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国
作者为江西省政府参事、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前不久参加中国城乡发展交流协会调研组赴台调研台湾现代农业发展状况。一周内访问了台湾大学等三所大学的农业或资源环境学院、台湾农会及基层农会和专业合作社、台湾兰科农业科技园及其三家科技农业企业,与台湾区域经济协会、农会和园区负责人、大学院长、教授、企业家、农技员以及农业工人进行了一些深入的交流探讨与谈话。通过调研,我们对台湾现代农业发展和“三农”问题有一个概略性的印象,对其中的一些突出特点有了直观的认识、感悟。
台湾总面积35961平方公里,总人口2332万人,人口密度为大陆的3.6倍。现有耕地面积80万公顷,农户77万余户,农户人口30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2012年,台湾本地生产总值140369亿元新台币(以下未注明价值量的均为新台币),其中农业仅占1.9%。农业结构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与林业四大部分。在七天的调研中,感受到台湾农业、农村发展有三个基本特点。
1.台湾农业基本上进入零增长内涵发展时期
台湾从二战之后回归祖国至今,农业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恢复阶段(1945—1952年),快速发展阶段(1953年—1968年),停滞阶段(1969—1989年),转型及内涵发展阶段(1990年至今)。1953年开始,台湾当局实施“耕者有其田”农地改革和“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带动农业”经济战略,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迅速摆脱了殖民农业影响,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单一稻蔗结构得到改变,水果、畜牧、水产业等都发展起来,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实现了年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196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进入工商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形态,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农业专业户减少,耕地弃耕现象严重,农产品出口因成本上升失去海外市场。农业在80、90两个年代年均仅增长1.1%,其中许多年份为负增长。1990年,台湾提出了“农业零增长”思维和农业综合调整方案。“零增长”是受西方六、七十年代的一种经济发展思潮提出来的,认为地球承载力有限,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后,其人口与经济均应进入一种生产与消耗增长为零的平衡状态。综合调整方案包括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精致农业、有机农业,发展森林、海洋、观光休闲农业,推进农业生产企业化、自动化和科技化,促进农业服务化,完善农业与农民保障,将部分不具备竞争力的农牧业转移到海外及祖国大陆等等,从而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内涵发展和进一步现代化。到2011年,台湾稻米产量从1991年的231.2万吨缩减到166.6万吨;菠萝产量从24.1万吨增长到2012年的40.1万吨,冷冻肉类及加工食品从2003年的37.9万吨增长到2012年的50万吨,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从3.9、17.7亿美元增长到8.9、30.7亿美元。台湾农业结构、农业质量、外向农业得到很大提升。农业产值在2000年前后出现了恢复性增长,但在2005年后,大多为零或微增长,甚至3%-5%的负增长。
2.台湾农业农村结构逐步进入服务化阶段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进入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实施出口导向战略,经济发展从70-90年代都保持了高速增长,成为当时有名的“亚洲四小龙”之一。台湾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转变,整体上进入了服务化社会。2012年,台湾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87:28.97:69.16。农业为种植业45.12%,畜牧业33.96%,水产业20.83%,林产业0.09%。三次就业人口比例为5.0:36.2:58.8,农业就业人口仅为54万人。台湾区域经济协会会长施先生介绍说,现在台湾大多数年轻人受教育结束后,不愿意像祖辈、父辈那样留在农村当农民,而是到城市就业。因此,台湾农民老龄化严重,64岁以上仍从事农业的老农高达17%。台湾城市化率约在85%左右,工业化、城市化对农村形态和农村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当局允许农户用1/10自有土地盖房,因此形成了乡村的散居现象,过去的村落及村落文化很快消失。
在与台湾大学、中兴大学的学者交流中,他们说台湾农村也进入了服务化社会。对此,我们一开始不甚理解,但随着对台湾农业农村的深入了解,觉得这个判断是对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服务组织发达。农会、合作社、产销班、代耕公司、科技组织等遍布台湾乡村,农工贸、产供销各个环节都有专业服务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农业劳动服务程度高。二是农业产业链向服务业延伸。台湾农业已经田园化、园林化,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服务性农业非常发达。三是农家收入来自非农收入占主要部分。2000—2012年,农家收入为86—93万元/年,非农家为113—117万元/年,农家占非农家比重保持在76.1%—79.5%之间。农家来自农业的净收入目前下降到22%左右,来自二、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的收入占78%左右。
