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2015-01-30 14:34刘浩
商场现代化 2015年1期
关键词:问题及策略社会保障民营企业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民营企业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不仅如此,在劳动力市场极为丰富的我国,民营企业也是吸收社会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方式。又因为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民营企业社会保障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国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经笔者调查研究,我国的民营企业中社会保障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占有不低的比重。在本文中笔者就民营企业社会保障工作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民营企业;社会保障;问题及策略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愈加深入,因此我国民营企业取得了迅猛发展的契机。更由于我国国有企业近年来积极运用“抓大放小”的措施,导致我国原有的国有中小企业很大一部分也以改组、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方式,转变为民营企业。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己经超过10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近些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实质总产值、利税和商品劳务出口额分别占全国企业的60% 、40%和60%。由此可见,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己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中的生力军,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推动民营企业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不仅仅是企业自身能否健康运行的问题,还关系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保体系的完善,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各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高效科学分配的重要对策。 由于长期以来,公有制经济一直占据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有所下降,但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仍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我国政府的工作重心总是偏向于公有经济,由此导致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与设计同样围绕着公有经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设计之初就将其实施范围限定在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由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了解社会保障体系

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障工作不够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权利意识不够敏感,因此不知道什么叫社保,什么叫维权。当然,在我国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的背景下,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员工权利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宣传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和优势,让广大劳动者能够清晰的了解社会保障体系。这样同时能给企业社保工作的实施带来极大的便利。

2.针对自身情况完善体系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为主要方向,其中,与企业社保工作相关的是社会保险。其中又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是,具体到民营企业来说,这些险种就显得过于种类繁多。由此,就需要企业能够按照企业的劳动力类型和企业发展方向选择符合企业情况的险种。这样既能保证企业的社保支出的有效性,使利益最大化。又能给企业员工带来最为合理和符合自身情况的保障系统。

3.建立健全企业社保部门

据笔者调查,在一些民营企业中都会设立社保部门。但是,其作用的发挥却相当于没有。并且,其中的工作人员也是尸位素餐,有些甚至连自己的工作内容都没有清晰明确的认识。这些只是一些民营企业用来完善部门制度的一个产品,也是由此才引发了一系列的劳资关系问题。想要杜绝这种问题完善企业的社保制度,就需要企业领导能够对企业社保工作保持足够的重视,调用真正有能力、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担任社保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企业社保部门是完善企业社保制度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二、民营企业的自身原因及对策

在笔者看来,民营企业中缺乏积极有效的社保部门,是影响社保制度的一个重大原因。民营企业在管理结构层面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集权与家族式管理方式,企业的所有者与企业工作人员之间缺少一个协调沟通的关键渠道。并且,企业工作人员的话语权十分弱小,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没有必要的沟通保护方式。同时民营企业中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落实,这也是企业社保部门不完善的结果。由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保证社保部门的独立

在民营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管理者,这也是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正是这一原因导致了民营企业中社保部门的相对不独立性,因为企业所有者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在民营企业中较为明显的表现就是企业社保部门的不独立,导致企业员工的权益难以通过社保部门得到有效的维护,这对企业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在笔者看来,民营企业的深度发展应该是企业管理结构的均衡发展。尤其是社保部门的决策层面不应是企业所有者的一票否决式部门,而应该让社保部门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办事,真切的维护企业员工的权益。

2.企业资金负担问题

在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因为企业所要负担的比例过重,导致民营企业在缴费上出现了实际困难。当前,中国所实施的社会统筹中各项社保基金筹资比例的总和已超过了缴费工资额度的30%左右,加上医疗保险8%、生育保险1%等,缴费的比例肯定会变得更高。同时,因为统筹层次偏低,一些部门由于受到利益上的诱导,会选择尽量高的筹资比例,从而加大了民营企业的成本,因此企业的资金负担变得更为严重。这就诱使一些企业不能按时为企业员工社保缴费。这种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企业自身对社保建设资金的投入还需要国家对社会保障体系投入的加大。企业自身努力一些,政府支出分担一些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3.企业员工的维权意识

在目前的我国民营企业中,由于职工的知识层次和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使得他们对于有关社会保险知识知之甚少,参保意识差,造成这样情况的原因有这样的三方面,一是部分职工由于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不了解甚至是误解下而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它是一种支出与收益在时间上呈现明显不同步的制度,从而使得部分职工情愿得到现在的小部分收益而不愿缴纳养老保险;二是民营企业中的职工当前以城市下岗职工以及农村的农民工为主,这部分人多为现阶段社会的弱势人群,家庭经济普遍较为紧张,在此情况下现期的现金收入给他们带来的效应要远高于这部分现金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给他们的预期效应;三是民营企业中的职工有较多的是短期工和季节工,流动性较高,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转账制,手续繁杂,也使得这部分职工不愿缴纳养老保险。这就需要企业对员工维权意识的教育提高。比如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开办社会保障制度学习培训班,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社会保障制度,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

