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集和释放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

2015-01-30 01:43戈养年
中国民政 2015年23期
关键词:民政民生养老

戈养年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集和释放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

戈养年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些新的目标和理念,给民政事业建设和民政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是新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行动指南,并为更好聚集和释放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积极作为,创新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

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的福祉。同时,民生得到保障和改善,又会推动经济发展。民政工作作为我国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深度调整期应充分发挥新动能的作用。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期间,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这些要求对于陕西省的经济发展和民政事业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是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特别是扩大投资需求,对于投资拉动作用显著的陕西省来说,是十分重大的机遇。二是“一带一路”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为陕西省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千载难逢的机会,引入国内外先进的理论、管理模式、技术手段,集聚人才和经济资源,为我所用。三是陕西省经济内生型特征明显,外向度相对较低,在当前经济下行、通胀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吸引国际和国内资本快速流入的潜力和空间较大。四是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省委、省政府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制定出台了两个80%的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政策,为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政工作更应该避开阻力、善于借力、发挥潜力,充分发展民政新动能。

(二)巩固成果,发展优势。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优先倾斜民生工程,全省民生事业投入大幅增长。据财政部通报,2014年上半年陕西省民生支出完成1685.1亿元,占到财政支出81.69%,同比增长10.6%。民政事业经费由2007年的36.53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35亿元,翻了两番。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在深度和广度上也不断拓展,由传统的扶弱济困、拥军优属等补缺型工作发展到改善公共福利、调节收入分配、优化利益格局等适度普惠型工作,尤其在促进投资、扩大消费、保障就业、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能动作用。我们应巩固好、发展好这些基础和成果,使民政事业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三)突出重点,创新驱动。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起,又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来推动和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保障与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突出重点,搞好顶层设计,谋划好“十三五”规划,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空间,向制度要保障,不断积聚和释放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 一要坚持制度确立的科学性。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调查、系统研究民生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体系所涵盖的领域和内容,以保证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二要实现民生保障体系化。在内容设计上要形成体系,实现民生保障由单项突破转向整体推进。对涉及面广、事关群众长远利益、短期内又无法全面解决的民生问题,本着“统筹考虑、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充分保障公民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利,特别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特殊保障,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更有尊严。三要尽快实行制度定型。现阶段,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明晰了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并根据责任分担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以及个人的社会保障责任。今后,要坚持多层次化和社会化原则,在政府主导下完善保障体系、健全监管机制,使整个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四要突出重点,优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乡低保、养老服务、慈善事业、优待抚恤、殡葬改革这五个方面,是保障与改善民生的重点,因而也应作为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体系的重点。

二、开拓进取,积聚和释放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全省民政系统应牢固树立起“抓民生也是抓发展”的理念,自觉在全局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坐标,科学谋划,精准发力,探索形成“投资拉动、消费带动、就业驱动、政策撬动”工作机制,不断积聚和释放推动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使民政工作成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以民政项目拉动投资。民政项目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更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将依托社会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孤残困境儿童保护、基本殡葬服务、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与康复能力、社会救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8大工程体系推动民政项目建设。以社会养老服务工程体系为例,截至2014年底,仅陕西省民政厅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已达到700万元(新建床位每张一次性补贴3000元,改扩建床位每张一次性补贴2000元),按照国家发改委一张床位综合造价7.5万元测算,预计带动社会投资达到5亿元。而2016—2020年,中省计划资助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个以上;建设农村幸福院6000个以上,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覆盖所有中心村;新建乡镇区域敬老院150所,新增五保集中供养床位2.3万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5%以上;建成3所省级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省民政厅建成1所1000张床位以上的陕西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中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预计补助资金达25.392亿元,在“十三五”期间带动的社会投资将会更大。

(二)以民生保障带动消费。扩大消费需求的关键,是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民政厅继续加大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各项民政保障经费的拨付进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会同财政部门提高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政策,着力构建“城乡统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体而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办窗口100%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当地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35%和45%左右;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支出水平,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长效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医疗救助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的有效衔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平均救助比例达到70%。

(三)以民政服务驱动就业。民政工作在许多领域直接或间接满足社会就业需求。“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将以基本社会服务人才发展工程为抓手,一是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新增社会工作者8000人,全省超过10000人;二是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全省通过职业教育的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达到5万人,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取得养老护理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达到5000人;三是加强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全省所有乡镇、街办设置灾情信息员,分期轮训1800名灾情信息员;四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乡镇(街办)按每1万人配备一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分期进行培训;五是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立省级社区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社区工作人员不少于500人。每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兼职社区“两委”成员率达到30%;六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等培训机构,每年培训社会组织骨干3000名。

(四)以民政政策撬动发展。陕西省民政厅将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法治为契机,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组织体制管理创新、镇村综合改革、惠民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事业顶层设计,积极引导、鼓励、支持PPP民政项目开发融资新模式和政府扩大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新路子,充分发挥民政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撬动作用。目前,养老服务业已成为资本竞相投资的热点领域,政策扶持效应十分显著。为此,我们正在研究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拟提高养老床位的补贴总量,减少申请补贴的审批环节和支付周期,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的杠杆作用,给予投资养老服务业的企业或个人以更多税收、土地、人员、设施、环境等系统化、可操作、有效率的优惠待遇。在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方面,“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努力在养老服务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开拓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更大的政策空间。

三、强化素质,民政干部要在经济发展中抢占先机

民政干部要懂政策、会管理、善经营,特别是要有在新常态下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具备现代项目管理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社会统计学调查研究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积聚和释放推动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提供有力保障。

(一)原原本本抓学习。要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五个扎实”的科学内涵,学会运用强大的思想武器来观察世界、了解中国、感知民情、服务民生。特别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陕西时的重要论述:“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努力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以提高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推动经济发展的民政新动能。

(二)立足岗位抓培养。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特别是项目管理知识,增强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努力提高业务知识,优化专业技能素质,精通自身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对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

(三)问题导向抓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和国际上的民政前沿理论实践成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解决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累符合陕西实际的创新示范成果。

(四)知行合一抓养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努力锻造一支讲政治、善研究、懂经营、会管理、敢开拓、重实干的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干部队伍,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服务发展,为加快“三个陕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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