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选择子女随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理性选择的视角
周佳
(黑龙江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
[摘要]随迁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最现实路径,是否选择子女随迁是农民工综合自身城市融入状况、家庭负担状况及城市社会政策支持状况等因素而做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专篇规划“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反映了国家已经把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规范,开始为“定居”做准备。当前,农民工家庭在城市中的弱势生存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农村的土地、房子和社会关系仍然是他们选择子女随迁的“牵绊”。政府和社会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子女随迁,提升其成功概率,有针对性地降低其选择的不确定性。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随迁;理性选择
[中图分类号]C912.22;C912.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2-0000-05
[收稿日期]2015-09-01
[作者简介]吴琼(1977-),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学研究。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7 39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 821万人,占61.4%。在这1.68亿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①的只有3 578万人,另外13 243万农民工选择了独自外出。2015年儿童节之际,贵州毕节留守四兄妹以喝下剧毒农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稚嫩、孤苦的生命,这只是留守儿童以自杀这样极端的方式来反抗父母的缺位的一例。6 100万留守儿童正在经历着不同的缺憾的童年,他们中还会有谁也在面临着解不开的问题:“爸妈为什么不把我带在身边,他们为什么嫌弃和抛弃我呀?”尽管国家拨付了巨额款项用于改善留守儿童营养,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和学校教师关注和帮助留守儿童,但谁能像父母一样陪伴他们呢?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是不良的关系质量而不是不足的关系数量导致了孤独。在城镇化建设的今天,帮助农民工子女随迁,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虽不唯一但却是最直接和有效的途径。农民工选择子女随迁是他们对自身城市生存能力的确认,也是对国家城镇化战略的认可和信任的表现。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行动者在做出理性选择时,会考虑自身的资源和得到的利益。农民工选择离开家乡迁居城镇,一方面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和发展机会,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城市相对完善的公共服务和生活环境。在农民工所追求的公共服务中,子女的受教育机会是最为重要的。子女随迁是衡量我国城镇化进程和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他们的迁移提供住房、医疗和教育保障,以“团聚”提升农民工家庭幸福感,遏制农民工因离家导致的精神空虚和对婚姻忠诚的违背,以“补缺型”和“普惠型”政策共同作用,提高子女随迁率,降低家庭离婚率和留守率。
一、理性选择理论与农民工子女随迁决策的相关研究
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眼中,现代社会是一个“形式理性的社会”,人的行动就是社会行动,而很难有单纯的个人行动。“目的理性式”的行动是人的行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即通过对周围环境和他人行为的期待所决定的行动,这种期待被当作达到行动者本人所追求和经过理性计算之目的的“条件”或“手段”[1]。这种“条件”或“手段”在霍曼斯(George Caspar Homans)的理性命题中,被解释为“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取决于价值和概率的乘积”。与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强调的“利润最大化”是行动的目的不同,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认为,人们不是一贯追求最大利润,只是希望在行动中获得某些利润,因为人的行动是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制约的。霍曼斯的理性命题是建立在成功命题和价值命题的基础之上的。