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峤
新常态:简政放权
◎党峤
导读: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当前简政放权已经成为经济新常态“高频词”。改革实践表明,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当头炮”意义重大,对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都产生了积极影响。本刊将围绕简政放权这一主题,提供一组学习辅导资料。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变得尤为迫切,这不仅是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形成投资增长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大力减少行政审批。目前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突出表现,就是政府干预过多,行政审批过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既抑制了市场和企业的作用发挥,也不利于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减少行政审批,就是要以政府放权换取市场活力。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新登记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和个体私营从业人数都出现大幅增长;清理和取消了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评比达标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了就业创业;减少和整合了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扩大了地方自主权。
案例:审批的“万里长征图”
在2013年初召开的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绘制了一幅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万里长征图”。这张图显示,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要跑20个委办局、53个处室,盖108个章,需要799个审批工作日。
二是锁定现有审批数量。在以往审批改革中,存在着标准不清、合并打包、避重就轻、明减暗不减等问题,影响了改革成效。为了更好推进审批改革,目前政府部门花大力气摸清各部门现有审批底数,通过“三下三上”反复核实,确定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这就锁定了审批权力清单,使继续减少审批事项有了准确依据,清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堵住了随意审批的漏洞。
案例:“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是宁波余姚人,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鼎鼎大名的浙东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中对唐至明时期的历次田赋税制改革作了深入的分析和总结。结果黄宗羲发现,历代封建王朝鉴于农民赋税的不堪重负,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有时也采取诸如改费为税之类的政策。这种改革虽在短期内产生作用,减轻了农民的眼前负担,甚至出现“向来丛弊为之一清”的局面,然而从长远的效果看,往往与改革者的初衷相反,最终引发新一轮农民负担的加重。道理很简单:因为时间一长,封建政权淡忘了变“杂费”为“正税”的改革,又会巧立名目,将各种摊派之“杂费”推出,而不顾“正税”中已包含“杂费”的事实,结果旧“税”不去,新“费”又来,农民赋税加重;以后又再度出现将“杂费”转入“正税”的改革。如此“积重莫返”之重税,逼得老百姓几乎没有生路,“民之得其生者无几矣”,从而使历代的税制改革陷入一种带规律性的愈改愈重的恶性循环的怪圈。
三是严控新增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随意设置、违规设置是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一个根源。这次简政放权坚持既“减存量”,又“控增量”。对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调整为行政许可,堵住违规设置的“偏门”,非行政许可审批将成为历史。
四是加大事后监管力度。长期以来,政府管理中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弊端,导致监管不到位,假冒伪劣、不当竞争、不讲信用等问题盛行,这种“严进宽管”方式,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市场规范。新一轮行简政放权坚持“放管并举”,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了事后监管,努力做到放活与监管同步到位。
五是依法推进审批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各地遵循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推进改革,使审批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轮扩权强县改革、六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通过减权、减编、减员,约束和规范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强化制度的支撑性力量、强化市场的决定性力量、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浙江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以权力清单制度为切入口,以“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府权力清单”,即全面清理政府权力,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分析这些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优化职权配置、界定职权边界、公开职权运行、完善职权监管。
案例:浙江省级部门的行政权力从12333项压缩到4236项,直接行使的权力限制在了1973项。2014年3月7日,富阳晒出了全国首份县一级行政权力清单。其中,常用权力从2500多项削减到1474项。
“企业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就是对在国家规定的5个方面之外、又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目前,我省已经全面建立了全程代理和集中审批制度,市县两级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即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案例:绍兴柯桥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全流程审批从344天缩到了99天(行政审批33天),审批时间缩短了70%以上,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责任清单”就是按照“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委、政府批复调整的职责事项,理清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突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职责,建立追责机制,把政府职责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为官不为”、效能低下等问题。
案例:涉及省级部门43个,主要职责543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3941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边界划分的事项165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55个;公共服务事项405项。
“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这“两个不再”改革,是权力清单制度的延续,目的就是要通过减权、减钱来倒逼减人减机构,实现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一张网”就是“浙江政务服务网”,就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于一体,省市县三级联动,各方在线互动的大平台。主要有“四大功能平台”:一是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互联网门户,形成涵盖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门户集群,集中全省政务服务资源,为公众提供标准化的在线服务。建立一站导航、一证通行、一门申办、一网查询的体系,逐步改变以往政务服务碎片化、孤岛式的局面。二是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库,将省市县三级所有实际在办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事项纳入“一张网”管理。三是省级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政务服务网上统一申报、统一查询,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已开展网上服务。四是为全省尤其是省级部门集中提供稳定的“政府云”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支撑。