3.台湾农业农村实行了较完善的农业保险和社会保障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台湾实施征购土地税、大米换肥料、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转移地主“资产”等以农支工政策,造成农业资源流出,农业发展相对萎缩,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突出。1990年代农业转型发展以来,当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推进农村公共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增加农民福利,培养核心农民,“三农”问题得到很大改观,也促使农业进入以内涵增长为主的集约发展时期。
4.实行了较完善的农业保险。
1973年颁布《农业发展条例》,1976年实施《家畜保险办法》,对乳牛、乳羊、肉猪、肉羊等大牲畜实行农业保险。分为饲养死亡险,运输死亡险两种,保险费由当局补贴70%,农民只需交30%。1991年,台湾着手开展农作物保险业务。1994年,实施《农业天然灾害救助条例》,建立了不少于100亿新台币的救助基金,通过给予解困贷款和现金救助的办法,对受灾害农民进行救助。2005年又通过修正案,对稻米、杂粮、牧草、果树、花卉、菇类、蔬菜、特用作物的补助额,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50%。
5.农民社会保障较为完善。
1990年代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社会救助法、全民保险法、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等10余部社会保障法。1995年,实施《全民健康保障法》等。到2012年,台湾全民健康参保人数占当年户籍人口数的99.83%;社保参保人数为全部劳动力人口的103.62%,其中农民参保145万人,占农户人口50%,远远超过了农业劳动人口。据农会负责人和区域经济协会同行介绍,台湾农民保险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伤残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合起来称为综合险。全台最低工资18700元/人.月,核算农民工资10200元/人.月,按10%缴费,具有农民身份的只需交10%,90%由当局补贴,农民实际每月只交约100元。缴费15年以上,到65岁,可以领取老农津贴,每月7000元。目前,台湾约有八万核心农民,这部分农民素质较高,大部分是专业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作用,是台湾农业的中坚力量。
1.台湾农业在农地私有基础上基本实现了规模经营
台湾农地是私有制的。1990年代以前,由儿子继承田产;之后,女儿也可以平等继承。这使家庭经营的土地规模越来越小。区域经济协会周秘书说,他祖父有一甲地(0.97公顷),到他这一辈兄弟姊妹六人,每人只有0.55分地(0.8亩)。台湾是如何解决土地规模小与现代农业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呢?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是“小地主、大佃农”制度。就是鼓励小地主把自己的土地租给佃农耕作,佃农给地主一定的租金。佃农相当于大陆的种植专业户。目前台湾有专业农户19万户,平均每户耕种土地1.1公顷,耕种多的农户可种数公顷或更多。
二是休耕奖励制度。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后,他们在农村的土地很多处于休耕状态。台湾当局鼓励休耕农户将土地租给佃农耕种,最初每公顷可获得奖励四万元,现在降到二万元。这也就是佃农向地主缴纳的租金,由当局补贴。
三是代耕制度。代耕制是指将农田农事交给代耕公司耕作。代耕公司是台湾农村一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组织,可为农户或土地所有者、经营者提供耕种、技术、管理、收获等劳动服务,取得相应的服务收入。这就使农户或农场经营者可以自备较少的人力和机械设备,租种或经营较大面积的土地或农场。中兴大学农经所陈所长介绍说,租种专业户的经营规模大多数都在20公顷以上,实行企业化、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生产经营,一些大户年收入可超过100万元。
2.台湾农业科技和科技农业发展水平较高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台湾科技研究开发投入占GDP达到3%,其中农业科技投入占总投入12.2%,2000年以来,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台湾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一是培养高素质新型农民。
目前,台湾地区教育年龄人口,初中等教育粗入学率已达到100%,高等教育粗入学率大体保持在85%左右。早在农业发展恢复阶段,当局就在农村实施“四健会”教育计划,凡13—28岁的农民都必须参加农业新技术、现代新农村知识学习、培养。随着高等教育的基本普及,一批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青年人加入现代农业中来。我们访问的雾峰农会、口湖渔业生产合作社、台湾兰科生物科技工业园区的几个企业,这些农业组织的创办人、带头人,以及企业的技术员工,都是大学毕业生,甚至拥有硕士、博士学位。
