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慢性心理应激的“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与干预策略

2015-10-10 07:00徐超凡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生理心理健康评估

□徐超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29)

论警察慢性心理应激的“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与干预策略

□徐超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29)

心理应激是个体对外界威胁、挑战经认识、评价后所产生的心理、生理和行为反应。适当的应激能增强个体对外界有害因素的身心适应性,然而应激负荷过大或应激时间过长,则会导致个体处于身心亚健康状态。警察的职业特殊性使其长期暴露在高风险、高强度、高应激等状态中,成为慢性心理应激的高危群体,并因此导致诸多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损伤。我国警察职业心理健康现状严峻程度已然令人堪忧,因此,通过分析警察心理应激、应激源、应激中介机制、应激系统模型等,从综合干预的视角提出警察“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与干预策略。

警察心理健康;慢性心理应激;“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干预策略

当今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民族、文化、改革等问题和矛盾也呈现多发态势,在此形势下,警察的生康、社会适应能力等都受到严峻的挑风险、高负荷、高强度、高应激的职业国家职能,警察队伍的职业心理健康建设更应受到社会持久的关注和支持。所谓的警察职业心理健康,[1]即其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表现出来的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健康的标准[2]包含心理无障碍或无异常表现、正确的自我意识、稳定乐观的情绪、完整统一的人格、良好的人际关系、适应社会的能力、自我控制的能力等七方面。尽管我国各界对警察职业心理健康的关注已有20余载,且此课题研究至今仍然备受瞩目,然而众多研究都呈现出较为类似的结论,如山西警察心理素质研究课题组对不同警种1030人采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警察心理健康状况堪忧;[3]广东、江苏两省公安机关分别开展的心理调查发现,民警的心理健康水平远远低于普通人群,甚至出现强迫、人际关系敏感、偏执、敌对等心理状况。警察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远低于普通人群,且患严重心理问题及心理异常的风险更大,因此,必须对此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警察心理应激与应激源

(一)警察的心理应激。心理应激(psychological stress)是个体在察觉需求与满足需求的能力不平衡时倾向于通过整体心理和生理反应表现出来的多因素适应过程。[4]心理应激有正负之分,正向可以使人产生欣快的挑战体验,促使个人身心健康成长和职业发展,而负向则容易引起心理、生理、社会功能等层面的诸多问题。从心理层面上看,负向的心理应激容易使处于应激状态的个体产生焦虑、紧张、疲惫感、生气、憎恶、敏感、易激惹、压抑、抑郁、退缩、孤独疏远感、注意力涣散、思维迟钝、挫败感等。从生理层面上讲,心理应激最早是源于自然界动物的维生机制,即在遇到危险的那一刻,选择战斗、逃跑或者冻结的反应,以保护生命。随着生命不断进化,人依然保留了动物的这一自动化保命机制,如遇威胁(不一定是生命威胁,也可能是生活中导致紧张情绪的压力事件),人就会自动启动下丘脑,引起血液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浓度迅速升高、糖皮质激素大量分泌,导致心跳加速、消化机能紊乱、内分泌失调、外显记忆衰减等。[5]此外,也容易产生溃疡、心脏疾病、睡眠障碍等。从社会功能层面上看,心理应激同样会导致社会功能与适应性方面的诸多困扰,如回避或拖延工作、职业倦怠、创造力受损、肥胖或过度消瘦、攻击与侵犯、人际关系恶化、自伤或自杀等。

警察的心理应激是其在高风险、高强度和高负荷的工作中,面对具有威胁性的刺激时生理或心理上所表现出来的紧张状态或消极反应。众所周知,警察的工作具有不确定性、不规律性,其工作环境充斥着各种负面因素,因此,警察是社会所公认的高压群体。作为国家公权力的卫士、社会和谐稳定的守护者,警察肩负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心理压力比其他行业更大。