成功命题强调人的行动要遵循报酬原则,即某一行为越是经常得到报酬和奖励,那么个体就越有可能重复采取类似的行动。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亲情、家庭的幸福和依恋,孩子学业成绩的出色以及对未来预期的可预见性等正向的鼓励都属于他们辛苦付出而获得的报酬。霍曼斯的价值命题强调,行动后果的价值越大,人们越倾向于重复这一行动。农民工家庭对“人的城镇化”、对代际流动的渴望程度可以纳入这一命题。霍曼斯认为,即使某一行动报酬的价值大,但如果成功率较小,也会降低人们采取这种行为的可能性;相反,有些行为报酬的价值虽小,但成功率较大,也会增强人们采取这种行为的可能性,即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取决于价值和成功概率的乘积。“推拉模式”下产生的“第一代民工潮”,是基于农民工对城市中相对较高的收入的追求,而后继者们的迁移,则可以用“刺激—反应”的公式来部分地解释其原因,即第一代农民工成功或失败的经验都可以作为他们迁移的刺激物,子女随迁的选择性行为也是如此。
洪小良(2007)依据2006年北京市流动人口家庭入户调查数据,以先迁移者带动家庭成员后续迁移行为为指标,考察了外来农民工的家庭迁移状况,指出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户籍制度及附着在其上的社会福利的排他性阻碍了农民工选择子女随迁[2]。
梁宏和任焰(2010)利用2006年“珠三角”农民工抽样调查的原始数据,进行了农民工选择子女随迁的影响因素分析,发现,“农民工子女流动与否受制于自己的年龄、农村的社会支持、迁移距离和父母在城市的生存状态,是否随迁是父母理性选择的结果,还与国家、地方、生产等方面的制度有关”[3]。购买或租住独立住房的、对城市社会认同度较高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子女随迁,农村社会的支持因素和迁移因素对子女是否随迁影响很大,配偶在老家的农民工子女几乎全部留在农村(97.89%);外省农民工更倾向于将子女留在农村。城市的教育和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但将孩子留守,意味着日常生活中家庭结构的不完整甚至是精神痛苦,甚至是夫妻关系缺失。
杨舸,段成荣(2011)利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度进一步研究发现,“母亲是否外出、父母外出时间、儿童就学难易程度、住房条件、生活成本是流动人口子女是否随迁最主要的影响因素”[4]。在普遍认同的农民工低收入、居住环境差等原因之外,子女所获得的公共服务特别是教育服务质量,同样是农民工是否选择子女随迁的重要影响因素。
张翼,周小刚(2012)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的调查数据,考察了流动儿童的就学情况,发现跨省迁移的农民工子女相对于非农业户籍流动儿童的辍学率更高。
盛亦男(2013)根据2010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发现绝大多数流动家庭还没有完成家庭化迁居,尽管家庭化的趋势明显,但农民工家庭通常会选择分批迁居,来控制家庭整体迁居可能产生的风险,但从先后批次来看,分批迁居的时间间隔在缩短,迁居过程是加速完成的[5]。从一个方面显示了农民工家庭体验到了城市公共服务政策的利好和在城市中的生活更加适应。
宋锦,李实(2014)采用2008年CHIP数据中的城镇农民工住户样本,对影响农民工选择子女随迁的机制进行了研究,发现“配偶随迁,特别是就业机会较好的配偶随迁,会使子女随迁的概率大幅上升。”[6]“初中年龄段子女随迁的概率低于小学年龄段的子女,这反映出子女接受教育对其随迁形成了阻力。”同时,多子女的家庭选择子女随迁的概率较低,这与留守可以相互照顾及随迁的成本加大均相关。配偶的就业机会、户主收入水平及其稳定性、迁移距离是农民工家庭是否选择子女随迁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也可以作为解释为什么“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尽管农民工务工趋之若鹜,但却很少选择子女随迁的原因之一,即落户的要求之高、生活费用之高使他们望而却步。
二、农民工群体的弱势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
(一)以住房为最的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
作为马斯洛需要层次的基石,生理和安全的需要构成了生存需求的重要内容。充足的食品、整洁的穿着、属于自己的一间房和较为方便的公交车,是农民工家庭最基本的需求。从量力的角度看子女随迁,众多农民工家庭是缺少条件的。尽管部分城市已经把农民工家庭列入城市保障性廉租住房规划中,但实际落实的份额很低。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 864元,人均月生活消费支出944元,其中,人均月居住支出44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47.1%。在外出农民工中,租房居住(与人合租及独立租赁)的农民工占36.7%,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农民工所占最大比重。拥挤理论指出,高密集会产生压力,进而产生“撤出”的动机。社会心理学“撤出论”强调,过度拥挤造成人们无法单独生活,因此,很多时候不得不撤出拥挤的环境。对于农民工子女,可“撤出”之处就是马路、街角、网吧等人员杂乱的公共场所。怀特在《街角社会》中描述的也是一幅“撤出地”的场景,这种边缘人群所特有的亚文化可能会产生相互之间的社会支持,但同样也会激发团体越轨和犯罪行为。“在拥挤的状态下,人们对周围刺激状态的感知会更加敏锐,对空间挤压感的承受能力会降低,长时间在拥挤环境下生存的人会产生一种极为主观的、消极的情感心理状态。”[7]与城市商场、学校和其他学生家的住房的宽敞比较,强大落差容易在他们中产生挫折感。而当挫折感无法得到有效排解时,报复社会的心理就可能产生,在拥挤的丛林效应的遮蔽下,借助小团体的“支持”危害社会[8]。为了防止子女陷入这种“无人管”的状态,许多农民工宁愿把孩子留在“民风淳朴”的老家,而“不敢”把孩子带来城市。
