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改革的湖州样本

2015-01-30 00:27:25姚金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协警交警支队文职人员

□姚金泉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湖州313000)

○道路交通安全专版

交通管理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改革的湖州样本

□姚金泉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湖州313000)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车、路矛盾的加剧,公安交通管理压力不断加大。面对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城市道路交通,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突破现有交警勤务模式,实行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从提升纪律意识,树立队伍形象;强化教育培训,增强警员素质;完善考评机制,推进效能建设;坚持典型引领,激励队伍士气;做实从优待警,创建幸福警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全警全员勤务机制。

交通管理;城市治堵;全警全员;勤务改革;湖州样本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加速发展,人、车、物流量急剧增长,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市民治堵需求迫切。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班子通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从攻坚破难入手,在多方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改革方案。全警全员勤务机制经两年来的实践探索,湖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大为改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据2015年最新的第三方专业民调机构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分别达到91.96%、94.32%,同比上升5.88%、5.62%,均创历史新高,公安交管部门得到了湖州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勤务改革:“内聚+外延”的双轨结合

实行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推动机关民警和文职人员与基层中队民警一起上路执勤、执法,这是交警部门史无前例的一次大改革。既然是改革,难免会有阻力,但交警支队党委的态度十分坚决,认为湖州的五年城市治堵规划不单单是“政府工程”,也是市民期盼已久的“民心工程”,勤务改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势在必行。

(一)秉持“人人上路”理念。2013年4月,新一届交警支队领导班子上任后,正是浙江省五年城市治堵规划实施之时,基于湖州市中心城区交通堵点乱点多、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交警支队首先从机关“瘦身”,将62名民警、文职人员充实到基层交警中队,支队本级12个交警中队完成了对应街道(乡镇)行政区划的布局调整,实现了交警中队从“管线”到“管片”的历史性转变。机关“瘦身”虽然对缓解警力不足有一定效果,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高峰时段警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交警支队党委从攻坚克难入手,确立了“人人上路”的勤务改革目标,即全力推动机关民警和文职人员上路管交通。两年来,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坚持带头上路、以上率下,带领机关和车管所民警、文职人员每天站一次高峰岗、每周参加一次集中整治、每月参加一次禁酒驾“零点行动”,并形成常态。交警支队路面执勤警力从原来的274人增加到425人,净增55%。高峰执勤点由2012年的9个增加到目前的56个,涵盖了主要路口路段。全警全员上路执勤的常态化,实现了警力无增长状态下的巨大改善,有效缓解了市区警力严重不足的困境,彻底扭转了因交通违法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局面。原来只有在高峰期能看到民警的路口路段,现在平峰期和双休日都能看到民警在执勤执法。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交警支队本级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53万起,同比上升36.89%。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交警支队本级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66万起,同比上升了64.88%。

(二)坚持“人人管事”原则。实施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把交警的办公场所放在了路面,“上路得管事,管事要纠违”。一是“捆绑”带动。除基层交警中队履行日常勤务外,每个路口执勤点安排一名机关民警或2到3名文职人员高峰执勤,路口纠违与路面管控实行民警、文职人员同步“捆绑”考核,对每个路口执勤点的考核,把机关民警列为第一责任人,通过“捆绑”考核督促机关民警带好自己的队伍、管好自己的路段。二是“奖罚”促动。将路面执勤与工作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严格路面执勤考核奖项,实行路面执勤“奖勤罚懒”机制。交警支队督察队对各个执勤点每天进行实时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当事人或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将路面执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三是“典型”推动。每月开展民警“执法之星”评比活动,同时对路面执勤表现积极、敢于负责担当的协警和文职人员也及时进行表彰奖励,促使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氛围日益浓厚,队伍正能量递增,精气神高涨。两年来,广大民警、协警和文职人员舍小家、顾大家,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为城市治堵保畅坚守路面、文明执勤、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受到了市民的广泛赞誉。