(二)警察的心理应激源。应激源是任何能使人体产生压力反应的内外环境的刺激。任何与机体原有的身心状态相异的因素都能构成压力源。各类压力源对个人作用的大小及影响取决于其性质、强度、频率、数量、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可预测性等因素。研究表明,警察仅在入职后前三年内耳闻目睹社会丑恶现象比普通人一生中见到的、感受到的还要多,有近七成的个体心理压抑值偏高。[6]因此,警察的职业心理压力源相对于社会其他职业要更为复杂。国外研究者特里[7]认为警察压力源主要包括职业挫折、舆论不友好、不良报道、体制阻碍、训练强度、待遇优劣、职业发展、工作负荷过大、安全担忧等。我国警察的心理压力源除涵盖警察职业共通的压力源之外,还体现了我国的特殊性,如公安队伍管理体制的“条块结合”,对双向工作要求、财政管理、工作决策等都产生一定影响。诚然,警察作为社会个体,也同样需要面对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压力,如家庭照料、健康管理、子女抚育、经济条件等。

(三)警察慢性心理应激的长期代价。心理应激源于动物的维生机制,在自然界这种机制是短期存在的,并随着危险的消失而自动释放、恢复。与动物相比,大多数人不会时时都面临生命威胁,但是每日工作和生活中充斥的压力所诱发的威胁体验依然能触发维生机制的机体反应,而这些压力、刺激往往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消解,日积月累便转为慢性心理应激状态。以往我国学者对警察心理健康的评估较为一致的结论是,警察的心理健康水平低于普通群体,是慢性心理应激的高发群体,而这还不包括部分警种会直接面临生死考验所带来的身心创伤。

大量科学研究表明,长期慢性心理应激对人的身心发展伤害极大,容易导致过敏性疾病、哮喘、癌症、心血管疾病、中风、内分泌失调等。且实验证明,未有所察觉的慢性心理应激者们罹患疾病的概率是普通群体的35倍之多。[5]警察职业难免会经历焦虑、恐惧、紧张、忧虑等状态,其慢性心理应激若不给予关注,而是通过其他负面方式来抵抗防御,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警察心理应激的中介因素和系统模型

对心理应激的解释有刺激、反应、认知三种,一是环境中客观存在的某种威胁性刺激,二是某种具有威胁性的刺激引起的一种反应类型,三是刺激经认知加工后的反应。第三种强调个体认知等中介因素对刺激的评估以及对反应的影响,是目前解释压力的主要观点。国内医学、心理学领域倾向于将心理应激看作是由应激源(生活中的某事件)到应激反应的多因素作用的过程,这些因素除了应激源和反应以外,还包含如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个性特征等中介因素,所有因素相互作用并保持动态平衡,交互影响形成“应激系统模型”。[8]在心理应激的中介因素中,认知评价是个体对某事件威胁性的主观评估,因个体经历、价值观、世界观等而存在差异,对应对策略和身心反应有直接影响;应对方式是个体解决某事件对自身影响的各种方法;社会支持是在某事件发生后有利于减轻应激的物质或精神资源,以及与亲朋好友、家庭单位、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撑;个性特征与生活事件、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和应激反应等因素之间均存在相关性。

警察职业心理应激系统模型具有一般应激系统模型的交互模式,但也因其职业特殊性而具有自身的特性。一是警察经历的慢性心理应激在性质、强度、频率、数量、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可预测性等方面要异于普通人,特殊警种甚至会经历很多急性心理应激状况;二是警察所履行的国家职能及其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对其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等所带来的影响;三是我国警察队伍管理的准军事化和层级分明、家庭对高危工作的理解度、公众对基层执法者的期待和舆论压力等,总体上表现为对警察的关爱和支持不够。

因此,警察队伍应该建立专属的心理应激系统模型,该系统模型有独特的警察职业应激源、应激反应以及中介变量,并且符合健康和疾病的“生理—心理—社会”整体观,通过对其中各因素的合理设计,使警察慢性心理应激的过程变得可监测、可预测,从而及时提出建设性的心理干预策略。

三、“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与干预策略

随着医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发展,对身心疾病的认识已从原有的单一模式转变为现在“生理—心理—社会”综合模式。研究发现,许多身心疾病的发生和发展都与这三类因素的系统作用有关。警察慢性心理应激监控评价是一项持久、连续的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指标进行评估。(见表1)