二是农业科技组织发达。台湾有四种类型的农业科技组织:(1)省市县乡的农业科技研究推广机构。如省农业实验所、省高产实验所、省家畜卫生实验所等,专门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产品开发。而县乡也都有农业推广机构和良种站等。(2)大学农业院系和研发机构。如台湾大学农学院以农业科技理论教学研究见长,中兴大学农业暨资源学院、屏东科技大学以农业技术教育和研究开发见长。还有一批校办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实验机构、推广中心等,中兴大学、屏东科技大学还设有农业推广教授。(3)各种农会、协会、合作社的科技服务机构。(4)各类农场、农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机构。
三是产学研紧密联合。台湾农委会、科技、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每年都设立了大量农业和涉农科技项目,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由基层企业、农村社区、乡镇推广机构、大学和科研机构申请。鼓励科技机构、大学教师向农村社区和企业推广科技成果,并可以获得收益分成。申请产学研联合项目、基层企业与农村社区推广项目容易得到资助。
四是设施农业比较发达。台湾设施农业(温室)于1980年由台大园艺系从荷兰引进,目前总栽培面积超过1700公顷,主要生产果蔬、芦笋、切花、兰花、种苗及盆栽类品种,平均每公顷产值达到1000万元新台币以上。台湾兰科生物科技园坐落在台南市后壁区一个叫乌树林的地方,2006年建立,占地200公顷,已设立兰科生物科技型企业80多家,都是典型的设施农企。龙鼎生命科学公司是园内一家普通的生物科技公司,占地仅1500坪(约5000平方米),40多名员工,采用克隆技术生产蝴蝶兰,培育3.5寸规格出口到日本,每棵700日元,年产值可达13亿日元。在好几个企业看到,温室的温度、光照度、湿度全部由电脑自动控制,养分也由电脑调配好溶液,滴入培育基。已开花的蝴蝶兰,雪白、粉红、嫣紫一大片拥簇在一起,大小形态似一个模型印出来的,十分壮观和令人惊叹。
3.台湾观光休闲农业较为发达
台湾休闲农业是以农耕文化为基础,以自然探索、生态养生、休闲娱乐为目标,以体验式消费为模式的一种产业形态。主题形式有:探索、休闲、乐活、慢食、美学、节庆等,如根据当地文化特色、产业特色举办的邹鱼节、石雕节、葱蒜节、灯节、凤梨节、草莓节、黑米节等。台湾经济结构走向服务化时,观光休闲农业蓬勃发展起来。全台划分有75个农业休闲区,平均每个600公顷左右。台湾休闲农场90%由家庭经营,10%左右是农场经营,还有少数是公司经营的。调查数据表明,全台有休闲农业企业1229家,每年有100亿元的营业收入,2000万游览人数,吸纳2万人就业。
当局对休闲农业给予大力支持。如鼓励农场农庄运用土地抵押、利用农信保基金等筹集经营资金;鼓励农业学会、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活动、教育培训活动;建立政府、农会、协会与农场农庄的联系桥梁等。2010年,台湾制订《农业再生条例》,10年投入300亿元,用来推进农业再生发展。屏东科技大学教授、台湾休闲农业协会理事长段先生告诉我们,台湾休闲农业的精要是体验式消费模式,它让消费者乐在其中,愿意花钱。
4.台湾农会和农业合作组织发育水平很高
农会组织、农会业务占据台湾农业半壁江山。台湾农会是最早于1900年成立的一个地区性农民协会组织。1944年,通过合并成立台湾农业会、州厅农业会以及街庄农业会三级农会组织。1974年,公布现行《农会法》及《施行细则》。目前,台湾农会下属32个市、县农会,269个乡镇农会,总共有正式会员104万人,赞助会员91万人,占全台农业人口和农业就业人口一半以上。农会组织定义为经济性、教育性、社会性功能的非营利社团法人组织。宗旨是“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现代化”。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设理事会、监理会,负责人是理事长、监事会主席、总干事。下有经营管理部门和加工厂、农牧场等生产单位。农民可在本居住地区申请加入农会,不得跨区申请,只需一次性交缴500元新台币会费即可。农会自己经营业务,同时也接受当局委托业务。自营业务主要是经营农场、加工厂、冷库、饲料厂、金库、运销公司等。接受当局委托的业务主要有,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培训、农产品保险、农民健康保险等,以及农业扶持资金和信贷资金发放。据台湾农会总干事张先生介绍,当局通过农会实施对农业和农民的扶持政策,占全部扶持政策总额50%以上;另外50%由乡、镇、村行政组织或其他合作组织施行。比如,全台农会信用部总资产达15000亿元,是合作金库银行、合作信用银行的重要股东,信贷资产占全台农业信用资产60%,存款占55%,贷款占53%。
合作组织让农民受益。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农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农业产销班蓬勃发展起来。它们以农户独立生产为基础,由合作社进行农产品产销运联合,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推广先进技术,统一加工、共同运输、联合销售,实行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合作,降低生产成本,联合走向市场,取得单个农户不能获得的收益。有关资料表明,21世纪初,全台有农业合作社328个,合作农场207个,产销班6000余个。我们调研的口湖渔业生产合作社主业是海水养殖台湾鲷及其深加工,龙头企业是生物加工厂,社员主体是205家养殖户,也是股东。合作社提供养鲷产供技术服务,回乡大学生王益丰运用所学知识研制了用鱼鳞提取胶原蛋白,鱼尾做鱼翅,鱼皮做食用胶,鱼肉做生鱼片,鱼骨做饲料或肥料等一系列深加工技术,使一条鱼增值25倍以上。2013年,合作社年营业收入达到10余亿元,收益年终按股分红,乡亲们也跟着致富。