(二)农民工城市就业缺乏安全感
就业安全感表现在工作的稳定性、报酬的可获得性和工作场所安全性等几个方面。正如一位农民工随迁女孩所说的那样:“我希望做建筑的爸爸和做家政服务的妈妈都能有一份保险,因为爸爸经常受伤,妈妈给人家高楼擦玻璃都好危险。我希望他们一周有一天的休息日,能在家好好吃顿饭。我希望,父母能够不吵架,不分开,好好生活下去。回到家里,不管有多晚,父母总能一起回来。然后就反锁门,可以安心睡觉了。”然而,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仅为41.3%。尽管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比例继续上升,但占总数的比例仍不乐观,因为缺少城市职工缴纳保险中单位承担的那一部分,农民工保险负担过重。
(三)以信任和尊重为表现形式的归属感缺乏
“父母的工作总是不稳定,一份工作总是做不长。因为在城市中没有熟人,没有人帮他们介绍工作,做家政工作中介从中赚了不少钱,父母得到的很少,其实父母都很勤快和诚实。但城里人不相信他们,没有中介的介绍,他们是绝不肯雇佣‘黑工’的。”正如孩子所感受到的,在城市中农民工缺乏信任和归属感,而陷入“生活弱势”。“有一次,我和妈妈过马路,在车流中紧张极了,车总是不停,我们抢了几步,摔到了。一位司机叔叔下车后,大声喊:别装啊!我车上有记录仪,到我这儿‘碰瓷儿’,来了!我委屈极了,妈妈拉起我赶快走了,怕被人误会‘碰瓷儿’挨揍!”“在老家就不会受这份气,乡里乡亲都熟悉,亲戚都住得近,我家有地有房,我爸说就是明天城里给我们户口我们也不要,我家承包地和宅基地可值钱呢!”的确,已有的相关研究已经发现,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仍是农民工的“箱底”。他们在城市务工,但除去住房、食物和子女的教育费用,他们很少在城市消费,会把钱攒起来,在家乡置地建房,即便无人居住长期闲置。
(四)在城市缺乏可预期的未来
集中的居住地、集中的学校、集中的活动社区,使得农民工家庭与市民之间的生活形成了一条显见的边界,使得农民工成为了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特殊群体,这一群体的显著性通过“群体镜像”表现出来,“脏、乱、差的媒体镜像通常是通过市民对农民工群体显著性的外在观察而产生的”[9]。人们总是通过别人所从属的社会群体的性质来鉴别其身份。农民工随迁子女就是“农民工二代”“农民工三代”,“在城市读完初中就当农民工”的他人预言会渐渐转化为他们的自我评价,使得他们对自己在城市的未来缺乏预期。克里斯丁·卢克(Kristin Luker)将集体的、利他的行为与人们使自己所选择的身份得以肯定和认可的过程紧密结合起来[10]。由于农民工多聚居在边缘社区,这里的公办学校通常是城市中的薄弱学校,尽管享受中考配额的优惠政策,但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学习动机。“我学习不好,我们学校好几年的省重点配额指标都浪费了,大家分都不够。重点大学考不上,普通大学上了也白上,我爸说如果攒钱能兑个摊床就继续呆下去,要不就让我学美发,农村我肯定不回,但又不知怎么办。”在我支教的X区X学校的八年三班,这个只有24个后进生的班级里,小L是一个很有想法的男孩,他不羁,但你总会发现他在听你说。在一节思想品德课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同学们已经出现倦怠了,交头接耳的开始出现,我很生气,刚刚调整的课堂气氛又要归零了,我想用理想来激励他们,于是,我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大家要努力呀,不能懈怠,八年级了,马上就要中考,要有梦想呀……你们的父母还等着你们实现梦想呢!”“狭小的房间容不下太大的梦想!”是小L,小L出人意料的“接话”没有像往常一样引发同学们的哄笑,教室异乎寻常的安静,过了“漫长的”两三秒钟,我清楚地听到了几个孩子的叹息声,接着又开始漫无目的地“嗡嗡”起来。还没来得及我说话,下课铃响起,同学们起立“老师再见”,等不及我说“同学们再见”,小L他们几个已经冲出教室的门。我想我的提问的确是出现了问题,后来我知道他们的家多数都是狭小拥挤的,而他们的妈妈在整日的忙碌和贫困的压力下,已经没有美丽的容颜。经济上的贫穷使他们生活在生存的边缘,发展对他们来说太遥远和陌生。而这一刻的“轻松”和不羁,就决定了他们未来将重复着父辈的“工厂—地板文化”。
三、弱势性消解:政府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规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城镇化的速度、结构和质量。政府需要制定以扶持家庭为目标的政策和措施,破除制度障碍,合理安置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提升农民工家庭的公共服务质量,增加他们子女随迁的机会,才可能有效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社会工作理论总结出造成无力感的三个根源:首先是负向的自我评价;其次是在接受并形成自我负向评价的基础上,农民工群体在其参与社会事务的过程中,社会环境给予的反馈常常是负向的,而他们的融入行为常常失败,从而形成负向经验;最后是宏观环境的障碍使他们难以有效地在社会中行动。农民工家庭弱势性消解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一)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