(三)营造“人人严管”氛围。良好的通行秩序离不开文明的交通行为,文明需要良好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基于这样的理念和认识,“常态严管”在交警支队上下形成共识,“高压常态纠违”在市区形成强大声势。两年来,交警支队秉持“常态严管”的理念,厘清权责,上下联动,精准发力,着重对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三项违法处罚率设置常态严管红线,切实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通过刚性约束交通行为,规范了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对一直以来处于管理难、处罚更难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实行严格管理、依法处罚。各交警中队自觉以“白加黑”“5+2”的顽强作风开展查酒驾行动,始终保持酒驾严管氛围。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支队本级共现场执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2万起,同比上升85.59%。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支队本级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97万起,同比再次上升76.94%。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的省治堵考核中,湖州市中心城区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80%以上,交通秩序考核得到满分。对于路面执法,老百姓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到现在支持、配合,常态严管管出了文明交通,管出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构建“人人共治”体系。治理拥堵、管好秩序,需要全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实行交通管理向社会治理全面转变,最根本的是要凝聚民心、汇聚民力,让更多的社会群体和民间力量来参与交通治理工作。实施全警全员勤务机制后,首先,交警支队通过“武装”全体文职人员,把他们转化为维护交通秩序的一股强大力量,对缓解高峰时段警力严重不足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动员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群众成为维护交通秩序的志愿者、守望者。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交警支队把加强警务共同体组织物建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文明交通“平安志愿者保平安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两年来,全市已组建文明交通劝导队76支,注册平安志愿者4965人,发展社会组织等合作伙伴170家,建立警民合作项目(警务共同体)67个,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活动7000余次。广大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加盟,既给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警常态严管从不理解到理解、认可再到支持、配合,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行人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明显减少,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持续上升。

二、勤务改革:硬实力与软实力的同时提升

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改革的实施,数据和事实都表明了社会对此的认可。两年来,勤务改革使支队在硬实力和软实力方面都得到提升。

一是各级干部率先垂范,是提增队伍正能量、精气神的动因。五年城市治堵规划既是常规战、攻坚战,又是疲劳战、持久战,全警全员上路管事,每个人付出了艰辛与汗水。面对“白加黑”“5+2”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交警支队领导带头上路引领示范,大队干部到中队干部战斗在一线,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各级干部不仅带头上路管事,同时坚持严格执法,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全警全员的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人人互动上路管事,是推动队伍转作风、树形象的根本。城市治堵考验着每个交警的能力、素质、作风,也对密切警民关系、畅通民意渠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交警支队提出“我站岗、我发现、我改进”的口号,要求全警全员通过一线管理直面群众,感受群众怨言,倾听百姓呼声,及时梳理归纳民意诉求,更好地让民意主导改进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如交警支队根据民意完善中心城区咪表停车管理、信号灯配时设置、小区停车管理、循环交通组织、轻微事故快速理赔、公交专用道、交通运行指数系统建设等,效果明显,达到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目的。

三是高度自觉自信自强,是凝聚力量应对风险与挑战的源泉。两年来,全警全员牢记“自信是起点,坚持是终点”的责任信念,面对百年一遇的极端高温天气及五十年未遇的台风暴雨,面对机动车无序增长以及大量增加的交管业务,勇于接受挑战和考验,最大限度地适应了交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提升了驾驭各种复杂局势的应变能力,营造了交警团队风清、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四是坚持不懈常态严管,是提升公众文明交通素养的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除了交通参与人文明素养的提高,交警部门的依法严管是重要的一环,文明交通行为的形成,始于交通参与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需要交警引导。在当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很多,交通事故依然高发,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不高的社会背景下,交警部门只有把常态严管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付诸交管工作新的实践,才能确保交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从而达到提升交警执法公信力,树立交警执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三、勤务改革:探索与完善的双重思考

实施全警全员勤务机制,是推动交管改革的有益尝试,是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变革之举。全警全员勤务机制高效运作的范式,汇聚了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提升了交警的上路率、管事率和工作效率。任何新生事物终有一个实践探索的过程,勤务改革也不例外,从勤务改革全程运作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执勤执法不规范、绩效考核不科学、上路管理锐气不足,管事效率低下等,客观上降低了勤务改革效益。对此,有待继续进行总结思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一)提升纪律意识,树立队伍形象。交警是一支准军事化的队伍,严守规范是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一要规范统一着装。全警全员所配发的服装、皮带、皮鞋、警帽等应体现准军事化纪律部队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实行全警全员规范着装,不仅有助于体现交警队伍良好的外观形象,而且对于提升交警执勤执法的权威性,有效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要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文明用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除人际隔阂,拉近感情距离,密切警民关系,对于消除警民之间的冲突和对立情绪能起到良好的作用。规范文明用语,一方面,要进行教育和培训,促使全警全员规范文明用语;另一方面,要以换位思考的方式来与群众沟通交流,善用语言艺术,避免矛盾对立升级,自觉维护集体和自身形象。三要规范举止行为。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手势标准,态度和蔼,语言艺术,对待交通违法者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这是规范举止行为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纠违的常见方法,对不同类型违法车辆的拦截,各种反管理以及暴力抗法事件的应对等,应制定合乎行为规范的工作手册,便于全警全员在执勤执法中更好地把握。