在台湾短暂调研几天中,不仅感受到两岸文化同根同源、浓浓的乡情亲情,而且感受到两岸经济发展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两岸都需要在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建设现代规模化农业;都需要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后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转移的系列问题;加强对弱势农业的扶持保护问题等。台湾作为新兴工业化地区,其做法与政策对我们有许多启示借鉴作用。
1.台湾农业的间接规模化经营有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
所谓间接规模化是区别于一些国家通过圈地运动或土地兼并实行规模化来说的。台湾通过大佃农租地耕种、休耕奖励、合作农场、合作社的形式,用市场关系把农户联合起来,实现规模经营。大陆农地虽不是私有,但长期仍然以家庭小规模经营为主,因此,必须通过间接方式发展规模经营。如大力发展专业户,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并考虑在合适的条件下,实行休耕奖励等办法,鼓励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大力发展专业公司、龙头企业,运用市场与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实现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家庭农场、股份制农业,通过经济联合实现规模经营。台湾的实践表明,运用间接规模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道路也是可以走通的。
2.台湾对工业化、城镇化转移人口和“三农”的扶持政策有重要启示借鉴作用
台湾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全民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以后,农村转移人口很快在城市稳定下来,这使农村佃户租地和休耕奖励容易实行,为现代规模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而在农村,支工政策转变为支农政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过程和必要条件。如对农民实行主要由当局补贴的健康保险、社会保障政策,稳定了基本的核心农民队伍,提高了农民福利;农业培训推广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农业基本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保险、农业免税和补贴政策等,使农业、农村获得了较强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等等。对此,大陆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与之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化,对农民和转移人口实行社会保障全覆盖、可转移,加快转移人口和留守人口的双稳定,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免税和补贴政策,极大地提升大陆农业的竞争力。
3.台湾的农业科技推广有重要启示借鉴作用
台湾农业科技推广效果较好,主要得益于科技网络健全、应用推广项目政策导向清晰、激励政策力度大、以及农民文化科技素质较高等因素。当前,大陆基层农业科技网络不够健全,科技人员少,科技机构和人员的推广应用动力不足,许多科研成果应用性不好,转化不够。必须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健全网络机构,扩大农技队伍,科技资源分配要向农业特别是应用推广倾斜。可以仿照台湾做法,设立农技推广员、推广教授等职位,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4.台湾农业的服务化、开放性对大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开放型农业有重要启示借鉴作用
台湾农业、农村的服务化主要是农业生产环节分工越来越细密和专业化,观光休闲农业大发展起来,农民来自二、三产业兼业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也是大陆农业农村的发展趋势。因此,必须鼓励和大力发展农村各种专业户,加快专业化分工;大力发展围绕农业生产的服务业,鼓励农户发展兼业;特别是利用大陆生态资源优势,发展观光休闲农业。访台间,我们感受到一种趋势,台湾由于地域狭窄,资源短缺,市场空间小,一大批台湾农技人员、农业投资商看好大陆的资源、广阔的市场,有非常高的热情和意愿将资本和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带到大陆来,我们接触的一些企业家和农技人员都是这样。这为我们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农业、精致农业、服务型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必须加大农业的对台开放,可组织农业专题招商,加大交流合作,提升大陆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和开放水平。
当然,台湾“三农”领域也存在一些没有和难以很好解决的问题。比如,除了受地域、资源限制农业难有大规模发展空间外;其土地私有制使农业规模经济、村镇集中建设受到明显制约;台湾稻米价格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而种粮并不赚钱,据台报资料,农民种一分地(约合1.46亩),除去种药肥成本,纯收入只有700-800元新台币;台湾农民平均年龄已高达61岁,将使台湾农业人力资源面临极大的困境。而且,台湾政治、经济制度与大陆不同,他们的一些做法,也未必全适用于大陆“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