“获得更好的教育”是许多农民工家庭克服困难选择子女随迁的重要动因。当前,部分城市已经开通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使得随迁子女学籍转接更加便利。随着“两为主”政策的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基本实现,但基于家庭对学生学业支持力的差异,他们在与城市学生共同学习的过程中出现“乏力”。为激励他们与城市学生“竞争”,包括哈尔滨在内的部分城市将中考 “配额”政策惠及随迁子女,为随迁子女提供在城市中获得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市社会“生存”是他们与环境的共同生成。“《学会生存》中认为外界环境的变化需要推动着,而且提供着人不断变化发展的新的可能性。”农民工家庭的城市生存就是认识到外界环境的变化,根据对城市需求和自己适应能力的判断,然后调整自己的行为。随迁子女的城市社会发展就表现为能够很好地存在于变化的环境之中,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
(二)提升职业培训的实效性
农民工配偶随迁与子女随迁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母亲随迁的前提是在迁入地也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改善她们在城市中的就业环境,提高她们就业的稳定性和就业收入水平。这就需要对女性农民工进行培训,不仅是职业培训还包括子女教育的培训。《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总人数的32.0%。培训是农民工克服职业盲从和提升职业竞争力、提高收入的有效路径。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需要和就业需求相配套,政府应重视城市用工信息的网上发布,使农民工迁移和择业更理性,也为农民工家庭服务做担保,有更多的机会从事家政服务和工作,不被谋利型中介盘剥。
(三)建设环境友好的融合社区
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G.Tarde)认为“一切事物不是发明,就是模仿”,并提出了三个模仿律,其中的“下降律”是说社会下层人士具有模仿社会上层人士的倾向,而向往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常常把城市居民当作模仿的对象,包括城市人对孩子的关注和教养方式。在农民工家庭适应城市社会的过程中,模仿在其中占有重要位置。没有对市民的模仿,农民工很难适应城市中的各种情境和问题。农民工会模仿城市居民对待孩子的方式,进而在态度、情感和行为上与城市居民更多一致,提升了融入城市的能力。家庭的一个显性表现就是共同居住,与父母同住,有更多的日常生活照顾和情感呵护是随迁优越于留守的根本。安居才能乐业。在城市中居住质量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民工是否有条件把子女带在身边并照顾子女。另外,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决定农民工闲暇时间的多少及其灵活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工的选择。环境友好首先表现为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不匮乏,使预防接种、妇幼保健、青春期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卫生服务常态化、公共化。同时,关注“城中村”的环境友好,加强对农民工家庭聚居地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道办事处的“工会会员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工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凭“工会会员证”,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享受与城市儿童相同的医疗保险政策,等等,是建设环境友好社区的积极尝试。
子女随迁是农民工家庭理性选择的结果,和父母在一起是所有留守儿童的愿望,面对亲情的缺失,如何激励和扶持父母做出子女随迁的决策,是进一步发挥家庭和社会合力,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起点。农民工及其子女作为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行动者,其行为过程和后果具有示范性,落实扶持农民工子女随迁政策是激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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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毫赵永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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