(二)强化教育培训,增强警员素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是激发全警全员潜力和活力,提升路面管事效率的重要途径。一要抓好行为规范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文明礼仪、着装规范、执勤规范、群众宣传等。二要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路口交通指挥,交通事故处理,日常纠违技巧,常见交通违法查处,路面执勤方式方法,隐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与查处,对假牌、套牌机动车辆的甄别,交通事故的救护与抢险等。三要抓好安全防护培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路面执勤执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全警全员既要面对偶然性道路交通事故,又要面对毒驾、酒驾以及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加强全警全员对自身安全防护的培训尤为重要。

(三)完善考评机制,推进效能建设。交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见效,这是勤务改革的终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科学实施勤务绩效考核尤为重要。一要注重“纠违量”的考核。实行机关民警与文职人员“捆绑”考核机制,这是勤务绩效考核的前提,但考核的关键还是要看现场的纠违效率,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现场纠违,没有“量”的比较,考核的结果就很难服众。二要注重“守法率”的考核。上路有没有管事,管事的效果和作用有多大,社会群众是否满意,这主要取决于公民的“守法率”。把考评工作与公民“守法率”的比率直接挂钩,对于促成全警全员上路主动管事、管好事极为重要。三要注重“巡查式”的考核。实行早晚高峰督察,对警员的到岗、着装、警容、警姿以及管事行为和方式进行全方位督察,不断完善全警全员每月上路通报制度,及时进行表扬和批评。

(四)坚持典型引领,激励队伍士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以“先进”带“后进”的良好氛围。一要做好“扩面”文章。先进典型之所以先进,是因为他们在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付出了更多。路面执勤执法虽然工作单一,但同样有着很大的学问。执勤执法需要行家里手,如有的同志在甄别假牌假证方面很专业,这样的人同样可以纳入标兵之列。二要做好“比对”文章。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要的是正能量,不是副作用。对先进的信服,特别是对典型的公认,需要一个“晾晒”和“比对”的过程,如每月通过截取各执勤点路口的画面,以视频播放的形式,组织全警全员实时观看,让每个人“比对”自己,从中找到自己与他人的差距,使先进典型树得让人心服口服。三要做好“带动”文章。示范带动不能靠行政命令,要促成典型引领关键要靠警员的自觉行动。应把支队每月开展的民警“执法之星”评比活动,延伸到协警、文职人员。开展“执勤之星”评比活动,既肯定民警、协警、文职人员的艰辛付出,又带动更多人争光创优。

(五)做实从优待警,创建幸福警营。以民警、协警、文职人员的真实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做好物质保障工作,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激励队伍士气。一是建立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民警、协警、文职人员执勤执法各项津补贴。建立全警全员健康档案,每年分批为全警全员进行体检,动态掌握其身体状况;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做到劳逸结合。开通民警、协警、文员就医“绿色通道”。民警、协警、文职人员因公负伤、患病住院的,尽快为他们联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全警全员配齐通讯、防护、交通等装备工具,为执勤执法提供保障。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坚持将典型选树作为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在奖励评比上实行全警全员全覆盖,把民警、协警、文职人员日常工作业绩与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有机结合,积极依托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民警、协警、文职人员典型,展示民警、协警、文职人员良好精神风貌。在表彰奖励上坚持荣誉向一线倾斜原则,通过开展“十佳警员警属”和“十佳业务能手”等推荐评选,激发民警、协警、文职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三是健全警员维权机制。维护全警全员的合法权益是体现从优待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引导舆论,主动作为,彰显交警部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执法权威,打击妨碍交警执法行为的坚定决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对民警、协警、文职人员在执勤执法工作中被诬告、伤害、侵袭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依法维权,从根本上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全警全员依法履行职责。

(责任编辑:潘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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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0

姚金泉,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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