”与“自由即自律”,处于两个不同的时空,两个命题同样灿烂。我们应将二者置于本民族传统中客观分析,使哲学的天空,群星互彰,更加绚烂!
[1][2][3][7][8][9][10][11][12][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1,67,153,44,141,145,146,156,156.
[4][5][6]王阳明.传习录[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269,269,269.
[责任编辑 李孝敏]
B223.5
:A
:1671-6701(2015)04-0044-04
2015-05-25
2014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编号:14YB137)阶段性成果
杨军楠(1975— ),女,河北灵寿人,硕士,石家庄市灵寿县南城东学校教师;令小雄(1979— ),男,甘肃通渭人,硕士,中共定西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