表1

(一)评估指标介绍。以心理应激系统模型的理论为依据,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面分别对警察群体实施定期体检、定期观察、定期测评、初始测评存档、定期访谈,旨在形成一个持续支持性的监控和评估体系,并为后续心理干预提供定性和定量的支撑。其中,对应激反应的检测,主要从躯体不适、心理不适和行为不适三个方面定期进行,目的是筛查慢性心理应激的关注对象,尤其是重点关注对象;对应激源的检测,主要从弥散心境状况、突发生活事件等方面定期进行,目的是找到慢性心理应激或急性心理应激的外在诱因;对中介机制的检测,应涵盖一贯应对方式、个性特征、社会支持、认知评价四个维度,诸如前三个维度,具有心理发展的稳定性,因此,一般只在建立心理档案时测评一次留档即可,不具时效要求,而认知评价这个维度主要了解个体对应激源的主观态度和估计,因此,需要在事件后进行定期访谈。

(二)评估操作设计。警察职业心理健康的核心在于对慢性心理应激的干预,具体评估干预的操作设计如图1所示。

图1

第一,建档。为每位参与职业心理健康保障的警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在档案中附上应对方式、个性特征、社会支持三个测试结果。第二,定期监控。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对受保障的所有警察进行躯体指标、心理指标和行为指标三方面的检测,并把有症状的群体列为关注对象。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即有心理问题、有心理和行为问题、有心理和行为问题并产生躯体化三个层次),将关注对象分为轻度关注、中度关注和重度关注,以备后续提供不同的干预举措。第三,了解原因。针对筛查出的所有关注群体,对其进行观察、测试,查找应激源,以便了解是否存在弥散性心境状态或遇到突发生活事件。第四,综合访谈。根据初始测评和后期收集到的所有信息,约见关注群体,并进行认知评价方面的访谈,了解他们对应激源威胁性的态度、预测,以及希望得到哪些支持、目前的困难等。第五,制定干预方案并实施干预。

(三)评估后的慢性心理应激干预与预防。就心理应激而言,可以通过从任何消除或降低各种应激因素的负面影响入手,达到干预的目的,也通过合理调整应激刺激和中介因素的构成体系,保障个体的内外适应性,达到预防的目的,这些都可以作为心理应激的预防措施。因此,根据我国警察职业心理健康现状,未来可以从“生理—心理—社会”角度出发,实施普遍预防、个别疏导、整体提升的策略。一是普遍预防,持续、稳定地实施“生理—心理—社会”三级评估,通过定期观察、定期访谈、定期测评、自我报告等,筛查不同程度的“需关注群体”;二是个别疏导,对已经出现身心不适症状的警察,采取主动或强制性干预,如心理疏导、强制休假、团体辅导、家庭治疗等,及时做好心理关爱和工作支持;三是整体提升,通过开展日常宣传、心理讲座、团队拓展、团队互助训练等活动,营造积极的心理关爱氛围,促使队伍内部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保障我国警察职业心理健康是必要之举,而对慢性心理应激状态的评估、干预和预防又是符合警察职业特殊性的独特需要和重中之重。警察保持健康积极的心理状态不仅有利于保证公安队伍的质量,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而且对提高警务工作效率,推进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1]李晓临.警察心理健康现状及自我调控[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6).

[2]《警察心理健康手册》编写组.警察心理健康手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3]山西警察心理素质研究课题组.警察SCL-90测试结果分析[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4).

[4]Leo Goldberger,shlama Breznitz.Handbook of stress.Theoret⁃ical and Clinical Aspects.The Free Press,1982.

[5]凌坤桢.疗愈:唤醒身体复原力[M].上海三联书店,2013.

[6]戴天晟.警察职业特点与警察心理应激反应及警察身心健康的探究[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5).

[7]彭文涛.警察职业压力分析及应对措施建议[J].公安研究,2009(4).

[8]杜玉凤,李建明.医学心理学[M].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钟玲)

D631.15

A

1674-3040(2015)06-0090-04

2015-10-13

徐超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2013年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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