三、企业社保不平等问题

笔者看来,企业社保制度应当面向企业的每一个员工,这才符合我国以人为本的原则。但是,经过笔者调查,在一些企业中社保只是一小部分员工的社保,这一部分员工大都是企业老员工或者是企业所有者关系亲密者。这种问题还是较为普遍的,尤其实在一些家族式的中小民营企业中。这种问题已经是对以人为本原则的反向认识,需要进行彻底的改变。一项制度的确立,平等是其存在的最大依仗。如果一项制度缺失了平等这一依仗就如同缺少土壤的树苗,根本无从发芽。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在每年的民营企业问题纠纷中,因不平等问题所出现的矛盾占大多数。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就企业社保不平等问题进行了着重的论述和研究,笔者研究所得的两条建议如下,希望能对有关人士的的研究产生帮助。

1.社保覆盖全企业

企业社保覆盖率低是产生不平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底层员工的社保无法享有这一问题。所以,要解决社保不平等问题需要使社保覆盖整个企业首先,我们在社保统计时应当仔细检查,避免因为操作失误而漏掉一些员工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这种问题在笔者调查中有相关案例,其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笔者认为企业要着重注意此点。其次,企业社保责任的履行要着重注意底层员工社保资金的享有,一些底层员工根本不知道企业的社保责任,因此在企业经营中应当讲求诚信,积极的承担底层员工的社保责任。最后,企业要对员工普及社保知识,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这可以调动员工社保监督的积极性,为企业社保制度的完善提供帮助。

2.社保支出透明化

企业社保的投入是一个企业社保水平高低具体体现。但是,企业社保的支出又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为避免造成社保资金的浪费,企业应健全社保支出的透明化制度,比如建立“查阅社保支出账本”制度。让企业员工能过清晰透明的了解社保的支出动向。这样不仅能保证社保支出具有清晰的条理,还能使各位员工信服,保证企业的稳定。

四、法律制度不完善

另外,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仅只局限于自身的原因,更与我国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比如,有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大企业已经实施了相对完整的社保政策,但是其中社保问题仍然会出现问题。笔者对这一状况进行了分析,而笔者分析认为,这一状况与我国的社会环境有关,简单点讲,就是我国缺乏一套完善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形不成对这一问题的约束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起步较晚,而企业的发展程度也晚,所以我国在企业相关法律的制定上依然存在着缺陷,而社保问题就是这其中缺陷的一个,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还要弥补这一制度上的缺陷。在本课研究的后期,笔者着重研究的就是社会制度问题,而笔者认为,大环境的营造工作不做好,企业自身也难以更好的履行社会保障责任,甚至无法履行好各种社会责任。对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的政府应当做好环境营造工作,从制度方面营造一个严谨和谐的环境。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在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业的社会保障法律来制约这一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是促使企业履行社会保障责任的关键。我国在社会保障法律的制定上尚不完善,我国民营企业的起步晚、发展历史短,因此我国法律当时制定时也难以产生针对性。但是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以及问题的突出,我们法律的修订和变更也有了更多的依照。所以笔者认为,当前正是我们健全相关法律的最好时机。首先,我们要对企业社保问题做一些总结,更加明确其特点,根据这些特点来修正以前的法律。其次,我们法律的制定要更具针对性,针对这几十年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而发现不同案例的不同特点,针对这些特定来制定不同的条款。

2.明确责任与惩戒制度

缺乏强制性和明确的惩戒方式是我国相关法律的一大缺陷。因此,我们必须要从这一方面进行法律条文的明确。首先我们在法律与相关制度当中必须明确企业的这一项责任,让企业明白社保责任使他们所负有的义务。其次,我们的惩戒措施也需要不断明确,触犯哪一条该如何惩戒应当明确规定,避免企业有恃无恐甚至钻法律的空子。最后,需要增强强制性,避免有法可依却执法不严的状况发生,是法律失去最终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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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冰杭,柏雯娟,李谢玲.浅谈中小民营企业员工流失与对策[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8(32).

作者简介:刘浩(1993,12-  )男,北京房山区,浙江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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